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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早期(1919-1949)的探索与启示

2019-03-10王君柏

人文杂志 2019年1期
关键词:乡村振兴

内容提要关于乡村振兴,早期的探索是很多的,革命派、学院派和乡村建设派可以作为代表。革命派从动员农民开始,以对农村的深入研究并指导革命实践为终。学院派中的托尼、费孝通、吴景超将农村发展置于工业化的背景下,总的看法是乡村振兴功夫在村外,只是具体的途径略有差异。乡村建设运动则更多地为我们留下了寻求农村出路的教训。从这些探索中,可以得出如下启示:乡村振兴需要承认工业化背景下农村相对衰落的事实,同时将城乡作为一个整体来考察和寻求乡村的出路,而充分利用地方性知识、将群众路线坚持到底,是工作方法的基本原则;另外,改革当前土地关系,适应大量农民进城的现实,使农村资源重新组合,是当前乡村振兴的迫切任务。

关键词乡村振兴“中国农村”派学院派乡村建设运动

〔中图分类号〕C91-0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447-662X(2019)01-0122-07

近百年来,关于中国农村发展的研究、关于农村复兴的运动,一直此起彼伏,其中既有严谨的学术研究,也有实际展开的农村运动。虽然社会经济条件是在不断的变化之中,各种研究很可能是此一时彼一时,但在变化中总归有不变的部分。正因为有这不变的部分存在,在全国上下聚焦乡村振兴的时候,回顾一下过去的研究与运动,无疑会有一些有益的启示,可以减少明显的障碍,避免不必要的弯路。本文就近百年早期(1919-1949)乡村振兴的各种探索加以分析,希望能从中得到一些启示。

一、背景:早期(1919-1949)农村社会经济的演变

客观地讲,当前之所以大力提倡乡村振兴,在某种程度上是基于一个预设的前提,那就是乡村的相对衰落。同样道理,对于中国近代农村的关注,无论来自学者、革命派还是国民政府当局,都在呼吁加强农村建设,其潜在的假设,无疑也是乡村衰落了,所以才需要集中精力进行研究、广泛动员,以达到“农村复兴”。

关于1919至1949年这一时期中国农村社会经济演变的实际轨迹,可能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因为三十年间,不同时间段可能有差异,不同地区之间可能有差异,即便如大家所认为的衰落,对于衰落的原因,不同学派、不同政治力量之间的解释也大相径庭。有的学者通过系统研究,认为“中国近代乡村经济是相对发展,绝对落后,低于古代高峰水平,频繁的天灾人祸是最大的根源”。①也就是说,这三十年的乡村经济并没有显著的衰落,但因为人口增加、水旱灾害与战争频繁,导致人均意义上的绝对落后,这个结论相对公允。

但对近代中国乡村经济演变的考察,除了绝对从城乡一体的视角下看待中国近代乡村经济,首先就存在地区差异,即不同地区的农村与工业化、城市化的联系紧密程度是不一样的,并且这种差异始终存在,一直到今天还是如此,这就意味着有不同的乡村,不同的乡村建设与农村复兴。其次,因为中国的工业化过程中国际资本的举足轻重,自然将中国经济纳入到世界经济体系中去,而中国与西方列强之间并没有平等的关系,在客观上构成了中国近代特有的社会性质(虽然关于社会性质的争论很多)——半殖民地性质。正是在这样的复杂背景下,各方各有侧重,才会有不同的观点和不同的建设乡村的主张。考察这些主张和方案,是对乡村振兴之路的澄清,将立场与主张放入历史的过程中,更容易看清哪些是可行之路,哪些是歧路。

二、革命派:农民的改造与农村总动员

农村动员的肇始者李大钊:组织农民。1919年初,李大钊在《晨报》发表《青年与农村》一文,可以算是较早注意农村动员的早期革命派的主张。他认为中国农村社会黑暗到了极点,老百姓还不知道结合起来进行反抗,不仅不知道反抗,而且还巴结那些官绅衙役,农民之间还互相欺凌。有鉴于此,又鉴于俄罗斯的经验,即知识分子们跑到乡下去,不畏艰难,与农民打成一片,自然而然地宣传了人道主义、社会主义的理论,教育了农民,使农民团结起来,以至于联合起来革命。其背后的逻辑,就是以知识分子之智,啟农民之蒙,即“要把现代的新文明,从根底输到社会里面,非把知识阶级与劳工阶级打成一气不可”,②李大钊:《李大钊选集》,人民出版社,1959年,第146、534页。这实际上为中国共产党后来的革命斗争指明了一个基本的方向。

李大钊不仅有号召,而且有对农村经济的实证分析。1925年,李大钊利用当时能够搜集到的大量统计数据,写了《土地与农民》一文,认为农民占人口的绝对优势,农业也还是中国经济的基础,必须充分考虑到农民的革命力量;而农村的现状是日益凋敝,农民生活困苦,尤其是佃农与自耕农,日趋破产。在随后的分析中,他一方面用数据证明小农场的效率低下,大农场的效率远高于小农场(人工是二倍以上,蓄力是三倍以上),倡导土地归农,并使小农场渐渐相联而为大农场;另一方面,又通过数据表明,中国土地有限,导致有些地方雇工工价极低,甚至雇工找不到工作,生活难以为继,“尤其在小自耕农众多的地方,更不易觅得工作,只有流为兵匪,或流于都市去作苦力”。②实际上,这两点是有矛盾的,因为人均耕地有限,即使大农场能够联成,效率更高,也势必导致失业的人更多。虽然在文章的末尾他强调,乡村工作的第一要务就是唤起贫农阶级组织农民协会,将农民组织起来参加革命,中国国民革命就离成功不远了,但这还只是将农村、农民当作革命的一个手段,乡村如何发展还是个疑问。显然,李大钊并没有找到这个问题的答案,但这个答案正有待于后来者解开,费孝通、吴景超等人就致力于此。

革命实践中的农村政策调整。从1927年开始的十年土地革命,及随后的抗日战争,到最后的解放战争期间,中国共产党对农村的政策屡有调整,一方面是不断纠正工作中的偏差,纠正“左”与“右”的错误;一方面是针对不同时期的主要矛盾,调整农村动员的范围。在此过程中,中国共产党人逐渐形成了较为科学的调查方法。在某种程度上讲,也正是这些科学的调查方法保证了革命的胜利。科学调查的典型,有毛泽东、张闻天的调查,以及在敌后进行调查的“中国农村”学派等。

毛泽东与张闻天的调查研究,在今天看来仍然具有很大的学术价值,尤其是《寻乌调查》,被学者称为“是当时中国最好的鄉村调查之一”,“即使以今天的标准进行衡量,也具有很高的学术水准”。曹树基:《中国东南地区的地权分化与阶级分化——毛泽东〈寻乌调查〉研究》,《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2012年第5期。这些调查的核心内容,就是搞清农村财产分配现状、划定农村的阶层关系,进而确定如何团结最大多数的农民以拥护革命。如“不但打倒半地主性的富农是没有疑义的,而且平富裕自耕农的田,废富裕自耕农的债,分富裕自耕农的谷,也是没有疑义的。必须这样才能争取广大的贫农群众”,毛泽东:《毛泽东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99页。至于地主就更不要说了。能够团结农村大部分人拥护革命,自然就是最正确的道路,但在不同地区、不同时期,总有一些偏差,偏左的就主张没收所有的田地归国有,或“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偏右的就只主张没收大地主和反革命分子的土地。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土地革命纪事》,求实出版社,1982年,第5页。毛泽东与张闻天等中共领导的调研,无疑是保证对农村正确认识的条件之一。

以陈翰笙等为首的“中国农村”派,以陈翰笙为首,其他成员主要有孙冶方、薛暮桥、钱俊瑞、王寅生、张锡昌、张稼夫、秦柳方等,很多都是中共党员,也联合了其他一些知识分子。理论上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组织上实际受中国共产党统一领导,甚至与刘少奇之间都有直接的通讯往来,研究的核心问题就是农村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则在国民党统治区,甚至利用国民党政府的资源,做了大量学理性较强的农村调查研究。从1929年开始,陈翰笙到中央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所工作,开始调查包身工问题,才发表一点报道,就为国民党所忌惮,乃转而开始对中国农村进行调查研究,先后对无锡、保定、广东、广西以及东北进行深入调查,搜集了大量详实的一手资料,部分内容当时就陆续发表,解放后又出了三大册的《解放前的中国农村》。这些研究都是典型的综合性社会科学研究,正如陈翰笙自己明确提出的,只有历史学和社会学这两门科学才能对社会进行整体的研究,陈翰笙:《陈翰笙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第3页。所以这一时期的研究,带有明显的综合性质,只是解放后,这个群体才成为中国经济学的主流。

陈翰笙等人对于农村研究的主要贡献在于:首先是通过对土地问题的研究,不仅指出农村土地关系的调整是必须的,而且为防止土地革命中“左”与“右”的错误提供了科学依据。其次是对当时各种思潮进行了批判,典型的是在社会性质的讨论中,批判了托派论调,批判了晏阳初、梁漱溟等倡导的改良运动。薛暮桥:《回忆〈中国农村〉》,政协全国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文史资料选辑(第八十四辑)》,文史资料出版社,1982年,第27~29页。他们确实找到了当时农村的主要矛盾,尤其是从农村动员的角度来看,确保能够动员大多数农民参加革命,对最终取得革命的胜利、迅速实现国家统一,作出了贡献。但从根本意义上来讲,实现了农村总动员,并不能必然导致农村建设进步,并不必然导致乡村的复兴,因为还是无法从根本上解决人多地少、为口粮而奋斗的现实。陈翰笙对广东土地关系的调查,虽然指出集团地主的势力大于个体地主,女劳力的普遍与男劳力的离村导致农业生产退化,但其所得出的土地制度的改革是必然的结论实际上是比较勉强的。因为土地少而外出务工(出洋),本身就是土地资源有限,在有限的土地上,无论如何分配,都无法解决农民致富的问题。而这正是学院派的学者们所关注的焦点。

三、学院派的研究:工业化背景下的城乡关系

学院派的研究者是将整个农村复兴问题作为目的,也就是说,解决的是农村总体财富增加的问题,是农村人均财富增加的问题,并不强调各阶层如何相侵相害的问题,更强调不同群体之间的合作问题。

托尼与费孝通的研究:工农相辅与城乡一体。费孝通在上世纪三四十年代被西方世界当作是中国农民的代言人,主要与他一系列的农村研究分不开,尤其是《江村经济》《内地农村》《云南三村》《乡土重建》,基本勾勒了他为中国农村找出路的全部思路,而这大部分来自他的老师托尼。王君柏:《托尼的中国研究及对费孝通乡村研究的影响》,《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5期。

托尼(1880-1960年)是英国著名学者,费边社的重要成员,在上世纪30年代初曾两次访问中国,对中国产生浓厚的兴趣。1932年他出版了《中国的土地与劳动》一书,不仅在西方具有非常崇高的学术地位,而且还深深影响了费孝通的研究。托尼坚持的一个基本观点是,农村的繁荣是农村人口的繁荣——人们的富裕,而不仅仅是土地的繁荣,因为土地的繁荣也可能同时伴随农民的贫困。他在该书中就中国农村主要有以下判断:第一,中国的问题是农业社会骤然难以适应西方工业社会冲击,同时,认为中国的问题只能依靠中国人自己,西方文化本身就不健全,不足以为中国示范,他认为,中国终将有一天也会成为世界的领导者;第二,中国是“在一个巨人的国度经营着侏儒的农业”,即人多地少而且土地无限细分,导致农业只能具有园艺的性质;第三,解决之道在于“移民、开发农业之外的其它生活来源以及对家庭规模大小进行人为限制”。[英]理杰德·H.托尼:《中国的土地和劳动》,安佳译,商务印书馆,2014年,第109页。他同时强调,一切的前提条件是国内秩序稳定,而秩序稳定的前提就是一个统一中央政府的形成。以托尼所坚持的费边社立场,认为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有耐心,要充分利用中国文化的凝聚力量。

具体到为农村寻找出路问题上,费孝通在几乎完全接受托尼学说外,主要提出如下具有重要意义的论断:第一,中国面临的困难,是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过渡的痛苦,即还是“从土地里长出来的文化”,经济匮乏,导致人们一方面持有知足常乐的精神,一方面又渴望过上超过常人水准的生活,这就只有通过各种手段从别人口中夺食;第二,农村的衰落,是因为工业化过程中,工业品下乡,手工业竞争不过现代工业,致使乡村收入的渠道减少,使原本就供养不足的农村,愈发困顿,最后的饮鸩止渴的办法,就是将有限的土地抵押借贷,最终陷入无底深渊;第三,土地权并不必然流向城市,因为即使有下降中的农民愿意抵押土地,但土地带来的效益本身是很有限的,有限到利润远不及商业利润,所以工商资本是不易下乡的,即使土地权流向城市,也只是一种债权方被动的买田,再退一步,土地权即使集中,也更多是向官僚手中集中(与陈翰笙等人的观点一致);第四,在土地权集中的情形下,也并不必然导致经营的集中,分散经营仍是主要方式,还是谈不上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所以,农村的出路,费孝通也就和托尼一样,强调人口控制和发展农业之外的产业,农村的希望还是在农业和农村之外,应该工农互补、城乡一体。这就是他提倡乡村手工业,以及若干年后主张发展社队企业、乡镇企业的主要原因,而正是在这一点上,他与吴景超分道扬镳了。费孝通:《费孝通文集》第4卷,群言出版社,1999年,第176~180、181~270页。

吴景超的成名作《第四种国家的出路》,实际上就是为中国的农村寻找出路。他根据人口密度高低和农业人口比例的高低,將世界上的国家分为四种,即人口密度低-农业人口比例低、人口密度低-农业人口比例高、人口密度高-农业人口比例低、人口密度高-农业人口比例高,这四种国家分别可以用美国、加拿大,俄国,英国、德国,中国作为典型代表。对于中国农村的落后,吴景超的观点实际上与费孝通相差并不大,即农场规模小、生产方法落后、交通不便、副业衰落等。他也认为乡村建设运动是无济于事的,必须寻求一个全面整体解决的方法,而这又需要以国家的统一为前提。

但吴景超与费孝通不一致的地方,就在于工业化与城市化的方式上。费孝通更多受费边社的影响,主张渐进的方式,在工业上自然就较多强调在目前的基础上改进,即发展乡间手工业;在城市化问题上,应该发展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起到市场作用的小城镇,即手工业是农民增收的手段,小城镇是乡村生活的延续,至少不能与乡村生活相对立。吴景超则不然,他既然相信国家统一“可以在最近的将来实现”,吴景超:《第四种国家的出路》,商务印书馆,2012年,第18页。在工业化与城市化问题上,也就毅然决然地断定“我们没有歧路”,只有实行工业化大生产,才是提高效率的必然选择,而这又需要集中在一个交通便利的地方,自然就有大城市形成的必然,其他一切留恋乡土的论调都是经济上的复古论,必须坚决反对。他甚至专门撰文质疑费孝通的乡村手工业论,指出手工业必然会逐渐衰微以致最后消灭,机器工业绝大部分都需要设立于都市,并且不仅不会导致失业,还会创造大量的工作岗位。所以,吴景超认为,发展工业以接济农业,发展都市以救济农村,在此基础上辅之以人口控制等手段,才是农村发展的方向。②吴景超:《第四种国家的出路》,商务印书馆,2012年,第195~205、179页。

虽然在手工业问题上,吴景超不同意费孝通渐进的方式,但在中国农村具体出路上,又与费孝通有相似看法。吴把中国农村分为两种典型——宁波型和绍兴型,宁波型是靠输出劳务,换取金钱,购买宁波不足的物资;绍兴型是依靠输出特产(锡箔、水茶、绍酒、河鱼),以换取本地不足的物资。在这两个理想类型的基础上,可以将中国所有的农村进行分类,大部分介于两者之间。所以,最终结论是:中国是一个整体,繁荣是不可分的。“自给自足的时代,早已过去。无论哪一类的农村,其繁荣与否,不全系于当地的收成,还要看当地过剩的劳力,过剩的物资,是否有出路。”②

四、乡村建设运动:一个反面教材

上世纪30年代的乡村建设运动,被许多人认为是一场区域现代化的实验运动,是新农村建设的有益参考。崔军伟等:《对民国时期乡村建设运动的再思考》,《农村经济》2009年第10期。事实上,乡村建设运动确实只能作为中国农村寻找出路的一个反面教材,即使是一些现代学者也都认为乡村建设运动是失败了。郑大华:《关于乡村建设运动的几个问题》,《史学月刊》2006年第2期。

国民党的农村复兴计划刺激了乡村建设运动的发展。上世纪20年代,农村经济崩溃,农民运动风起云涌,尤其是北伐结束之后,国共破裂,共产党领导的农民运动主要以“打土豪、分田地”为务,国民党几次围剿均未见效,于是力图通过改善农村经济状况,从而遏制土地革命的迅猛之势。正是在国民政府复兴农村的大背景下,各地的乡村建设运动才蓬勃发展,“梁、晏是乡村建设运动的两大旗子,蒋介石对他们赞赏备至,他们每去南京时,中央社特地为他们发布消息,作专题报道,蒋介石总是亲自接见。”孙晓村:《中国农村经济研究会与农村复兴委员会》,政协全国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文史资料选辑(第八十四辑)》,文史资料出版社,1982年,第30~37页。

我们不能简单根据乡村建设运动的政治背景来判断乡村建设的得失,毕竟即使是为了响应政府的号召,也是可以通过科学研究,找到农村的真正出路的。只要深入分析,就可以发现乡村建设运动要么失诸表面,要么失诸盲目的理想化,确实没有抓住当时农村问题的关键,梁漱溟和晏阳初的相关努力就具有典型性。

梁漱溟有感于“社会组织根本崩溃,法制礼俗悉被否认”的现实,希望通过“复礼”以达到“伦理本位和职业分途”社会的平衡,实际上就是在主张一条复古的农村发展道路。因为随着工业逐渐发展、商品化程度越来越高,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只能走下坡路,家庭逐渐也将只是一个生活的单位(在离乡务工的农民家庭甚至连生活单位都不是了),宗法伦理哪里还能有其用武之地?而贫富的分化越来越突出,要否认阶级阶层的分化,实际上也只是强迫社会事实来符合自己的理论。乡农学校不过是让普通老百姓服从地主豪绅,连庄会员也不过是富农子弟的武装。他希望在这样的农村组织基础上,发展新农业,即现代化农业,现代化农业又为工业创造需求与市场,自然会引发工业发展,工业再向乡村分散,最后实现乡村都市化、都市乡村化。梁漱溟进而提出,各地方要发展地方经济社会,不可指望中央政府,断言“如果在社会方面不能形成一大势力,隐然为主宰,则盼望政府是空的,加入政府也未必不是空的,打倒政府更是白费。”梁漱溟:《乡村建设理论》,商务印书馆,2017年,第392页。

晏阳初的平民教育运动,简单说就是先断定中国农村问题就是愚、贫、弱、私四大端,然后希望通过教育(费孝通称之为传教式的教育费孝通认为教育应该是一个引导的过程,就是营造能够发展个性的环境,应该承认教育对象有判断能力、有理性,具体到农民来说,农民是有自觉的,教育仅仅是帮助他们排除阻碍他们自发的求生活动。费孝通批判晏阳初的教育是假定教育对象“不是”,自己“是”,只有传教才这么“以正克邪”,才会假定农民的四大罪恶。(参见《费孝通文集》第5卷,群言出版社,1999年,第505~511页))祛除这些毛病,以达到“农村建设”和“民族自救”的目的。虽然不能怀疑晏阳初先生的诚意,但这实际上并没有抓住乡村衰败的本质,即乡村资源的有限、分配不均匀,以及最重要的工业化背景。即使以费孝通费边社式的渐进立场,也觉得晏阳初的工作太迂缓,而迂缓的原因,在于“美援的来源注定了他不得不避开已被共产党抢去的土地改革。”费孝通:《费孝通文集》第5卷,群言出版社,1999年,第509页。这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办法,虽然有一些技术上的改进,但不可能遏制农村的衰落进程。

但乡村建设运动也是有其价值的:一是通过事实证明此路不通,至少在当时没有抓住主要矛盾,枝枝节节的修补无济于事;二是一些具体的技术上的改进,尤其是很多农学家、水利专家的工作,对于实验区确实带来一些实际的好处;三是知识分子深入农村,至少是一次有益的尝试,传统知识分子从“学而优则仕”的观念中走出来,用自己的知识获取自己应该得到的一份衣食和尊重。

五、鉴往知来:对乡村振兴的启示

1919-1949年代关于乡村出路的探讨,还有许多,但上述几个代表就足以为乡村振兴提供不少启示了。

第一,农村的相对衰落,是工业社会以来的必然现象。虽然上述三派观点迥异,但都认为乡村衰落了,所以才汲汲于乡村的出路、民族的前途。革命派将农村衰败归因于帝国主义的掠夺和土地分配不均,其中帝国主义掠夺主要还是西方工业社会对中国农业社会的掠夺;学院派将农村衰败归因于土地资源的相对匮乏和大工业对农村的冲击,所以才有发展乡村工业与都市大工业之分歧;乡村建设派则将其归因于农村社会组织、农民人口的素质等内部因素,或者也意识到国际资本的掠夺,但未将其作为主要的原因。

其实只要从经济发展史上就可以看出,自从工业革命以来,农业的地位就一路走低,虽然农业也吸收了现代科技,从绝对意义上来讲还是在不断进步,但从整个国民经济来看,其比重越来越低,目前少数发达国家的农业比重已降低到1%-3%,中国在迅速发展过程中,农业的比例逐年下降,直到2017年的7.9%。《中华人民共和国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光明日报》2018年3月1日。1%~3%的数据是一个普遍的共识,尤其是英、美、日等发达国家,比例很低,英国甚至只有05%,参见于士兵等:《英国农业》,中国农业出版社,2013年,第18页。乡村出现高龄化、空心化现象,是一个普遍的现象,像韩国、日本无不如此。如果农村人口比例远远高于其所创造的经济比例,农村就不会成为人们向往的地方。对于乡村振兴,我们首先应该认清这样一个总的趋势,只有在这个前提下,才能顺势而为,否则,难免陷入堂吉诃德大战风车的窘境。

第二,实施乡村振兴,须从城乡一体的思维出发。除了乡村建设派外,其余都是将农村的出路与整个城乡经济结合起来考虑的,只是结合的程度有差异。学院派基本主张城乡一体,工业与农业相辅相成,甚至更有吴景超主张以工业带动农业、以都市救济乡村的主张。学院派与革命派的差异在于,前者不太强调阶级之间的对抗,后者则更强调阶级矛盾,并希望从资源的重新分配上入手解决乡村问题。乡村建设运动最大的缺陷,是在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纯粹从乡村寻找乡村的出路,虽然不能说全然无功,但最多也只能起到枝节修补的作用。

從城乡一体的角度出发,就要将城乡收入差距缩小作为核心任务。要完成这个任务,当然会有不同的思维和方法,革命时期“打土豪分田地”是在农村范围内进行的重新分配,尤其打击了不在地地主的经济,费孝通主张工业下乡(及解放后的社队企业、乡镇企业),吴景超主张的发展大工业,将农村人口的大部分都转移出来,都是为了这个目标。从当前40%的第一产业从业人口创造7.9%的经济总量来看,这一过程还远远没有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光明日报》2018年3月1日。当然,近三十年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城市化的速度是惊人的,继续保持这一进程,使大量徘徊城乡之间的两栖人群在城市生根,降低第一产业人口的比例,才是完成上述任务的关键。

甚至还需要超越一国之城乡,以全球的视角重新审视我们的农村和农业。费孝通在1947年对英国农业的评论,可以为我们思考农村问题提供一些启示。他说英国农业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是式微了,因为它依靠强大的工业基础和海外运输条件,不必自己经营农业了,“英国农业的式微并不是英国经济的没落,相反地,倒是表示英国经济的扩展,在工商业里得到了充分的发展机会。”费孝通:《费孝通文集》第3卷,群言出版社,1999年,第489页。这对于中国这样的人口大国来说,当然不容易企及,但我们不得不承认这样一个事实,即我们虽然还不是工业化强国,但确实已经超越了过去的吃饭经济、口粮经济,以众多人口守住有限土地,不可能兴旺农村。陈翰笙在1941年就批判过章士钊提出的“以农立国”论,指出中国早就不是一个以农立国的国家了,因为粮食都已经不能自给,陈翰笙:《陈翰笙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第196页。与吴景超所谓的第四种国家的说法,正相呼应,即人多地少的国家难以以农立国。反过来,如果出于战略安全考虑,必须保持足够的粮食自给,则需要有足够的农业倾斜政策与粮食国际贸易策略。

第三,实施乡村振兴,需要将群众路线坚持到底。即要充分利用地方性知识,尽可能做到最大社会动员。从毛泽东、张闻天的调查研究,以及在他们调查指导下的土地革命中,可以看到,革命取得成功的最大原因,就是争取群众,将尽可能多的农民团结到革命队伍中来。“中国农村”派更是将这项工作深入下去,进行扎实的农村调查和理论总结,群众路线的最彻底的表现,就是抓住事物的主要矛盾,切实解决群众的现实诉求。

乡村要振兴,最重要的需要乡村的主体——农民们自己行动起来,这需要承认农民自己是理性的。正如广东农村改革的先行者杜瑞芝所言:寻求生产要素的最佳组合,必须允许土地、资金、技术、劳力等多种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并且针对农民抱怨的“该管的事不管,不该管的事却管得很严”,指出“上层建筑,领导机关,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放权,给下面松绑”,广东农村研究中心:《广东农村改革发展史论》,人民日报出版社,2009年,第75页。这大概是广东农村改革走在前面的原因之一。反观我们现在的一些农村工作,诸如新农村建设、扶贫计划等,很多不仅没有将农民自己发动起来,而且助长了等、靠、要的依赖倾向,这是需要反思的。

第四,乡村振兴中的土地关系:资本下乡还是“水田上山”?费孝通在《内地的农村》中,对资本进入农村仔细算了一笔账,结论是投资农业的利润远低于工商业的利润,在内地,不仅不会出现资本下乡而使土地权外流的问题,而且还出现了相反的趋势——“水田上山”,即因为商业利益日增,有田的人愿意把土地卖给农民,拿钱去经商,于是夷人向地主买水田,把土地权带上山。于是明确作出这样的结论:“若是政府在工商业发达过程中,能采取适当的政策,不但可以防止土地权从农村中流出来,而且要可以把农村已失的土地权慢慢地收回去。”费孝通:《费孝通文集》第4卷,群言出版社,1999年,第194页。

乡村振兴首先要将农村的有限资源进行最优配置,而最关键的资源就是人和地,按照当前的趋势,人口尤其是年轻人口流入城市是不可逆转的,这样人多地少的状况将有所改观,人均耕地将会增加,家庭经营规模过小的弊端有望得到合理解决。当前的关键,可能在于如何平稳实现这个过渡,即从土地掌握在众多实际不从事生产的人手中,过渡到真正需要土地的人手中。目前不同地区的一些改革尝试,如土地流转、土地股份化等,以及理论界的众多争论,周其仁:《城乡中国》,中信出版社,2017年。都是围绕这个问题而展开的。

作者单位:江南大学法学院社会学系

责任编辑:秦开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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