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约车安全问题和应对对策
2019-03-08孙若梅
摘 要:自进入到21世纪以来,我国的科学技术就快速发展,从而进入到了互联网+时代。在交通出行方面出现了各类网约车,其极大地便利了百姓的出行,满足了人们日益多样的需求。但随着网约车市场的不断发展,其在运营过程中也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其中最为明显的则是被人们所关注的安全问题。
关键词:网约车 问题与发展 对策
引 言
随着信息时代下诸多信息技术的逐渐成熟,并且其在多种领域中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使得诸多传统领域都实现了在当下这个时代背景下新的生命力的焕发。互联网与交通领域的结合应用,促成了当下网约车的发展,网约车改变了传统的出行理念,缓解了城市出租车的运行压力。但在实际运营的过程中,由于其配套机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导致各种安全问题不断发生。为了保证其健康发展并在发挥作用的同时规避相应的风险,我们就需要对当下其所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并采取有效的措施。
1.网约车安全事件实例
2018年,在众多网约车安全事件中,造成影响最大、最广泛的莫过于滴滴打车旗下相关业务的开展所导致的两起连续网约车杀人事件,第一件是在2018年5月5日的晚上,一名空姐在执行完航班飞行任务后,在郑州航空港区通过滴滴叫了一辆车赶往市里,结果惨遭滴滴司机的杀害;无独有偶,2018年8月24日20岁的浙江温州乐清女孩乘坐网约车之后被车主奸杀再推下悬崖,后在2018年8月25日抓获凶手,而在该事件发生之前,该名车主已经遭到了相关乘客的投诉,却并未得到相应的处理,在该事件发生后滴滴被迫暂时下线了顺风车业务,并积极完善了相关的监督和安全程序。这两起事件在全社会范围内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人们在接受网约车所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不得不思考网约车所带来的安全问题[1]。
2.网约车安全问题概述
关于当下网约车所存在的问题,主要可以概括为如下几点:其一,网约车司机的上岗审核缺乏严谨的体系和程序,就上述实例中的第一个案例来说,杀人的滴滴司机的注册信息是其父亲的信息,而非其本人信息,可见当下网约车的信息认证方面存在着较大的问题。此外,针对网约车车主的个人驾驶经验和能力也缺乏相应的考证,很多刚刚取得驾驶证的车主也可以获得驾驶网约车的资格,并且平台针对司机的个人行径等都缺乏相应的信息,使得在乘车过程中双方的信息不对等,容易使不良网约车主有机可趁[2];其二,网约车相关企业和公司相关的信息数据拒绝监管。网约车作为一项基于互联网等信息技术而实现的一种交通形式,其具有一定的前卫性。作为一种新的交通形式,其发展处于动态的变化之中,这就使得对其的监管一直都处于一种较为滞后的状态。以滴滴打车为例的大型网约车公司,其业务执行的相关信息数据缺乏相应的具有针对性的监管,这种监管的匮乏使得网约车的风险得以隐藏;其三,针对网约车的相关法律法规还较为欠缺,由于网约车在我国的实现以及在全国范围内的普及还仅仅是短暂的几年时间,因此针对网约车运行的相关法律法规仍处于一种较为缺乏的状态,因而网约车的法律法规还需逐渐完善,但完善的步伐仍处于较慢的阶段;其四,针对网约车的监管,我国尚未形成较为完整的监管体系和组织人员的构成,并且在目前仅有的针对网约车的监管组织之间缺乏明确的分工,因此容易造成重复监管和监管的盲区,监管的效率也极其低下,并且当下针对网约车监管的人员专业素质较为低下,仍缺乏较为高质量的专业性人才;其五,针对网约车的安全所设置的相应的安全措施并未真正起到相应的作用,例如滴滴打车,在空姐遇害事件之后对自身的业务进行了相应的整改,并且增加了一键报警的业务,然而就在这样的背景下,还是发生了后续乐清女孩乘坐滴滴顺风车遇害的事件,因此网约车的安全措施是否起到了真正的作用,仍有待进一步的考证。
3.优化网约车安全问题的措施
以上阐述了网约车所存在的诸多问题,因此为了保障网约车司机和相应乘车者的安全以及网约车业务的正常健康运转,本文主要提出了如下几点对策:其一,网约车作为一种新的交通形式,要积极地促进其与普通出租车等交通工具进行良好的业务来往和管理的融合,从而实现交通领域的几种形式合作共赢,避免因为不良竞争所导致的矛盾激化和风险隐藏[3];其二,我国要针对网约车实现的各个过程进行具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的制定,以实现对其各个环节相关问题的监管,并且要明确监管的责任,使得各个部门人员的职责明确,既避免了重复监管,也使得相应的监管问题得到了覆盖,并且在此基础上重视监管的法律法规与网约车发展的同步,避免监管滞后问题的产生;其三,针对网约车的安全问题,国家以及政府要科学的掌握监管的尺度和范围,更为重要的是要加强社会主体的监管以及全社会的共同监管,使得政府、社会各个领域中的人员以及网约车企业自身之间能够建立起网约车发展和健康运行的完整监管链条,以发挥出全社会参与的作用;其四,基于当下大数据时代的背景,其要实现对网约车企业的司机以及乘客信息数据库的建立,以给出相应的、合理的乘车建议和驾车规范培训等,充分地保障网约车在运行过程中所产生的信息的真实性、安全性以及及时性等,保障政府监管、企业运行與乘客乘车在一些领域的信息对称,以实现高效监管和安全乘车;其五,充分地完善网约车监督管理专业人员的培养以及上岗机制,从而使得网约车监管人员的素质得到保障;其六,针对网约车诸多安全操作的设置要建立起具有可行性的检查和定期监管,以保障其相关设施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发挥其真正的救援作用;最后,要加强对全社会关于乘坐网约车的相关安全教育,以提高乘客在乘坐网约车过程中的警惕性和自我保护的意识。
结 论
综上所述,网约车顺应着时代的发展以及人们对出行的需求,成为了交通领域中较为活跃的组成部分。诸如滴滴顺风车主的杀人事件使得网约车的安全问题被推到了风口浪尖,对其所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和提出相应的对策就成为了当下的关键。政府、网约车企业以及全社会的参与势必是最有效的措施,使得网约车在发挥自身作用的同时,能够保障社会和谐、车主利益和乘客安全,并实现其自身的健康稳步发展。
参考文献
[1] 本刊综合. 空姐遇害案:网约车安全之殇[J]. 法律与生活, 2018(11).
[2] 潘小胜, 谭涛. 网约车新规下消费者的安全问题研究[J]. 纳税, 2018(12).
[3] 郑丽娜, 路瑶, 沈颖. 网约车监管现状、问题及对策[J]. 长江大学学报(社科版), 2018(2).
作者简介:孙若梅 性别:女 民族:汉 出生年月:2001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