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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哲学视角下浅析社会契约论发展历程

2019-03-08王美力

西部论丛 2019年8期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哲学现实意义发展

摘 要:对社会契约论的发展历程的研究就相当于对西方政治思想史的微型研究,契约精神对西方乃至东方都有极大的影响。通过运用马克思主义历史分析法和阶级分析法以及比较分析法,我们可以全面辩证地纵观社会契约论的发展历程,从而更好地理解社会发展规律,从而更好地指导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建设。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哲学 社会契约论 发展 现实意义

一、希腊化与罗马时期—思想渊源

马克思、恩格斯曾经指出:"国家起源于人们相互间的契约。起源于社会契约,这一观点就是伊壁鸠鲁最先提出来的。”[1]

伊壁鸠鲁继承了自然说和约定论,在他看来,作为一个社会人,生活着是原子结构的构成,死亡则是原子的耗散,因此人类是独立的,自由的,无自由,无社会契约,自然也就无所谓国家。个人通过契约的结成实现个人自由。这是近代革命的"社会契约论”"先行者”。正是通过这种形而上学的方式的理解来阐述了契约性质的国家起源,国家由个体契约产生,国家植根于社会契约。伊壁鸠鲁"社会契约”成为近现代国家起源研究的理论范式。

二、文艺复兴时期—思想奠基

文艺复兴是封建社会的解体,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在动荡时期的形成,这一时期最重要的政治思想成果是国家概念的形成。

1、布丹

布丹指出,国家建立在社会契约之上,通过这种契约,人民的主权已经不可改变地转移给君主。国家是一种抽象的公共权力。国王则拥有着至高无上的主权,公民就要服从于主权者。其目的在于加强中央集权,避免宗教战争对法国民族统一的威胁。这对后来的孟德斯鸠有很大影响,但他没有完成系统化的国家理论,完成这一任务的是17世纪的格劳秀斯。

2、格劳秀斯

格劳秀斯在讨论国家主权问题时,他运用的是社会契约理论来解释国家的起源。他认为国家的产生,是因为人类的发展造成财产上分割问题产生,于是人们便同意组成政治社会。人们缔约的目的之一是获得公众的同意使用公共权力以确保每个人都有使用自己的财产的权利。国家的根本任务就在于维护公共安全,保护个人利益。认为国家就是拥有自由的人们为了共同的利益而集结成为的结合体。但是格劳秀斯认为君主在治国试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利益来,所以他的学说就陷入了自我矛盾中:当国家君主与人民的利益相悖时,国家就与最初保障人民安全的产生目相违背了。

三、霍布斯和洛克—继承发展

1、霍布斯

"我承认这个人或这个集体,并放弃我管理自己的权利,把它授予这人或这个集体,但条件是你也把自己的权利拿出来授予它,并以同样的方式承认他的一切行为。”[2]这句话中,"这个人或这个集体”便是主权者,即是国家;"自己的权利”指的则是自我保存之外的所有权利。因此,主权国家不参与契约,不受契约约束,但主权是由契约产生的,所以不能违反自然法。霍布斯坚持认为主权者一旦产生,其权利便是绝对的、不可分割的、不受限制的。

霍布斯的社会契约论解释国家,是近代完整的结构、精确的推理和严密的逻辑的结合体,是近代资产阶级国家学说的基本形态。完善了格劳秀斯和布丹的主权学说,标志西方近代政治思想史上国家主权学说的正式形成。

2、洛克

洛克认为国家是由契约产生的政府,是为了保护人民的生命、自由和财产。洛克强调要使政府具有合法性,必须要得到人民的同意,所以政府权力是有限的,受到人民的限制,受到委托的限制,受到契约的限制,其权力只能用于保护人民的自由、生命和财产。国家是不得专断的,任何人不得拥有超过别人的管辖权。

霍布斯和洛克所处的阶级立场决定了,他是为资产阶级革命直接辩护,突出强调私有财产的保护,表明了他维护其阶级的根本利益。

四、卢梭—系统阐述

卢梭认为,在自然状态下,人生而平等,不存在天生的贵贱奴主之分。并在《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与基础》中讨论了关于奴隶产生的根源,提出要消除这种不平等,恢复人民的自由和平等,并得到可靠的保证,只有通过建立一个民主共和国。所以卢梭认为,社会和国家必须首先存在,形成一个统一体,政府契约才可能完成。

新社会契约的基本目的是从根本上解决"自由”与"服从”、"个人”和"全体”之间的矛盾。"要找到一种联合方式,它可以利用集体的合力去维护每一个成员及其财产,通过这种集合了全体力量的任何方式,人们也许只需要服从自己,维持以往的自由。”[3]他試图将"自由”与"服从”这本身对立的两者放在国家这一统一体内。因此他提出每个人把自己的一切权利让与集体的缔结构想。但这种契约模式和以前的模式不同,它有自己的特点,一、卢梭强调,每一个结合都不是他作为一个人的自然权利,而是让渡给"整个的集体”这是有别于霍布斯的;其次,卢梭强调让渡的是自己的"全部”自然权利,而不是部分,这是有别于洛克的。每一个人都是集体的一部分,这是卢梭的理想社会契约,即“道德共同体”或“公共性”,“一般意志”是卢梭的核心精神的"公意”。公意是寻求共同福祉的所有人的目的,代表最高的个人价值。

卢梭认为,在缔结社会契约的过程中,人们都要服从于公意,也就是服从自己,另一方面,公意具备的道德属性使每个人成为仲裁者。卢梭坚持个人服从全体并为之出示道德论据,其所认为的国家,是一个道德整体。

相比其他,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更加强调"公意”、"平等”,宣扬民主。他独特的人生经历,使其对下层人民的疾苦满怀同情。其思想是美国三权分立思想和法国启蒙思想的核心,也是德国政治思想的灵魂之师,其思想更是闻名东方。

五、现实指导意义

当前我国正处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过程中,民主的主要局限性是不缺乏"人民主权”的形式,但在制度上还不完善,要明确公权与私权的区别。现今至为重要的是体系的完善,监督机制的健全,发展成为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为实现共产主义打下坚实基础。

注 释

[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人民出版社,1960:147.

[2] 霍布斯.利维坦[M].黎思复译,商务印书馆,2010:131.

[3] 卢梭.社会契约论[M].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80:17.

作者简介:王美力(1994.11—),女,四川省达州人,电子科技大学在读硕士,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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