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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乡村振兴中公共法律服务的实践与探索

2019-03-08蒋思佳

法制与社会 2019年3期
关键词:乡村振兴

摘 要 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浙江省一县四区的实证分析表明:基于产业兴旺的公共法律服务突出打造良好的营商法律服务环境;基于生态宜居的公共法律服务突出防范与调处;基于乡风文明的公共法律服务突出社会化普法及其机制建设;基于治理有效的公共法律服务突出依法自治;基于生活富裕的公共法律服务突出法治扶贫。

关键词 送法下乡 公共法律服务 乡村振兴

基金项目:2018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乡村振兴进程中浙江省基层法律服务供给效益问题实证研究”(项目编号201813022004)。

作者简介:蒋思佳,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2017级法学专业学生。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9.02.081

乡村振兴需要法治现代化,法治现代化需要以公共法律服务为基础。本文以丽水市松阳县、金华市金东区、宁波市镇海区、温州市鹿城区、台州市路桥区为考察①,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重点分析公共法律服务在实践中是如何开展。

一、助力营商:基于产业兴旺中的基层公共法律服务

面对经济转型升级的严峻挑战,如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帮助企业化解经营风险,有序处置破产企业,帮助企业重组等新问题亟待公共法律服务的有效供给。

(一)入企法律服务,强企业风险防范意识

如何帮助相关企业建立经营风险研判、预警机制,协助企业化解各类法律方面的经营风险,成为了当下营商法律服务中的重要内容。从调研来看,各地主要通过法律服务人员、律师走访企业、法律讲座、法律体检、公证等方式,针对企业用工及管理、知识产权、债权债务、印章管理等方面进行法律体检,主动为现有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二)打造优良的营商法律服务环境

为了更好地助力经济转型升级,依据浙江省司法厅下发《司法行政惠企便民法律服务二十条》通知要求,各地司法行政及时进行了因地制宜的推陈出新。在金东区,及时成立了惠企便民法律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惠企便民法律任务书》,向全市律师队伍发起积极参与“惠企便民”法律服务倡议书,积极开展“惠企便民”法律服务活动。在镇海区,通过优化服务平台,强化联合行动,指导广大法律工作者进企业、进园区,延伸服务面。

(三)积极引导企业依法治企

针对企业转型升级中遇到的一系列新难题和法律问题,各地纷纷组织法律服务团,为企业量身定制专属产品。例如,温州市鹿城区优选43名律师成立3支法律顾问团服务“僵尸企业”,提供法治培训、讲座和处置工作。为了使企业顺利完成新老交替,在温州成立了温商家族工作室,专业服务温商家族法律事务,为温商群体处理家族事务提供更精准的解决方案。

二、防范与调处:基于生态宜居的公共法律服务

生态宜居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为确保“三改一拆”、“剿灭劣Ⅴ类水”、城中村改造、环境美化等生态宜居行动,浙江省各级司法行政提供了一系列精准化的公共法律服务。

(一)治水治污法治宣传与咨询

根据省、市“剿劣”工作的总体部署,浙江省各级行政司法系统发出服务“剿灭劣V类水”行动倡议书,通过发放宣传挂图和宣传折页、水环境保护普法微信、集中开展治水法治宣传系列活动。同时组建“剿灭劣V类水”专项督查小組,与各县(市、区)法律服务团队一起,全面开展“剿劣”督查。例如,在金华,全市共参加剿灭劣V类水法律咨询律师1056名,组织法律宣讲390余次,开展专项法律服务141次。

(二)防范各类纠纷,定分止争

法律的重要功能是以其普遍权威性定分止争。譬如,松阳县公证处参与“三改一拆”现场监督和证据保全,参与中小河流治理等工程的招投标现场监督公证。温州鹿城区公共法律工作者积极参与双屿“10·10”农房倒塌事件的善后处置工作,有效化解城中村改造中的各种纠纷。在金华市金东区,针对旧城改造进程中出现的安置资金困难、项目停滞等问题,在全省率先探索和建立了统一的置换权益交易公证保障机制,为农户置换面积的权益登记和质押登记进行公证,让群众用虚拟财产交易提前换取“真金白银”,既保障征迁安置户的合法权益,又有效地推进城镇化建设。

三、社会化普法:基于乡风文明的公共法律服务

乡村振兴不仅体现在硬件更需要软件环境的支撑。无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的增强是乡风文明的重要内容。

(一)突出打造社会化普法载体

从调查来看,各地在扎实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制度的基础上,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推进社会化普法机制的建立。例如,在宁波市镇海区,通过培育和发展各类品牌化、专业化普法工作室,建立起了骆驼商会普法工作室、新镇海人普法工作室、创客普法工作室、“老倪”普法工作室和“银凤九九”普法工作室等,广泛招募了一支有外来务工人员、大学生、政法系统青年、村(社区)工作者组成的约500人的法治宣传志愿者队伍,实现社会力量参与普法工作。

(二)融乡土文化寓普法之中

只有融入到地方性知识的普法宣传才能内化为乡民们的自觉行动。宁波市镇海区探索地域特色和法治相结合,建立了全市第一家地市共建的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宁波市商帮法治文化主题园,在澥浦镇十七房村、骆驼街道敬德村等4家文化大礼堂实现法治元素进驻。在金东区,以法治文化进农村礼堂等为重点,动员和组织民间文艺爱好者们用歌曲、鼓词等进行普法宣传,有的则以礼堂、墙、廊、窗、屏等为多种载体充实法治元素。

(三)充分运用新媒体普法宣传

随着互联网、通信网和电视网的普及,各地司法行政顺势而为,广泛运用各种新媒体进行普法宣传。在金华市金东区先后推出 “娘舅普法”、“生活与法”、“公证在身边”和“三分钟学法”等栏目,由援助律师做客电台直播间,讲述百姓身边的法律援助故事。在温州市鹿城区,借助互联网、通信网、电视网“三网”的信息化技术支撑,构建PC端、移动端、电视端、LED多媒体终端四端平台法治宣传渠道,扩展公共法律服务的覆盖面。

四、依法自治:基于治理有效的公共法律供给

党的十九大提出“自治、德治与法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模式。在推进治理有效的进程中,各地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主要体现在依法自治各环节的指导和人民调解。

(一)建乡村法律顾问制度

从调查来看,浙江各地先后都建立了乡村法律顾问制度,并实现社区(村居)法律顾问律师全覆盖,其指导作用体现在三方面:一是积极指导村(社区)完善《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帮助村民解答法律疑惑等。二是指导村(社区)严格按法定程序落实每个环节,确保产生的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程序合法。三是参与保障“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为规范与保障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秩序与合法性,各级司法行政都给予高度关注,有的开展法治文艺演出、播放公益宣传片、制作分发换届选举知识宣传资料;有的利用社区橱窗粘贴换届选举宣传资料等多渠道多载体的法律宣传,营造“依法换届、和谐选举”的良好氛围,强化村(社区)群众的法律意识;有的则组建由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公证员等组成的“法律观察团”指导村级组织换届选举。

(二)防范与化解矛盾纠纷

无秩序无繁荣,无平安无振兴。各地司法行政努力从源头上防范矛盾纠纷的发生。例如,在松阳县,各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开展矛盾纠纷专项排查,抓好重大疑难纠纷的预防及化解工作。全县司法行政干部、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积极参与黄南水库征迁等县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做好法律咨询与法律服务。据统计,2017年12月-2018年5月,温州鹿城区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12938件,村(社区)调处的纠纷7660件,占本区化解矛盾纠纷总量的59.2%,街镇、村(社区)两级调解的案件数量11693件,累计占比97.39%,村级调解组织作用发挥数达73%。

(三)积极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

作为具有乡土特色的公共法律服务载体与渠道,人民调解组织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在金华市金东区,通过编印《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指南》,指导全市村级组织顺利完成换届推选工作。在温州市鹿城区,各街镇配備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指导镇村调解组织依法调解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规范制作调解卷宗。针对一些外来务工人员大量流入的村落(社区),各地创新了“以外调外”的方式解决外来务工人员面临的劳资纠纷、社会治安等等问题。

五、法治扶贫:基于生活富裕的公共法律服务

法治贫困主要体现在二方面,一是法治意识与素养的贫困,二是维权成本贫困。在通往生活富裕的发展道路上,以法律援助为抓手的法治扶贫成为了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

(一)健全基层法律援助中心的网络覆盖

法律援助是法治扶贫的现实选择。为了更好地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各地纷纷成立基层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或联络点、法律援助律师人才库。在温州鹿城区依托“半小时法律服务圈”和12348法律咨询热线,进一步拓展法律服务渠道,建立健全区法律援助中心和14个街道(镇)法律援助工作站、224个法律援助联络点的三级法律援助工作网络,优化法治扶贫的平台。

(二)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从各地实践来看,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主要集中在农民工讨薪、儿童妇女以及老弱病残者给予及时维权。例如,在温州鹿城区,成立由劳资纠纷处理专长的律师组成的农民工讨薪维权支队,在藤桥镇开展“法律援助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现场会,就农民工讨薪、工伤赔偿、劳动合同纠纷和社会保险待遇等方面问题向企业管理人员和广大农民工开展专业法律解答,同时发放各类法律援助宣传册。在金华金东区,法律援助机构对遭受家暴人员、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及孤儿等五类人员在法律援助申请给予绿色通道,对行动不便的孤寡老人、残疾人、患有重大疾病的当事人,提供上门服务、预约服务。

(三)法律援助宣传

为了使更多困难群众在合法权益受损时能及时得到法律援助,提高法律援助的知晓度和影响力自然成为了实践中的不二选择。从各地实践来看,法律援助宣传主要包括法律咨询、分发法律援助宣传单、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与农民工权益息息相关的法律规范,旨在提高农民工事先维权的意识。

上述可见,围绕乡村振兴的“20字总要求”,各级司法行政和公共法律服务主体给予了积极行动,产生了积极成效。但值得注意的是,强响应弱回应的服务价值偏差、公共法律服务专职人员和法科人才缺乏、联动协同与保障机制不足等情形,正在阻碍着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的畅通。相应的,这些将成为未来乡村振兴进程中各级司法行政需要重点解决的现实命题。

注释:

①调研过程中得到了金华市金东区、宁波市镇海区、温州市鹿城区、台州市路桥区以及丽水市松阳县等司法局、乡(镇)司法所(站)工作人员的支持,在此表示感谢!

参考文献:

[1]苏力.送法下乡:中国基层司法制度研究.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

[2]竺乾威.从新公共管理到整体性治理.中国行政管理.2008(10).

[3]郁建兴.“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浙江探索.浙江日报.2018-04-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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