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资产保增值的两难现实
2019-03-07
“它就像‘房间里的大象,客观存在,但大家都假装看不见。”中国慈善资产管理论坛秘书长刘文华认为,慈善资产保增值在公益界很尴尬。
南方周末记者 汪徐秋林
慈善资产能不能投资,对公众来说,是一个陌生又有争议的话题。
做慈善、用于做好事的钱如果用来投资,投资盈利应该怎么用?亏损又该怎么办?身披“道德光环”的基金会,在利用募集得来的慈善资金投资时,会有怎样的选择?
2019年1月1日,《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投资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下文简称《管理暂行办法》)落地实行,该办法取消了慈善机构购买理财产品风险评级的限定,在投资上,鼓励基金会与金融机构合作,同时为慈善组织的保值增值行为划定了范围,明确了底线和红线。
而对中国的多数基金会来说,也提出慈善资本投资的新挑战。据中国基金会发展论坛统计,2018年中国基金会数量将近7000家,管理着数千亿规模的资金,但很多基金会都任凭慈善资本长期躺在银行吃利息。善款应如何使用才能做到“合法、安全、有效”,更多中小型基金会的投资该怎么管,如何让更多投资的灰色地带现形,也是摆在捐助者、管理者和监管者之间的待解难题。
不会投?不想投?
“它就像‘房间里的大象,客观存在,但大家都假装看不见。”与南方周末记者交流慈善组织投资保值增值的话题时,中国慈善资产管理论坛秘书长刘文华脱口而出,公益界,投资话题地位尴尬。
近年来,公益行业会议上专门讨论投资主题的活动很少,公开登载的投资案例也较少,这一话题被业内人士有意无意地忽略。
2019年1月,中国慈善资产管理论坛在北京成立,由南开大学基金会等8家机构在北京发起,该论坛发布了《中国基金会投资报告2018》。
该报告显示,全国净资产排名TOP50的基金会,29家基金会能够查询到2017年年报,其中有21家基金会在2017年通过投资取得收益,通过“理财”取得收益17家,“股权”取得收益9家,“信托”取得收益5家;超过一半(21家中的11家)基金会仅投资了理财、股权、信托、债券、基金等几个种类中的一种,“距离通过资产配置分散风险的目标还有很大的距离。”
在查询数家国内较大规模的基金会年报和财报时,南方周末记者也发现它们公布的财务与投资收益情况各有不同:
北京市企业家环保基金会(阿拉善SEE)2017年将共计1.45亿元委托天风天信财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理财产品的投资,年末到期收益200.4万元,复合收益率1.38%;
壹基金2017年资产保值增值收益1036.7万元,其中银行存款利息收益1004.1万元,理财性收益32.6万元;
爱佑慈善基金会2017年从银行购买了短期理财产品,并投资了四家公司的长期股权,其中理财产品到年末账面余额为5.11亿元,收益1436万元,股权投资亏损7万元。
据《中国基金会投资报告》分析,2010-2016年基金会行业年均投资收益率仅1.2%。与此同时,央行规定一年期存款利率为1.5%。“如果不考虑每年的增量,我国慈善资产实际上处于缩水状态,根本谈不到什么保值增值。”报告写道。
刘文华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其中存在几个因素。首先,基金会财产是社会公共财产,没有股东、所有人,天生动力不足。其次,理事会作为受托人,也搞不清自己对慈善资产的保值增值到底该如何作为。另外,长期以来,舆论和监管部门的态度偏保守,更大的问题是投资是否属于“挪用捐款”?公众的怀疑一直是基金会投资中挥之不去的阴影。
不愿投资有亏损
中国公益组织将慈善资产拿去投资的行为,在过往实践中,曾引起媒体和公众的巨大争议。2002年,发起希望工程的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下文简称“青基会”)被曝出挪用善款违规投资逾一亿并巨额亏损,曾引起社会舆论的轩然大波。
青基会曾在上世纪90年代,利用捐款先后投资了股票、公司等诸多项目,当时青基会主要负责人徐永光事后承认,青基会曾为了填补这些投资亏空,“做平”过一些账目。但据青基会2003年发布的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希望工程从1989年到2002年累计增值净收益6867万。“风波”过后,青基会逐渐退出了原有的投资项目。
刘文华在这一期间曾担任中国青基会资产管理部部长,负责青基会投资项目,他向南方周末记者回忆,那十几年,希望工程的投资有亏损,也有盈利。但正如徐永光在2011年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时所说,“当时人们对希望工程有不切实际的期望,你是拿希望工程的捐款去投资,赚了是应该的,赔了你就是犯罪。人们不允许希望工程投资有亏损,情感上不能接受。”
青基会的投资也有社会大环境的影响。上世纪90年代中国经历着银行利率高企、货币迅速贬值的时期。据资料显示,1993年一年期银行存款利率一度高达10.98%,还有保值贴补率,但当时大家都觉得这太低了,“全社会都在盲目追求高收益,在这种环境下,你怎么可以要求一个基金会秘书长保持高度的清醒和自制,只做银行存款和国债?”刘文华反问南方周末记者。
实际基金会参与投资是推动基金会发展的国际惯例。离开青基会的投资管理岗位后,刘文华在公益行业的各类机构游走,他一直没有停下动员公益组织利用捐赠基金开展投资。
投资百态
为鼓励慈善基金会“自我造血”,资产“增值保值”,从1988年《基金会管理办法》、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2004年《基金会管理条例》,还是2016年的《慈善法》,政策都在为基金会投资行为开绿灯。
近30年来法律规章的中心思想,可以概括为“合法、安全、有效”六个字。但六个字之下的细则模糊不清:怎样实现“合法、安全、有效”,标准不一、途径不一、结果不一。大多数基金会无所适从,不敢投资。投资失败怎么办,也成为基金会参与投资的巨大压力。
2008年,南都基金会因为购买基金,亏损5154万元,这部分亏空最后就由出资理事补齐。
2017年,友成企业家扶贫基金会将301万元投入A股市场,购买4只股票的同时,还短期质押了价值1350万元的股权。截至2017年12月31日,4只股票共计亏损107万元。
在此情形下,2017年,一心公益基金会理事长谢东祥为了让基金会资金能够参与投资,以个人名义与基金会理事会签了一份投资风险承诺书,表明如投资产生亏损,由谢东祥本人按照基金会实际亏损资金承担赔偿责任,并按同期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补偿利息。谢东祥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当时相关指引明确“保值增值”是投资一分钱不能亏,但投资就有风险,如果3000万投资亏了5%,即150万,十几个理事一年一人就要补偿十多万,不合理。
关于理事对投资进行担保的事,刘文华说自己在北京、上海、天津等地的基金会都见过类似的案例。他表示理解,但并不赞同。
刘文华直言,大家所认为的“亏损需要赔偿”条款,有前提条件的,即“违反《基金会管理条例》和章程规定决策不当”。与其说是“利剑效应”让基金会管理人员望而却步,或许更容易被当作遮羞布,作为基金会自身因害怕风险、不敢承担责任而坐视慈善资产躺在银行金库“睡觉”、贬值的托词。
随后,一心公益基金会成立了投资委员会:从理事会中选五人组成投资委员会,由谢东祥提出投资方案,投资委员会举手表决签字后,再将形成的投资意见交由理事会通过实行。基金会目前委托了约1600万的证券投资、600万的股权投资及产业投资,另有两千多万存在基金会的银行账户中做理财。
一心公益基金会敢于投资的另外一重要原因,有强大的金融专业团队作为支撑,经理事会同意投资的资金委托到谢东祥参股控制的金融投资管理公司中,由专业人士运作、管理,才能有安全保障及保值增值的可能。
“我们这样的案例又能够被多大程度地推广,又有多少中小型基金会有动力、有能力去做投资。”谢东祥直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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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刘文华指出,一心公益基金会委托到理事长谢东祥参股控制的金融投资公司去做投资,这属于关联交易,法律并不禁止,但要求及时披露,并在投票时要回避。今后如何合法合规地开展这类投资,还需斟酌。
矛盾待解
一方面是过去30年善款增值保值的途径争议待解,另一方面则是基金会资产躺着不动,必定缩水的局面。《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能多大程度改变它的现状?
2019年1月1日正式实行的《管理暂行办法》对基金会的投资行为有了更为细致、规范的表述和约束,要求“被投资方经营范围应当与慈善组织的宗旨和业务范围相关”,同时提出“不得直接买卖股票”“不得以投资名义向个人、企业提供借款”“不得直接购买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不能投资人身保险产品”以及不能参与“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投资”“可能使本组织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违背本组织宗旨、可能损害信誉的投资”“非法集资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等八项硬性规定,但是与一年前出台的草案相比,它的条款已经大为简化,给基金会留有更大的空间。
刘文华认为,这样的改变,意味着今后基金会的投资,被赋予更多权力,可投资范围非常广泛,“对于原来很积极的慈善组织来说,提出了限制,例如清华大学基金会原来自己投资股票,但对于原来保守的慈善组织而言,更可能是一种鼓励和规范”。
此外,《管理暂行办法》意味着基金会要承担更大的责任,因为在政府追责时,非常重要的一个依据就是基金会自己制定的资产管理制度,“对基金会的理事和秘书长们开展金融启蒙和投资者教育,民政部门更重视资产管理和信息披露的要求,以及奖惩机制和捐赠人的问责,都是可以促进基金会‘动起来的关键。”刘文华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