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垦“硕鼠”
2019-03-06武军磊
武军磊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农垦土地分局局长兼安徽省农垦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中心负责人、安徽皖垦土地开发复垦有限公司总经理郭建设,伙同搭档雷霆等人炮制虚假复垦项目,侵吞公款5000多万元,郭建设还共同和单独受贿1500多万元。与郭建设贪贿一案有交集的刘学贵行贿数额高达1100多万元。2018年12月28日,安徽省高院终审裁定犯贪污罪、受贿罪的郭建设无期徒刑,雷霆有期徒刑20年;犯贪污罪、行贿罪的刘学贵有期徒刑17年。
农垦系统官员“敛财有方”
安徽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农垦集团”)是1998年经安徽省政府批准由原安徽省农垦农工商联合总公司(安徽省农垦事业管理局)改制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由安徽省委、省政府直接管理,2004年纳入安徽省国资委监管序列,与安徽省农垦事业管理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
1998年,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参照该模式,在农垦集团设立了安徽省国土厅农垦土地管理分局(简称“土地分局”),授权该局负责垦区内耕地保护、建设用地的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2008年,农垦集团设立安徽省农垦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中心(以下简称“复垦中心”),开展垦区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工作。土地分局与复垦中心也是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2009年,安徽省国土厅出台文件,农垦系统可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业务,明确复垦中心为项目承担单位。为更好实施垦区内土地复垦工作,农垦集团成立了国有全资的安徽皖垦土地开发复垦有限公司(简称“皖垦公司”)。
1954年出生的郭建设,先后担任农垦集团土地建设规划部部长兼分局局长、复垦中心负责人,皖垦公司总经理等职。在安徽省农垦系统,他手握实权,缺乏监督,这也为他之后的贪贿埋下了伏笔。与他搭班子的雷霆,1969年1月15日出生,任复垦中心总经理助理兼综合办公室主任,负责土地开发复垦项目整理申报。因为金钱的诱惑,二人成为贪腐搭档。
和郭建设、雷霆贪贿一案有交集的还有刘学贵、李莉、张忠豹等人。1956年7月7日出生的刘学贵,时任安徽某咨询公司法定代表人、合肥卓园土地复垦整理有限公司(简称“卓园公司”)股东、安徽金土地开发有限公司(简称“金土地公司”)实际控制人。1965年8月10日出生的李莉,是卓园公司、金土地公司财务负责人。张忠豹则是安徽润丰土地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润丰公司”)的负责人。就这样,2009年至2015年期间郭建设、雷霆利用职务便利,为刘学贵、张忠豹等人在安徽省寿西湖农场开发项目、华阳河二场二队西小圩土地复垦等项目中,明知所属地块已被耕种,不符合土地开发复垦立项的情况下,采取虚报材料等方式申报土地开发复垦立项,获得土地指标收益,侵吞巨额公款。
郭建设、雷霆为获私利,于2010年至2011年间,先后成立了安徽普田农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普田公司”)、合肥德邻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德邻公司”),以“合作”的方式参与上述项目。此外,郭建设、雷霆还大肆收受刘学贵等人的贿赂。
炮制复垦项目坐地分赃
成立于1952年10月的安徽省寿西湖农场,地处淮河南岸八公山下的寿县,几经历史变迁,隶属于农垦集团,属典型的城郊型农场。
壽西湖农场,原有1600余亩芦苇地,1996年寿西湖农场将芦苇全部铲除,进行土地开发后由职工承包种植农作物,2009年之前地块已全部耕种且农业基础设施基本配套完毕。
郭建设、雷霆贪污二审刑事裁定书显示,2009年上半年,郭建设、雷霆和刘学贵一起到寿西湖农场现场踏勘土地开发复垦资源时,发现该地块虽已被农场开发耕种,但在第一次全国土地调查图纸上仍显示为“苇地”。为谋取利益,郭建设、雷霆、刘学贵等人明知已耕种土地不符合开发条件,仍决定将该地块作为“苇地”向安徽省国土资源厅申请立项开发。
2009年7月31日,安徽省农垦事业管理局将寿西湖农场副业队苇地开发项目立项申请上报至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同年10月15日,皖垦公司与金土地公司签订开发项目合作协议。为谋求立项申请获批,郭建设与时任安徽省国土资源厅耕保处处长金德洪(另案处理)商量,让金德洪弟弟金德胜参与该项目。金德洪在明知该项目实际已被开发耕种,图纸与现场踏勘不一致,不符合开发立项条件的情况下,为获私利同意该立项申请。
2010年4月,安徽省国土厅审查同意立项,4月27日安徽省政府审批同意立项开发。2010年4月21日,郭建设、雷霆以普田公司名义与金土地公司签订合作协议。
2010年6月18日,金德胜以梁某、汪某的名义与金土地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将项目新增耕地面积约500亩的土地指标收益款给金德胜,后郭建设、雷霆以普田公司名义从中切割走100亩土地指标收益。由寿西湖农场按约定自行负责项目实施,由金土地公司共支付300万元施工费作为前期补偿。因寿西湖农场副业队苇地开发项目未实际施工,郭建设、雷霆、金德胜均未按约定支付全部的工程费用。
2010年8月,由复垦中心编制竣工报告,同年10月11日安徽省国土厅批复确认新增耕地面积108.7828公顷,11月30日,寿西湖农场副业队苇地开发项目新增耕地面积土地指标以每亩2.49万元的价格交易到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合同约定,2010年12月,郭建设、雷霆分得赃款325.35万元,刘学贵分得赃款1500万元,金德胜分得赃款480万元,共计人民币2305.35万元。
2009年,郭建设、雷霆到位于宿松县境内的华阳河农场现场踏勘土地开发复垦资源时,发现华阳河农场二场二队西小圩已被当地农户承包种植农作物,不符合土地复垦条件,为谋取利益,郭建设、雷霆仍决定以“废弃养殖水面”为依据申请复垦立项。
在他们的操作下,该项目一路绿灯。2010年7月26日,安徽省国土资源厅验收确认华阳河农场二场二队西小圩土地复垦项目新增耕地面积309.942亩。
2010年11月30日,该土地复垦项目新增耕地面积土地指标以每亩2.49万元的价格交易到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合同约定,郭建设、雷霆分得赃款324.65万元。
郭建设、雷霆等人还如法炮制了华阳河农场二场九队圩土地复垦项目和二场一队东大圩土地复垦项目,以“废弃养殖水面”为依据申请复垦立项。2011年1月15日,华阳河农场二场九队圩土地复垦项目新增耕地面积土地指标以每亩3.06万元的价格交易到黄山市国土资源局。按照合同约定,郭建设、雷霆分得赃款人民币153.5656万元,刘学贵分得赃款人民币1181.4868万元,共计1335.0524万元。
经常与商人打交道,郭建设在糖衣炮弹的攻击下乖乖投降。
2009年至2011年间,郭建设为刘学贵承接土地开发复垦业务提供便利和帮助,收受刘学贵单独或伙同他人所送现金共计39万元,其中李莉参与行贿16万元;2010年至2012年间,郭建设为张忠豹承接土地开发复垦业务提供便利和帮助,收受张忠豹所送现金90万元。2010年秋天的一天,为感谢雷霆在土地复垦业务中提供便利和帮助,在刘学贵公司食堂吃过晚饭后,刘学贵和李莉送给雷霆现金5万元。刘学贵除了向郭建设、雷霆行贿外,还用重金砸向安徽省国土系统的其他官员们。
贪贿主犯被判无期徒刑
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决定,涉嫌犯受贿罪的郭建设于2015年8月12日被芜湖市公安局执行指定监视居住,同月27日被刑事拘留,9月11日被逮捕;雷霆因涉嫌犯受贿罪于2015年8月13日被刑事拘留,同月28日被逮捕。
2017年10月19日,芜湖市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郭建设犯贪污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100万元,决定合并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雷霆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300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0万元,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400万元;被告人刘学贵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200万元,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7年,并处罚金200万元;被告人李莉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宣告缓刑3年;对被告人郭建設、雷霆、刘学贵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宣判后,郭建设、雷霆、刘学贵不服,提出上诉。2018年12月28日,安徽省高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编辑:薛华 icexue032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