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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评估的驱动因素、存在问题及对策

2019-03-06申海成张腾

会计之友 2019年2期

申海成 张腾

【摘 要】 知识产权评估既是衡量知识产权在企业价值增值中贡献比率的重要方法,也是知识产权资本化过程中的核心环节。常用确定性需求、机会引导和新兴应用是知识产权评估的核心驱动因素,机会引导对知识产权评估的驱动作用越来越明显。缺乏对知识产权评估的了解、没有特定的知识产权评估需求和知识产权评估在并购中的作用没有充分体现是知识产权评估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文章从提高对知识产权估值及其使用的认识、扩大包括支持知识产权评估在内的知识产权金融工具包和制定激励措施鼓励参与者更多考虑知识产权评估三个方面提出了对策建议。

【关键词】 知识产权评估; 权利金节省法; 知识产权金融工具包

【中图分类号】 F27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19)02-0126-05

一、引言

在以知识为基础、创新为导向的经济体系中,诸如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正在成为企业价值增长的主体。70%典型企业的价值在于无形资产,且这一比例持续上升。虽然无形资产的贡献现已得到广泛认可,但前期的研究表明,许多职业经理人仍然看不到这一价值,更重要的是,创新的成本没有通过对其产生回报的明确评价而得到适当的平衡。知识产权通常被称为“知识经济的货币”。尽管一家经营良好的企业能够准确地确定其有形资产的价值,但极少有企业花时间和精力来调查其无形资产的价值——除非或直到他们必须这样做。对大多数企业来说,无形资产所贡献的价值仍然是隐含的。

很多企业为什么不考虑其无形资产的隐性财务价值?企业常规基础上的知识产权价值怎样确定和评估?“知识产权评估”一词本身是用几种不同的方式使用的。在某些情况下,估价是定量的并且意味着一个准确的数字,以用来表示企业中特定权利的价值。另一方面,估价在企业中的所有无形资产中,虽然数量仍然是定量的,但因为在估价过程中使用关键参数时存在不确定性,可能被表示为一系列的价值。或者说,知识产权和无形资产的定性商业属性可以在一个被描述为“评估”的过程中更好地体现出来,例如在交易所需的尽职调查中,关键参数在评估中的作用可能比数值更重要。知识产权资产的定量估价由许多标准、规章和准则规定了估价过程、方法和应该使用的估价技术。但这并不意味着不正式的评价是没有高效益的,根据所涉及的业务目的很可能代表更适当的战略。

二、知识产权评估标准

(一)知识产权国际估值标准

2013年欧洲委员会知识产权评估研究了知识产权评估市场的运作情况,分析了知识产权评估的动因和障碍。有许多估价标准管理知识产权估值的方式,最知名和最广泛使用的是由国际评估准则理事会(IVSC)制定的。它发布了框架和要求文档,并分别提供了包括无形资产在内的大多数商业估值形式的应用和技术信息的支持指导。该框架涵盖了普遍接受的估值概念、原则和定义,且伴随的标准解释了它们对特定环境和资产类型的申请。框架所载的原则包括其价格、成本和价值的定义。价格是指对一项资产的要求、报价或支付的金额。由于某一买方或卖方的财务能力、动机或特殊利益,所支付的价格可能与其他人归因于资产的价值不同。成本是获取或创建资产所需的金额。当该资产获得或创建时,其成本是一个事实。因为一项资产所支付的价格成为买方的成本,所以价格与成本有关。价值不是事实,而是一种观点:在交易中的为资产所支付的最可能的价格或者拥有资产的经济利益。交换价值是假设价格,而且估计值的假设是由估值的目的决定的。对所有者的价值即对某一特定一方从所有权中得到的利益的估计。

该框架规定了市场价值的概念,并将其与公允价值区分开来。它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在已查明的有知识和意愿的各方之间转让资产或责任的估计价格,反映了这些当事方的各自利益”。这是一个比市场价值更宽泛的概念,它侧重于“一项资产或负债在一笔交易中,在适当的市场和双方各自采取行动知情、审慎而无任何强制的情况下,应在自愿的买方与卖方之间的估值日期交换的估计价值”。

(二)知识产权估值方法

1.知识产权估值的三种常见方法

为了涵盖许多不同的估值环境和要求,单一方法的事实或可观测的投入不足以得出可靠的结论,国际估值标准理事会的框架定义了三种最常见的估值方法,即成本法、市场法和收入法,并在订单市场、收入和成本方面作了注释。

(1)市场法通过将有关目的的资产与相同或类似资产的可用价格信息进行比较提供了价值的指示。在做出必要的调整以考虑交易的差异、价值基础和法律、经济或物理特征之前,市场估值应从最近在市场上发生的与相同或类似资产有关的交易价格开始,转向公布的资产价格。

(2)收入法通过将未来现金流转换为单一的当前资本价值来提供价值的指示。收入估值法应评估资产在使用年限内产生的收入,并通过向其应用适当的贴现率作为收入净现值来表示其价值。

(3)成本法使用经济原则提供了一个价值指标,即买受人为一项资产支付的费用不超过通过购买或建设获得同等效用资产的成本。成本评注指出,实际上被估价的资产可能比可根据年龄和陈旧程度而构建的替代方案具有更小的吸引力,因此可能需要做出调整以适应这些差异。

知识产权估值三种常用方法的优缺点见表1。

2.评估方法的细分

从美国和英国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实践来看,评估师以收入法、成本法和市场法等评估标准方法为基础,遵守所需的相关标准,有些设置了自己的框架,以执行估值。一些中介机构要求进行完全独立的量化估值,而投资者发现,尽职调查“评估”的质量方面是最有信息性的。损害赔偿法、货币品牌融資方法、英国GAAP、国际估价标准、经合组织转让定价准则等标准中,英国GAAP和国际估价标准使用较多;投资组合估值法、蒙特卡罗法、超额利润法、权利金节省法、利润资本化、重置资本、再生产成本法中,权利金节省法和超额利润法使用较多,资本化、版税、利润溢价和超额利润是收入法的分支。

权利金节省法也叫许可费节省法,是指与向第三方支付许可使用费相比,假设拥有该资产将不必支付使用费,由此产生的资本价值来确定资产价值[ 1 ]。在英国和美国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实践中,权利金节省法使用最广泛,其次是成本法和市场法。

(三)其他估值标准

国际标准化组织于2010年首次推出涉及货币品牌估值的10668号要求。该标准在导言中提出了其目标,即提供“一种一致、可靠的品牌估值方法,包括财务、行为和法律方面”,并提出了主要(一般)要求的透明度、有效性、可靠性、充分性和客观性。标准列出了作为管理信息、战略规划、价值报告、会计、清算、法律交易、许可、诉讼支持、争端解决、税务筹划和遵守以及贷款和股权融资等一些共同的目的。价值概念,需要根据目的加以规定,是代表品牌在其预期有用的经济生活中所赋予的经济利益。假设品牌还没有达到其生命的终结,这表明了一个前瞻性的、以现金流为导向的价值评估过程,这可能以收益、经济利润或成本节约为基础。正如国际评估标准理事会的标准一样,标准规定:收入、市场或成本方法应单独或组合使用,其选择取决于目的、价值观念和品牌特征。在这三种方法中,还提供了一些进一步的指导。

除国际标准化组织外,国际上还制定了其他一些知识产权评估标准,包括DIN77100-Grundstze der monetren Patentbewertung(货币专利估值)、格鲁吉亚太平洋因素(与损害赔偿有关)和奥地利标准研究所标准(ONORM)A6800 & A6801。

三、知识产权评估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其驱动因素分析

(一)知识产权评估市场主体

要研究知识产权评估市场存在的问题,就要理清知识产权评估市场主体以及市场结构,即确定知识产权评估市场的主要参与者是谁,它们如何相互作用,以及是否是结构问题致使这一预期的业务雇用不足。

在英国约有40家企业提供了专门的知识产权评估服务,通常包括2—5个评估师,但有时在规模较大的会计师事务所涉及的团队达50人。这些企业可以归类为会计师事务所(他们倾向于)和评估精品店,会计师事务所倾向于专门从事与财务报告、税收、转让定价和如离岸业务相关的战略选择的估价事项,而评估精品店业务主要处理有争议的事项。

有些企业更积极地针对高科技企业,或者在品牌评估方面开发特定的专门业务。客户规模似乎是另一个显著的区别。规模较小的精品企业将从规模较小的企业和早期的企业那里进行评估工作,因为对大型会计师事务所来说更担心声誉风险和利润不足。

知识产权评估可能是作为评估师和潜在客户之间直接沟通的结果而产生的。尽管如此,企业外部的中介机构毫无疑问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并且很可能会指定某一特定用途的评估要求。中介机构确定需要并向潜在的提供者提供发展路径,这已出现在所有知识产权评估过程中。知识产权估价的中介客户如图1所示。

研究结果表明,平均有55%的评估师的工作来自中介机构,特别是律师和会计师,许多中介机构定期外包他们的评估活动,以获得一个独立的业务领域。在其他行业,这种性质的引荐和介绍往往与某种形式的奖励挂钩。

知识产权评估市场表现出的行为通常与市场的未成熟度相一致。纵向关系和弱搜索行为两个潜在的领域在某种程度上似乎相互关联,因为顾问的强烈建议很可能会抑制最终用户和中间人的独立需求活动。但考虑到评估师之间存在专业化,中介机构的建议对于客户是真正有帮助的。知识产权评估市场服务参与者如图2所示。

(二)知识产权评估驱动因素

本文确定了21个知识产权评估驱动因素,总结如图3。根据它们是否服务于既定和公认的需要还可以进一步划分三大需求细分下的具体评估需求[ 2 ]。

当根据用户寻求获得知识产权估值的目的进行市场地图绘制时,所获得的数据表明,市场最能被理解(在较高的水平上),在驱动因素方面,分为三个部分或类别:

1.常用需求:凡监管要求、行业行为守则和长期惯例与实践相结合,意味着知识产权估值通常在交易目的需要时进行。这是大型会计师事务所、破产从业者(其中一些是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的主要运作领域,而且它也由一些专门估值企业提供服务,特别是当涉及需要详细考虑知识产权及其价值,如“离岸业务”,转移资产或诉讼。

2.机会引导:企业可選择自行进行知识产权估值,或在被说服时由顾问提供商业利益。在缺乏监管或风俗和实践的情况下,估值将在商业战略确定需要时发生。例如,这包括在可能的业务销售或退出之前有知识产权价值。

3.新兴应用:更广泛市场的新发展增加了对知识产权估值的需求。在这里,估值的需求将从一个组织外部产生。新的融资申请属于本部分,新的知识产权保险申请历来是基于预期的成本,以捍卫知识产权反对侵权和反诉,而不是立足于保护基础资产价值。

知识产权评估活动的评估师、中介人和受益人反馈的信息都指向一个方向:企业进行知识产权评估的最大动机是因为有一个外部事件推动,无论该事件是主动的还是被迫的。这并不意味着在研究过程中发现的所有评估都是由法律或监管要求驱动的。一些投资者和董事会意识到了知识产权的价值;从英国和美国知识产权评估实践中可以看出评估过程确实提供了战略利益,尤其是在这项研究“机会引导”的背景中;在知识产权评估的实践中发现了大量的案例,企业实现了一个有利于其获得资本、收入或账面基础的具体目标。但这确实意味着需要较强激励措施,以促使企业采取行动。

评估师在进行独立估价时遵循一致的过程,成本法、市场法和收入法三种知识产权估价的方法被评估师接受,并体现在相关的行业标准中,使用哪一种方法的主要驱动因素与数据可用性和估价目的有关。收入法一般是支持任何优先许可、销售或知识产权融资交易的首选路线,而且在购买价格分配估价工作中也可以起到明显的作用。

(三)知识产权评估存在的问题分析

供求双方的市场参与者都发现了一些阻碍企业进行知识产权评估的障碍:最常提到的费用包括成本,缺乏对利益和过程的认识和理解,对从哪里和如何找到评估者缺乏了解,缺乏提供知情选择的信息,有限的使用知识产权融资的能力。企业并不认为评估过程会增加价值,在这种情况下,因为不了解投资回报率,成本成为一个问题。从特定评估需求、对企业估值和了解评估程度三个方面进一步分析。

1.没有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的特定需求,估值的目的不是履行。知识产权评估师认为影响理解力的最大障碍是最终用户只有在需要时才会进行资产估值。最终用户没有看到估值的一般好处,因为他们不认为估值过程增加了价值。企业进行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不会仅仅出于好奇心或希望得到一般利益而经历这个过程,如果有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的特定需求,同时要实际履行特定需求协定,企业希望获得知识产权估值。比如,在英国和美国,知识产权为养老资产融资带来了巨大成功,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对大多数中小企业来说并不有效,因为银行认为中小企业的无形资产质押风险太大。

2.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在企业并购中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认识和体现。经历过估值的最终用户可以看到这些好处,并认为“缺乏认识和知识”是更多企业进行知识产权估值工作的主要障碍,在实现目标的时候发现越来越多的企业购买和出售他们的知识产权,人们需要更好理解知识产权是如何在企业并购中发挥重要作用的,特别是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对企业估值溢价的重要作用。另外,有些人可能会尊重估值结果,但仍不理解估值机制。短期来看,中小企业不能承担许多专利或注册商标成本,因此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对中小企业的价值有限;但长期来看,如果企业被收购涉及估值时,知识产权对收购者的重要性就更大了。

3.没有经历过估值的最终用户认为:他们对市场一无所知,并且没有足够的信息。最终用户,特别是经理和主管看不到知识产权价值评估能给企业带来的好处,对评估过程或收益缺乏认识和理解。

由于市场尚不成熟,许多中介机构仍在充分利用知识产权评估。目前,知识产权保险企业不直接考虑知识产权价值,他们的重点是评估诉讼风险和相关成本的降低。另外,股票投资者认为知识产权是重要的,希望看到它正在被开发和维护的迹象,但总是将管理团队的评估放在优先级名单的首位。大多数处于早期阶段的企业都被现金所约束,无法为详细评估活动提供资金。在风险投资的背景下,重点聚焦于技术和相关的竞争优势,附加价值的确立仍然是防止银行对知识产权资产放贷的关键障碍,并且是比评估过程的信任程度更大的障碍。银行担心的是,如果开发它的企业破产了,这样的知识产权资产是否仍然具有价值。

四、结论与对策建议

(一)结论

与有形资产评估方法相比,知识产权的大量投资导致知识产权估值量低于预期。当估值活动服务于既定需求时,实际活动量将受到知识产权估值市场以外因素的强烈影响。虽然未来的知识产权评估市场难以量化,但机会导向的知识产权估值在短期内具有最好的增长前景。知识产权估值的数量与每年完成的并购的数量、知识产权公司的上市数量直接相关,大多数知识产权估值发生在较大和较成熟的企业。

知识产权估值量的主要制约因素是事件驱动的实践。如果公司没有一个具体的理由进行知识产权估值,并且没有知识产权中介的作用,他们不太可能进行委托工作。简而言之,了解目前知识产权估值实践中最重要的驱动因素的最简单方法是,只有在公司必须进行知识产权估值的情况下才能发现。但实践中,许多知识产权评估的动机都是机会主导的,比如股权融资的期望。

知识产权评估过程本身在所有应用程序中表现出高度的一致性。成本法、市场法和收入法都是由所有估值师参考的,收入法是目前最可取和最常用的方法,评估往往是以一个具有前瞻性目的的交易进行的。但知识产权转让选择的具体方法将取决于信息的可用性、需求估值的目的以及有经验的估值师的偏好。总的来说,权利金节省法已经成为最重要的方法,但其他方法也有相应的应用。权利金节省法具有很强应用性的原因为,它是从概念角度理解的更简单方法之一,提供了一个链接到真正的交易,不需要相当水平的定制市场研究作为附加方法。

(二)对策建议

1.提高对知识产权估值及其使用的认识。通过一系列案例研究突出知识产权对企业价值的评价,提高认识需要把重点放在做估值业务的好处上,并结合具体的实际案例分析进行宣传,比如估值是如何完成的、业务取得的效果如何、是否对企业融资或并购有利以及估值有哪些不合适的地方等,而不是仅仅完善估值的机制。另外,政府相关部门应该进一步研究知识产权评估报告作为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或年度财务报表的一部分的可能性,以及鼓励知识产权局、会计和工业机构之间进行知识产权声明合作与沟通。

2.充分利用知识产权金融工具包,密切知识产权与融资之间的联系。该政策应在企业健全的知识产权战略背景下制定,并且应该包括评估过程中可能需要的或有帮助的清单,使知识产权和融资之间的联系更密切。知识产权金融工具包应该包括如何为知识产权管理和商业化战略提供指导,详细说明商业背景、知识产权资产、注册和未注册的权利,如何在内部和外部管理知识产权以及知识产权资产清单和广泛的知识产权估价清单。

3.搭建知识产权评估参与者平台,出台激励措施。对最终用户、中介和其他参与者提供财政奖励,对知识产权评估的研究者提供研究课题和项目立项,搭建中介、最终用户、放款人和投资者直接协调沟通的平台[ 3 ],引导知识产权评估市场良性健康发展。鼓励企业提高将估值放在资产负债表上的能力,鼓励企业主动将知识产权列入可行性企业报告,更好地体现知识产权在企业中的价值;建设利用知识产权价值支持借款的金融基础设施,提高通过知识产权获得股权融资的机会。

【参考文献】

[1] 张潆心,崔劲.国际评估指南NO.4——无形资产评估(修订版)(征求意见稿)[J].中国资产评估,2009(6):6-16.

[2] 蒋华胜.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的市场价值与司法裁判规则的法律构造[J].知识产权,2017(7):60-67.

[3] 盛宇,李红.政产学研协作数据库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研究:基于上海材料基因組数据库的范式分析[J].科技管理研究,2017,37(10):189-195.

【基金项目】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学科共建项目“文化科技融合研究:版权交易与金融支持的双重视角”(GD15XYJ30)

【作者简介】 申海成(1978— ),男,山东莱芜人,经济学博士,北京大学经济学院产业经济学博士后,讲师,研究方向:国际贸易与金融、文化金融等;张腾(1995— ),女,山东德州人,北京天助力文化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文化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