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批判至建构:柏拉图的分工经济思想
2019-03-05张超,张颖
张 超,张 颖
(深圳大学 经济学院,广东 深圳 518060)
正义是人类社会的永恒追求。但是正义是什么,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解释,不同的人所追求的正义也不尽相同。在《理想国》中,柏拉图从按禀赋的劳动分工角度对正义进行了本质规定。他提出构建理想城邦的根本原则,“在建立我们这个国家的时候,曾经规定下一条总的原则。我想这条原则或者这一类的某条原则就是正义”,该原则内涵为“每个人必须在国家里执行一种最适合他天性的职务。”[1]157人们依据正义原则建立城邦,使得每个人安于最适合他天性的地位和职责。所以柏拉图否定了正义只具有某种精神特性,正义本性就是人们做自己的事,肯定并凸显人的劳动及分工,这就从劳动分工角度对正义进行规定。
为了让分工得到最终实现,柏拉图提出城邦中每个阶层应做好属于本阶层的事情,每个人应从事最适合他天性的职业。从宏观角度看,城邦正义存在于生产者、辅助者和护卫者之间的社会分工中,“当生意人、辅助者和护国者这三种人在国家各做各的事而不相互干扰时,便有了正义,从而也就使国家成为正义国家了”[1]158;从微观层面讲,个人正义存在于木匠、鞋匠、织工等经济分工中,“木匠做木匠的事,鞋匠做鞋匠的事,其他的人也都这样,各起各的天然作用,不起别种人的作用,这种正确的分工乃是正义的影子。”[1]174柏拉图对理想城邦中各阶层、每个人的职业进行规定,是建立正义城邦的基础。
余纪元指出,“柏拉图确立的劳动分工的原则十分重要。这个原则其实已经把后来所要找到的正义概念隐含其中了。因为他后来确立的正义就是社会中的每个阶层,或者个人灵魂中的每一部分,都做与它本性相适合的工作。每一阶层或部分各司其职、彼此不互相僭越。这样,在建立城邦的过程中所贯穿的原则本身即代表了‘正义的一种影子’。”[2]144在柏拉图正义理论中,分工原则处处得到体现,构成其正义理论的逻辑基础。柏拉图的理想城邦,从分工角度讲,就是要通过有效的分工形式,解决自然分工下社会秩序的散漫和绝对商品经济分工下城邦秩序的混乱,以提高城邦统治的有序和有效,从而实现城邦正义。
一、批判完全自给自足的自然分工与绝对商品交换的经济分工
社会分工是人类社会劳动的客观存在形式。柏拉图所勾勒的理想城邦,既保留有原始社会的自然分工,也有商品交换的经济分工。但是,柏拉图反对完全自给自足的自然分工和绝对商品交换的经济分工。通过这种批判,我们可以窥视古代雅典经济分工的起源和现状。
(一)批判完全自给自足的自然分工
应该指出,所谓自给自足存在一个经济单位的问题。传统经济中的自给自足是指社会中最基本的初级经济单位内的自给自足,这种最基本的初级经济单位有家庭、村落或庄园。在不同国家或地区的传统经济中,普遍存在的最基本的初级经济单位是不尽相同的。
柏拉图描述了洪水灾患之后牧羊人家庭生产生活的情景。这情景大致为,洪水后只有居住在山顶上牧羊人幸存了下来,但不同家庭之间失去联系,家庭内部互爱互慕,由于人口少,他们依靠牛羊、奶类等食物就能生存。柏拉图借助荷马描述塞克罗普斯们居住地的故事对这种生产生活特征进行了描述,“他们居住在挺拔险峻的山峰之巅,或者阴森幽暗的山洞,各人管束自己的妻子儿女,不关心他人事情。”[3]174人们依山而居、牧养而生,从事生产生活简单、自然,家庭之间缺乏交往和分工,决定人们只需遵守习俗就能生活很好。随着人口增加,为适应山区牧业和平原农业之间分工需要,部分人移居山下,不同家庭实现了彼此联系并组成共同家园。他们在家园集市上进行余缺调剂并取得产品,这种调剂更多是使用价值的交换,仍属于自然分工范畴。这时,自给自足的基本单位由家庭至大团体转变,分工领域由牧业扩展到农业,但仍旧难以满足需要。
在《理想国》卷2中,柏拉图先从直观层面表达了反对这种自给自足的自然分工的观点。柏拉图以农夫为例,认为农夫不应为自己准备粮食、房子、衣服等多种生活资料,而应专于务农并与他人共享粮食;对于所有劳动者,每人只能从事一种职业而非兼有几种职业。这种由具体至抽象有关分工的思考,由农夫到所有劳动者都只得从事一职,表明当时的雅典自给自足的自然分工越来越受到摒弃,商品交换和分工越来越受到重视。为何反对自给自足的自然分工呢?柏拉图解释,“我们每个人不能单靠自己达到自足,我们需要许多东西。”[1]58他从供给能力和满足需求两个方面说明了分工是产生“自足”的充分条件。从供给能力方面看,每个人存在能力禀赋的缺陷性,这种缺陷性会产生劳动能力缺陷性,导致每个人不能单靠自己达到自给自足。分工是弥补个体劳动能力缺陷的重要手段,是产生劳动“自足”的充分条件。从满足需要角度讲,人类生存的需要有粮食、住房、衣服等多方面,分工有助于优化产品结构和提升产品质量,是实现“自足”的充分条件。从供给能力和满足需求之间相互关系理解,分工既是一种提高生产效率的办法,也是一种提升人自身劳动能力的方法,并且在劳动能力和生产分工方面相互促进。总之,人自身存在劳动能力的局限性,但人的需要又是多样的,这个矛盾的解决就要通过分工与交换来实现的。
从深入层面看,柏拉图特别对由性别差异引起的自然分工进行猛烈批判。由于男女生理特点不同,当这种不同扩大到生产生活领域,产生出两性间自给自足的自然分工。对于成年男性来讲,由于其体质相对强壮,他们逐渐集中于从事耕作、采伐、经商等事宜;而女子由于在月经期、怀孕期等期间存在行动不便,从而逐渐更多地从事采集、纺织、家政等事宜。柏拉图反对城邦依据性别决定分工角色,主张依其禀赋和能力来划分分工角色。他指出,没有任何一项工作,因为女人在做而专属女性,或因为男人在做而专属男性。各种天赋才能同样分布于男女两性之间,不同禀赋应该从事不同职业,男人与女人有不同禀赋,但这种禀赋差异不是绝对无限制的,主要是关联到行业上同异。柏拉图是平等对待男女社会分工角色的,其核心思想是“任人唯贤”,而非武断地认为,男人天生就比女人强。为此,他主张男女平等地享受参与分工权利和承担义务,各种职务不论男女均可参加。
在柏拉图时期,雅典经济存在很大程度上自给自足的经济成分。色诺芬认为,农业是国民赖以生存的基础,是希腊自由民的最重要的职业,主持家务是妇女的天职[4]2。对此,马克思曾评论,“甚至在物质生产上,雅典人的理想仍然是与分工相对立的自给自足”[5]404。然而,柏拉图对这种自给自足的自然分工的观点进行批判,这在古代希腊实属罕见。当然,柏拉图批判的是完全自给自足的自然分工,他主张存在一定程度的自给自足。他指出,每个劳动者从事一职时,可为自己供给一份产品,但不能生产并供给其它产品,其它产品由分工与交换取得。可见,一定程度上的自给自足的落脚点依然是鼓励分工和交换。马克思指出,“柏拉图把分工看作公社的经济基础,每一个人在公社中都要依靠另一个人,他不可能在不同另一个人发生联系的情况下独立地自己满足自己的全部需要。”[6]325马克思认同了柏拉图提出分工对于满足人们需要的观点,分工在柏拉图那里是人们生存中最基本、最直接的物质需要的实现手段——劳动形式。实际上,柏拉图不仅批判完全自给自足的自然分工,而且更为激烈地批判绝对商品交换的经济分工。
(二)批判绝对商品交换的经济分工
当时雅典进入工商时代,私有观念和商品交换对雅典城邦的影响是深刻的。特别是金钱已成为雅典人生活中很重要的东西,以前不讲交易和报酬的事务现在需要报酬。索福克勒斯说:“人间再没有像金钱这样坏的东西到处流通,这东西可以使城邦毁灭,把人们赶出家乡,把善良的人教坏,使他们走上邪路做些可耻的事情,甚至教人为非作歹干出种种罪行。”[7]262-263货币经济对原有道德观念和社会秩序产生瓦解作用,导致日趋严重的社会矛盾。
柏拉图分析了商品交换对人的灵魂和伦理观念的影响。他借克法洛斯之口论述,“我是说对于一个通情达理的人来说,有了钱财他就用不着存心作假或不得已而骗人了。当他要到另一个世界去的时候,他也就用不着为亏欠了神的祭品和人的债务而心惊胆战了”[1]6。在克法洛斯看来,私有财产权利是包括正义在内的一切道德的基础。这种道德是可以通过向神献祭或人还债的形式来实现,柏拉图坚决反对这种“正义就是欠债还钱”的观点。
更为重要的是,私有观念和商品经济深刻影响到城邦分工秩序,特别影响到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合理的分工秩序。首先,私有观念渗透到统治者阶层并影响其参与治理分工。由于私有观念逐渐深入人心,统治者与城邦之间形成商品交换的契约关系。如果城邦给予统治者丰厚的劳动报酬和极高的名誉,统治者就会专心承担治理城邦的工作;如果统治者获得名利,但是没有专职为城邦服务,城邦就有权处罚统治者。这表明,统治者并未竭诚为城邦服务,反而参与到商品交换的经济分工中。柏拉图认为,统治者不能参与商品交换的经济分工,他们只能专心于城邦治理和保卫事宜。他以护卫者为例,指出护卫者的灵魂是纯洁的,所以他们不能接触并拥有金银,只能参与保卫城邦事宜;如果他们拥有金银或其它私有财产,就会腐败,不能搞政治做护卫者,只能从事农业生产和商品经营,成为与人们争利的敌人。正如他所讲:“他们就要去搞农业、做买卖,就不再能搞政治做护卫者了。他们就从人民的盟友蜕变为人民的敌人和暴君了。”[1]133
其次,私有观念使得被统治者欲望膨胀,影响到他们专心于经济分工或商品交换。理想城邦中的被统治者主要是农夫、牧人、商人和手工业者等生产者,柏拉图反对他们参与城邦治理分工事宜。柏拉图讲述了吕底亚人古各斯祖先的故事,用以说明生产者为争夺统治权力而破坏城邦分工秩序并带来统治的衰败。故事大致为:古各斯的先祖本是一个牧羊人,在当时吕底亚的国王手下当差,一次偶然机会他获得能使人隐身的金戒指,他借助这种隐身技能先是谋到当国王使臣的职位,后来又勾引王后,跟她合谋杀害了国王并夺取王位,从而统治城邦。这则故事是当时雅典的真实写照。伯罗奔尼撒战争后,雅典恢复民主制,某些坏分子谋取统治权力,诬告或流放别人,夺人财产或取消债务,从而破坏稳定的社会政治秩序。据此,柏拉图以肯定的证据斥责那些在民主政治中掌权的商人或手工业者,他们的灵魂因从事经济生产的职业而变得畸形,正如他们的身体受到职业损坏一样。
古代社会存在多种经济分工形态,某种经济分工形态可能在某一发展阶段占据主导地位,商品交换的经济分工就是如此。在柏拉图时期的雅典,商品交换已经深入到社会事务的方方面面,如城邦治理、宗教祭祀等活动都融入商品交换中,发展成为一种绝对商品交换的经济分工,这给城邦治理和经济秩序带来困境。柏拉图认为,若统治者不专心于城邦治理,从事经济生产和商品交换,就会破坏稳定的经济秩序;若生产者不专心于经济生产和商品交换,争夺权力并参与城邦治理,就会破坏合理的政治秩序。实际上,统治者在治理城邦中采取商品交换和生产者为夺取统治权力而将商品交换带入城邦治理,其本质是一样的,均是将经济生产和城邦治理纳入分工交换中,从而破坏合理的社会分工秩序。
当然,柏拉图也认识到商品交换在社会经济中的重要意义。他说:“如果有人能使原先天然分布不平衡、不合比例的各种物品平衡而又合乎比例地分布到各地,供人们使用,那他岂不是大恩人吗?”因此,他对商人的评价是,“如果能够按照严格的原则办事,那么我们应当敬重这些职业,因为它们起到类似母亲和保姆的作用。”[8]684尽管柏拉图批评绝对商品交换的经济分工,但是他并不反对满足城邦基本需要的商品交换的经济分工,他主张对生产者阶层实行有限商品交换的经济分工,对不同阶层实行有限阶层流动的社会分工。
二、倡导有限商品交换的经济分工和有限阶层流动的社会分工
基于上述批评,从维护城邦正义出发,柏拉图倡导对生产者实行有限商品交换的经济分工,对不同阶层实行有限流动的社会分工,至此柏拉图构建起理想城邦的基本分工框架。
(一)实行有限商品交换的经济分工
在《理想国》卷2中,柏拉图借助苏格拉底和阿得曼托斯的对话向我们阐明了正义城邦应有的形象,正义就是每个人执行一种最适合于他天性的职务。柏拉图对一人一职进行了规定,是其解释正义和建立理想城邦的基础。于是,我们在探寻柏拉图理想城邦的正义的同时,也能清晰地认识到分工在理想城邦中的重要角色。在探讨中,柏拉图对经济分工的不同组织形式进行比较,倡导实行有限商品交换的分工形式,并就选择这种分工形式的依据进行解释。柏拉图举例论证:
是不是每一个成员要把各自的工作贡献给公众——我的意见是说,农夫要为四个人准备粮食,他要花四倍的时间和劳力准备粮食来跟其他的人共享呢?还是不管别人,只为他自己准备粮食——花四分之一的时间,生产自己的一份粮食,把其余四分之三的时间,一份花在造房子上,一份花在做衣服上,一份花在做鞋子上,免得同人家交换,各自为我,只顾自己的需要呢?[1]59
柏拉图以高度抽象的方法提出一个分工经济模型。他设想人类最大的需要是生活资料,有粮食、房屋、衣服、鞋子等4种。假设城邦有4人生产4种产品,即1个农民、1个工匠、1个织工和1个鞋匠。柏拉图认为有两种分工形式:第一种是完全自给自足的分工形式,1人需要的4种产品都由自己生产,每种产品生产1份,满足自己的需要。例如,工匠除了建造1幢住房外,还需生产粮食、衣服、鞋子各1份。农民、织工、鞋匠亦是如此。每个劳动者都是独立的生产者,生产者之间没有协作和交换,这是自给自足的分工形式。第二种是有限商品交换的分工形式,也是柏拉图特别关注的分工形式。1人生产1种产品4份,自用1份,其余3份用来换取别人生产的产品。例如,农民生产可供4人需要的粮食,自用1份,其余3份用来交换房屋、衣服、鞋子。工人、织工、鞋匠亦是如此,每人从事生产自己擅长的产品,自己留用1份,通过交换来满足对其它产品的需要。在“四工”中引入分工和交换,可使劳动者按其禀赋从事一职,实现生产率提高;又可通过产品自给和交换来满足自身和他人需求,从而增进社会福利。这种分工形式是将生产分工和产品交换以及自给混合在一起,形成一种有限商品交换的经济分工。柏拉图还将城邦视为分工生产和产品分配的中心,其核心是发挥生产和交易的聚集扩散功能。这意味着,劳动者之间的生产分工和产品交换是紧密联系、相互促进的。
在4人情况下,分工人数少,产品交换容易处理。若将分工扩展至更多人,不同职业乃至阶层的人加入分工,分工组织形式又该如何呢?笔者以8人为例以说明更多人参与分工的组织形式。这大致会产生两种情况:第Ⅰ种是假设城邦有8人参与分工,且这8人都属于生产者阶层。按照柏拉图对“四工”的论述,在8人参与分工情况下每人生产1件产品8份,自己使用1份,其余7份用来交换别人生产的产品。这仍旧是上述第二种在经济部门实行的分工组织形式。第Ⅱ种是假设城邦有8人参与分工,这8人中有6人是生产者,2人是统治者。这又将会产生不同层面分工情况:第一层是在统治者与生产者之间产生宏观意义上的社会分工,这是最大的分工。其中,2名统治者担任城邦治理职责,但不参与劳动生产和商品交换;6名生产者不担负城邦治理职责,但要参与劳动生产和商品交换,并为统治者提供生活产品。第二层是不同行业或职业之间产生中观意义上的经济分工。由于2名统治者不参与生产分工,其余6人由不同职业构成,其分工安排应该是,每人生产1件产品8份并用8天时间,用8/6时间生产1份自用产品,用40/6时间生产其余7人所需产品;产品分配应该是,每人自己留有1份,提供给2名统治者2份,余下5份用来交换自己所需产品。整体来看,第Ⅰ种分工形式和第Ⅱ种分工形式都是一种基于商品交换的分工形式,但第Ⅱ种分工形式显然是不同于第Ⅰ种的,其缘由是统治者不能参与分工生产和商品交换,但却获得劳动产品;生产者参与分工生产和商品交换,为统治者提供产品,但不能与其进行商品交换。可见,这是一种在生产者阶层实行的有限商品交换的经济分工。在这种分工形式中,劳动生产和产品分配是分离的环节,这种分离为巩固社会分工、促进生产创造了条件,是柏拉图所倡导的。
在古代雅典,传统自给自足的自然分工和商品交换的分工经济都具有深远影响。为解决完全自然经济的低效率和绝对商品交换的分工经济带来的城邦治理困境,柏拉图重塑传统意义上的分工,在摒弃完全自给自足的自然分工和绝对商品交换的经济分工的同时,倡导有限商品交换的经济分工。在这种分工形式下,以商品交换为主导,存在一定程度上自给自足和产品贡赋。柏拉图既重视生产者之间经济分工,也重视统治者和生产者之间社会分工。这种划分就把统治者置于社会分工的一端,与其担负统治城邦和保护经济生活的职责有关;而将经济分工规定为生产者的事情,即分工成为劳动者的分工。这在古希腊是大体符合历史实际的,分工是劳动的职业划分,劳动者各司其职,就能提高劳动生产率。毋庸置疑,这种专业化提高生产率的思想,是早期最重要的专业化报酬递增的思想。
(二)倡导有限阶层流动的社会分工
上述分析着重于城邦中生产者的经济分工,为论证哲学王、护卫者和生产者之间社会分工的合理性,柏拉图提出金、银、铜、铁的理念。他说:“老天铸造他们的时候,在有些人身上加入了黄金,这些人因而是最可宝贵的,是统治者。在军人身上加入了白银。在农民以及其他技工身上加入了铁和铜。”[1]131柏拉图从宿命论角度为其分工理论提供依据,论述了上天依照金属属性将人们分为统治者、护卫者和生产者三个等级,各等级各司其职就是正义。
护卫者是城邦第二等级,柏拉图从教育、选拔、履职和管理等方面就促使护卫者专心于城邦治理分工进行阐述。对护卫者进行教育时,鼓励给年轻护卫者讲述经审定的故事,铸造他们节制的心灵;音乐教育后,对他们进行骑术、射箭、投标枪等体育训练,培育他们健康的体魄。完成音乐教育和体育训练后,城邦就要选拔护卫者。对于普通战士的选取,在工作和生活中考察他们,选取那些能坚守原则的人做战士;对于将军及其参谋人员的选取,柏拉图设计出一套严格推选、选举和复查的选拔制度。护卫者实现分工建制,体现了柏拉图倡导的“一人一职”分工原则。选取护卫者后,护卫者需要担负起保卫城市的主要职责,平时需协助哲学王从事城邦治理事宜。护卫者还需要接受城邦的管理,他们必须承担服兵役的义务,在战争中表现突出者应给予奖赏,等。这就使得护卫者专心于创建城邦的伟大事业,“我们要坚持我们最初的原则,一切护卫者放弃一切其他业务,专心致力于建立城邦的自由大业,集中精力,不干别的任何事情。”[1]100
哲学王和护卫者同属统治阶级,他们之间存在治理分工,护卫者保卫城邦,哲学王统治城邦。柏拉图对哲学王定义十分明确,哲学王是智慧的爱好者,是“眼睛盯着真理的人”。哲学王应该具有哪种智慧呢?柏拉图认为,能够统治和领导国家的智慧才可被称谓智慧。按照自然的约定,能具有这种智慧的人是人数最少的等级;他们按自然的原则——相对于契约的原则而言——来进行组织国家,由于他们是智慧的,国家的性质也将由他们决定,国家亦是智慧的。柏拉图借助船上水手们争夺掌舵的故事,将船长比喻哲学王,用以说明一个真正的哲学王在城邦中的处境。如果人们不信任、不重用哲学王,哲学王没有统治城邦,那么城邦将陷入邪恶、混乱的境地;如果人们能够邀请有智慧的人来管理城邦,接受哲学王的统治,那么城邦就能摆脱混乱,实现和平有序。这里,柏拉图提出了选择统治者的核心标准,他们是真正关心城邦利益的人,具有护卫城邦的智慧和能力,能够领导城邦走向和平。由此,城邦必须由哲学王来统治,以实现城邦稳定。
尽管柏拉图力图证明哲学王、护卫者和生产者之间社会分工的角色是由先天禀赋决定的,但他没有忽视社会上存在分工流动现象。柏拉图认为,虽然父子禀赋相承具有一致性,但不免会出现错综复杂的变化。他没有对前述先天禀赋决定社会分工角色的论证作出让步,反而提出了更加充分的论证。若禀赋发生变化,那么城邦需要对分工角色进行调整。由于先天禀赋生成的不确定性和非纯洁性,难免金会生变为银,银也会生变为金,将导致由先前禀赋决定的分工角色产生混乱,因此需要对不符合禀赋变化的分工角色进行调整。在柏拉图看来,因为禀赋变化带来分工角色的转变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若统治者的后代混入铜或铁的禀赋,城邦应将他们安排为从事分工生产的劳动者角色;二是若生产者的后代具有金或银的禀赋,城邦应将他们提升为从事治理或保护城邦的统治者角色,正如他曾所提出“立法者让最贫穷的人也有抽签担任公职的资格”[9]93。无论是统治者还是被统治者都有可能因禀赋的变化而实现分工角色转变,实现阶层流动。
但是,柏拉图坚决反对不符合禀赋变化的分工角色转变。由于财富、权力、身强体壮等有利条件,如果某人天生为手工艺者或商人或护卫者,他们中存在生产者企图爬上护卫者阶层,护卫者企图爬上立法者阶层,或者他们协商彼此调换分工角色,或者某人同时兼有多种职业等分工角色转变的情况,柏拉图对此都是坚决反对的。在柏拉图看来,分工角色转变不能依据劳动者的财富、权力、身强体壮等为条件,而要以劳动者的先天禀赋为标准。
在城邦怎样才能得以建立的问题上,柏拉图将分工与城邦的产生联系在一起,认为人们的相互需要产生分工和协作使得劳动者聚集一起,是城邦产生和形成的根本动力。对此,恩格斯曾评价到,“柏拉图把分工描述为城市的自然基础,这种在当时说来是天才的描述。”[10]251当然,分工不仅是城邦产生的根本原因,还是城邦实现和谐的重要条件。柏拉图认为,只要每个人都能从事适合自己的工作,充分发挥其劳动才能,这个城邦就是理想的、和谐的、繁荣的城邦。他希望通过社会分工,既实现社会各阶层等级划分,又使各阶层各司其职、和衷共济,从而实现城邦的正义。柏拉图说:“当生意人、辅助者和护国者这三种人在国家里各做各的事而不相互干扰时,便有了正义,从而也就使国家成为正义的国家了。”[1]158柏拉图关于社会分工的理论,特别是依据禀赋决定的社会分工,存在一定的合理性,但是社会分工角色的确定完全依靠先天禀赋,不注重后天培养的重要性,这为贵族阶层更有能够培育更优秀人才从而实现占据分工的有利位置提供合法性。说到底,柏拉图的分工思想是为贵族统治和阶级调和提供理论根据的。
三、柏拉图分工经济思想影响
分工理念是西方经济学说史上最为重要的概念,分工理论更是系统阐述在先哲思想中。柏拉图从维护城邦正义的目的探讨分工问题,其分工思想对后世经济学家有着启迪作用。西方乌托邦的分工思想、斯密的分工理论、马克思的分工学说都有汲取柏拉图分工思想的成分。
一是柏拉图分工经济思想对西方乌托邦分工思想的影响。在《理想国》中,柏拉图设计了一个现实社会根本不存在的理想社会模式,普遍被认为属于早期的乌托邦。尽管时人对柏拉图的构想未必赞许,然而后人却从中得到极大启迪,《理想国》是托马斯·莫尔《乌托邦》和托马斯·康帕内拉《太阳城》的理论根源地。对比《理想国》与《乌托邦》,摩尔对柏拉图的《理想国》爱不释手,他尤爱“柏拉图关于公有制的学说”,并千方百计地捍卫它[11]105。康帕内拉在狱中撰写名著《太阳城》,其分工思想对柏拉图有明显的继承并予以发展的内在思想关联。康帕内拉尊崇柏拉图提出智者统治的分工理念,“我们并没有把我们的国家制度描绘成神提供的制度,而是描绘成根据哲学推理发现的制度”[12]96-97。太阳城国的治理和百姓的生活受“遵循大自然智慧的命令”,受“天赋理智”的支配,使其建立起来。这与柏拉图主张理想城邦应该有智者统治有异曲同工之妙。尽管柏拉图认为手工业者的存在是必要的,但他鄙视手工业者,而康帕内拉则非常尊重从事手艺工作的人,表明他相对于柏拉图而言更具有进步的理念。
二是柏拉图分工经济思想对斯密分工理论的影响。柏拉图的分工学说对于后世而言,其作用和地位是开创性的。亨利·斯皮格尔就柏拉图分工思想给斯密带来的影响评价道:“柏拉图的分析对于经济学家来说是重要的,因为他的中心概念之一,劳动的分工,是经济学史上最具重要性的概念。二千年后同样的概念成为亚当·斯密经济学体系的一块基石。”[13]13柏拉图提出城邦作为劳动的社会分工在空间上显现过程的思想,启发了斯密将深化劳动分工的理论与城市乃至社会演进的阶段思想联系了起来。城邦的成立与成长,源自劳动分工的深化和空间集聚的经济性。斯密有一段关于劳动分工及其对城市扩张的影响的文字论述:农民常常需要锻工、木匠、轮匠、犁匠、泥水匠、砖匠、皮革匠、鞋匠和缝匠的服务。这类工匠,一方面因为要互相帮助,另一方面又因为不必要像农民那样有固定地址,所以,自然而然地聚居一起,结果,就形成了一种小市镇或小村落。后来,又有屠户、酒家、面包师,以及许多就供给临时需要那一点说对他们是必要的或有用的其他工匠及零售商人加入,于是市镇日益扩大起来。[14]284斯密认为市镇或村落乃是建立在更为精细的职业分工之上的观察结论,与柏拉图的《理想国》遥相呼应。
三是柏拉图分工经济思想对马克思分工学说的影响。分工理论是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重要内容,学界通常认为其来源是古典政治经济学,却忽略了柏拉图分工理论的重要影响。柏拉图对马克思分工理论的影响体现为三点:首先,马克思大量引用柏拉图对分工的论述。笔者统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译本相关引文后,发现马克思直接引用柏拉图原文的就有6处,有些引文还比较长,足见其受柏拉图的深刻影响。其次,马克思对柏拉图的分工理论给予较高的评价。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中认为,“柏拉图在《理想国》中的论述,对于在配第之后但在亚当·斯密之前写作分工问题的一部分英国著作家来说,是直接的基础和出发点”[6]325。最后,马克思检讨了柏拉图分工理论的特点和得失。马克思将柏拉图与色诺芬进行比较,认为柏拉图和色诺芬都保留着古代思想家特有的东西,这具有很大的局限性;色诺芬比柏拉图更详细地研究了分工,“与柏拉图不同,色诺芬不仅考察了职业的分工,而且还强调指出,劳动由于分工变成了简单劳动,在这种简单劳动中更容易达到熟练程度”[6]320-321。马克思是以资本主义市场为基础,从现代分工角度来看待柏拉图的分工理论,马克思所着眼的是分工与市场的关系,分工与劳动生产率的关系。
结语
社会分工是人类社会劳动的客观存在形式。柏拉图所勾勒的理想城邦,既保留有原始社会的自然分工,也有商品交换的经济分工。但是,柏拉图反对完全自给自足的自然分工和绝对商品交换的经济分工。从维护城邦正义出发,柏拉图倡导对生产者实行有限商品交换的经济分工,对不同阶层实行有限流动的社会分工,至此柏拉图构建起理想城邦的基本分工框架。柏拉图关于社会分工的理论,特别是依据禀赋决定的社会分工,存在一定的合理性,但是社会分工角色的确定完全依靠先天禀赋,不注重后天培养的重要性,这又有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