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重要性

2019-03-05陈赟哲

江西农业 2019年1期
关键词:中牟县水价农田水利

陈赟哲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水利学院,河南郑州 450046)

农业是一个非常耗水的产业,但其也有很大的节水潜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是农业节水工作的“牛鼻子”,事关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水安全。我国农业灌溉效率不高,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薄弱,运行管护经费不足,农业用水管理不到位,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不健全,价格水平总体偏低,不能有效反映水资源稀缺程度和生态环境成本,价格标杆对促进节水的作用未得到有效发挥。这不仅造成农业用水方式粗放,而且难以保障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努力缓解我国日益尖锐的水资源供需矛盾,十分必要且紧迫。

1 中牟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开展情况

为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决策部署,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水安全,落实节水优先方针,河南省中牟县作为河南省试点率先组织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加强农业用水需求管理,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提高农业用水效率,促进实现农业现代化。截至2018年底,该县共完成了雁鸣湖、刁家、姚家和万滩4个乡镇10 000 hm2的农业水价改革任务,共完成计量设施安装2 739套,建成农田水利信息化管理系统,形成县、乡、村三级农业灌溉用水管理平台。

同时,在实施的项目区内,统筹推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一是成立“中牟县农民用水协会”,负责辖区内灌溉工程的运行、管理和供水调度,负责按政府核定批准的水价收缴水费,并为用水户提供与农田灌溉有关的技术和咨询服务。二是核定了灌溉用水定额(即初始水权)。依据《河南省农业用水定额》(DB 41-958-2014),以及中牟县农业灌溉用水总控制指标,核定了灌溉用水定额,在保障合理灌溉用水的基础上,按照适度从紧的原则,明确其农业初始水权为244.6 m3/667 m2,由中牟县水务局向各用水组颁发水权证书。三是界定了工程产权和使用权,签订了工程管护协议。

2 采取的工作措施

2.1 完善农田水利配套工程和安装供水计量设施 相关工作者按照经济适用、满足取用水管理和计量收费需要的原则完善农田水利配套工程和供水计量设施,打通“最后一公里”。在中牟县2018年中央投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过程中,相关工作者深入项目区对逐眼机井配套情况进行调查,结合机井损坏现状,以维修完善机井配套,确保机井良好使用为前提,进一步加装用水计量设施,从而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能够顺利推进奠定基础。同时,在2018年农田水利项目县、农田水利现代化示范乡镇、高标准农田、市级小农水等农水项目设计上,相关工作者要求在完善灌排工程体系的同时,必须同步设计供水计量设施,做到与其他农田水利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这也为下步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推进奠定了基础。

2.2 明晰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和管护主体,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提供实施载体 一是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2018年6月,中牟县按照上级有关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文件精神,结合中牟实际,以牟政办〔2018〕47号文出台了《中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牟县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了不同类型小型水利工程的产权主体和管护责任,建立了稳定的管护经费保障机制,县财政给予适当的补助,按照运行管理考核的结果,每乡镇给予至少30万元的管护补助资金,用于小型水利工程的维修养护。二是成立农民用水协会。结合中牟县农田灌溉工程管理需求,积极培育和发展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中牟县建立农民用水协会总会1个,每个乡镇建立1个农民用水协会分会,每1个行政村成立1个农民用水小组,由用水协会具体负责灌溉设施的维修养护和水费收缴工作。

2.3 健全用水机制,提高供水服务效率和用水精细化水平,推动转变农业用水方式 相关工作者深入贯彻学习上级有关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文件精神,结合中牟县的水资源状况和农田灌溉的合理用水需求,委托河南省水科院对中牟县的农业灌溉用水指标进行了核定,并制定了水权交易制度,搞活用好水资源。为了推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不加重农民用水负担,中牟县制定了《中牟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及节水奖励办法》,采取“一提两补”的办法,保障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顺利实施。通过在灌溉电费中提取用于灌溉设施维修保养和管水服务人员的经费,保障灌溉设施有人管、有钱管,从表面上看农民灌溉用水价格上涨了,增加了农民灌溉成本负担,但实施节水措施和财政的用水补贴后,当农民的灌溉用水量不超过分配的灌溉用水定额时,政府不但会给予节水补贴,而且还将给予不同档次的节水奖励。因此,采取节水灌溉的生产方式,通过定额内补贴和节水奖励,总体上不会增加农民负担。

2.4 运用信息化技术,助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截至目前,中牟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区共有机井4 600眼,用水设量设施4 600套,管理任务量庞大,需借助现代化的技术手段,解决工程运行管理问题。在该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工作者采用先进的3G/4G技术、网络技术及数字处理技术,建立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信息系统平台,在机井出水管道上安装脉冲流量计,在机井控制室安装水资源远程传输测控器,实现机井用水、用电信息的自动上传和用水自动扣费,以及机井运行故障的报警提示,并实现了在信息平台上对水量管理、水权交易、工程位置和机井运行状况的查看,以及数据的统计汇总分析。借助现代化的“互联网+水利技术”,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提供了方便、快速、准确的数据管理平台,大大减少了劳动量和劳动强度,节约了劳动成本。2.5 强化宣传,营造良好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氛围 为了积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相关工作者在农业水价改革项目区发放宣传《中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牟县水务局关于制定我县农业用水价格的通知》《关于印发中牟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及节水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知识普及读本》等,积极鼓动受益区农民群众进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加强计量设施的配套安装。

3 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义

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对促进农业节水、提高节水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农业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确立了农业灌溉用水的责任制度。通过明晰农田水利设施的产权、使用权、管护责任,解决了农田水利设施无人管的问题,为提高农田水利设施的运行效率创造条件。同时,通过水权确权,明晰了农业灌溉者用水的权利和责任,提高了人们节水灌溉的自觉性,为资源节约型农业发展创造条件[1]。

二是促进资源节约型农业的发展。农业灌溉用水总量占全社会用水总量明显减少,节水增粮,节水降本、节水增收、节水压采、节水减排效果显著。据统计,2018年底的农业灌溉用水量为16 500万m3,较还未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2016年的农业灌溉用水量17 644万m3,减少了6.48%。且近2年的农业产值逐年增加,2016年为23.9亿元,2017年为25.0亿元。灌溉用水量节省后,随之用电量、水费都有所减少,农民667 m2均灌溉成本有所下降,据测算,年667 m2均将节水30 m3,年节电6.5度,667 m2均灌溉成本节省3.6元,全县52 000 hm2耕地将节省灌溉成本282万元。

三是促进环境友好型农业的发展。通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加大节水灌溉技术的推广,减少了农业灌溉对地下水的过度开采,地下水实现采补平衡,地下水位得到回升,有利于地下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同时,节约农业灌溉用水量相应减少了对残留于土壤表面的农药、化肥的冲刷量,从而减少了氨氮等面源污染物对地下水体和土壤的污染。

四是促进农业绿色生产方式的转变。可持续的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等激励措施,使得农民从节水灌溉中得到经济实惠,调动了农民节水灌溉的积极性。通过超定额累进加价等措施,体现了浪费灌溉用水要付出代价,促进了粗放式农业生产方式向集约型的转变。

五是为农田水利设施长效的运行机制建立创造条件。通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起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管理的合理负担机制,政府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资金投入方式的改革,启发、引导受益农户承担更多的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与管护责任。通过制定水价制度,为农田水利设施的长效运行奠定物质基础。

六是有利于人水和谐社会的建立。节约农业灌溉用水,缓解了当地水资源的供需矛盾,将节约的水源转移到工业及生活中,提高了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生活质量,为区域农业生产、生活环境改善提供了充分的水源。同时,通过农田水利工程的配套完善,提高了农田水利设施的供水输水能力,减少了偏枯年、枯水年城镇生活、工业与农业争水矛盾,避免了农民用水户在灌溉期内为争抢灌水引起的水事纠纷,促进了农村的和谐发展、社会的稳定。

猜你喜欢

中牟县水价农田水利
中牟县
农田水利水土保持技术推广
基于实证数学规划模型的农业水价政策效应模拟
推进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力促现代农业高效发展
加强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思考
中牟县廊道建设发展现状及远景规划
中牟县
农田水利技术推广
宿迁市宿豫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路径分析
西北干旱地区农业水价分担模式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