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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易地扶贫搬迁研究现状述评

2019-03-05罗晓梅

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9年2期
关键词:生计易地学者

罗晓梅

(云南师范大学 哲学与政法学院,云南 昆明 650500)

易地扶贫搬迁在国内最早被称为异地扶贫搬迁和自愿移民搬迁,直至 2007 年关于易地扶贫搬迁的“十一五”规划出台将其正式定名为易地扶贫搬迁。国内关于易地扶贫搬迁的研究是从 1983 年“三西”移民搬迁研究开始的,第一篇以易地扶贫搬迁为篇名的论文发表于2002年。[注]马明、仇旭辉、张闽剑:《宁夏实施国家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初步设想》,《市场经济研究》2002年第8期,第50-51页。国内学者对于易地扶贫搬迁的研究重点是随社会发展而发生转变的,早期学者的研究集中于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的阐释,随着我国扶贫搬迁工作的深度开展,目前学者对于易地扶贫搬迁的研究则集中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反思及扶贫搬迁工作的优化上。

一、易地扶贫搬迁的原因研究

国内学者对于易地扶贫搬迁原因的研究主要得出两种结论:一是原住地恶劣的居住环境与自然禀赋的差异特性威胁到居民基本生存而导致的搬迁。自然资源是促进居民生活发展的经济基础。自然资源的缺乏会导致当地居民生存能力的降低,使居民缺失稳定的经济收入,这种生存现状是引起居民搬迁的主要原因。[注]朱玉林、李思贤:《湖南农民参与易地扶贫搬迁影响因素分析》,《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2期,第52-56页。曾小溪、汪三贵基于中西部地区的调查分析,指出搬迁户大多生活在生存条件恶劣的灾害频发区,生活垃圾随意处理且无固定饮水区。[注]曾小溪、汪三贵:《易地扶贫搬迁情况分析与思考》,《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2期,第60-66页。将原住居民搬离这类生存条件恶劣的区域是从根本上解决居民物质贫困的一个重要举措。二是因原住地基础设施不足阻碍居民发展而导致搬迁。陈兴平指出恶劣的自然条件使得搬迁地生产水平低下,不利于搬迁地经济发展,同时长期干净水资源的缺乏也使得搬迁居民难以维持基本生存。加之搬迁地区医、教、文、卫及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不完善严重阻碍了居民的生活发展,居民在生存维持与生活发展困难的推力下参与搬迁。[注]陈兴平:《安康市农村贫困户贫困原因及脱贫对策分析》,《农村经济与科技》2016年第10期,第149-151页。朱玉林、李思贤用内生增长理论作为分析搬迁原因的理论工具,指出充足优质的基础设施与居民生存效率呈正相关,搬迁居民原居住地基础设施的不完善是导致搬迁居民贫困的主因,也是促使居民搬迁的推力。[注]朱玉林、李思贤:《湖南农民参与易地扶贫搬迁影响因素分析》,第52-56页。自然禀赋、基础设施等相对于易地搬迁群体而言都只是客观外在影响因素,目前学者们对于易地扶贫搬迁原因的分析主要还只是集中在贫困群体外在因素上,而对于搬迁内因分析存有部分忽视。因此,后期对于搬迁原因的分析可以从搬迁主体入手,从两地收入产生的心理落差、家庭内部因素、乡俗文化场域等内在因素出发探讨居民搬迁的动机。

二、易地扶贫搬迁居民的意愿研究

目前,学者们针对易地扶贫搬迁居民的搬迁意愿研究主要集中在心理学与管理学学科领域上。学者们对于搬迁意愿的不同态度而界分的搬迁意愿主要有两种,一是自愿性移民搬迁,二是非自愿性移民搬迁。易地扶贫搬迁由于存有政策导向影响,学者们一般将其归类为非自愿性移民搬迁。随着我国多年的探索和实践,自愿性移民搬迁的比重虽有所上升,但易地扶贫搬迁因为受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的影响,不存在离开特定条件的完全自愿。王晓毅指出居民迫于生产生活的需要必须搬迁,这是因自然条件而做出的选择;那些看到别人搬迁,或者受到宣传的影响而搬迁的人,是因社会条件而做出的决策。[注]王晓毅:《易地扶贫搬迁方式的转变与创新》,《改革》2016年第8期,第71-73页。居民无论是因自然条件的制约还是社会因素的影响而参加搬迁,这都是带有非自愿性质的搬迁,因此这类搬迁居民相对于完全自愿搬迁居民在搬迁后有较差的社会适应状况。王静也指出易地扶贫搬迁是社会因素和自然因素共同运作的结果,部分搬迁居民是因为受到自然或社会的影响而不得不做出搬迁的选择,这种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模式下形成的非自愿搬迁与自愿搬迁移民有着较大生存发展与生活适应的差异。[注]王静:《浅谈易地扶贫搬迁方式的转变与创新》,《经贸实践》2018年第3期,第13-15页。因此需要相关机构对这类非自愿搬迁居民的后期的生计发展与生活适应提供指导与服务。通过回顾梳理学者们对于易地扶贫搬迁居民的意愿研究所知,易地扶贫搬迁居民对于搬迁意愿存在非自愿特征,这对于搬迁居民后期在特定搬迁地是否“稳得住”存有较大的潜在威胁,因此相关部门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搬迁居民的心理动态,对易地扶贫搬迁居民在物质资助完善的基础上按时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努力做到让搬迁居民“主动搬”、“安心搬”。

三、易地扶贫搬迁的安置形式研究

通过对易地扶贫搬迁相关研究文献的回顾与梳理,发现学者们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形式的研究具有地域性特征,也就是学者对安置形式的研究主要是基于学者自身研究地域而对不同的安置形式进行具体阐释。王永平指出搬迁安置形式有依托小城镇、依托国有农场、置换式、插花式、山上搬山下、有土安置等。[注]王永平、袁家榆、凡勤、陈妮:《贵州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模式的探索与实践》,《生态经济(学术版)》2008年第1期,第400-401页。各种易地扶贫搬迁居民的安置形式都有其产生的理由和存在的价值,在我国的易地搬迁实践中也表现出各自的优势与不足,对于成功的经验应继续借鉴,对于失败的教训则认真反思。高聪颖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的各种形式进行了归类介绍,指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对搬迁居民的安置主要有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两种形式,依托县城、集镇、产业园区、旅游景区、农民新村等新建搬迁安置区的安置形式就是集中安置;政府回购空置房插花安置的形式就是分散安置。[注]高聪颖、吴文琦、贺东航:《扶贫搬迁安置区农民可持续生计问题研究》,《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16年第9期,第91-97页。所谓集中安置就是以迁出地作为依托,采取行政区内就近安置的方式,分散安置便是以插花方式对搬迁居民进行安插到某一行政村内。部分学者也指出易地扶贫搬迁在考虑搬迁地综合情况的基础上,其搬迁居民的安置形式应该体现地方特色。邢成举以陕西易地扶贫搬迁为例,指出陕南易地扶贫安置主要采取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有土安置与无土安置、政府安置与自主安置相结合的安置模式。[注]邢成举:《搬迁扶贫与移民生计重塑:陕西证据》,《创新发展与协调发展》2016年第11期,第65-73页。对于整村搬迁居民采取集中安置,居民自主搬迁则为分散安置,对那些依赖土地资源而生存的居民采取有土安置,对那些无需依赖土地而生存的搬迁居民则采用给予一定份额的补偿资金的无土安置。在对不同安置形式的阐释基础上,也有少部分学者在对不同搬迁安置形式进行实证调查后指出各种搬迁安置形式的不足。贺立龙指出各类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形式对于搬迁居民的后续发展具有较大影响,政府包揽下的集体安置与唯补贴的扶贫搬迁安置形式,在一定程度上缺少对搬迁居民的个体贫困特征的分析,一刀切的安置形式容易促使搬迁居民对政府扶贫部门产生救济依赖,不利于搬迁居民的生计可持续发展。[注]贺立龙、郑怡君、胡闻涛、於泽泉:《易地搬迁破解深度贫困的精准性及施策成效》,《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6期,第9-17页。综上所述,学者们对我国易地扶贫搬迁所采用的各类安置形式都有所研究,但是其研究只停留在对各种安置形式的具体内容的阐释上,因此,从目前的研究成果看,学者们对各种安置形式的适用条件缺乏系统深入的考察与分析。虽然也有部分学者在分析了各种安置形式的利弊基础上提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应该帮助搬迁居民在生计发展中致富,在社会场域中融入,从而进一步促进搬迁居民的生计重塑和可持续发展,但都没有提出详细的可实施行动措施。

四、易地扶贫搬迁居民的社会适应研究

搬迁后的居民要适应新环境、重建社会关系。学者们对于搬迁居民的社会适应研究主要集中在搬迁后的生计适应与文化适应上。在生计适应研究上,黎洁以社会生态系统适应性理论作为理论工具来研究我国易地扶贫搬迁农户的适应策略和适应力,指出搬迁居民的适应能力与居民自身的经济发展能力呈正相关。[注]黎洁:《陕西安康移民搬迁农户的生计适应策略与适应力感知》,《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6年第9期,第44-52页。那些搬迁后有稳定的生计资源的搬迁居民表示搬迁后有较为稳定的经济收入,也能很好的适应社会,融入民众。而那些搬迁后依赖政府补贴生存的搬迁居民则表示自身搬迁后生计发展低效,社会适应较差。在文化适应方面,杨甫旺将文化适应概念操作化为移民生产方式的适应、生活方式的适应、宗教信仰的适应和身份适应等方面来对易地扶贫搬迁居民的文化适应状况进行多维度研究。他指出文化适应是一个搬迁居民对新环境的认知与原住民对搬迁居民的接纳过程。易地扶贫搬迁居民进入一个新的环境为了生存和发展,会与原住民产生生产与生活方式的迁就和异质价值观念与信仰的融合,随着搬迁居民与原住民的不断磨合适应,搬迁居民会逐步改变,更有甚者放弃原有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淡化自身“搬迁户”的身份。[注]杨甫旺:《异地扶贫搬迁与文化适应——以云南省永仁县异地扶贫搬迁移民为例》,《贵州民族研究》2008年第6期,第127-132页。除此之外,目前研究成果也指出易地扶贫搬迁居民的社会适应与年龄显著相关。李英指出社会环境、人际氛围、生活环境、自我状态因子间均呈中度正向相关。[注]李英:《都匀市易地扶贫搬迁移民社会适应研究》,《社会视野》2018年第12期,第220-223页。她以都匀市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搬迁居民为研究对象,指出都匀市搬迁居民社会适应随着年龄的增长,易地扶贫搬迁居民的归属感和幸福感不断增强,社会适应的和谐度也不断提升。面对易地扶贫搬迁居民社会适应状况的差异性,也有学者对如何促进易地扶贫搬迁居民的社会适应感,提升搬迁居民的内生生计动力问题提出了部分应对措施。如叶青、苏海针对居民在搬迁之后的新旧生计矛盾而导致的生计风险状况,指出在易地扶贫搬迁的政策实施过程中应在维系搬迁居民的多元生计资本配置策略基础上注重增强搬迁居民的社会情感参与意识。[注]叶青,苏海:《政策实践与资本重置:贵州易地扶贫搬迁的经验表达》,《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5期,第64-70页。易地搬迁居民的整体效益受生计资本和社会适应状况的影响,因此,政府在移民安置之后可以对搬迁居民提供一定的经济扶持、职业技能培训、产业发展扶持和社会保障,以此来促进搬迁居民各类生计资本的增加;建立搬迁居民的社会适应的长效机制来提高易地扶贫搬迁的整体效能。

学者们对移民搬迁后的社会适应、环境适应和搬迁后期可持续发展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分析研究,也提出了一些后续帮扶行动,但未深入讨论如何提高行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也较少强调搬迁过程中政府与搬迁居民的互动。有效的搬迁居民参与是保障易地扶贫搬迁效果的重要因素,在搬迁居民的后期可持续发展与再社会化过程中如何转变搬迁居民的“等、靠、要”思想,调动搬迁居民的参与积极性,发挥搬迁居民的主体作用;搬迁居民怎样选择和参与合适的可持续发展方式与如何进行再社会化都有待继续研究。除此之外,现有研究也缺少对未搬迁居民与迁入地原住民的关注。

五、易地扶贫搬迁的社会影响研究

目前,学者们大都指出了易地扶贫搬迁对于搬迁居民及当地经济发展所产生的积极影响,也有少部分学者指出了易地扶贫搬迁后所带来的消极影响。积极影响多于消极影响。陈胜东等从生计资本的角度出发,指出参与或非参与易地扶贫搬迁的居民的生计资本在不同程度上有所上升,但参与易地扶贫搬迁的贫困人口的生计资本普遍高于那些没有参与搬迁的贫困主体。[注]陈胜东、蔡静远、廖文梅:《易地扶贫搬迁对农户减贫效应实证分析——基于赣南原中央苏区农户的调研》,《农林经济管理学报》2016年第6期,第632-640页。这充分说明近些年在中央的大力扶贫支持下,易地扶贫搬迁户居民的收入实现稳步增加,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的实施效果十分显著。除此之外,目前关于易地扶贫搬迁的研究成果中,部分学者也侧重从微观和宏观两种不同视角来对其影响进行深入研究。如贺立龙学者从微观视角对陕南移民搬迁的效益进行了评价,指出搬迁户认为搬迁带来的好处是交通的便利、住房条件的改善和上学的方便。[注]贺立龙、郑怡君、胡闻涛、於泽泉:《易地搬迁破解深度贫困的精准性及施策成效》,第9-17页。这也与居民因原住地自然禀赋的差异性与基础设施的不完善而推动居民搬迁的客观情况相符。相反,大部分学者则从宏观角度,通过横、纵向的比较对易地扶贫搬迁的效果进行了分析,如叶妮指出易地扶贫搬迁能更好地帮助贫困地区恢复生态环境、改善民生,提高当地的城镇化水平。[注]叶妮:《我国新型城镇化进程中贫困地区移民搬迁的效果贫家研究——以陕西省商洛市山阳县为例》,硕士学位论文,陕西师范大学,2015年,第37页。学者对于易地扶贫搬迁所带来的消极影响的研究主要只是集中在其生计资本研究上。贺立龙学者指出易地搬迁总体上看是提升了搬迁居民的生计水平,但对于不同贫困类型的搬迁居民却会产生不一样的效果,部分地区那些无力脱贫的鳏寡孤独废疾民众通过搬迁不能直接提高他们的生产能力与生活水平,相反一定程度上会加深这些人员的生计困难。[注]贺立龙、郑怡君、胡闻涛、於泽泉:《易地搬迁破解深度贫困的精准性及施策成效》,第9-17页。易地扶贫搬迁是政府通过对贫困人口采取搬迁的安置形式推动其获得较好生产环境的一种内生脱贫方式,并非纯粹的社会救济,部分地区在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过程中因理念混淆而导致搬迁对象的一刀切,或者只搬不扶的政策执行偏差,这样反而降低了脱贫的实际效果,不利于搬迁居民的后续生计发展,反而会导致搬迁居民在搬迁后期出现经济、心理、教育、发展保障等多维贫困现象。周恩宇等看到了在科技进步、资本发展与文化转型的社会背景下易地扶贫搬迁所带来的消极影响。他们指出易地扶贫搬迁作为帮助贫困居民彻底脱贫的一种方式,其对于贫困居民的致富作用是不言而喻的。但是与此同时,这种易地搬迁也使得部分居民乡土情感的断裂,不得不面临离土又离乡的痛楚,甚至因为生活场域的改变与生存空间的重组,也给政府的治理工作带来种种挑战。[注]周恩宇、卯丹:《易地扶贫搬迁的实践及其后果——一项社会文化转型视角的分析》,《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2期,第69-77页。

由学者的研究可知,搬迁后居民既面临着经济、生产等方面的有形压力问题,也面临着心理、文化适应等无形压力问题。易地扶贫搬迁从最初的试点运行发展至今,其实施范围得以不断扩大,搬迁居民的安置点与安置方式的选择、搬迁居民的后期可持续发展与居民再社会化保障方面均有较大程度上的完善,迁出区的生态系统也较之前有了不同程度上的改进与修复,易地扶贫搬迁为落后贫困地区创造了较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环境效益。但是学者们在对各地区易地扶贫搬迁进行效益分析时较少说明具体效益评估过程与标准。在搬迁后所面临的问题研究上,学者们的研究主要还是集中在其生计资本研究上,对于其搬迁后的社会关系网络、社会边缘化等问题涉足较少,除此之外,保护未搬迁者与迁入地居民不受搬迁居民的负面影响是非常重要的工作,但学者们对于处于搬迁区域却未搬迁的居民与迁入地居民在搬迁完成之后主要面临的负面影响,如社会支持与社会网络等方面研究较少。

六、易地扶贫搬迁过程中的问题研究

学者们对异地扶贫搬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大多体现在政策执行方面,指向易地搬迁本身的问题也有较少涉及。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大多是从组织易地扶贫搬迁的机构、易地扶贫搬迁的过程等方面分析了易地扶贫搬迁的执行情况。学者们普遍认为易地扶贫搬迁过程中存在较多问题。一是政策执行主体上存有问题。陈坚指出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目标较为明确和具体,对政策执行机构的职责分工和考核机制也较为明晰,但在具体的政策执行过程中,仍存在执行人员能力不足和职能部门协调性欠缺的问题。[注]陈坚:《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执行困境及对策——基于政策执行过程视角》,《探索》2017年第4期,第153-158页。二是政策执行机构上存有问题。李博、左停指出在易地扶贫搬迁的过程中,政策执行机构各自为政,各行其是,导致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各部分衔接的缺失和扶贫治理的条块化。[注]李博、左停:《遭遇搬迁:精准扶贫视角下扶贫移民搬迁政策执行逻辑的探讨——以陕西王村为例》,《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2期,第153-158页。三是政策执行环境方面存有问题。何得桂指出易地扶贫搬迁一方面存在地供应困难、人地关系紧张等资源环境承载压力上的制约;另一方面存有搬迁成本过高,当地财政资金缺口多的经济结构制约等问题。[注]何得桂、党国英、杨彦宝:《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精准扶贫的结构性制约及超越——基于陕西移民搬迁的实证分析》,《地方治理研究》2016年第1期,第31-45页。政策执行主体和相关政策执行机构在易地扶贫搬迁过程中所表现出的政策执行偏差导致在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的实施过程中对搬迁目标的定位不清晰,从而不利于从根本上帮助那些需要脱贫的民众彻底脱贫,使得精准扶贫的实施效益降低。

对于搬迁居民自身存在问题,现有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是旧房拆除与复垦困难。搬迁后的旧房拆除是落实“一户一宅”的国家政策要求,旧地复垦是增加耕地面积,促进生态环境恢复的有效举措。王莹、范和生指出易地搬迁居民由于“固守祖业”的传统思想影响不愿意拆除原住地房屋,一部分人则是由于搬迁安置规划不科学在搬迁之后仍在原住地从事农业生产。[注]王莹、范和生:《贫困地区易地扶贫搬迁现状及原因对策分析——以安徽省A镇为例》,《青岛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4期,第6-10页。二是贫困户搬迁安置后生计困难。黎洁指出搬迁居民的原经济状况与搬迁后的社会适应状况呈显著相关。[注]黎洁:《陕西安康移民搬迁农户的生计适应策略与适应力感知》,第44-52页。越是高收入户,其表示搬迁后收入增加幅度大,也更能“稳得住”。而贫困户在政府主导的安置形式下并没有提高自身的生计水平,搬迁后的生计发展与社会适应状况都较差。相关政策执行部门仍需进一部了解搬迁居民的各类需求,在搬迁居民的需求驱动下进一步完善搬迁居民的可持续发展实施方案,提高搬迁居民的生计发展能力,改善搬迁居民的社会适应状况。以上种种问题导致易地扶贫搬迁中出现“背皮”搬迁、“见户不见人”、“搬富不搬穷”、“四移四不移”等多种扶贫搬迁政策异化现象,致使搬迁对象难以公平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阻碍了居民搬迁的均衡发展。[注]何得桂、党国英:《西部山区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执行偏差研究——基于陕西的实地调查》,《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5年第6期,第119-123页。此外,也有学者就目前易地扶贫搬迁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可供借鉴的改善措施。如叶青指出如何进一步加强移民的社会融入感、提升内生发展动力依然是搬迁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注]叶青、苏海:《政策实践与资本重置:贵州易地扶贫搬迁的经验表达》,第64-70页。

由上可知,学者们总结了易地扶贫搬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制约易地扶贫搬迁效果的各类因素,但大部分问题分析多局限于单一的政策执行方面,对于其影响因素分析也都只是局限在单一因素分析层面。其实,易地扶贫搬迁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类问题可能是政策执行主体的责任缺失、搬迁居民的认知水平和对接能力的不足相互作用导致的。

七、易地扶贫搬迁问题的解决方案研究

易地扶贫搬迁作为国家精准扶贫的浩大工程,给政策执行部门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学者们对于搬迁过程中存在的种种问题也给出了较多的建议,解决建议主要集中在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执行上,对于易地扶贫搬迁群体本身虽有所涉及但都不做深入研究。陈坚指出造成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执行困境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应结合政策执行过程的因素结构和实际的具体政策情况,从政策本身、执行主体、目标群体和政策环境等方面,找准突破口和着力点,全面破解当前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执行过程中面临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注]陈坚:《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执行困境及对策——基于政策执行过程视角》,第153-158页。胡雪从基层政府治理的角度出发,指出政策执行主体应着眼整体与适当放权,完善资源配备以保障工作实施,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加强引导提升贫困对象的主体性,拓宽资源渠道并合理利用资源。[注]胡雪:《易地扶贫搬迁中基层政府治理困境探究》,《经济研究导刊》2018年第31期,第188-190页。在易地扶贫搬迁过程中基层政府起到了关键作用,只有正确且客观的对基层政府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的积极推动作用,才能更好地了解政府在基层工作中的困境,在清楚认知的前提下,才能更好的开展易地扶贫搬迁这一浩大工程,推进国家精准扶贫工作的深入有效开展。在指向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方面,学者们的分析视角依然集中在政策执行主体上,王晓毅认为政府在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时,应秉持头尾兼顾的原则。在搬迁前应对扶贫搬迁对象进行正确评估,在搬迁过程中提高扶贫资源的利用率,明确搬迁的目的在于扶贫而非搬迁本身,在创新扶贫搬迁的安置方式的基础上实现从非自愿移民的安置方式向自愿移民的安置方式转变。[注]王晓毅:《易地扶贫搬迁方式的转变与创新》,第71-73页。付少平、赵晓峰从生计空间的视角来对易地扶贫搬迁中搬迁居民的生计发展问题给出建议,指出应精准了解搬迁居民的生计空间需求,通过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系统的协调运行,从根本上帮助搬迁居民脱贫。[注]付少平、赵晓峰:《精准扶贫视角下的移民生计空间再塑造研究》,《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6期,第8-16页。除此之外,朱婷也指出脱贫攻坚进程中,西部地区易地扶贫搬迁状况事关全国脱贫攻坚的整体质量,不仅要关注易地扶贫搬迁的规模和进度,还要重视易地扶贫搬迁的质量。“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是衡量易地扶贫搬迁质量的主要标准,提升易地扶贫搬迁质量要以“精准搬迁,精确施策,精细管理”为主线,以“搬得出”为手段,以安居乐业为目的,促进社会发展。[注]朱婷、何得桂:《摆脱贫困西部地区易地扶贫搬迁质量提升机制研究》,《民生·扶贫》2018年第5期,第43-46页。部分学者如魏珊等则从非自愿移民发展的策略入手,指出移民搬迁的最佳模式是参与式移民搬迁,同时还对印度、泰国、日本等国家的移民安置方法进行了比较,并结合中国实际情况对可借鉴的相关做法进行了确定。[注]魏珊、余江:《非自愿性移民的可持续安置——基于移民安置控制权分配的规范分析》,《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9年第5期,第76-81页。

综上所述,随着国家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不断深化,学者们对于易地扶贫搬迁的研究也取得较为乐观的进展,但在一些方面也存在研究空缺与研究浅化的不足。目前,学者们虽然对易地扶贫搬迁的原因、搬迁意愿、安置形式、居民的社会适应、搬迁社会影响、搬迁过程中的问题及解决方案都有所涉及,但大多数研究成果都偏向从单一区域和单一内容来进行研究。因此,在后续对于易地扶贫搬迁的研究中,可以尝试从多区域易地扶贫搬迁的对比来获得多种搬迁方式的优劣,也可以采用社会学主义的视角对其进行分析,从而使易地扶贫搬迁研究不再显得比较碎片化。在研究对象的选择上,学者们对于搬迁适应无断裂的这类搬迁居民没有涉及,自然适应本身就是一个问题,认为在后续的研究中,可以对此类群体的自然适应进行适量研究。研究方法上,回顾与梳理目前的研究成果,学者们对于易地扶贫搬迁的研究主要还是采用社会调查与文献研究相结合的方式,对于理论工具的选择大多涉及管理学、政治学,易地扶贫搬迁作为一个现存的社会现象,可以尝试从社会冲突、社会互动与博弈论的视角来对其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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