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族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契合
——基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个人层面的思考
2019-03-05马娇
马 娇
(云南大学,云南 昆明 650500)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已经成为中华民族的基因,根植在中国人内心,提倡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从中汲取丰富营养,否则就不会有生命力和影响力。”[注]《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1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18年,第170页。在儒家文化、伊斯兰文化、地域文化等多种文化交流交融实践中形成的回族传统文化是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之一,与诸多文化相互碰撞、融合中铸就了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又立足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此基础上不断凝练、升华。显然,二者拥有共同的文化血脉、同根契合,以回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表”,渗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里”,以彼此契合之处培育回族地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其“本”。
一、回族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关系
回族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互影响、相互建构,存在由表及里、由浅入深的多层次契合。
(一)回族优秀传统文化是涵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
首先,回族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形成的重要元素。“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是在中国古代以来诸多民族和地区文化相互融合、相互影响的基础上形成的,其创造者包括汉族和中国其他众多的少数民族。”[注]王飞、杨玲:《云南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与道德教育研究》,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2页。就中华文化形成发展的历史轨迹与文化渊源追溯,多样的文化资源、丰富的思想精华和厚重的道德精髓充盈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其次,回族文化本身就是在儒家文化、伊斯兰文化等其他文化相互碰撞、彼此交融形成的内涵丰富的文化。文化交流碰撞出最绚烂的文明之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国家、社会、个人三个层面以极度凝练的文字突出文化意旨。最后,文化具备载体优势,回族优秀传统文化为价值观培育提供平台。记载于古兰经典,蕴含于回族节日,彰显于回民日常生活的回族优秀传统文化是回族人民价值观培育的重要文化资源。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回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创新发展提供价值导向
首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包括回族优秀传统文化在内的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凝炼和升华,是历史积淀创造性发展的结晶,是在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正确指南。其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价值追求的“最大公约数”,体现了价值取向的一致性、先进性。正确价值观的精神引领,可以在丰富回民精神世界、建设民族精神家园的同时,振奋回民的精气神。最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回族优秀传统文化创新发展提供目标导向。国家、社会、个人三个层面的要求是行为指南,通过促进个体的全面发展乃至思想境界的提升,进而整合社会意识,为中国梦的宏伟目标提供广泛的价值共识和价值追求,引领和增进全国各地包括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价值认同和民族认同。
二、回族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个人层面契合的体现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必须恪守的基本道德准则,也是回族文化中蕴含的对回民的道德要求。回族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个人层面的契合在思想上和实践中得到双重体现。
(一)回族优秀传统文化中爱国思想的体现
爱国一直是回族所提倡的崇高美德。回族优秀传统文化中关于爱国的教义、谚语比比皆是,回族中爱国的榜样也层出不穷,每个时代都有宣扬爱国、践行爱国的学者、将领、英雄。回族的爱国思想往往与宗教信仰联系在一起,有“爱国是伊玛尼(信仰)的一部分”,把爱国提到信仰的高度。著名回族学者王岱舆也说过:“人生在世,有三大事情:乃‘顺主’也、‘顺君’也、‘顺亲’也”[注]王岱舆:《清真大学》,银川:宁夏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89页。,认为回族既要忠于真主,又要忠于君父,顺从父母。“三顺”思想对于当时回族的留存乃至今天对于回族忠孝思想的理解以及回族对宗教、国家的认同都具有重要意义。回族认为,少数民族与国家紧密联系,“在中国,没有国家的繁荣,就没有穆斯林的繁荣;没有穆斯林的发展,就谈不上祖国各民族的共同发展和进步”[注]努尔曼·马贤、伊布拉欣·马效智:《伊斯兰伦理学》,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05年,第245页。,千百年来,回民始终坚信回族的兴衰与祖国的兴亡密切相关,爱教与爱国不是非黑即白、对立冲突的,而是相辅相成的,用实际行动践行着爱国的铮铮誓言。“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国亡,民必然沦为亡国奴,各个时代的回族爱国志士秉承“爱教不忘报国,爱国不能忘教”的理念,把个人与家庭、社会、国家联系在一起,团结各民族,关键时刻挺身而出,挥洒热血。
(二)回族优秀传统文化中敬业思想的体现
士、农、工、商各个行业都有回民,不同行业的回民都有着明确的职业道德要求,集中体现于《古兰经》、圣训、回族民间谚语以及回民日常的从业活动中。对于务农者,民间流传着“人误地一时,地误人一年”的农谚,告诫回民不要荒废土地,要按照农时适时播种。对于为官者,有“领袖闭门不理民困和民需,则遇急需时,安拉必为之闭起一切天门”的从政理念,又有“不要用钱财贿赂掌权者”的谆谆教诲,要求为政者恪尽职守,在其位、谋其事,切切实实为百姓做好事、做实事,做好人民的公仆,不要行贿赂之事,同时也不要被他人贿赂,斥责该行径是恶劣的。对于经商者,《古兰经》指出:“你们不要用欺诈的手段侵吞你们中别人的财产,除非是你们间相互同意从事的贸易(而赚取的利润)”[注]《古兰经简注》,马仲刚译,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05年,第29页。,劝诫回商谨守职业道德、诚信经营,通过合法正当的渠道获得利益,清清白白做人、明明白白做事。当然,回族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敬业思想不仅体现于以上行业,还体现在其他行业之中,这些要求所要达成的目标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于个人在敬业方面的要求相一致,各行各业从业者谨守行业道德。
(三)回族优秀传统文化中诚信思想的体现
回族向来重视诚信,尤其是商业信誉。善于经商的回族,商业信誉和商业道德是回商的根本。因此,诚信向来都是回商极为重视的道德要求,也是为人处世最重要的道德遵循。回族提倡“诚信经商,严禁掺杂使假”,认为“后世之日,招摇撞骗的奸商,同暴君恶霸复活在一起;忠实利人的义商,同圣贤烈士复活在一起”,这其实与回族“信后世”有着密切关系。回民相信人有前世,也有来世,世人在今世不守信用、招摇撞骗来世也不会有好的归宿。尽管宗教意味浓厚但其意在规范回商经济行为,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此外,回族还鼓励“买卖公平,互惠互利”,认为“当你们量物时,你们量足;你们当用公平的秤称。”[注]《古兰经简注》,马仲刚译,第285页。回民在提倡诚信的同时也鼓励公平,诚信、公平经营不仅是道德的提升,更是善行。不讲诚信、缺斤少量不是善行,其所得还是“哈拉目”,也就是非法的、不符合伊斯兰教义的行为。所谓诚信,既关乎诚实,也包括守信,关于“守信”,《古兰经》规定,“你们在订立坚实的盟约后就不该毁约”,[注]《古兰经简注》,马仲刚译,第277页。认为信誉第一,回民要敬畏所承诺的约定,履行诺言。
(四)回族优秀传统文化中友善思想的体现
“善与恶是回族道德最基本的范畴,是社会道德生活的基本现实,也是回族社会对其成员道德行为进行肯定或否定评价的最普遍的概念”。[注]马绍周、隋玉梅:《回族传统道德概论》,银川:宁夏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114页。回族友善思想体现在“怜恤孤儿”“款待旅客”“赈济贫民”以及“至爱亲朋”等各个方面。圣训中提到“你们不要接近孤儿的财产,除非是为了改善”[注]《古兰经简注》,马仲刚译,第285页。,意在让回民体恤孤儿,并以“后世说”告诫回民,侵吞了孤儿财产,后世也将入烈火。在“款待旅客”方面,回民认为“天下穆斯林是一家”,回民见面都会互道“色俩目”真诚祝愿彼此。“回汉一条心,黄土变成金”的谚语则要求回族与其他民族团结一心。关于“赈济贫民”,《古兰经》认为“假如你们公开施舍,那是很好的;假如你们暗中施舍给穷人,那对你们是最好的。”[注]《古兰经简注》,马仲刚译,第46页。穆斯林在斋月期间会封斋体验干渴、饥饿,一方面培育坚韧、廉洁的美德,另一方面因为同理心也会善待穷人、真心救济穷人。回民追求“两世吉庆”,认为善有善报,今世履行善功后世便会进入“乐园”,作恶多端会进入“火狱”,平时回民会“做好事”(通过施济、祈祷来“搭救亡人”),也会捐钱、打散(施舍)食物,生活富余之时按照收入的一定比例抽“天课”或“挂公德”以资助学生、捐献给地方建设或“打散”给贫困者。回民不仅鼓励公开救济,还鼓励暗中随时施济,自觉自愿且量力而行,这在一定程度上也缓和了贫富差距过大的矛盾,有助于促进社会和谐。在“至爱亲朋”方面,认为“回汉是两教,理是一个理”,强调要以德报怨,“你当以德报怨。如果这样,与你有仇者将马上变成密友”,[注]《古兰经简注》,马仲刚译,第480页。“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希望回民能心怀友善之心、宽以待人。
《古兰经》、圣训、回族谚语以及回民具体的生活实践中所体现的“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个人层面的要求有异曲同工之妙。立足实际促进二者的深度契合,用民族文化的沃土滋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热爱祖国、恪尽职守、诚实守信、和睦友善的回族人才,可以推动回族地区和谐发展。
三、回族地区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路径
回族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存在思想与实践、内在与外在的深度契合,一方面要深度挖掘回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文化精髓,另一方面要坚持教育工作者、回族民众、契合内容、方法策略、目标实现的“五位一体”,以实现回族地区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旨归。
(一)培育回族地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必要前提
“少数民族优秀文化资源是融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少数民族成员精神价值追求的文化血脉。”[注]林于良:《少数民族文化资源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8年第1期,第110-113页。回族优秀传统文化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回族地区的培育架起沟通的桥梁,充分挖掘回族优秀传统文化精髓就成为培育回族地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必要前提。
第一,区域特色资源是基础。回族地区流传着极具韵味和地域特色的回族歌舞、民间故事、谚语、族规家训,传承着高尚的社会道德风尚,培育出杰出的爱党爱国爱教人才以及先进道德模范,拥有宝贵的民族文化资源。不同民族具有不同的特色风情,同一民族在不同的文化背景、区域位置下也具有独特的文化习俗。根据各地特色民族文化资源,运用回民喜闻乐见的接地气的方式,让优秀回族优秀传统文化“说话”,让回民产成共鸣,自觉自愿接受教育并身体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二,回族经典是核心。《古兰经》、圣训中蕴含着丰富的文化资源,经堂教育、“卧尔兹”演讲等宗教活动也通过经典、圣训、先知故事的讲解潜移默化地促进回民道德的养成,思想觉悟的提升。要洞悉回族经典,领悟其中所蕴含的真谛,提取与社会主义要求相一致的内容嵌入价值观教育,增强回民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解、学习和践行。
第三,回族节日是载体。民族传统节日具有思想教化、传播主流价值的独特优势。古尔邦节、开斋节、圣纪是回族的三大节日。其中,开斋节当天回民会“游坟”(或称“走坟”),悼念已故亲人并思量自己,“死亡,用以规劝足矣”。古尔邦节,回民则主要通过赠送亲友和施济穷人来庆祝。圣纪,穆斯林到清真寺礼拜、念经、赞圣,听先知穆罕默德生平事迹,纪念先知,学习先知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渗入其中必然会收到较好效果。
(二)培育回族地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旨归
回族地区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立足实际,从教育工作者(包括回族干部、教师等)、回族民众、契合内容、方法策略、目标实现五个方面统筹考虑。
第一,教育工作者是回族地区培育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体。理论上,要扎实功底,认真钻研,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熟练掌握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民族政策以及基础的教育方法,充分了解回族经典及回族地区的风俗文化。实践中,要以身作则,起好模范带头作用,以政策理论的学习诠释“实”的要求,落实“严”的精神以带头做事,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落到实处。
第二,坚持以人为本是根本。回族地区核心价值观的培育要充分发挥回民主体性,调动回民积极性。一方面要留心回民的利益与呼声,解决好回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提升回民“获得感”、“幸福感”,增强对党和国家的认同。另一方面要坚持思想教育与情感交流并向齐驱,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融入回民生活,“一种价值观要真正发挥作用,必须融入社会生活,让人们在实践中感知它、领悟它”[注]《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1卷),第165页。,方能成为人们日常基本遵循。
第三,契合内容的整合教育是关键。要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就得找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契合点。契合之处是最能引发共鸣的地方,运用这些契合内容、共通之处引起回民思想上的共鸣、心理上的认同进而身体力行。
第四,方式方法得当是重点。其一,要因地制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针对全体社会成员共同的、普遍的价值要求,回族地区必须结合具体实际,充分了解当地文化资源、风俗习惯,把握民族特点、体现民族个性,采取有针对性的办法。其二,要与时俱进,充分利用各种新兴媒体,创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平台,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回族地区的传播力和感染力。其三,要大众化、通俗化。回族地区宗教氛围浓厚,回民文化程度参差不齐,必须注意语言通俗易懂、方法“接地气”,方能最终被民众接受、认同和践行。
第五,引导回民爱党爱国爱教的目标指向。少数民族热爱自己的民族、宗教无可厚非,但必须明确是在党和国家的领导下各个民族才得以不断发展、繁荣。爱国主义自古以来就是中华民族的光荣传统,作为中华民族其中一员的回族既要热爱并发扬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也要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强化民族认同、国家认同。
回族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契合性不仅体现于个人层面,还蕴含在其它方面。充分挖掘二者契合性,创新回族地区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方式方法,有助于培育和践行好回族地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思潮、凝聚社会共识,助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