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防野心家和阴谋家:党内政治生活建设的重要议题*
2019-03-05虞崇胜
虞崇胜
(武汉大学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430072)
十八大以来,党内政治生活建设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一个党风和煦、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正在形成。然而,随着党内政治生活建设向纵深发展,一个堪称头等重要的问题突出地显现了出来,这就是警防党内出现野心家和阴谋家。2016年1月,习近平在中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全面从严治党、严明党的纪律,决不能回避政治问题,对政治隐患就要从政治高度认识。党内存在野心家、阴谋家,从内部侵蚀党的执政基础,我们不能投鼠忌器,王顾左右而言他,采取鸵鸟政策,这个必须说清楚。2016年10月,习近平在关于《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①改革以来,中共中央先后制定了两个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一个是1980年2月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另一个是2016年10月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为方便起见,本文将前一个简称为《旧准则》,后一个简称为《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说明中,指出了党内政治生活中的种种突出矛盾和问题,其中着重提到,“特别是高级干部中极少数人政治野心膨胀、权欲熏心,搞阳奉阴违、结党营私、团团伙伙、拉帮结派、谋取权位等政治阴谋活动”。2016年11月27日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再次提到:“特别是高级干部中极少数人政治野心膨胀、权欲熏心,搞阳奉阴违、结党营私、团团伙伙、拉帮结派、谋取权位等政治阴谋活动”。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在十九大报告中特别提出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防止和反对宗派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坚决反对搞两派、做两面人。”2019年1月31日,中共中央正式发出《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强调“要以正确的认识、正确的行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防止和纠正一切偏离‘两个维护’的错误言行,不得搞任何形式的‘低级红’、‘高级黑’,决不允许对党中央阳奉阴违做两面人、搞两面派、搞‘伪忠诚’。”由此可见,中央高层对警防政治野心家和阴谋家的高度重视。
中国共产党作为一个长期执政的政党,党内政治生活建设对于执政党来说,十分重要。在和平年代,党内政治生活建设的内容千条万绪,但其中最为关键的莫过于高级干部的政治生活问题;而在高级干部政治生活建设中,最重要的就是警防野心家和阴谋家的出现。
一、野心家和阴谋家的存在是执政党的致命威胁
在和平年代,一个长期执政的执政党,面临着复杂的治国理政事务,也面临着自身建设的繁重任务。而就执政党自身建设而言,警防野心家和阴谋家的出现则是执政党建设的头等大事。为什么这样说呢?这其实是执政党所处特殊环境和地位决定的,因为“中国要出问题,还是在共产党内部”①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邓小平文选(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380。,野心家和阴谋家的存在,从根本上破坏了党内政治生态,构成对执政党的致命威胁,从而就成为执政党性命悠关的事情。
野心家和阴谋家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毒瘤。他们往往怀有不可告人的目的,采取非正常的行为,结党营私,拉帮结派,钻营权力;他们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阳奉阴违,兴风作浪,为实现个人政治野心而不择手段;他们是党内团结的大敌、党内民主的祸害、党内文明的蛀虫。有效防止政治野心家和阴谋家,是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也是一个执政党成熟的重要标志。
习近平在中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反复强调领导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但有的置若罔闻,搞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团团伙伙,一门心思钻营权力;有的明知在换届中组织没有安排他,仍派亲信到处游说拉票,搞非组织活动;有的政治野心不小,扬言“活着要进中南海,死了要入八宝山”;有的在其主政的地方建“独立王国”,搞小山头、拉小圈子,对党中央决策部署阳奉阴违,为实现个人政治野心而不择手段。这些问题是关系党和国家政治安全的大问题,难道还不是政治吗?还用得着闪烁其词、讳莫如深吗?“新松恨不高千尺,恶竹应须斩万竿。”如果不除恶务尽,一有风吹草动就会死灰复燃、卷土重来,不仅恶化政治生态,更会严重损害党心民心。如此尖锐地明确提出“党内存在野心家、阴谋家”问题,这是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新的形势下,全面分析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的基础上,从政治安全的高度提出的重要战略思考。对此,需要结合中国共产党历史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的经验教训,从理论与实践结合上予以深入探讨。
历史的经验教训值得认真总结。在中国共产党历史上,较长时期内,由于没有处理好领袖与党的关系,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够健全,给野心家和阴谋家以可之机,这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重要教训。早在革命战争年代,就曾出现过张国涛争夺中央领导权,公然另立中央,分裂红军的阴谋活动。建国初期,也曾出现过高岗、饶漱石以阴谋手段夺取党和国家的最高权力的活动。从政治安全高度看,“文化大革命”的重要教训之一,就是在“继续革命”“政治挂帅”的幌子下,滋生了少数政治野心家和阴谋家,他们兴风作浪、为非作歹,给党、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极为严重的伤害。
被称为“常胜将军”的林彪,在战争年代打过不少胜仗,对中国革命是有功的。但是,他在政治上却是一个十足的投机分子,并且是用军事策略来搞政治,结果是身败名裂,葬身于蒙古的荒丘。军事和政治虽有紧密联系,但毕竟是两种完全不同的领域。军事上可以出奇制胜,可以违反常规行事,甚至可以搞阴谋诡计,置敌人于死地;但政治上则必须堂堂正正,坚定政治信仰,讲究实事求是,强调政治忠诚。林彪由于没有坚定的政治信仰,也没有区分军事与政治的不同,权欲薰心,唯权是从(他说过“有权的幸福,无权的痛苦,保权的重要,丧权的危险”的话),文革之前发明“语录本”,称毛泽东是“三个天才”,毛泽东思想是“顶峰”,大搞个人崇拜,同时不能洁身自好,管不好自己的家庭,更没管好自己的儿子,成为“语录不离手,万岁不离口,当面说好话,背后下毒手”的野心家、阴谋家。
在中共党史上,康生是一个特殊的人物。在20世纪20年代末至“文化大革命”期间的历次政治运动与政治斗争中,他几乎没有受到什么冲击;相反,政治上却步步高升,从区委书记一直攀升到中共中央副主席。康生之所以能成为政治上的“不倒翁”,是与他善于见风使舵、投机钻营密不可分的。他精于观察最高领导个人之意,以投最高领导个人之所好,且善见风转向,是一条名副其实的政治上的“变色龙”。在李立山左倾统治时期,他对李立三百般吹捧,李立山失势后,他成为反对立三路线的先锋;在王明左倾统治时期,他领头高喊过“王明同志万岁”,王明失势后,他又编造假证,把自己打扮成反王明的“英雄”;之后他又竭力揣摩毛泽东的意志,“不遗余力”地制造“个人崇拜”,从而得到信任,延安时期整过许多不同意见的人,借助文革更是爬上权力的巅峰。
正是鉴于党内出现野心家和阴谋家的危险,毛泽东在“文化大革命”中多次讲过要坚持“三要三不要”的原则,即“要马列主义不要修正主义,要团结不要分裂,要光明正大不要搞阴谋诡计”。文革后期他甚至将从林彪事件中总结出的这三句话,规定为党内的三项基本政治原则,足见他对于党内野心家、阴谋家的高度警惕。但是,毛泽东并没有从理论上和实践上解决好如何防止党内出现野心家和阴谋家的问题,反而常常被野心家和阴谋家所利用。
“文化大革命”中,党内出现的林彪、江青两个阴谋集团,他们推波助澜,将“文化大革命”的错误推向极端,给党、国家和人民带来严重的灾难。在清算他们的罪行时,囿于当时的历史条件,沿袭的是战争年代革命和反革命对立的提法,而没有从警防野心家和阴谋家的高度来总结教训。对于他们各自的罪行,当年中央决议是这样表述的:1973年,中共中央《关于林彪反党集团反革命罪行的审查报告》(中发[1973]34号)指出:中央专案组编印的《粉碎林彪反党集团反革命政变的斗争》材料戳穿了林彪的伪装和欺骗,彻底揭露了林彪搞修正主义、搞分裂、搞阴谋诡计的事实真相。这些材料提供了林彪反党集团密谋发动反革命政变,妄图谋害伟大领袖毛主席,颠覆无产阶级专政,复辟资本主义的确凿证据。它足以证明,林彪是长期隐藏在党内的资产阶级野心家、阴谋家、反革命两面派,林彪反党集团是一个叛党叛国的反革命阴谋集团。
1977年,中共十届三中全会《关于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反党集团的决议》指出,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是一个反革命的阴谋集团。他们他们根本反对“要搞马克思主义,不要搞修正主义;要团结,不要分裂;要光明正大,不要搞阴谋诡计”的基本原则,进行分裂党、篡党夺权的活动。……在伟大领袖毛主席病重期间,他们丧心病狂地迫害毛主席。毛主席逝世以后,他们加紧进行篡夺党和国家的最高领导权的罪恶活动,阴谋推翻以华国锋同志为首的党中央,实行反革命复辟,妄图使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共产党变为修正主义的党,使我们的无产阶级专政变为资产阶级法西斯专政,使社会主义的中国重新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1981年,十一届六中全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关于“文化大革命”的性质中也有“被反革命集团利用”的表述。
上述三个决议分别都指出了林彪集团、江青集团是“反革命阴谋集团”。几十年过去了,现在回过头来看,说他们是“阴谋集团”,是比较合适的;但说是“反革命集团”,显然就不合适了,因为反革命罪已经不适用社会主义社会,又怎么还会有反革命集团呢?
但是,在改革开放四十年后的今天,当我们总结“文化大革命”教训时,特别是分析林彪、江青等的错误的时,不得不重视党内的投机分子、野心家、阴谋家对党内政治生活的严重危害。因此,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警惕和预防政治投机行为,警防出现野心家和阴谋家,创造党内文明健康的政治生活,将成为执政党建设和国家建设的重要任务。
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没有很好防范野心家和阴谋家的深刻教训
无产阶级政党肩负着解放全人类的历史重任,要警防党内出现野心家和阴谋家,在加强党内政治生活建设时,有必要系统总结一下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处理领袖与党的关系问题上的深刻教训。对于无产阶级政党来说,领袖与党的关系,是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原则的重大问题,值得高度重视。在这方面,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既有好的传统,也出现过严重的偏差。这种严重偏差主要是由于权力过于集中导致的个人专断和个人崇拜的发展,从而给一些政治野心家和阴谋家以可乘之机,给党和人民事业造成严重的危害,其中的教训相当深刻,需要结合新形势的特点予以认真记取。
本来,马克思恩格斯在创建无产阶级政党的实践活动中,多次强调要正确处理党的领袖与党的关系,坚决反对历史上有些工人团体奉行的宗派与密谋活动,并对那种对党的领袖无原则的歌功颂德和个人崇拜表示厌恶。但是,马克思恩格斯没有直接领导无产阶级政党的经验,未能形成系统的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列宁在领导俄国布尔什维克党的革命活动中,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历史上第一次提出了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并一再强调要正确处理群众、阶级、政党、领袖的关系,不要把党的领袖看成一个人,而应视为一个集体。但是,由于当时残酷阶级斗争的时代背景,列宁在世时也出现过在领袖与政党、阶级关系问题上的偏差。列宁逝世后,斯大林在捍卫列宁主义、领导苏联社会主义建设以及领导苏联人民反法西斯战争有很大功绩。但是,斯大林没有把列宁关于发扬党内民主的一些好的设想继承下来,反而使领袖与党的关系不正常的状况明显地发展起来。斯大林后期,逐渐集党政军大权于一身,实际上形成了领袖职务的终身制。本来党内尚未形成一套对领袖的监督制约机制,而在领袖人物高度集权的状况形成后,已有制度也遭到了破坏。就在形成高度集权的同时,对斯大林的个人崇拜也日益发展起来。一方面是斯大林有巨大威望,人民自发地崇拜他;另一方面斯大林个人也膨胀起来,欣赏、接受、甚至鼓励个人崇拜。这样一来,制度上造成弊端同思想上的个人崇拜结合在一起,形成了恶性循环,集权制度助长个人崇拜,个人崇拜强化个人集权,给党和国家的政治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危害。
中国共产党基本上是按照列宁的建党原则建立起来的。对于列宁、斯大林与布尔什维克党,对于第三国际,中国共产党一贯是十分尊重的。因此,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处理领袖与党的关系好与不好的两种传统对中国共产党都有直接影响。而且,这种影响通常又是与中国深厚的历史文化传统结合在一起发挥作用的。
应该肯定,在中共历史上,对于过分突出个人、对领袖的无原则的歌功颂德,毛泽东很早就是反对的。1949年七届二中全会根据毛泽东的提议通过了相应的决议,禁止给党的领导者祝寿,禁止用党的领导者的名字作地名、街名和企业的名字。1956年党和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总结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和党的历史经验,吸取斯大林晚年错误的教训,肯定了马克思主义反对个人崇拜的基本原则。因此,应该说,在中共历史上,虽然也有过家长制作风的现象,但总的说来,中央集体领导的情况是好的,党内政治生活也是健康的。
但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有关领袖与党的关系在理论上和实践上的偏差,对中共党内政治生活还是有着重要影响,特别是在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一定成就的情况下,这种消极影响就更加明显些。于是,在一个时期内,随着党的领袖威望的提升,人们在高度评价党的领袖作用的时候,很少科学地说明在何种条件下领袖才能正确地发挥作用,很少全面地说明领袖与党、领袖与群众的相互关系。在理论上,越来越把领袖说成是一个人,不讲或少讲领袖是一个集体;把党的理论说成只是领袖个人的贡献,不讲或少讲集体智慧;把一切成就归功于领袖个人,不讲或少讲党和人民的作用;把领袖说成绝对正确,而不讲他也会有缺点,也会犯错误,并且逐渐形成一种不正常的政治风气,不允许对领袖人物进行正确的批评。理论上的偏差必然导致实践上的危害。领袖在享有崇高威望的同时,也不够谨慎了,开始滋长了骄傲自满情绪;有的领导人夸大个人主观意志的作用,不再遵循自然和科学规律;有的领导人甚至借助人民的信任,不断地清除对自己有意见的人和不同意见的人。结果权力越来越集中,又没有形成一套对领袖权力有效监督的制度,党内正常的政治生活就被打乱了,假大空的政治氛围日益浓密,这就为野心家阴谋家施展其阴谋实现其个人目的提供了条件,实际上党内个人专断和个人崇拜现象就是在一些政治野心家和阴谋家的推波助澜下滋长起来的。
1957年以后,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巨大成功,毛泽东对个人崇拜的认识发生了偏颇,提出有两种个人崇拜,一种是正确的个人崇拜,一种是错误的个人崇拜。于是,林彪、康生等政治野心家阴谋家就利用“正确个人崇拜”这种说法,否定反对个人崇拜的基本原则,并借机大肆鼓吹对毛泽东的个人崇拜,有的人甚至对领袖人物大搞类似于今天所说的“低级红”“高极黑”。1958年3月,在成都会议上有人提出:“相信毛主席要相信到迷信的程度,服从毛主席要服从到盲从的程度”。1958年夏,康生提出:“毛泽东思想是马列主义的顶峰”。1959年底,康生又说:“毛泽东思想是马列主义的最高标准,最后标准”。1966年初,林彪更提出,毛主席的话“句句是真理,一句顶一万句”。个人崇拜之风愈演愈烈。在这种不正常的政治氛围下,毛泽东的个人专断、个人决定重大问题的情况有所发展。虽然在多数情况下形式上是由中央集体作出决定,但在毛泽东已经有了巨大威望,而又别有用心的人把他神化了的时候,加上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是很难否定他的不正确的主张的。
当时,中国虽然已经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但是,由于经济文化发展比较落后,而又面临外部世界的压力,鉴于革命和建设事业快速发展的需要,在政治生活中比较容易形成高度集中统一的领导体制,而不能正确定位领袖与党、领袖与群众的关系,容易将党和国家的发展系于领袖个人一身,过分突出党政领导人个人的作用和贡献。于是,理论上的偏差与实践上的偏差结合在一起,加之一些别有用心的野心家、阴谋家的推波助澜,从而使过分突出领袖作用的个人崇拜和个人专断现象蔓延开来。中国本来就是一个小生产占优势的国家,专制集权的传统影响很深,缺乏民主法治的传统;党取得革命胜利后,没有能及时建立一套完善的民主和法律制度,又没有正确解决领袖与党的关系问题,一旦形成权力高度集中和个人崇拜,加之实际存在的领导职务的终身制,领袖人物就很难受到限制和监督。正如《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决议》中指出的:“文化大革命”的发生并且难以制止,从一个方面来说,就是这种个人专断和个人崇拜严重发展的恶果,同时也是一些政治野心家阴谋家推波助澜、肆意扩大领导人错误的恶果。
痛定思痛。邓小平在领导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中,正确吸取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经验教训、吸取苏联的经验教训、尤其是吸取毛泽东晚年错误的教训,多次强调要正确处理领袖与党、群众的关系,反对对领导人的歌功颂德和个人崇拜。早在1956年9月党的八大上,他在《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中说:“苏联共产党第二十次代表大会的重要的功绩,就是告诉我们,把个人神化会造成多么严重的后果。”为了避免重蹈历史覆辙,他提出,“我们的任务是,继续坚决地执行中央反对把个人突出,反对对个人歌功颂德的方针。”①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邓小平文选(第1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325。他主张要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看待领袖与政党的关系,领袖与群众的关系。领袖应该在政党之中,而不是在政党之上。领袖应该在群众之中,而不应该在群众之上。既要重视领袖的作用,也要重视集体领导。既要重视领袖的作用,也要重视政党的作用。政党与领袖都是实现人民群众利益的工具。1980年,邓小平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讲话中更是从制度建设的高度提出,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出现一言堂、个人决定重大问题、个人崇拜、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一类家长制现象,主要是由党和国家制度的不完善造成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做坏事,制度不好不仅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制度的反面。在这里,他实际上已经提出了从党和国家制度建设的角度警防野心家和阴谋家的战略思考。
经过“六四”风波后,邓小平思考最多的问题就是如何通过制度化权力更迭实现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1989年6月16日,他特别谈到,“我多年来就意识到这个问题。一个国家的命运建立在一两个人的声望上面,是很不健康的,是很危险的”。②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邓小平文选(第3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311。1989年9月16日,他再次表示,“我历来不主张夸大一个人的作用,这样是最危险的,难以为继的。把一个国家、一个党的稳定建立在一两个人的威望上,是靠不住的,很容易出问题。”③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邓小平文选(第3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325。这是邓小平作为一个卓越政治家的深沉思考,其实也是对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化安排。对于执政党来说,领袖人物无疑是十分重要的,但是,领袖人物无论多么有能力,都会有不可避免的缺点和不足,如果把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当成个性,当成个人魅力的表现,这就必然给政治野心家阴谋家制造个人崇拜提供可乘之机。而且,夸大领袖个人作用,把国家发展的成绩归功于领袖个人,必然会忽略法律和制度建设,进而把希望放在领袖个人身上,这就会导致人存政举、人亡政息的恶果,党和国家也就会陷入“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恶性循环之中。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精准把握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形势,在严厉打击各种贪腐现象的同时,从政治安全的高度重视对野心家和阴谋家的防范,并且突出地提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注重从政治信仰、政治方向、政治品行上考察干部,这就在根本上扎起了警防野心家和阴谋家制度篱笆,也为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提供了政治前提。在十八大前后被查处的高级干部中,包括中央政治局常委周永康,政治局委员薄熙来、徐才厚、郭伯雄、孙正才,全国政协副主席苏荣、令计划,都有涉及有政治方面的问题。十九大期间,中央纪委专门披露了周永康、孙政才、令计划等就曾利用会议推荐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孙政才严重违纪案的审查报告》中称:“孙政才动摇理想信念,背弃党的宗旨,丧失政治立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孙政才的行为完全背离了党性原则,严重违背了党中央对高级干部提出的政治要求”。而在被查处的省部级干部中,更有不少人存在政治方面的问题,在2017年以来查处的省部级干部中,就有多名在政治上存在严重问题。比如,5月2日,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了安徽省原副省长陈树隆被“双开”的通报,在这份被称为最严厉通报中,使用了“毫无政治信仰”“既想当大官,又想发大财”“将商品交换原则带入党内政治生活”“严重破坏政治生态”“政治上攀附、经济上贪婪、道德上败坏”等严厉措辞,说明其问题的严重性。6月,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第十八届中央委员,全国政协原常委、秘书长,港澳台侨委员会原主任孙怀山立案审查,其政治上的问题是“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搞团团伙伙,对抗组织审查”。7月,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第十八届中央委员,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杨焕宁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查,杨焕宁身为中央委员,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大是大非问题上背离党性原则;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在8月被查处的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魏民洲,其政治问题是“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搞政治投机和政治攀附,政治品行败坏,长期搞迷信活动,对抗组织审查”。8月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党委委员、副主席姚刚因严重违纪被立案审查。“姚刚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搞政治攀附,利用职权为他人及企业提供帮助,对抗组织审查”。尤其值得反思的是,2015年6月从全国的县委书记中评出102 名“全国优秀县委书记”,至今已经因违法或犯罪被查处的有广东江门市蓬江原区委书记王积俊、河北邯郸县原县委书记何志刚和宁夏西吉县委书记马志宏。2014,马志宏担任西吉县委书记,一年后成为宁夏唯一一位优秀县委书记年;两年后,他还成为党的十九大代表。马志宏上任后的第一件事,就是给自己立规矩,要求凡进他办公室的人,手里只能拿材料,拎其他东西的一律免进。他特意在办公室墙上挂了一幅字:“毋私小惠而伤大体,毋借公论以快私情。”然而,他却是一个典型的“两面人”,当面一套背后一套,说一套做一套,不但不珍惜优秀县委书记这份荣光,而且以为有了优秀县委书记的保险箱,对中央规定置若罔闻,挤占、挪用、浪费、闲置扶贫专项资金等,涉及金额达2 亿多元。结果,2018年8月被免职和查处,成为了被查处的第三位优秀县委书记。
以上情况足以说明,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能否做到政治信仰坚定、政治立场明确、政治品格高尚、政治行为规范,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做“两面人”,不搞“低级红”“高级黑”,是衡量政治上是否合格的基本标准,同时也说明作为长期执政的执政党,警防党内出现野心家和阴谋家并非一日之功,需要长期坚持,久久为功。
三、从思想上组织上和制度上警防野心家和阴谋家的产生
回顾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历史和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可以发现一个长期没有引起人们高度重视的现象,这就是:真正对党造成致命危害的,不是那些坚持真理的不同意见者,也不是那些真诚地对党提出批评意见的人,而是那些政治动机不纯,心怀个人政治目的,口是心非,阳春阴违,搞两面派,将党的错误推向极端的野心家和阴谋家。正因为如此,党的十九大鲜明地提出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野心家和阴谋家的产生,固然有其自身的原因,但从根本上来说,还在于政治生态出了问题。从一定意义讲,野心家和阴谋家的产生是政治生态恶化的产物。因此,要警防野心家和阴谋家的产生,就必须从优化政治生态入手,从思想上组织上和制度上铲除野心家和阴谋家产生的条件。
其一,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贪由心起,欲从念生”。应该说,野心家和阴谋家都不是天生的,一个党员由为人民服务甚至是为党和人民事业作出重要贡献的领导干部蜕变为野心家和阴谋家,首先是由于理想信念上出了问题。正是由于放弃了曾经信仰过的理想,所以才逐步走上心怀不轨、口是心非、阳奉阴违、野心膨胀、迷恋权力的不归之路。因此,警防野心家和阴谋家的产生,最关键的是必须从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上解决问题。针对一些年来领导干部理想信念滑坡的情况,《新准则》明确指出:理想信念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理想信念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全党同志必须把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作为毕生追求,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不断改造主观世界,解决好世界观、人忠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不断增强政治定力,自觉成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实实践者。
坚定理想信念,要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自古以来,能否正确做官用权就是区分“忠”“奸”、“清”“浊”的具体体现。中国古代官箴有言:“得一官不荣,失一官不辱,勿道一官无用,地方全靠一官;穿百姓之衣,吃百姓之饭,莫以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我们共产党员的权力都是人民给的,是“公权力”,必须用之于为人民服务。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 周年大会上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权力观,保持高尚精神追求,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永葆共产党人拒腐蚀、永不沾的政治本色。”这里的“三个敬畏”“四个做到”就是正确权力观的经典阐释。1955年军官授衔时,军功卓著的粟裕只被授予大将,而没有被授予元帅,许多人对此表示不平,粟裕本人却能泰然处之。他对部下说:“评我大将,就是够高的了,要什么元帅呢?我只嫌高,不嫌低。”这种不争名不争利、只为国只为民的高尚情操,正是正确权力观的真实写照,也是防范野心家和阴谋家的牢固思想屏障。
其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正确处理领袖与党的关系。
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和中国共产党历史经验来看,野心家和阴谋家的产生,往往与没有坚持民主集中制、正确处理领袖与党的关系有关。我们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优良传统和独特优势,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和规矩。历史证明,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特别是背着党组织搞政治阴谋活动、搞分裂党的行为,对党的危害极大。党内多次出现的阴谋集团的惨痛教训告诉我们,必须始终保持党的团结统一和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必须坚决防止野心家、阴谋家窃取党和国家权力,否则党和国家事业就会遭受重创。
一个时期以来,拉帮结派、蝇营狗苟的风气有所滋长蔓延,特别是极少数高级干部政治野心膨胀,权欲熏心,搞阳奉阴违、结党营私、团团伙伙、拉帮结派、谋取权位等政治阴谋活动。有的在其主政的地方建“独立王国”,搞小山头、拉小圈子,对党中央决策部署阳奉阴违,为实现个人政治野心不择手段。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令计划、孙正才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就是妄图攫取党和国家权力的反面典型。他们的所作所为,严重破坏党的集中统一,严重损害党内政治生态和党的形象,严重威胁国家政治安全,严重破坏党和人民事业发展。
正是针对以上突出问题,《新准则》特别强调:“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重要制度保障。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是民主集中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始终坚持,任何组织和个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以任何理由违反这项制度”。
鉴于国际共产党主义运动史和中共历史上因没有处理好领袖与党的关系,给野心家和阴谋家以可乘之机的深刻教训,《老准则》明确指出:“要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原则,正确认识和处理领袖、政党、阶级和群众的关系。对领导人的宣传要实事求是,禁止无原则的歌功颂德。不许用剥削阶级的阿谀之词称颂无产阶级的领导人,不许歪曲历史和捏造事实来宣扬领导人的功绩。禁止给领导人祝寿、送礼、发致敬函电。对活着的人不许设纪念馆,对已故的领袖们不应多设纪念馆。禁止用党的领导人的名字作街名、地名、企业和学校的名字。除外事活动外,禁止在领导人外出时组织迎送,张贴标语,敲锣打鼓,举行宴会”。《新准则》也再次强调:“党内不准搞拉拉扯扯、吹吹拍拍、阿谀奉承。对领导人的宣传要实事求是,禁止吹捧,禁止给领导人祝寿、送礼、发致敬函电,禁止在领导干部国内考察工作时组织迎送、张贴标语、敲锣打鼓、铺红地毯、举行宴会等”。只要摆正了党的领袖与党的关系,政治野心家和阴谋家推波助澜、歌功颂德、肆意扩大党的错误的图谋就难以得逞。
其三,加强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建设,特别是加强党内民主制度建设。
“治国有常,治党重纲”。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长期性和稳定性。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十分重视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建设,经过6年的努力,一个以从严治党为主旨的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体系基本构成。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关于析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就是党中央着眼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的重要安排。近年来,中央机关修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作用工作条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印发《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修订《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逐步推动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和制度环境。据初步统计,近6年来,中央共出台或修订近80 部党内法规,超过现有党内法规的40%,使从严治党、从严治吏越来越有规可循、有据可依。
党内民主制度是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党内民主制度建设,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正确对待不同意见,就可以营造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生态。“正大才能光明,真实才有真理”。防范党内野心家和阴谋家,要按照《老准则》中所要求的,共产党员要忠诚坦白,对党组织不隐瞒自己的错误和自己的思想、观点。对人对事要开诚布公,有什么意见,有什么批评,摆在桌面上。不要会上不说,会下乱说;不要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不要口是心非,阳奉阴违。对于党的组织而言,要允许党员发表不同的意见,对问题进行充分的讨论,真正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只要不反对党的基本政治立场,不搞阴谋诡计,不在群众中进行派性分裂活动,不在群众中散布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不泄漏党和国家的秘密,由于认识错误而讲错了话或者写了有错误的文章,不得认为是违反了党纪而给予处分。要严格实行不抓辫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的“三不主义”。要倡导追求真理、坚持真理的政治氛围,不能随意将不同意见、不同看法视为“反党”、“反领导”、“错误言论”,要鼓励党员和干部说真话、干真事、做真人。一旦党内形成了正大光明的政治生态,野心家和阴谋家就失去了藏身之地,也就从根本上铲除了野心家和阴谋家滋生的土壤。
其四,防止政治投机行为,营造党内文明健康的政治生态。
野心家和阴谋家由于丧失了基本政治信仰,其行为就必然表现为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处搞政治投机,往往以“两面派”“两面人”的面目出现。本来,忠诚老实是修身做人的基本要求,对党忠诚是党员干部在政治上合格的基本标准。正如《老准则》指出的:忠于党和人民的事业,说老实话,做老实事,当老实人,光明磊落,表里如一,是共产党人应有的品质。但是,一个时期以来,受种种不良因素影响,搞“两面派”、做“两面人”现象在一些党员干部中大行其道。有的表面信仰马列,背后却迷信“大师”;有的表面为民服务,背后却以权谋私;有的表面反腐倡廉,背后却贪赃枉法;有的表面勤恳务实,背后却吃喝享乐;有的表面遵规守纪,背后却嚣张跋扈;有的表面任人唯贤,背后却任人为钱;有的表面五湖四海,背后却拉帮结派。近年来查处的许多腐败分子,无一不是“台上一套,台下一套,说一套,做一套”——活脱出一个个“两面人”的形象。
这种“两面人”现象对党内政治生态的危害是致命的,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两面人”大奸似忠、大伪似真,善于表演、擅长伪装,用假面具掩盖自己的真面目,迷惑性、欺骗性极强。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修身不真修、信仰不真信,表里不一、欺上瞒下,他们的表演作秀的危害性、危险性,较之那些持明确反对意见的人更大。问题一旦暴露,必然对党的形象、干部队伍形象造成严重损害,对党群干群关系、社会政治生态带来严重影响。因此,要按照《新准则》的要求,坚决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
“两面派”、“两面人”,说到底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忠诚,他们不是为了党的事业,而是为了个人利益、个人权力。说得严重一点,“两面派”、“两面人”就是野心家和阴谋家的前奏,如果得不到及时制止,必然会为沦落为政治野心家和阴谋家。正是基于此,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党员对党要绝对忠诚,不能搞两面派。所谓“绝对忠诚”,就是唯一的、彻底的、无条件的、不掺任何杂质的、没有任何水分的忠诚。党员干部保持这种绝对性、纯粹性,就能做到对党、对组织、对人民、对同志襟怀坦白。正确识人用人,对于执政党来说,是头等的大事。识别口是心非的“两面人”,仅仅停留在外在表现是不够的,必须掌握其真实的存在、“背后的状况”,让“两面人”难以隐藏。亮明规矩、严明纪律,让干部行动在阳光下、用权在阳光下,使任何一个小动作都躲不过监督的法眼,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违反纪律及时处理、发现漏洞及时补正,从源头上铲除“两面人”生存的土壤,从而也就筑起防范野心家和阴谋家的基础工程。
综上所述,警防野心家和阴谋家是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建设中的重要议题。而要防止党内出现政治野心家和阴谋家,就必须从优化党内政治生态入手,从根本上铲除野心家和阴谋家产生的条件。而要优化党内政治生态,又必须加强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建设,以健全的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进而营造和发展正大光明、风清气正、健康清朗的党内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