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如何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
2019-03-05王郑吴法功山东省莒南县畜牧局
文│王郑 吴法功(山东省莒南县畜牧局)
2018年3月17日,山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印发通知,正式将莒南县命名为“山东省食品安全先进县”。自2016年2月,莒南县被确定为全省第二批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创建单位以来,莒南县畜牧局作为主管部门之一,严格执行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源头管理,对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实行备案管理,对畜禽养殖、贩运、屠宰等环节实施全程监管,扎实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圆满完成了创建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创建工作部署
1.成立领导小组。全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动员会议召开以后,县畜牧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成立了创建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确立了基本创建思路为畜禽标准化生产“六化”标准,即“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处理无害化、监管常态化”。
2.制定实施方案。领导小组成立后,及时按照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分工,制定了《莒南县畜牧局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实施方案》,明确了创建任务、工作重点、工作措施、工作责任;建立了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的长效工作机制;下发了《莒南县畜牧局关于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工作的通知》,转发了《临沂市畜牧局关于切实加强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以及关于动物检疫、兽药饲料监管检查等一系列文件,进一步完善了各项监管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督促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积极宣传培训,营造畜产品质量安全良好舆论氛围
1.开展日常宣传和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宣传周”。在宣传过程中,共发放“养殖环节畜产品安全生产告知书”“兽药饲料等投入品质量安全告知书”“屠宰环节畜产品安全生产告知书”“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告知书”等宣传材料3000余份。
2.充分利用电视媒体宣传。2016年7月3日,临沂市电视台新闻频道《临沂新闻》栏目中,对莒南县创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大厅,将畜禽养殖、屠宰、兽药饲料生产企业,大型养殖场及动物检疫申报大厅、动物疫病防控大厅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实现科学监管,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做法进行了报道。
3.开办“固定养殖技术培训班”。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将每月16日定为固定培训日,邀请上级领导、专家学者对全县养殖户进行法律法规、养殖技术、粪污处理技术等方面的培训,还邀请科技养殖示范户进行经验交流。目前,共有4000多名养殖人员参加了培训,养殖技术和安全生产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做好监管工作,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1.兽药饲料生产经营环节监管。莒南县现有1家兽药生产企业、149家兽药经营企业、43家饲料生产企业。县畜牧局对以上企业全部实行网格化管理,分片负责,责任到人。采取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督促企业建立健全档案,实施产品备案制度,确保规范生产经营。大力开展兽药及兽用生物制品流通、经营秩序整顿工作,充分利用“山东省兽药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国家兽药产品追溯系统”等现代化信息技术平台,对兽药经营企业实施在线监管,兽药经营质量规范水平大幅度提高。
2.畜禽养殖环节监管。对市级以上标准化养殖场和其他较大规模养殖场,落实监管人员,悬挂监管责任牌,公示监管人员和养殖场信息,监管人员每周至少到场一次,就日常生产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养殖场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养殖档案,规范使用兽药、饲料等投入品;指导养殖场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从源头上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3.畜禽收购贩运环节监管。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检疫监督工作;把好产地检疫关,实行痕迹化管理,官方兽医及时到场户或指定地点按照动物《产地检疫规程》实施检疫,合格者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不合格者进行无害化处理,及时消灭不安全因素。县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完善了值班制度,对过往车辆彻底消毒,严格查证验物,严厉打击无证运输和运输不合格动物的行为,确保外运动物健康无疫。
4.畜禽屠宰环节监管。莒南县共有畜禽屠宰场10家、生猪屠宰点14家,县畜牧局全部派驻官方兽医监管,并与官方兽医签订屠宰企业监管责任书,明确监管责任。官方兽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严把动物入场检疫关,对待宰的生猪同步进行“瘦肉精”检验。二是按规定发放准宰通知单。三是按照动物屠宰检疫规程实施屠宰检疫。四是规范检疫结果处理,监督场方做好检疫病害动物及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五是做好检疫记录。
5.生鲜乳环节监管。县畜牧局对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辆全部进行许可管理,由专职人员负责培训和日常监管,督促收购站做好生鲜乳收购、销售、运输交接、产品检验、人员培训等记录。严格奶牛养殖场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和疫病监测,确保奶源质量。
四、开展专项检查,打击违法行为
创建活动开展以来,莒南县畜牧局先后开展了“畜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等整治行动,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对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生鲜乳收购站、畜禽屠宰场、规模养殖场、畜禽贩运户等单位进行全面检查,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环节检查。以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采取“分类检查,区别处理”的方式,对全县所有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和规模化养殖场生产、经营、使用兽药情况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共收回兽药经营许可证6个,责令整改16家兽药经营企业,向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公安机关移交案件3起。
2.生鲜乳违禁物质检查。对县内的2家生鲜乳收购站每月检查2次,同时要求收购站规范经营,每天自行检查1次,检查中没有发现违法行为。
3.饲料生产经营环节检查。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和年度监督抽检计划,对全县43家饲料生产企业、120家饲料经营企业进行了检查。对存在料库防潮、防鼠设施不健全、标签不规范等问题的13家饲料生产企业、27家饲料经营企业现场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这些企业均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整改报告,全部整改完毕。
4.畜禽屠宰环节检查。以小型屠宰场点、屠宰环节病害畜禽无害化处理和生猪“代宰”行为为重点,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畜禽、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行为。督促屠宰企业落实畜禽进厂验收、停食静养管理、肉品品质检验、违禁药物(“瘦肉精”等)检测、屠宰车间管理、消毒管理、卫生管理、产品出厂及不合格产品召回、无害化处理、设备管理、票证台账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做好生产记录,全面提升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追溯能力。督促有“代宰”行为的生猪屠宰企业建立完善委托屠宰协议,明确“代宰”企业与猪贩肉贩的权利义务关系,严厉打击“只收费、不管理,只宰杀、不检疫”的行为。
五、严格监测,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采取日常检测、集中抽检和配合上级监测抽样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
1.保障动物检疫与“瘦肉精”检测同步实施。县畜牧局在充分使用上级畜牧部门配发的“瘦肉精”快速检测试纸卡的基础上,申请县财政局在动物疫病检测预算经费中增加“瘦肉精”检测经费,有效保障了生猪(牛、羊)养殖、调运及屠宰等环节“瘦肉精”检测工作的开展,检测合格率达到100%。
2.扎实有效开展年度监测。公开招标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采样、实验室检测工作,2016、2017及2018上半年度共从畜禽养殖、屠宰环节采取肉、蛋、奶及尿样500批次,检测项目2145项,全部合格。
3.积极配合省、市畜牧局监测抽检。共抽检966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8次,对检出的不合格产品,都按照法律法规进行了处理处罚。
六、推行标准化生产模式,加快畜牧业品牌建设
近几年,莒南县畜牧局为加快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不断提升畜禽养殖生产水平,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要求,在全县范围内扎实开展了创建活动。
目前,全县共有畜禽标准化养殖示范场168家,其中国家级3家、省级14家、市级151家;高效生态示范园区(示范场)15家;种畜禽场10家,其中一级种猪场1家、二级种猪场3家、种鸡场3家、种鸭场3家;全县共配备家畜繁改员183名,有效保证了猪、牛、羊等人工授精技术的推广普及,加快了品种改良的速度。全县累计通过无公害畜产品认证36个,包括生猪26个、鲜鸡蛋4个、活鸡4个、肉牛1个、肉鸭1个,充分发挥了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