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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鳖

2019-03-04郭晔旻

环球人文地理 2019年1期
关键词:无故甲鱼郑国

郭晔旻

中国菜向来是国人的骄傲,中国的“吃文化”自然源远流长。“吃”字不仅仅有“吃饭”的意思,其引申义更是五花八门。譬如浸入水中叫作“吃水”,混得好叫“吃得开”,负担太重叫“吃不消”,而在徽州方言里,“吃鳖”的含义更让人意想不到。

徽州方言,分布在今安徽省南部的舊徽州府一带,大体上就是今天的黄山市一带,包括以难读难写出名的“歙县”“黟县”。古时,徽州处在黄山、九华山、天目山等山脉盘踞区内,交通十分不便,所以徽州方言算得上是汉语诸多方言中内部分歧比较大的一种,古书上就说此地“六邑之语不能相通”。当然,这主要是就语音而言,徽州方言在词汇上的内部差别要小得多。“吃鳖”这个词,不光徽州人在说,苏沪一带的吴方言也有这样的说法,只不过写作同音的“吃瘪”。譬如越剧《一日千里》,就有“穆桂英吃瘪杨延昭”一句。这或许是因为江浙各大商埠很早就是徽商的经营舞台,徽州人与吴方言区交流密切造成的结果。

“吃鳖”两个字,初看就是一个“吃甲鱼”的行为动作,最初的情况正是如此。徽州有道名菜叫“火腿炖甲鱼”,甲鱼早在先秦时期就是一道美食,屈原在《楚辞·招魂》里列出了一大堆山珍海味,其中就包括“胹(ér)鳖”(煮甲鱼)。在彼时,鳖可谓是奢侈的美味,能够吃上鳖尤其是吃到大鳖的,不外乎都是王公贵族。渐渐地,“吃鳖”这个词也就有了“沾光”“占便宜”“得到好处”的意味了。

甲鱼是南方动物,中原地区较为稀罕。公元前 605 年,郑灵公上台。为争取郑国,楚庄王率先派使者前往郑国祝贺,还专门为郑灵公送去一只硕大的甲鱼。郑灵公特地命令朝中最好的厨子烹调,要尝尝楚国的“异味”。恰巧,这天,郑国大臣子公与子家相约朝见郑灵公。二人走到郑灵公宫门前,子公的食指无故抽动起来,他将微微抽动的食指竖起来让子家看,并神秘地说:“今天我的食指无故而动,必定有一顿美味等着我们。”当鳖肉烹调好后,郑灵公果然邀请来几位大臣,以示分享,子公亦在邀请之列,但郑灵公并不让他吃鳖,只许他旁观。最后,子公禁不住诱惑,将食指伸进盛甲鱼的鼎中,蘸了点羹汤放进嘴里品尝,然后愤然离去。回家后的子公还是气恨不已,最后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发动政变,杀了郑灵公……

就这样,一只甲鱼导致了一段君臣相残的宫廷血案。据说,这件事情传出后,民间认为郑灵公是因为吃大鳖而被臣子夺了性命,“吃鳖”大不吉利,吃了鳖就等于吃亏,并以此来比喻生活中的现象,例如,在某件事上吃了亏,往往就会说“真倒霉,又吃鳖(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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