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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虎地秦简《日书·诘咎》以桃驱鬼及其文化意蕴

2019-03-04孔德超

焦作大学学报 2019年1期
关键词:桃木秦简辟邪

孔德超

(浙江大学人文学院,浙江 杭州 310058)

《日书》是古代一种以时、日推断吉凶祸福并用以趋吉避害的占验书,掌握此术的人称为“日者”。1975年冬出土于湖北省云梦县睡虎地11号秦墓的睡虎地秦简《日书·诘咎》篇中包含有大量的驱鬼术材料,其中便包含名目繁富的鬼名和各式各样的驱鬼方法,简直就是一幅活生生的“人鬼大战图”。刘钊先生指出:“睡虎地秦简《日书》甲篇中的《诘咎》篇是关于鬼怪和驱除这些鬼怪的方术的内容的集汇。”[1](P56)刘信芳先生亦指出:“秦汉之际,鬼怪之说猖炽,其时上至宫廷贵族,下及村夫野妇,十分重视驱除鬼魅以求无病灾之虞,秦简《日书》中有‘诘咎’篇专讲驱鬼术,是迄今所能见到的最早驱鬼术之集大成者。”[2](P74)吴小强先生亦说到:“‘诘’篇专门叙述鬼、怪、神、妖危害人的各种表现和人如何防治、驱除鬼神的不同方法,内容之丰富,行文之生动,为战国秦汉时期同类简牍所罕见,亦为《日书》最富生气的篇章。 ”[3](P146)《日书·诘咎》篇是社会中下层人们便于自己驱鬼的简易手册,主要流行于社会中下层人群,而社会中下层人群对鬼、神、精、怪、妖等的概念很模糊,故把凡是作祟加害于自身的超自然的力量都笼统地称为“鬼”。“从古代典籍所反映的情况来看,古人对鬼、神、妖、怪、精等词从来就没有进行过严格的区别。实际上,它们对于老百姓来说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区别。老百姓往往只注意到它们的共性,即都能作祟害人,袭扰人类。 ”[4](P445)刘钊先生亦指出:“在早期概念中鬼与神并无区别,神就是鬼,鬼就是神,这一点从秦简中亦可得到证明。”[1](P59)驱鬼术即驱鬼巫术,是一种以驱鬼为形式,以除咎、治病等为主要内容的白巫术活动,本文即以广义上的“鬼”来讨论之。英国人类学家雷蒙德·弗思在《人文类型》中说:“在施行巫术的过程中通常有三个要素:所用的东西,所做的举动,所说的话。 ”[5](P120)诚然,驱鬼术施行过程中所用的东西(即驱鬼灵物)是其中重要的一环。纵观睡虎地秦简《日书·诘咎》篇中的驱鬼灵物,“桃”是出现频率最高的。故对其中所涉“桃”之形式:桃弓、桃梗、桃柄、桃杖、桃棓进行了系统的整理和研究,探讨了以桃驱鬼背后所隐含的文化意蕴,借此管窥先秦时期民众的宗教信仰和精神生活等,以期对先秦民俗史和思想史的研究有所帮助。(为方便阅读,文中所引睡虎地秦墓竹简释文皆采用宽式,通假字、古今字、异体字等皆改为通行体。同时,在引用简文时,文中《睡虎地秦墓竹简·日书甲种·诘咎》皆简称为《睡虎地·日甲·诘》)

1.“桃”类灵物的表现形式

1.1 桃弓

《睡虎地·日甲·诘》27背 1-28背 1:

“人无故攻之不已,是是刺鬼。以桃为弓,牡棘为矢,羽之鸡羽,见而射之,则已矣。 ”[6](P212)

刘信芳先生认为“桃弓”即是《左传·昭公四年》“桃弧棘矢,以除其灾”中的“桃弧”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详参刘信芳:《〈日书〉驱鬼术发微》,《文博》,1996年第4期,第77页)。关于“桃弧棘矢”,杜预注:“桃弓棘箭,所以禳除凶邪,将御至尊故。 ”《说文解字》:“弧,木弓也。”故“桃弧”应为“桃弓”。同样,在马王堆汉墓帛书中也存在着“桃弓”的用例:《马王堆汉墓帛书·五十二病方》238-239:

“颓,以奎蠡盖其肾,即取桃枝东向者,以为弧;取□母【□□□□□□□□□□】上,晦,壹射以三矢,【□□】饮药。”

桃弧,即桃弓[7](P257-258)。 这是很明显的以驱鬼术和药物综合治病的例子。在古人的观念里,人生病多是鬼作祟所致,故古人用他们认为具有超自然力的物体来将致病的鬼驱走以获得痊愈。虽然自春秋以降,巫、医逐渐分开,但是我们仍可根据出土的秦汉简材料看出,战国末和秦汉时期巫、医并用的情况仍然很多。以“桃弓”为灵物驱除鬼祟等古人认为不详的实例在传世文献中也可找到很多用例:

《古今注·舆服》:

“辟恶车,秦制也。桃弓苇矢所以祓除不详。”[8](P1)

《史记·楚世家》:

“昔我先王熊绎辟在荆山,荜露蓝蒌以处草莽,跋涉山林以事天子,唯是桃弧棘矢,以共王事。 ”[9](P861)

《法苑珠林》:

“丘墓之精名曰狼鬼,善与人斗不休。为桃棘矢,羽以鸱羽,以射之,狼鬼化为飘风;脱履捉之,不能化也。 ”[10](P1389)

胡新生先生认为:“三千多年来,桃木辟邪术一直是中国巫术体系中最庞大的分支之一。且从使用方式的角度分析,手持桃弓射击鬼怪等桃木辟邪术是其最主要的表现形式之一,且这类巫术要求通过象征性的姿势和动作来发挥桃木的驱邪威力。”[11](P98)以桃弓驱鬼除邪不仅在古代社会甚是常见,就是在当代社会中的一些农村地区,尤其是少数民族地区还依然存在,如云南洱源县凤羽区的白族,每当举行婚礼时,人们要在新房门上挂上桃树和柳树枝条做成的弓箭,说是如此就可以驱鬼。土家族婚礼上有“射三箭”仪式,即用桃木或竹片做成小弓,用芭茅杆做箭,据说这也是一种驱鬼的法术。另外,土家族还有一“打廪”仪式:当老人终世,尸体棺木停放于堂中。堂门口挂上白练,堂上神龛贴上白纸遮住。砍来桃木,做七张弓箭,安放于棺木上……安葬上山,一人扛“大令”走在棺木前开路,“流落”扛环刀押后,桃木弓箭安放棺头,手执弓弹的“将兵”,沿路跳弹护送。(详参杨昌鑫的《一首古老的土家族军葬战歌——〈弹歌〉试释》)

1.2 桃梗

《睡虎地·日甲·诘》27背 3:

“大魅恒入人室,不可止。以桃梗击之,则止矣。 ”[6](P215)

这里的“桃梗”指桃枝。

《睡虎地·日甲·诘》54背 2-55背 2:

“人无故而忧也。为桃梗而捪之,以癸日日入投之道,遽曰:‘某,免于忧矣。’”[6](P214)

这里的“桃梗”指用桃木刻的木偶人。“桃梗”有三说,一说是指桃枝。《战国策·赵策一》苏秦言土埂与木梗语曰:“今汝非木之根,则木之枝耳。”元代吴师道在《战国策》补注中解释说“梗,枝梗也”,故桃梗即桃枝。一说为桃符。《学林》:“今人正月旦以桃木为版,书神荼、郁垒于版,而置于门,谓之桃符,即桃梗也。”一说是用桃木刻成的木偶人。《学林·梗俑》:“桃梗,即木偶人也,谓之梗者,削桃为人形,以其粗有人形,大略而已,故谓之梗。”以桃梗(桃木刻成的木偶人)作为一种模拟巫术的中介来替代病者、转嫁灾祸的例子在出土文献材料中很是常见。刘信芳先生说:“有了土偶、木偶,驱鬼就方便了,一旦出现鬼怪,煞有介事地驱赶一番,然后把土偶、木偶处理掉,人们于是心安理得。 ”[2](P75)“桃梗”的主要作用是承接人们转移的其身体的疾病或精神的痛苦,正是有了这种转移,人们才会心安理得地认为驱鬼术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才会恢复正常的生产和生活。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三号汉墓和西北汉代烽燧遗址中均发现了不少桃梗,大都是陪葬物品,用以驱鬼、辟邪。用桃梗辟邪驱鬼、祓除不详的用例也多见于传世文献:

《战国策·齐策三》:

“今者臣来,过于缁上,有土偶人与桃梗相与语。桃梗谓土偶人曰:‘子,西岸之土也,挺子以为人,至岁八月,降雨下,缁水至,则汝残矣。’土偶曰:‘不然。吾西岸之土也,土则复西岸耳。今子,东国之桃梗也。 ’”[12](P374)

《后汉书·礼仪志中》:

“先腊一日,大傩,谓之逐疫……百官官府各以木面兽能为傩人师讫,设桃梗、郁櫑、苇茭毕,执事陛者罢。 ”[13](P3128)

《晋书·礼志上》:

“岁旦常设苇茭、桃梗、磔鸡于宫及百寺之门,以禳恶气。 ”[14](P448)

桃梗,又叫桃人,指桃木俑或桃木刻成的木偶。古时人们坚信鬼畏桃木,因削桃木为人形,用以驱鬼辟邪。应劭的《风俗通义·祀典》:

“上古之时,有荼与郁垒昆弟二人,性能执鬼,度朔山上立桃树下,简阅百鬼,无道理,妄为人祸害,荼与郁垒缚以苇索,执以食虎。于是县官常以腊除夕,饰桃人,垂苇茭,画虎于门,皆追效于前事,冀以卫凶也。”

这里的“桃人”即为“桃梗”。

1.3 桃柄

《睡虎地·日甲·诘》34背 1-36背 1:

“人无故而鬼取为胶,是是哀鬼,无家,与人为徒,令人色白然无气,喜洁清,不饮食。以棘椎、桃柄以敲其心,则不来。 ”[6](P212)

桃柄即某器物的桃木把。值得注意的是“以棘椎、桃柄以敲其心,则不来”一句,整理小组的断句为“以棘椎桃柄以敲其心,则不来”。吴小强先生在《秦简日书集释》一书中采用了整理小组的断句,并将这句话翻译为“用棘椎扎入桃木柄上,再用这个带棘的桃木柄敲打鬼的心口,那鬼就不来纠缠了”。刘乐贤先生的断句为“以棘椎、桃柄以敲其心,则不来”。从睡虎地秦简《日书·诘咎》篇中所涉及的驱鬼灵物和驱鬼过程的逻辑上来看,刘乐贤先生的断句为是,即用棘椎(棘做的棍棒。原始社会先民曾以驱难逐鬼的方式来去疫除疾,其方式很多。常用的有以棍棒去击打假扮的“鬼”,加以驱逐。这种击鬼的棍棒即称为“椎”)和桃柄两种灵物来敲打鬼的心,哀鬼就不再来纠缠人了。睡虎地秦简《日书·诘咎》篇中所涉及的“棘”类灵物甚是常见,如:

《睡虎地·日甲·诘》27背 1-28背 1:

“人无故攻之不已,是是刺鬼。以桃为弓,牡棘为矢,羽之鸡羽,见而射之,则已矣。”[6](P212)

《睡虎地·日甲·诘》24背 3-26背 3:

“一室中卧者眯也,不可以居,是□鬼居之。取桃棓段四隅中央,以牡棘刀刊其宫墙,呼之曰:‘复疾趋出。今日不出,以牡刀皮而衣。’则无殃矣。 ”[6](P214)

《睡虎地·日甲·诘》65背 1-66背 1:

“人妻妾若朋友死,其鬼归之者。以莎芾、牡棘柄,爇以待之,则不来矣。 ”[6](P213)

据上可知,“棘”类灵物多和“桃”类灵物配合使用。胡新生先生在《中国古代巫术》一书中说:“在巫术实践中,施术者往往同时运用多种巫术灵物。桃棒与芦苇笤帚的组合,桃弓与棘矢的组合,桑弓与蓬矢的组合……都曾是比较固定的灵物组合形式。不按固定形式综合运用多种巫术灵物的事例更为常见。 ”[11](P45)“棘”类灵物和其他类灵物的配合使用意在加强攻击力量,增强驱鬼的有效性。

1.4 桃杖、桃棓

《睡虎地·日甲·诘》52背 1-53背 1:

“野兽若六畜逢人而言,是飘风之气。击以桃杖,释屦而投之,则已矣。 ”[6](P212)

《睡虎地·日甲·诘》24背 3-26背 3:

“一室中卧者眯也,不可以居,是□鬼居之,取桃棓段四隅中央,以牡棘刀刊其宫墙,呼之曰:‘复疾趋出,今日不出,以牡刀皮而衣。’则无殃矣。 ”[6](P214)

棓,即棍、杖,后作“棒”。 《说文·木部》:“棓,棁也。”段玉裁注:“棓、棒,正俗字。”《广雅·释器》:“棓,杖也。”桃棓,指桃木作的杖。《淮南子·诠言》:“王子庆忌死于剑,羿死于桃棓。”高诱注:“棓,大杖,以桃木为之,以击杀羿,由是以来鬼畏桃也。”《岁时广记·插桃梧》:“《淮南子·诠言》:‘羿死于桃梧。’许慎注云:‘梧,大杖也。取桃为之,以击杀羿,由是以死,鬼畏桃。今人以桃梗径寸许,长七八寸,中分之,书祈福禳灾之辞。岁旦插于门左右地而钉之,即其制也。’”(《岁时广记》在引用《淮南子》时,将“棓”传抄成了“梧”,由于二者古音不接近,构件“剖”和“吾”形体比较接近,“梧”应是“棓”的形近讹误字)桃棓是大桃杖。也许在古人的眼里,不同的情况和境遇下要使用不同尺寸的驱鬼桃杖,大桃杖要比桃杖驱鬼的有效性更强。桃杖后来发展成一种兵器,也主要用来辟邪除祟。《后汉书·礼仪志中》:“苇戟、桃杖以赐公、卿、将军、特侯、诸侯。”苇戟、桃杖都是一种辟邪除祟性质的兵器。曹操《与太尉杨彪书》:“今赠足下锦裘二领,八节银角桃杖一枚,青毡床褥三具。”《法苑珠林》:“汝为儿子,逆天不孝,弃亲就僣同凶党,便捉邦(张邦)头,以手中桃杖刺之。”可见,桃杖作为一种辟邪除祟的兵器使用也非常广泛。

以上只是睡虎地秦简《日书·诘咎》篇中所出现的“桃”类灵物,除了上述列举的“桃”类灵物外,常用的还有桃茢、桃符、桃印、桃汤、桃枝等。“桃”类灵物虽外观形式各异,驱鬼方法有别,但其实质是一致的。都是为了驱除各种鬼魅邪祟力量对人身体、精神的侵扰以及对人们生产、生活秩序的破坏等。

2.“以桃驱鬼”之文化意蕴

胡新生先生在《中国古代巫术》一书中指出:“一种植物被用作巫术灵物大致需要两个条件:它必须具有某种特殊的性能或某种重要的实用价值;它必须与祭神活动、祭祀制度、神话传记或某一重大的历史事件有所关联。”[11](P133)作为一种驱鬼灵物,“桃”既具重要的实用价值和某种特殊的性能,也与神话传记和某一重大的历史事件有关。李时珍的《本草纲目》从“五味”的角度解释桃木辟邪,认为“桃木辛气恶,故能厌伏邪气,今人门上用桃符辟邪以此也”。另外,桃木坚密,亦便于雕刻一些桃梗等辟邪物。桃木的神异,不知起源于何时,《周礼》中的巫师就已用桃枝驱鬼。《左传》中有在冰窖门口悬“桃弧棘矢以除其灾”的记载,《淮南子·诠言》有 “羿死于桃棓”。《风俗通义·祀典》引《黄帝书》云:“上古之时,有荼与郁垒昆弟二人,性能执鬼。度朔山上立桃树下,简阅百鬼。无道理,妄为人祸害,荼与郁垒缚以苇索,执以食虎。”因此,鬼怕见到桃树,于是后人在每年除夕,饰桃人、挂苇索、画虎于门,用以驱鬼。《淮南子》和《黄帝书》关于“鬼畏桃”的记载是汉代的说法,我们不能就据此断言“鬼畏桃”起源于夏代或黄帝时代。另外,《史记·楚世家》“昔我先王熊绎辟在荆山,荜露蓝蒌以处草莽,跋涉山林以事天子,唯是桃弧棘矢,以共王事”,说被封为子爵的楚国国君熊绎当年进贡给周成王的即是驱鬼辟邪用的桃弓。因此,我们可以肯定,最迟在西周时,已用桃木驱鬼了。

驱鬼术中的灵物“桃”被先民认为是一种具有超强神力的神木,可以扫除世间一切鬼魅邪祟。《荆楚岁时记》:“桃者,五行之精,厌(压)伏(服)邪气,制百鬼也。”《太平御览》卷九六七引《典术》云:“桃者,五行之精也,故厌伏邪气者也。桃之精生在鬼门,制百鬼。故今作桃人梗著门户以厌邪,此仙木也。”同卷又引《梦书》云:“桃为守御,辟不祥。”其实,“桃”类驱鬼灵物的本质是一种厌胜物或辟邪物。胡新生先生认为:“‘厌胜’的‘厌’与‘压’相通,有压服之义。‘厌胜’的意思是压服、制胜。”以“桃”类灵物驱鬼实际上是一种反抗巫术的行为,即用厌胜物或辟邪物来驱除鬼给人带来的身体上的疾病和精神上的侵扰,从而使人恢复正常状态的一种白巫术行为。高国藩先生说:“辟邪物这种反抗巫术常用的手段,在原始人的信仰中认为,某种神邪鬼祟,虽然可以作祟于人,但是它们总有一种或几种害怕的东西,因而生活中采用某种东西作镇物,或佩戴某物即可辟邪。 ”[15](P361)古人以桃驱鬼,一方面是基于鬼畏桃,另一方面是古人相信“桃”具有超强的神力。但是,“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 ”[16](P341)睡虎地秦简《日书甲种·诘咎》篇反映的是社会中下层百姓的驱鬼巫术行为,虽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宗教信仰,但亦可看作一种原始的、朴素的“宗教信仰”或“精神信仰”。世上本无鬼,形形色色的鬼和手段各异的驱鬼方法都是古人创造的,是他们自身现实生活的倒影,而这种倒影又经过人自身的加工,升华为人精神生活的一部分。同样,以“桃”类灵物驱鬼也是古人对鬼世界不断探索、寻觅、想象、加工、完善的过程。一言以蔽之,以“桃”类灵物或其他灵物驱鬼,实际上就是一种“精神胜利法”,只是为了获得一定的心理安慰。从心理学上来讲,其实就是一种“心理疗法”。

总之,“以桃驱鬼”文化意蕴的积累和传承,一方面是基于先民对神木“桃”之超强神力的“崇拜”,另一方面也和当时社会流行的思想观念有关。战国末和秦汉时期,阴阳五行思想流行,而睡虎地秦简《日书》正是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阴阳五行”观念的影响。因此,从阴阳观念看,具有强烈神力的神木“桃”代表“阳”,而“鬼”为“阴”,阳克阴,故“桃”可驱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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