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视域下“枫桥经验”的发展与基层社会良性治理
2019-03-03刘任平王洪春
刘任平 王洪春
(中共上饶市委党校,江西 上饶 334000)
在20世纪60年代,浙江诸暨的枫桥镇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对于解决人民群众之间的矛盾,维护基层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取得了显著成效。1963年毛泽东同志也亲笔批复要各地效仿,试点推广,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今,随着时代的发展,“枫桥经验”也不断被赋予新的时代内涵,成为现代社会中具有鲜明特色的“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坚持以群众路线为基础,维护社会的稳定治安,促进社会的良性发展[1]。党的十九大提出了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的目标,提出要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并提出要把社会治理向基层延伸。很显然,“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中的“社会协同、公众参与”与“枫桥经验”里依靠人民,化解纠纷矛盾的理念是不谋而合。所以,我们在新时代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过程中,借鉴“枫桥经验”来更好地做好社会治理的相关工作,无疑是一种非常正确的选择。
一、“枫桥经验”在新时代的应有之义
“枫桥经验”在过去曾经产生了很大的作用,并得到毛泽东同志的充分肯定并推广。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做好“枫桥经验”,在新时代发展创新中推动了“枫桥经验”进一步发展,其目前已经成为我国社会政法综治战线的旗帜,是中国特色基层社会治理的样板[2]。“枫桥经验”自提出,到如今已经有五十多年的历史,其始终与社会同步发展,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枫桥经验”逐步形成,在改革开放新时期,“枫桥经验”得到发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创新,政府作用于社会秩序的方式也逐渐从社会管制到社会管理再到社会治理的不断改变。随着时代的发展,“枫桥经验”在新时代社会治理范畴中也会具有新的内涵。
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核心价值
中国革命的胜利和中国建设伟大成就的取得,归根到底是坚持走群众路线的结果,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这就是我们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50多年来,“枫桥经验”之所以在以往的社会稳定维护中取得成效,毫无疑问就是靠人民群众的力量,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充分发挥我们党的领导优势,把问题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基层。这就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的切实体现。新时代继承和发展“枫桥经验”,做好社会治理工作,依然要靠群众的力量,全民参与,全民动员,维护好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从而使共建共治共享的美好社会格局尽早实现。
2.坚持把发挥党建引领作为政治灵魂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各个地区政府对于社会治理新思路积极探索,以“枫桥经验”为基础,将其从地方推广至全国,其中包含了政治、文化、生态、经济等领域,不断推动着我国社会治理体系的发展。在党建的引领下,让“枫桥经验”成为新时代的灵论,不仅推动社会治安的发展,同时对其自身也具有创新促进作用[3]。利用“枫桥经验”的发展创新,地方政府及基层组织将其作为社会治理创新的核心,积极探索组织引领、政治引领、思想引领等渠道,让社会治理各个方面都有党组织的存在,引领基层社会治理走向正确方向。黑龙江等地建设了“基层党建+”的模式,将党组织设置在一线办案团队,创新了基层党组织工作方法及设置机制,将其拓展到政法综治各个阶段之中。江苏等地则以基层党组织为重心,将群团组织及各个社会组织与基层群众相结合,推动着“社会人”转变成“组织人”。凡此种种,都是充分发挥了党建的积极引领作用。
3.坚持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基本途径
“三治融合”主要是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来源于基层实践,是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的重大成果,是新时代建设基层社会治理的新体系。“枫桥经验”的灵魂就是让群众的事情自己觉醒,民事民管、民办的管理体系,各地方部门将其与现代治理理念相结合,有效化解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冲突,达到城乡和美,百姓和顺,国家和谐的效果。而对于某些地方具有较为浓厚的行政色彩问题,根据中央政法委提出的要求,需要明确居民自治与政府管理之间的便捷,将行政事务中不必要的部分剔除,纳入更多的不能缺少的民众自治,让其回归本源,推进基层社会管理[4]。在群众自治管理充分发挥作用的同时,还需要使用法治思维解决治理中存在的难点,推动基层依法治理的管理模式,构建依法办事的良好管径,发挥道德建设的作用,挖掘社会基层治理的潜力。
4.坚持人防、物防、技防、心防相结合的基本手段
人防、物防、技防是防范安全风险的三个方面,所谓人防和物防就是依靠我们常说的人力和物力在维护社会的和谐和稳定,比如安排巡逻人员巡逻,安排保安人员站岗等等,可以说人防和物防是传统意义上的安全防范措施,古往今来早就有之,也是我们做好安全工作的基础和必备。与此同时,随着科技的发展,安全防护工作中也慢慢地引入技术力量,比如电子监控,电子防盗报警等技术手段。这些现代科技的运用,可以说取得了非常大的效果。然而,进入新时期,各种风险矛盾形式多样,仅仅依靠传统意义上的人防、物防、技防还是不够的,也会导致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浪费,所以,要想从根本上去解决问题,减少或者杜绝安全问题、矛盾纠纷的产生,其根本的还是要提高人的思想认识和能力素养,做到“心防”才是根本和关键,所以坚持人防、物防、技防、心防相结合的“四防并举”提高预测预警预防能力,是“枫桥经验”在新时代的基本要求。
5.坚持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当时“枫桥经验”解决的仅仅是那个时代在人民之中产生的小范围的,基于某个局部的和谐问题,就是我们所说的“小治安”。新时期,继承和发展“枫桥经验”绝不是简单地套用和效仿,而是要根据时代发展的需要,不断地注入时代内涵,不断地发展和创新,从而更好地解决新时代各地所涌现出来的各方面的社会治理问题。党的十九大提出了我们的社会治理要实现党委政府、市场主体、社会组织相结合的“大合唱”,形成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基层治理的“共建、共治、共享”的强大合力,这种状况就不是之前所说的“小治安”而是涉及全社会人员涉及整个国家和社会的“大平安”了。
二、“枫桥经验”新时代的显著特征
1.民本化
以人为本是“枫桥经验”的经验,是人民智慧的结晶,“枫桥经验”的出发点就是依靠群众,经过多年的发展,可以了解到“枫桥经验”是党的群众路线实践的样本,其中蕴含了古代民本思想的精髓。自其诞生起,始终在坚持“教育人、提高人、改造人”,新时代“枫桥经验”更是着重于稳定安民、发展富民,依靠群众的力量化解矛盾,实现和谐稳定的平安局面。解决人民群众自身的问题,让老百姓能最终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2.社会化
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矛盾无时无刻都会存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新时代依然有新时代的矛盾。十九大报告指出,新时代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就会涉及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多方面,所以需求的层次会更高,涉及的内容会更广,可以说已经包括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呈现出社会化的特点。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我国的政治大事,“枫桥经验”在农村诞生,发源公安,在化解矛盾中不断发展,从公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到学校、企业各个层面,正确处理社会各个领域中存在的矛盾,在今后的长时间发展中仍然具有指导意义。
3.时代化
经验的产生基于时代背景及客观条件,随着客观条件与时代背景的变化,经验也在不断发展,新时代有新的气象也会有新的挑战新的困难,“枫桥经验”历经多年,仍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就在于其依然能适应时代的发展,坚持与时俱进,适应新的社会环境,产生新的效果。但也要不断地去进行总结、提炼和发展,赋予“枫桥经验”更具时代化的内容,才能发挥更大的效应。
4.信息化
科技的发展将人们带上了信息化发展的道路,信息在诸多领域中都具有重要的作用,改变着领域的发展。“枫桥经验”同样如此,在基层社会治理要素和难度增加之后,仅是依靠传统的法杖已经不能实现基层社会良性治理,需要以信息技术为基础,构建信息平台,形成动态跟踪、全面覆盖的网络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让基层社会治理更加精细化、动态化。在构筑“心防”的同时,积极探索“科技+”“互联网+”等社会治理新模式。推进雪亮工程、大数据运用、互联网等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基层治理平台”建设。
三、新时代运用“枫桥经验”实现基层社会良性治理的途径
1.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基层社会良性治理
通过“枫桥经验”发展历程,可以了解群众是基层社会治理的力量所在,各个时期“以人为本”都是其根本特征。“以人为本”是党中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集中体现,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虽然“枫桥经验”的时代背景在不断变化,但是其精髓没有改变,实施推广“枫桥经验”的出发点就是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5]。
“枫桥经验”的“以人为本”思想始终贯彻,以人民群众为核心,为人民办事,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基础就是“以人为本”,为人们解决当前最为关注的问题,与群众紧密相连,相信群众,为群众负责,让群众满意,这是实现基层社会治理的准则。将民众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充分调动起来,各级政府应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才能推动基层社会良性治理的实现。目前,广东等地已经建设了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将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人民调解员、律师事务所等法律资源有效整合,顺应信息时代的发展,构建出智能化、现代化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站,让人民群众能够更加便捷地享受到优质的法律服务;福建省政府也规划了“一趟不用跑”及“最多跑一趟”的办事管理,对民众承诺有2.6万个事项“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则是9.6万个事项,全方位覆盖民众的生活服务领域。
2.坚持方式创新,实现基层社会良性治理
在“枫桥经验”五十多年的发展历程中,其一直坚持着与时俱进的原则,是理论与实践创新的典范,在时代的不断更替中,对于新出现的社会发展及经济发展中存在的新问题,群众干部从实际出发,在“枫桥经验”中不断融入新的理念,将其作用充分发挥。在改革开放之前,对于改造对象主要是以“不要武斗要文斗”的思想说服改造方式,对于失足青年及违法分子就地改造,这一方法不仅提高了人们对于司法管理的意识,还为后续法制社会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改革开放之后,“枫桥经验”在社会的各个方面都有创新发展,对于社会矛盾化解、人口管理、基层民主建设等都得到了充分发挥,其根据时代的变化而变化,内容经验实时更新,不仅适用于当下的发展,在各个领域中也都能应用“枫桥经验”[6]。
在新时代,实现了“三治”融合的创新,自治、法治、德治的加强创新引领了基层社会治理。其中,自治加强是重要内容,基层社会治理具有其内在的复杂性,主体多元化,治理内容十分繁杂,各个区域都有其鲜明的特征,乡土性与规范性相融,传统与现代共存,需要适应基层社会的发展变化,建立更加有效的、具有鲜明特征、充满活力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完善基层自治制度;法治加强是重要的保障。基层自治需要在法治的基础上进行,通过法治对自治加以规范。我国宪法规定,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是村民委员会,实现自我管理、教育服务,为基层自治运行提供了方向。通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实现公共事务、维护社会治安、调节民间纠纷,引导群众依法行使自身权利,表达诉求;德治加强是重要引擎。新时代发展中,对于我国的传统优秀文化需要弘扬发展,将其进行创造性转化、沉淀在民族精神中,实现行为适宜、推己及人、明辨是非等德育教育。并且,培养发展我国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展先进基层社会文化,与时代发展相结合,提出相适应的道德标准,通过完善道德标准体系,实现基层社会自治。目前,浙江象山在自治中进行创新管理,打造了“村民说事”的“金名片”,当村中遇到麻烦事时,就会到村委会创办的“村民说事”中说一说,问题基本都能够解决。在没有创办“村民说事”之前,村民大多是在小店中或者公共场合中乱说,利用透明化“村民说事”管理,将问题摆在桌面上,从而实现了乡村和谐,民主发展。
3.坚持群众共治,实现基层社会良性治理
基层社会治理要坚持群众共治,相信群众,联系群众,共同完成对社会的治理,强调治理过程中社会主体的平等性与多元化,在协商的基础上构建合作,通过合作的方式实现共赢,解决问题。而在新时代的发展下,信息时代的到来让网络管理成为基层社会管理中的重点问题,是实现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发展的重要机遇。网络意识形态构成了网络舆论,不仅对人们的思想行为带来了一定的影响,也对新时代的基层社会治理发出了新的挑战。
在互联网时代的治理下,需要重视平台治理。网络平台具有多元化、动态性的特征,在不断发展进化中形成了自我治理的体系,在规制中具有引导作用,并且不断向现实转化。平台的多元化动态化治理对于社会治理格局具有重要的影响,形成了一定的互动,甚至有些平台管理中,平台权利与国家权利具有冲突性,公权私权交融存在,虚拟的社会平台正在逐步侵蚀国家部分权利,是新时代的社会治理矛盾集中点。因此,需要构建出群众共治的社会治理格局,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与人民群众的力量,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其中包含了党政部门职能转变的推动,让党政能够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执行能力建设及服务水平提高方面。
总的来说,无论社会的变迁如何,作为政法战线上实现社会综合治理的旗帜,“枫桥经验”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其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精神在不断变革创新中,与国家基层社会安全治理具有内在的统一性,通过宏观层面对社会矛盾进行处理,为社会的发展提供更加和谐稳定的环境。因此,坚持“枫桥经验”与社会基层治理结合,对于我国新时代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实现基层社会的良性治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