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及监管问题
2019-03-02蔡晨范鑫垚高天王雪蓓
蔡晨 范鑫垚 高天 王雪蓓
【摘 要】金融控股公司是金融业实现综合经营的一种组织形式,也是一种追求资本投资最优化、资本利润最大化的资本运作形式。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在金融市场改革和开放中逐渐发展起来,但发展不完全、不成熟,由此带来一系列的发展问题和监管问题,本文将根据现阶段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特点,就其发展和监管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解决的方法。
【关键词】金融控股公司;发展;监管
一、金融控股公司的特点
2002年,我国出现了第一家金融控股公司——中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中信的业务覆盖面较广,有银行、证券、保险、信托、期货、基金等。自从第一家规范的金融控股公司成立以来,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数量和类型开始增加,金融控股公司的优点和缺点也逐渐显现出来。
(一)金融控股公司的主要优点
1.通过经营优势推动资源整合,降低生产成本
每一家金融控股公司的各项业务都由不同的子公司进行经营和管理,所以一家金融控股公司涉及的业务范围都极为广泛,通常都包含信托、证券、保险等。多种金融资源都可以通过金融控股公司的集团化在公司内部得到合理的分配,这样一家公司可以创造更多的价值,但同时不需要增加成本,实现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的目的。
2.多种业务可以提高公司竞争力
第一,业务数量增加意味着营销渠道增加,营销渠道增加意味着可以吸引更多的客户,因为公司本身包含多种业务,也可以满足客户综合、个性的需求。第二,因为各个子公司会在某些公司建设方面实现重叠,如网络、通信等,通过共同建设可以降低各个子公司的生产成本。第三,技术资源和人力资源在公司范围内共享,有利于各个子公司水平的提升,从而提高公司的竞争力。
3.通过业务组合降低公司承担风险
公司通过不同的业务获得的资金可以重新组合实现最大盈利,当某一子公司出现金融问题时,公司也可以通过业务组合及时对出现的问题的子公司进行注资、重组等,将单个子公司带来的风险降到最低。
(二)金融控股公司的主要缺点
1.资源流动导致风险传递
金融控股公司资金、技术、人力资源可以在公司范围内流动和共享,虽然这种集团化可以带来诸多好处,但如果公司管理不善,当一个子公司出现问题时,则可能会出现风险传递,影响到多个子公司,最后甚至影响到整个控股公司。
2.财务杠杆率过高
当总公司通过发债或借款向子公司拨付资金,这笔资金会同时记录在总公司和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如果子公司利用这笔资金在集团内部进行新的投资,这笔资金就被重复利用,资产也被重复计算,这种情况被称为财务杠杆率过高,会使得集团资本不足的事实被缩小,导致集团需要承担更多的风险。
3.集团内部关联交易导致风险增大
集团内部的关联交易一方面可以为公司带来更高的利润,但一方面可能出现影响公司经营和信誉的“内幕交易”和不同子公司之间的利益冲突。“内幕交易”和利益冲突都会造成公司内部风险增大。
二、金融控股公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子公司之间联系不紧密
子公司之间联系不紧密,各种资源,包括资金、人力资源、技术资源、客户资源等就无法在各个子公司之间流动,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金融控股公司应有的优势,同时也增加了各个子公司在生产经营时的成本,降低了公司的盈利。
(二)公司管理效率低下
管理效率低下在我国很多各种类型、各种规模的公司都会出现。对于金融控股公司来说,管理制度不完善导致的管理效率低下会影响公司无法及时地有效对各个子公司的资源进行管理和整合,达不到降低生产成本的目的。金融市场瞬息万变,管理效率低下也会影响到公司经营,错过发展机会,影响公司发展。
(三)系统性风险防范意识不足
金融控股公司巨大的优越性使得很多管理层人员忽略了这种内部关联交易带来的更高的风险,只关注促进各个子公司之间业务融合,忽视了建设每个子公司对抵抗内部金融风险的防火墙。如果某一项业务出现金融问题,很可能会影响与之关联的另一个子公司的利益,这种风险在公司范围内逐渐扩散,最后会影响到整个公司的发展,极大程度的降低整个公司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三、金融控股公司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一)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善
我国目前已有的金融法律如《证券法》、《信托法》等都只能对金融控股公司某一子公司涉及的业务进行规范和监管。对于金融控股公司,在我国的法律、法规、政策中也找不到对应的基本规则和规范。金融控股公司的产生和发展游离在法律体系之外,缺少法律的支持也无法全面的规范和监督金融控股公司的各种经营行为。
(二)分业监管造成的监管分工不明确
我国现在没有完善的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模式和体系,仅靠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根据金融控股公司的主要业务确定监管机构,对公司内部的业务实施分业监管。随着金融控股公司的逐步发展,业务范围也在扩大,如何防范金融控股公司内部进行资产规模调整达到规避监管,也是我国急需解决的监管问题之一。同时,分业监管难以对公司关联交易进行有效监管,监管过程中出现漏洞,监管部门无法及时准确判断公司的整体风险状况。
(三)资金监管缺失
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严格要求监管内的公司的资本充足率,由于金融控股公司的各个子公司之间存在经济行为,一笔资本金会被重复计算,由此得出的集团整体资本数额往往高于实际集团整体资本。资金监管的缺失使得监管部门无法准确掌握金融控股公司的整体资本情况,不能及时对资本金不足的公司采取措施。
四、对于金融控股公司发展中面临问题的解决办法
首先,公司管理層人员要充分了解各个子公司的业务内容,从整体上加强各个子公司之间的业务联系和资源流动,使得金融控股公司的优势能够最大程度的发挥出来,实现公司更好的盈利。其次,管理层人员要建立健全公司管理制度,并且在各个子公司做到坚决贯彻落实,可以适当参考成熟金融控股公司和国外先进金融控股公司的管理制度,提高公司管理效率,使公司能够更好的发展。同时,要在公司整体形成风险防范意识,并且事先制定一些面对突发情况的解决办法,各个子公司也要建设好抵抗内部金融风险的防火墙,当某一个子公司面临金融风险时,金融风险不会扩散影响到其他子公司和整个集团。
五、对于金融控股公司监管的建议
国家需要尽快建立健全金融控股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金融控股公司可以进行的各项金融行为,并且建立和完善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模式和体系,加强各个监控部门的沟通,尽可能消除监管过程中出现的监管空白,同时加强对金融控股公司的资金监管,及时了解被监管公司的各项金融行为和资金流动。
【参考文献】
[1]贾翔夫.新形势下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现状及监管对策[J].现代管理科学,2018(09):79-81.
[2]万魏.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及监管问题研究[J].西南金融,2018(06):9-17.
[3]张弢,艾金娣.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的问题与对策[J].银行家,2018(04):97-99.
[4]彭勇.浅析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法律问题[J].法制博览,2015(35):247.
[5]钱东平.金融控股公司内涵、基本特征及主体监管[J].金融纵横, 2016, (6) :1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