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姚崇的三次入相看 “开元盛世”的奠基
2019-02-27赵映林
赵映林
姚崇(650—721),唐陕州硖石(今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硖石乡)人,长于行政管理。有一次,他很得意地问下属紫微舍人齐濣道:“我作为宰相,可以比历史上什么人?”齐濣不置可否。姚崇又问:“比作管仲、晏婴怎么样?”只是齐濣不以为然,回答说:“管仲、晏婴实施的政策虽不能在身后继续得以实施,但在当时却能贯彻始终;公所实施的政策,经常变更,看来不及管仲、晏婴。” 姚崇说:“那我是什么样的宰相?”齐濣说:“可以称之为救时之相。”姚崇听了十分高兴,将笔一掷,说:“救时之相,可不是容易得到的!”[1]此后,姚崇被人称为“救时宰相”“救时之相”。
对姚崇,司马光评价很高,说“唐世贤相,前称房(玄龄)、杜(如晦),后称姚、宋(璟),他人莫得比焉”[2]。这四人被目为唐朝四大名相。
一、首次入相,反对武则天重用酷吏
姚崇一生三次入相,首次入相是在武则天时期。武则天作为中国历史上的女皇帝,重视人才,颇有点贞观遗风。万岁通天元年(公元696年),契丹入侵河北,形势危急。武则天让朝臣上书,提应对策略。武则天在阅读群臣上书中,发现姚崇对问题剖析周密,论理精到,惊奇之下,破格提升姚崇为夏官(兵部)侍郎。姚崇自此跻身朝廷重臣。但姚崇并不因受到武则天赏识器重,就一味“唯上”。例如,他对武则天鼓励告密,重用酷吏,滥施刑罚,杀戮无辜,始终不满。姚崇尖锐指出:重用酷吏残害无辜,其祸“甚于汉之党锢”。对姚崇的尖锐批评,武则天还是颇有肚量,不但不怪罪,反而高兴地说:“以前宰相皆顺成其事,陷朕为淫刑之主。闻卿所言,甚合朕心。”[3]赏赐姚崇白银1000两,旨在鼓励。
姚崇为官正直,不畏权势,官声很好。两年后(公元698年),武则天任命姚崇以夏官侍郎同凤阁鸾台平章事。姚崇成为武则天后期的宰相,辅佐武则天处理军政事务,受到信任。
武则天曾有不少面首,晚年最宠幸的是张易之、张昌宗兄弟。张氏兄弟是武则天的女儿太平公主亲自为之找来的。这二人不仅“年少、美姿容”,而且“善音律”。他俩入宫后,依仗武则天的信任,飞扬跋扈,连武承嗣、武三思、武懿宗等权贵勋戚都让其三分,称之为“五郎、六郎”。郎是当时门生、家奴对其主人的称呼,犹如后世喊爷。然而,姚崇却不买账。张氏兄弟于是在武则天面前中伤、攻诘他,终使武则天对其失去耐心。长安四年(公元704年),姚崇被外放灵武道行军大总管,后改任灵武道安抚大使。好在武则天不是一个昏庸之主,在姚崇离京时嘱其推荐一位能任宰相的人。姚崇力荐张柬之,认为张柬之沉稳有谋,处事讲原则,能断大事。武则天遂任命张柬之为秋官(刑部)侍郎、同凤阁鸾台平章事,继姚崇离京后担任了宰相。这年张柬之已80岁了。[4]孰料武则天最后却栽在姚崇推荐的这位80老翁手上。
二、参与策划五王政变
姚崇离京后,朝中形成的兩派,其矛盾越来越尖锐。张氏兄弟弄权,朝廷中依附张氏兄弟的官员逐渐增多,如吉项、李迥秀、李峤、阎朝隐、沈佺期、宋之问等一批文士官员,还有一批久居朝官的郑愔、杨再思、韦承庆、崔融、苏味道、王绍宗等吏治官员。他们为所欲为,贪赃枉法,引发另一拨朝臣的反击。双方剑拔弩张。姚崇离京后,张易之兄弟五人贪赃枉法之事败露,五人一起下狱。御史大夫李承嘉和司刑少卿桓彦范奏免张昌宗,武则天却采杨再思之说,借口张昌宗合药有功赦免其罪,并令其复职。这桩贪污案在武则天的包庇下,最后是不了了之。[5]而反张氏兄弟的朝臣们在这次斗争中还赔上了韦安石与唐休璟两位宰相(被逐出朝廷)。
此后张易之兄弟愈加有恃无恐。就在这年十二月,张昌宗引术士占相被告发下狱。御史中丞宋璟等人以张昌宗“图天分,是为逆臣”,坚持问罪。可武则天却想用对付韦安石、唐休璟的办法,三次下敕让宋璟赴外差。宋璟以“中丞非军国大事,不当出使”为理由不走。武则天不得已,只好责令对张昌宗审讯议罪;可定罪后,武则天又一次下令特赦。
武则天的做法彻底激怒了群臣,终使其自食其果。次年(公元705年)正月,宰相张柬之联合桓彦范、崔玄、敬晖、袁恕己,趁武则天病重之际发动了一场军事政变,推翻了武则天,拥戴唐中宗复辟。后来,张柬之五人因功封王,此事被称之为“五王政变”。姚崇虽不在五王之列,却是这场政变的重要幕后人。政变前夕,姚崇从灵武返京,张柬之等人十分兴奋,认为姚崇一到,“事济矣!”[6]经过姚崇与张柬之等的密谋策划,张柬之等人率羽林军500余人,真接冲入玄武门,将张易之、张昌宗兄弟斩于刀下。武则天不得已让位于太子李显,这就是唐中宗。姚崇因定策有功,封梁县侯,食邑200户。[7]
然而,中宗是个昏庸无能的皇帝,无法控制局势,朝政为武三思和韦后专断。于是太子李重俊在景龙元年(公元707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矫发羽林军,杀死武三思及其余党。可糊涂的唐中宗反而在韦后和女儿安乐公主的唆使下,发兵杀死了太子李重俊。[8]韦后与安乐公主欲学武则天,临朝称制。母女二人合谋毒死中宗,朝中大权尽落其手。相王李旦的儿子李隆基见势不妙,先下手为强,突然发动宫廷政变,一举消灭了韦后、安乐公主及其党羽。李旦在李隆基和妹妹太平公主的支持下,恢复帝位,这就是唐睿宗。李旦复位,遂立李隆基为太子。
三、再次入相,得罪太平公主被赶出朝廷
景云元年(公元710年),唐睿宗拜姚崇为兵部尚书、同中书门下三品。姚崇第二次入相。但睿宗与其兄中宗一样,也是一个昏庸无能之君。其妹太平公主因助李隆基发动宫廷政变而权势膨胀,睿宗对她言听计从,由此引发太平公主与太子李隆基的矛盾。李隆基地位受到挤压,姚崇与宋璟密疏睿宗,请求把宋王、豳王外放,太平公主与驸马安置洛阳,收回岐王、薛王统领的羽林军。不料睿宗却主动征求太平公主意见,遂遭到公主一派势力的强烈反弹。当时七个宰相,有四个是太平公主同党。[9]昏庸的睿宗在太平公主的压力下,将姚、宋二人外放地方任刺史。然而,太平公主并不罢休,试图进一步除掉李隆基。孰料弄巧成拙。先天元年(公元712年)睿宗让位李隆基,是为唐玄宗。太平公主见状即准备于先天二年七月四日发动政变,不料为玄宗侦知,于三日出动羽林军一举消灭了太平公主的党羽,接着赐死太平公主。[10]七月三日事件后,历史揭开了新的一页。唐朝进入开元时期,政局基本稳定。
“七·三”事件后,唐玄宗于十月搞了一次20万人的军事检阅。阅兵过程中,唐玄宗以“军容不整”的罪名,突然解除了兵部尚书、同中书门下三品郭元振的兵权,将其流放新州;同时以“制军礼不肃”,宣布处斩给事中、知礼仪事唐绍。[11]郭元振是“七·三”事件中唐玄宗翦除太平公主势力的功臣,可一瞬之间,就差点丢了脑袋。唐玄宗此举,很明显是“鸟尽弓藏”,“整人立威”“杀人立威”。
四、第三次入相,提出施政十条
此时姚崇正在同州刺史任上。玄宗密召姚崇回朝任相。姚崇曾两次入相,深知中宗以来,弊政多端,无有切实的改革,不能解决弊政。于是,他向玄宗提出了经过深思熟虑的十条建议:1.治国理政应以仁爱宽恕为本,不以严刑峻法威慑臣下;2.在三十年内,不再追求边功;3.法律面前不论亲疏,冒犯宪纲者应予法治;4.禁止宦官干预政事;5.除租庸赋税以外,杜绝一切苛捐杂税;6.皇亲国戚不担任御史台和三省中枢等中央要职,罢免斜封、待阙、员外等官;7.君主对大臣应待之以礼;8.鼓励直言进谏者,臣子可以犯颜直谏,不以此随意处罚;9.杜绝营造佛寺道观;10.接受外戚干政的教训,禁止外戚执政。[12]
这是姚崇针对武则天以来的弊政及历史教训提出的,是挽救衰败政局的革新纲领。这10项措施,涉及政治、经济、军事、法治等各个方面,可谓切中时弊。唐玄宗一边听一边不断表示:可以;愿行之;朕素志也;事诚当然,有何不可!姚崇说完,唐玄宗立即任命姚崇为兵部尚书、同中书门下三品。姚崇第三次做了宰相(任“首辅”)。而这革新十条就成为姚崇任相后的施政纲领。自此以后,“军国之务,咸访于崇”。凡是姚崇所行军政大事,“玄宗悉从之,而天下大理”[14],由此开启了“开元之治”。
五、抓吏治外放功臣抑制外戚
玄宗以兵部尚书、同中书门下三品为相,目的就是让姚崇在专办行政要事之际,既掌相权,又握军权,这就可以保证革新10条的顺利推进。姚崇依据轻重缓急,首先大力整饬吏治。他明白,革新10条的推行,必须要有一支能够贯彻执行、令行禁止的官吏队伍作保障。中宗、睿宗时期,由于政局紊乱,各派政治势力无限止地封官许愿,拉帮结派,壮大己方势力。尤其是安乐、太平二公主,开府置僚属,官员激增。到唐玄宗继位时,冗官成为一大累赘。当时除正员(编制之内)外,员外官(编外)就有2000多人,再加上大量的胥吏(无品级从事具体文牍等事务的办事员),更是一个数量惊人、庞大的吃皇粮的官吏队伍。这与唐太宗时期中央官员在编的仅643人相比,简直不可以道里计。官多俸就多,造成行政经费开支庞大,国库存银锐减。姚崇上任伊始,即拿冗官开刀,将员外官、试官、检校官一律罢免,其中不少是斜封官;规定今后倘若没有政绩和战功,皇帝没有特别诏令,吏部兵部不得录用。他同时裁撤闲散机构10多所,制定中央衙署与地方衙门编制,定全国正式文武官员18805人。[15]
委任贤相(选自明隆庆万历年间张居正编印《历代帝鉴图说》。是图表现唐玄宗即位之初任用姚崇为宰相的故事)
与此同时,姚崇针对中宗、睿宗以来形成的官员崇尚奢靡,生活腐化,肆意挥霍国家财物而大力提倡节制奢靡,反对利用职权追求享乐。在他的推动下,玄宗带头将宫廷内的珠宝、锦绣集中在大殿前当众焚毁,[16]宣布自今开始,后妃以下均不得服用珠玉和锦绣,不得采办珠玉、织锦缎,违者杖一百;同时关闭了长安、洛阳两地专为朝廷服务的织锦坊。玄宗还下令“乘舆服饰、金银器玩,宜令有司销毁,以供军国之用”,对各级官员的官服佩饰一一作了规定,五品以下不准使用金银玉石,任何一级皆不得逾越。这样雷厉风行地销毁金银器玩,禁用珠玉锦绣,在中國古代历史上是罕见的。可惜的是开元九年(公元721年)以后,随着姚崇、宋璟等一批名相老臣相继去世之后,玄宗晚节不保,宫廷奢靡之风再起,且有过之而不及。对此,司马光评论说:“明皇之始欲为治,能自刻厉俭如此,晚节犹以奢败;其哉奢靡之易以溺人也!诗云:‘靡不有初,鲜克有终。可不慎哉!”[17]
如何处置功臣,体现的是执政者的政治智慧。就皇权的稳固来说,“功高震主”的潜在威胁,是开元初唐玄宗时常萦绕在心的担忧。姚崇帮玄宗拿定的主意是“无任功臣以政”,将功臣外放地方任职,不再参与中央决策与军政大事的处理。[18]
除前面说到的郭元振外,政变的主谋者之一的刘幽求,在太平公主赐死后,就被任命为左仆射、同中书门下三品。可是他只做了四个月零二十天的宰相后就被罢为太子少保,丢掉了实权,遂又因发牢骚贬为睦州刺史。功臣钟绍京参与政变升为户部尚书,几个月后迁太子詹事;又因与刘幽求一道“发言怨望”,贬为果州刺史。[19]王琚政变后因功封为赵国公,不久与钟绍京同时被贬为泽州刺史。[20]对此,时人认为姚崇是出于妒忌而排挤功臣。[21]但是,从稳定政局来说,这又是不得已之举。消除对皇权的潜在威胁有利于姚崇推进施政纲领。
为了顺利推进政治革新,姚崇还助唐玄宗来抑制皇亲国戚。玄宗的大哥李成器封宋王,二哥李顾义封申王,弟弟李隆范封岐王、李隆业封薛王,从兄李守礼封豳王。这些人在当时的朝廷内外都有一定影响,一些大臣攀附他们。虽然这些王未必就有觊觎皇位的野心,但他们的特殊地位,完全有可能被别有用心者利用,成为动摇皇位的因素。所以,每当姚崇提出朝中某位大臣与诸王交往,便会立即得到处理。为了防范于未然,姚崇奏请玄宗批准,凡诸王和驸马的奏请,未经皇上诏准一概不得执行。这项规定一下,诸王和众多皇亲国戚的手脚就被束缚住,尤其在政治敏感问题上更不敢越雷池一步。为了打击权贵,姚崇对皇亲国戚们的违法犯罪行为从不宽容姑息。开元二年(公元714年),薛王李隆业的舅父王仙童,依仗外甥权势。肆意侵害百姓,为御史弹劾。薛王遂向玄宗求情,玄宗抹不开亲兄弟的情谊,下令紫微(即原中书省)、黄门(原门下省)复查,实际上是有宽宥之意。姚崇为此专门上奏玄宗,认为“仙童罪状明白,御史所言无所枉,不可纵舍。”[22]唐玄宗最终接受了姚崇的意见,按原判执行,以儆效尤。那些不可一世的王公贵戚们于是老实了不少。
抑制皇亲国戚的另一做法是将封主与封户剥离开来。唐高祖、太宗时期,宗室和功臣食封者不及30家,每户所享封户至多也就1000多家,如佐唐太宗夺取帝位的第一功臣长孙无忌食封1300户。武则天时期,因培植诸武势力,封邑开始增多。到了中宗时期,则滥加封邑,食封者竟达140多家,而给他们的封户多者有上万,所占之处皆肥田美地。封邑的租赋由封主派人征收,征缴时除规定租税外,封主往往向封户征加名目繁多的苛捐杂税。倘若遇到自然灾害,朝廷下令减免赋税,可封主往往不执行,依旧横征暴敛。姚崇为革除此弊,提出除规定的租赋外,封主一律不得向封户加征任何名目的苛捐杂税。为了防止封主作弊,法令规定封户的租税由政府统一征收,封主再到京城或州、县衙门所在地去领取。此后,封主仅享受封地租赋,不与封户发生关系。这就在一定程度上杜绝了封主对封户的任意盘剥与可能形成的人身依附关系。
六、顺乎潮流与违反潮流的应变求实举措
抑制佛道二教,是姚崇的既定方针。佛教自西汉末传入中国,经过五六百年的传播,到唐朝时达到了鼎盛。唐初两个皇帝都是先道后佛,这时期全国的僧尼已有十几万之众。至中宗、睿宗时两,寺院道观遍布全国各地。史书记载:由于“造寺不止,费财货者数百亿”[23]。长期如此,朝廷税收减少,寺院道观多一个僧侣、道士,国家就减少一份赋税、损失一个男丁徭役。姚崇遂下令整饬寺院道观。开元二年,在他主持下当年就裁汰僧尼12000余人,[24]命他(她)们还俗从事生产。之后姚崇继续推行此策。在他任相期间,共有30000名僧尼道士还俗。玄宗亦诏令禁止百官与僧尼道士交往,禁止铸造佛像、传写经书,禁止建造佛寺道观,旧寺观倒塌需要修缮者,必须呈报朝廷,待查明后依实际情况处理,或修或撤除。[26]此举遏止了寺院经济的扩张,增加国家税收,逐渐扭转了国库空虚状況。然而,随着姚崇罢相、去世,玄宗趋向腐化,姚崇抑佛的果实很快就荡然无存。到了唐后期,佛教泛滥成灾,使得社会经济再也无法支撑国家正常运作,财政无以为继。在形势逼迫下,唐武宗会昌五年(公元845年),朝廷再次下令禁止佛教,毁天下寺院4600余所,还俗僧尼260500人;并令其他教如祅教、景教(基督教)、摩尼教2000余僧同时还俗。朝廷收回寺院大量土地,释放奴婢150000人。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会昌法难”。[27]
开元四年,山东(当时泛指华山以东的黄河流域)诸州发生严重蝗灾。可农人眼睁睁看着蝗虫啃吃庄稼,无人敢于扑杀。农人认为这是上天降灾示警,地方官也是如此认知。于是出现了这样一种荒唐局面:面对蝗虫肆虐,在地方官或乡绅的带领下,大家设祭焚香跪拜,乞求上天消灾弭祸。姚崇得到山东蝗灾肆虐的报告后,立即上奏玄宗,在奏章中引《诗经》及汉光武帝诏书,证明蝗虫是可以捕杀的,力主消灭蝗虫。但奏请遭到不少官员的反对,玄宗也犹豫不决。他说:“蝗是天灾,是由于德政不修所致,你要捕杀,这不是背道而驰吗?”姚崇解释道:“捕杀蝗虫,古人行之于前,陛下用之于后,安农除害,是国家的大事,请陛下认真考虑。”玄宗被说服了,于是再有反对者,唐玄宗则说:“与贤相讨论已定。捕蝗之事,敢议者死。”[28]这才无人反对了。姚崇了解到蝗虫的习性是夜里会向亮处飞,如果夜里燃起很多火堆,蝗虫一定扑向火堆而被烧死;于是下令山东地方官员照此办理,烧死的蝗虫就地掩埋。他还派出御史前往山东各地督查。当地各级行政官员也纷纷指挥农民焚埋蝗虫,仅汴州一地消灭的蝗虫有14万石之巨。时人记载说山东地区共“捕蝗虫凡百余万石”,大大减少了蝗灾损失,以致“时无饥馑,天下赖矣”。[29]
第二年,山东又发生蝗灾,姚崇再次说服了玄宗按老办法派人到各地督促捕杀掩埋。玄宗还批准姚崇奏请,将灭蝗纳入官员政绩考核。
七、精于权谋,敏于自保
姚崇长于行政管理,也懂得如何保护自己,维护家人利益。
神龙元年(公元705年)唐中宗复位后,武则天移居上阳宫,王公大臣无不为之相庆,唯独姚崇伤感落泪。众臣十分惊奇,张柬之质问:“今日岂是啼泣之时?只怕阁下祸由此开始。”姚崇回道:“我事则天岁久,乍此辞违,情发于衷,非忍所得。昨预公诛凶逆者,是臣子之常道,岂敢言功;今辞违旧主悲泣者,亦臣子之终节,缘此获罪,实所甘心。”[30]不久,唐中宗将姚崇贬出京城,到亳州任刺史。而在武则天移宫后,姚崇曾建议张柬之趁势铲灭诸武势力,可惜未被采纳。
对姚崇悲泣一事,明末清初的王夫之看得很透。从后来事情的变化看,姚崇此举有着很深的观察和不能点破的隐痛,而非仅仅是留恋君臣私情、怀念君臣之义的伤感。在姚崇看来,张氏兄弟虽然被诛,武则天退位,中宗终于再次登上皇位,但诸武的势力丝毫没有减弱,绝不会善罢甘休;再加上中宗昏庸无能,将来势必有一场你死我活的残酷斗争。因此,可能的结局是在诸武的反扑下,张柬之等人的力量终究难以抗衡。在这种情势下,张柬之等人的身家性命只怕难以保证。应该说姚崇的分析判断是合乎当时实际的,而表现为伤感落泪就成为一种政治智慧。难怪王夫之说姚崇“以一涕谢诸武而远引以出”[31],那是做给诸武看的,是一种以退保身的策略。而张柬之等人的结局果不出姚崇所料。中宗复位的第二年(即神龙二年,公元706年),武则天侄儿武三思私通韦后,在中宗的支持下,先是削了张柬之等五人的实权,后又构以“大逆罪”将其流放致死。独姚崇逃过一劫。
姚崇第三次拜相时,另一宰相张说心中十分不快。他多次在玄宗面前有意无意地进谗言,中伤姚崇。久之,姚崇知道了,却丝毫不动声色,耐心等待反击的时机。
张说无法挤走姚崇,心中不免苦闷。有一次他偷偷地跑到岐王李隆范王府,一吐胸中块垒。这件事让姚崇知道了。从专制制度来说,诸王交结大臣,这是君主最忌讳的事。历史上由此而遭到杀身之祸的例子比比皆是。张说不知为何竟然糊涂如此。姚崇心中很清楚,他与张说这场权力斗争是避免不了的,张说私见岐王正好授柄于己。开元元年十二月,一天散朝时,姚崇佯装腿瘸,落在群臣后面,一瘸一拐地慢慢走下殿。玄宗见状,忙留住姚崇问道:“你有足疾乎?”姚崇答道:“臣有腹心之疾,非足疾也。”玄宗问这是什么意思。姚崇回答:“陛下爱弟岐王,张说为辅臣,而密乘车入王家,恐为所误,故忧之。”[32]姚崇的回答极为巧妙。表面上是说这只是他个人的一点忧虑,实际上触及了皇帝最为敏感的神经——大臣交结亲王。从神龙元年(公元705年)正月到先天二年(公元713年)七月,在这八年半的时间里,各种形式与性质的政变就有七次之多。这期间换了四个皇帝。李隆基在在亲历,其中的三次政变还是他亲自发动的,这使他深感政治斗争的险恶残酷,也让他无时无刻不在警惕任何可能窥视神器的苗头。姚崇对这一切洞若观火,用一段看似不经意的话让唐玄宗立即警惕起来。不久,唐玄宗断然把张说贬为相州刺史。张说这次仅做了五个月零十天的宰相,就被撵下相位。姚崇不费吹灰之力就达到了目的。其实,张说只不过是心中郁闷,想找个能倾诉的人说说而已。但张说此人有个毛病,就是附炎趋势,司马光记载说武则天曾骂张说是“反覆小人”。
玄宗初期,与姚崇同为宰相的还有一个名叫魏知古的人。其功劳、地位、身望与姚崇不相上下。他原是姚崇引荐给唐玄宗的,也受到唐玄宗的信任;不过久了,二人之间难免有意见不一致处而发生龃龉。姚崇便找了个理由将魏知古排挤到东都洛阳去专管那里的吏部事务。魏知古当然不满。姚崇恰好有两儿子在东都做官,知道魏知古曾是父亲推荐给皇帝的人,就打算走魏知古的后门,谋点私利。魏知古回长安时,将他俩的所作所为报告给唐玄宗。有一天,唐玄宗与姚崇闲聊,不经意地问道:“你的儿子才能与品德怎样?现在何处做什么官?”机警的姚崇一下子就猜透了唐玄宗的话中有话,就采取主动,回答说:“我两个儿子在东都,为人贪欲而又不谨慎,必定会走魏知古的门路谋私利;不过,我还未来得及询问。”唐玄宗原本以为姚崇要袒护儿子,听了姚崇这样一说,很高兴,于是又问姚崇是怎么知道的。姚崇说道:“魏知古是我推荐给陛下的,我儿子蠢得很,以为魏知古必定会因为感激我而容忍他们胡作非为,所以去走他的门路。”玄宗听后,认为姚崇诚实不欺君,反而鄙薄魏知古,欲罢魏知古。姚崇见状却向玄宗求情:“不肖子胡闹,犯了法,陛下赦免他们的罪已是很万幸了,若是因为此事罢免魏知古,天下必定以为陛下出于对我个人的私情才这样做的。” 但不久以后唐玄宗还是找了个理由将魏知古迁为工部尚书。姚崇的三个儿子姚彝、姚异、姚弈,姚弈死得早,姚彝、姚异后来都“皆至卿、刺史”。[33]可见唐玄宗还是很优待姚崇父子的。这里附带说一句,姚彝、姚异并非姚崇亲生,兄弟俩原姓任,是姚崇的亲外甥,因父母早亡由姚崇收养,以续其宗。[34]但姚崇此举无疑是姑息养奸,后来的罢相与此不无关系。
八、自我盖棺论定,取得完胜
唐玄宗登基,即拜姚崇为相,而姚崇也自始至终受到玄宗信任;特别是姚崇的行政管理能力更为玄宗所称赞。那时卢怀慎也在朝为相,是姚崇同僚。姚崇因小儿子姚弈去世,请假十余天。卢怀慎一时手忙脚乱,政事都积压下来了,心中恐慌,就去玄宗处自我检讨。玄宗却安慰他:“朕以天下事委姚崇,以卿坐镇雅俗耳。”[35]姚崇假满后上班,很快就将积压下来的一大堆事务迅速处理完毕。故《旧唐书·姚崇列传》称赞他说:“(姚)崇独当重任,明于吏道,断割不滞”。
导致姚崇失宠罢相,起于姚崇对“自己人”的袒护。魏知古向玄宗告其子请托之事被姚崇略施小计化解:两个儿子不但没受到处分,魏知古反被降职。此事助长了他两个儿子的气焰,不知收敛,反倒“广引宾客,受纳馈赠”,“由是为时所讥”。[36]中书省主书赵诲是姚崇亲信,因受贿事发,唐玄宗亲自审问,论罪下狱处死。姚崇却百般为其辩护,施手营救。结果赵诲以“杖一百”发配岭南结案。[37]唐玄宗虽然给足了姚崇面子,但几件事下来还是令玄宗“不悦”。[38]
开元四年底,姚崇终于罢相。唐玄宗念其功勋,辟为开府仪同三司,这是最高的文散官,从一品,属荣誉性的虚职。开元九年,年已72岁的姚崇病重不起,自知在世不久了,担心张说报复。张说以文学才干著称,而且是唐玄宗做太子时的侍读,“深见亲敬”[39],已于姚崇病前几个月复任宰相。姚崇的担忧并非杞人忧天;而“护犊”保住儿孙的利益,则是人性使然。姚崇在病危中,将姚彝、姚异叫到床前,嘱咐他们:“在我死后,必须请最善于写碑文的张说写碑文。可张说一向与我不和,积怨甚深,请他为我写碑文,他一定不会答应。我预料,在我去世后,张说出于同僚关系,必定会来家里吊唁,你们可以在帐前摆出我平生积存的古玩、宝带和珍贵器物。张说平素奢侈成性,尤其喜爱古玩、珍宝器物。倘若他来了后不看这些古玩珍宝,你们应尽速做好准备,灭族之灾就会来临;如果他对有的东西左看右看,爱不释手,你们便把这些东西送给他,并请他为我撰写碑文,他很难不答应。当他把碑文写好后,即刻呈送皇上过目,再迅速在石碑上刻上全文。张公遇事没有我机敏,几天后他必然后悔为我写碑文,一定会要回撰写的碑文,你们就说已报请皇上批准,并将刻好的碑请他看,他也就没办法了。” 姚崇死后,张说前往吊唁,见到所陈古玩珍宝,果然爱不释手,不停地把玩。姚崇两个儿子遵照父亲的交待,将其所喜古玩珍宝送至张府,并恳求张说为其父撰写碑文,张说此时即使不愿写也不好拒绝了。几天后,碑文写好,对姚崇一生称颂备至。可是张说把碑文交给姚家不久就后悔了,立刻派人到姚府表示需要取回碑文做些修改。姚崇的两个儿子即按姚崇的嘱咐,对张家来人说,碑文已呈皇上过目,并已刻好,还领来人去看那块墓碑。张府家人只好回去复命,气得张说顿足捶胸,懊恼不已,半天才吐出一句话:“死姚崇犹能算计活张说,至今才知我的才能和姚崇相差太远了。”[40]这是一个类似于“死诸葛走生仲达(司马懿)”的故事。
自己给自己“盖棺论定”,并得到皇帝认可,这是姚崇的自保智慧。
从以上的梳理分析,我们不难发现姚崇作为一代名相,为“开元盛世”起到了良好的奠基作用,筚路蓝缕,功不可没。作为专制时代的政治家,我们不可能也没有理由指望他是个一尘不染、十全十美的人物。其实,就个体的人来说,不论什么时候都不可能是十全十美的完人。倘若如此,他也就不可能成为一名成功的政治家。所谓人无完人,金无足赤。对此,古今中外的无数历史证明了这一点。民间常言“美丽的谎言”,既是无可奈何,又何尝不是一种策略呢?本文专列“精于权谋,敏于自保”一目,揭开姚崇的另一面,即想说明人也好,事物也好,并非是非此即彼、非白即黑地那么简单明了。先秦思想家对人性的善恶谈得很多。其实,作为人性既有善也有恶,是善恶共存;至于哪種因子在何时何种情况下被诱发出来,则主要取决于制度环境。同一个人,在不同的制度环境、文化氛围下,其行为可以表现出巨大反差。这是制度与社会环境的力量。人具有社会性与理性。在理性占据主导时,他会注意自律;可惜自律是靠不住的。姚崇对儿子的姑息养奸就说明了这一点。
一个好的制度环境可以使人的坏念头受到抑制,而坏的制度环境会让人的好愿望四处碰壁。所以,邓小平说好的制度可以使坏人无法横行做坏事,制度不好难免好人犯错误,甚至走向反面。[41]其强调的就是制度的决定性作用。
姚崇三起三落,在不断的“城头变幻大王旗”的政治漩涡中,从未遭到大的打击伤害,最后总能安全着陆。这与他精于权谋,善于自保,对官场政治烂熟于胸有关。可以说姚崇是一个智商、情商都不低的政治家。姚崇的前两次罢相,是因為政局的乱象所致;而第三次罢相,乃源于包庇亲信,将其视为“自己人”,丧失原则,又加上“护犊”而丢了自律。当时其“应变以成天下之务”的任务已经完成,这时更需要的是“守文以持天下之正”的制度性的管理。这就决定了姚崇的必然罢相,而这也正是宋璟迅速接替姚崇成为“首辅”的原因。
据治唐代宰相制度颇有心得的台湾学者王吉林的研究,唐朝从玄宗时期开始,已经改变了唐初的集体宰相制度,虽然宰相仍有2—3位,但其中必有一位是“首辅”。从姚崇和宋璟,以及此后的韩休、张九龄、李林甫等来看,完全契合王吉林先生的研究结论:若干宰相中,仅有一名掌控实权,为真宰相。[42]继姚崇之后任相的是宋璟,颇似汉初之“萧规曹随”。姚崇执政顺乎潮流,违背潮流,皆随机应变,从不墨守成规。宋璟执政风格与姚崇迥然不同,“守法持正”,按既定方针、法制律令行事。当实践证明姚崇为相时的措施是正确的,宋璟就决不随意变更。这亦说明姚崇对“开元盛世”的确有奠基之功。
注释:
[1][2][17][22][24][26][35][38]《资治通鉴》卷二百一十一,中华书局1956年版,1982年第5次印刷。
[3]《大唐新语》卷三“公直”第五,中华书局1984年第1版,1997年第2次印刷;《旧唐书·姚崇列传》,中华书局1975年版,1987年第3次印刷。
[4][5][6][41]《资治通鉴》卷二百七。
[7][12][33]《新唐书·姚崇列传》,中华书局1975年版,1986年第2次印刷。
[8]《通鉴纪事本末》卷三十《武韦之祸》,中华书局1964年版,1979年第3次印刷。
[9][34]《大唐新语》卷九“谀佞”,卷六“举贤”。
[10][13][23][32]《资治通鉴》卷二百一十。
[11]《新唐书·玄宗本纪》。
[14][18]《唐语林》卷二“政事”下,中华书局1987年第1版,1997年第2次印刷。
[15]参见《旧唐书·职官志》《新唐书·百官志》;李林甫等撰,陈仲夫点校《唐六典》,中华书局1988年版。
[16]《唐语林》卷二“政事”下;《隋唐嘉话》下,中华书局1979年第1版,1997年第2次印刷。
[19][20][21][39]《旧唐书》钟绍京列传、王琚列传、魏知古列传、张说列传。
[30][36][37]《旧唐书·姚崇列传》。
[25](宋)王溥《唐会要》卷四十七,中华书局1955年版。
[27]参见《旧唐书·武宗本纪》,《资治通鉴》卷二百四十。
[28][29]《唐语林》卷一“政事”上。
[31]王夫之:《读通鉴论》(“文白对照”本)卷二十一之十四,山西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40]《明皇杂录》卷上,中华书局1994年版,1997年第二次印刷。
[41]参见《邓小平文选》(一九七五—九八二),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293页。
[42]参见(台湾)王吉林:《君相之间——唐代宰相与政治》,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1版,2009年第4次印刷。
作者:江苏省工运研究所研究员、教授
江苏省作家协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