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老先衰
2019-02-25樊熙奇
1
我不记得是在哪里看到的(好像是一部电影,又好像是一本三流杂志),说鲁迅不到三十岁,牙齿就都掉光了,满口装的都是假牙,接着六十不到就死掉了。现在的我也不到三十岁,虽然牙齿尚好,但记忆力却已开始衰减。倒并不是说我真的记不得以前的事了,而是说虽然我还记得那些画面、声音以及将之串联起的完整逻辑线条,但记忆中原本或者应该带有的真实的感觉与情绪却已荡然无存。尤其是那些原本应该甜蜜的美好记忆,在我这里渐渐成了白开水,越回忆越淡,到最后我都开始怀疑那是不是自己的真实记忆了。
真的是未老先衰。
我清楚地记得,仅仅在三年前,那时我刚刚考上研究生,仍然情感丰富得像是个偶像剧女演员。那时的我,才刚刚被上海的花花世界所蛊惑,但又不愿因此而将它与自己的过去割裂。于是我就找到了这样一种方法——我尽量让自己身边的人和事与自己的过去发生关系:外表上的相似,谐音,相似的回忆,相似的场景。这样做的结果当然是让我陷入到甜蜜的回忆中无法自拔:一条街,一个人,一支用过的水笔,一小片云,一次短暂的失落,几个词,一段旋律,突然回忆起的一张面孔。我努力寻找它们在现实中的对应物,并在这个过程中让身体被一种愚蠢但舒爽的情绪所拖拽,陷入泥潭中,和万物混为一体。
做这样的事当然毫无营养,但至少它没什么害处,不会把我的脑子搞坏。可问题是,如今我连这点都做不到了:我像具干尸,脑子干巴巴挤不出一点水来。这里和那里,过去和未来,它们在我的记忆中的区别小到可以忽略不计。
一棵树就是一棵树,无论是我家园子里的和我一起长大的那棵,还是在上海宿舍外我一出门就看见的那棵,还是我现在下了班遛狗时小区外马路牙子边上的那棵(我养了半年的那条泰迪每次都要在那树根子下撒尿);一个人就是一个人,他的脸就是他的脸,和我见过的没见过的所有的脸都不一样,但都是两只眼睛一个鼻子一张嘴(除了我上小学时,在学校门口卖烤羊肉串的那个刘老二,他是个独眼龙,左眼窝是个大窟窿),都是带着张人脸的会走会说话的“东西”。
当然,每个“东西”都是一个无底的深渊,但如今的我已没有了一丁点想要窥视的欲望:我连我自己的里面都懒得瞅一瞅了。
朋友们跟我说这可能是抑郁症的表现,但我却觉得我的表现更像是老年痴呆。
但为了不辜负关心我的朋友们,我还是跑遍了宿州大大小小的医院,假装积极地寻求治疗。那段时间里,他们眼中的我的样子一定相当滑稽可笑:整日失眠,忧心忡忡,在网上查阅自己病情的相关资料,一看就是一整天,像个晚期癌症病人一样,好像整个世界是以我的病为轴心旋转似的。
“别整天神神叨叨的,你啥毛病也没有。”朱然,我最好的朋友是这样教训我的,“打赌,你去医院啥毛病也查不出来。你就是缺乏异性。”
是呀,医生也不是神仙,我这种罕见的“老化性全身功能衰退综合症”——我自己取的名字,简称“老衰病”——怎能是这群庸医们能知晓的呢?
洁净的灵魂之湖泊被病冻成了冰,一望无垠的冰面上,四骑士的瘦马因衰弱而平地摔,湖心的小岛,那是九缪斯囚禁在名曰“老”的牢笼。
神经科的医生用签字笔敲了敲桌子,把我从狂热的玄想中拉回现实。
“除了性欲不强,还有什么毛病呢?”大大的黑框眼镜后面是一张张皱巴巴的驴脸。房间里消毒水的气味让我头昏眼花。
“好忘事,做什么都提不起興趣。”我小心翼翼地回道。我瞥见排在我后面的那些个人,那些真正有病的人。有的一看就知道真的有病,被家属陪着,像只病狗一样,耷拉着头,有气无力地斜着眼看天花板。有的看上去很正常,无所事事地跟旁人聊天,但眼神中偶尔闪烁出的绝望是骗不了人的。他们和我一样,一旦踏上这个停尸房一样的白色小隔间,就成了罪人,好像不查出点毛病反而对不起这个世界了一样。
“还有呢?头晕吗?”
“有的,每天都昏昏沉沉的,有时头晕得连床都下不了。”我尽力撒着这样的谎,是为了尽力让自己的病情听起来严重一些。
“先做个脑CT。”他在电脑上敲敲画画完毕,头也不转地把打印单子甩给我,“去交费。”
“是不是解离性同一障碍?或者精神分裂?或者我的脑子有什么器质性的病变,比如老年痴呆?或者是某种……”我谨慎地引导他的思考,差点就说出了“老衰病”三个字。
他很不耐烦地打断了我:“不要给自己下诊断。最烦你们这样的病人,看一些乱七八糟的书就以为自己什么知道了。你要能治自己的病,那还来找我们干什么?”
“您说得对。”我被泼了盆冷水,再也不敢多嘴了。
CT照片上,白白糯糯的是脑组织,流畅的椭圆弧形是头骨,像一个下水道反了水的马桶。医生认为我的脑子没病,可能是其他器质性的毛病,随手开了单子让我做更全面的检查,说再查不出来就只能去找心理医生了。
我本该顺从地配合他继续完成规定动作,但还是乘他去厕所撒尿的时候溜掉了。那个庸医除了说些似是而非的话,根本治不了我的病。问题已经很清楚了,既然我的“老衰病”不在身体里面,那它就只能存在于身体之外的某个地方,脑子外面的脑子。幻肢,它退化了。所以它对我的影响只能是极其间接、极其微弱的。可能过了十年、二十年、三十年外人都察觉不出来。当然,如果我能活一百岁的话,那最后这个病一定会相当严重,可到那时还有比如癌症这样更厉害的病来折磨我,还轮不到它。而且我也肯定活不了那么久。
我是说,瞧,我这个人。我很正常。朱然说得很对,现在的我并非没有正常的欲望,吃、喝和性,只不过这些欲望稍稍不再带有那么多的意义了。漂亮的景色,好看的电影,年轻的女孩子,这些可以满足我的欲望,但它们勾不起我任何想要在事后回味和缅怀的情绪。归根到底,这都跟记忆有关,我的记忆在衰减,衰退掉的不是机械记忆,而是那些复杂的感觉以及将这些感觉组织起来的耐性。
当然,对于那位朱然来说,这的确是件再小不过的事情,但它却让我感到恐惧。这种恐惧使我常常在思考——为什么我不去多找几个女人呢?我曾经好几次陷入到长久的思考之中,相当严肃的思考。我是说,既然我对性的欲望依然旺盛,那为什么不去多换几个女朋友呢?答案是怕麻烦。我曾有一个谈了快四年的女朋友,我早已不把她当作女人,分手后近两个月的时间里我们还住在一起,直到她找到新的对象我才搬出去。我现在的对象才谈了小半年,但我觉得已经像是认识了一辈子。她的口臭比我自己的还让我熟悉。这些都让我觉得心安理得。
这些年,我也曾有过那么几次所谓“艳遇”,但我每次都是从第一次约会就想着如何脱身。即便对方美得像个天仙,我也能一视同仁地从她的脸上挑出几个扎眼的粉刺,胳膊上一节过长的汗毛,有些男性化的背部线条,粗壮的小腿,或者是隐藏在化妆品味道下的汗臭味。这些都会让我立刻失去性欲。
2
还是先谈谈我的过去吧。
我的“老衰病”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只能说从青少年时代就有了这方面的征兆。我记得很清楚,在我上初二的时候,我的个子不到一米五,几乎还没有发育,但和大多数同龄人一样,我开始对异性感兴趣:认识的,仅有一面之缘的,邻居家的大我两岁的姐姐,隔壁的班花,表哥的同学,放暑假在公园里见到的穿碎花裙子,和男孩打架的小姐姐。我会找机会去看看她们的样子,尽力记住。我脑中的这些陪伴过我的女孩子大都是一个定格的画面,或者一个半身肖像画,更多的时候只不过是一张模糊的面孔。
那年我暗恋上一个叫宋杨的女孩,隔壁班的。我们在二楼,那会儿的课堂都是由一条有扶栏的长走廊连接而成,她在三班,我在二班。课间的时候我们出来在窄窄的走廊上玩,我就能见着她了。
我喜欢她喜欢了整整一个秋天。那个女孩的身架子很轻,脸是瘦的,肩是瘦的,胳膊也是瘦的,整个人是透明的,像玻璃做的一样。她有贫血,脸总是不自然的红,她又总是穿一件呢绒的淡粉色外套,以至于整个人都是红红的。她并不像一般小女孩那样把马尾扎得高高的,而是挽到肩胛,松松垮垮地胡乱在发尾扎一下。我很着迷她的发型,简直比她那红红的脸蛋和瘦瘦的身子还要美。
我对她唯一一次的主动接近止于向别人打听她的名字。她班上有一个经常和我逃课去网吧的胖小子。一次从网吧出来,我跟他聊学校的八卦,假装无意间问到她的名字。
这个肥仔念了她名字的读音:“song yang”。
“song yang”,“颂扬?”,虽然由那个肥猪的猪拱嘴和粗舌头所发出,但它依然那么悦耳:“s——ong,song”,“yi——ang,yang”。一个优美的V型,音的高峰与低谷保持均衡。
我沉浸在美妙的发音之中,它们让我对她的想象更加真切,甚至不需要再去看她本人,声音与图画的结合已经足够让我回味,让我构思的了。我幻想着,无数种念这两个字的方式,或高或低,或亲昵或撒娇。我幻想她对我介绍自己:“我叫song yang”。我幻想无数种她念出这两个美妙的字的场景:在我们常常相见的走廊上,在我经常边幻想边散步的那条环城河堤上,在漂亮的城堡里(我在电视上见过的那种)。我还幻想她念出我的名字,但她的声音我无法准确地在脑海中复制出来,因为我从未跟她说过话。我只是在课间走廊上偶然间听到她高声蹦出过一两个词,还走了调。她的声音就是我在思考或幻想时脑中小小人旁白的声音,甚至都不能称之为女性的声音。
一天谎称自己肚子疼没去做早操(那会儿我经常这么干)的我正趴在走廊的扶栏上发呆。那时学校广播还在播散场的音乐声,两两三三的人正陆续从灰蒙蒙的操场外回来,穿过中景的圆形花坛,消失在近景的教学楼楼道的黑暗中。这中间就有song yang。她和另一个女孩在一起。那女孩长得很普通,但也因她同伴的光辉而变得可爱了起来。美丽的附属物,比如我常幻想吃但事实很少吃到的KFC汉堡,那女孩就是汉堡的包装纸。
我看到從song yang上衣口袋里飘出一张纸片子,是她的校卡,飘落在地上。她俩在队伍的末尾,路上已经没什么人了。我等了三十秒,确定没人发现我的举动。
我冲下楼去,与她这个真人擦肩而过,径直冲出去捡她身上掉下来的东西,那里残留着她的印记。它也很漂亮,而且很轻。
淡粉色的校卡(她的校卡也是淡粉色的)并不很新,但纸面很平整,上面有她的名字,小小巧巧的两个黑色水笔字:“宋”……“杨”——两个美妙音节的具象形式。
照片上女孩的相貌和我记忆中的差别很大,照片上她更加瘦弱,更加轻,更加小,皮肤也是白色的,应该是她上小学的时候照的。这让我的“宋杨”又多了一种“形态”,一个连贯的宋杨。虽然我爱红色的宋杨,但白色的宋杨并不是红色宋杨的包装纸,她被我拿在手里,她是那样的可爱,比红色的要软,要糯,甚至比红色的还要好,我在想,自己可以把她藏在书包里,想看的时候就拿出来看。
但是很快,我这小小的私人幸福就遭受了灾祸。一日我像往常那样,在课间的当口,偷偷从书包里拽出“我的宋杨”一角。苍白的脸上又有了新的印记,一点点划痕,一小片橡皮屑,吻痕留下的水渍,我的宋杨是活着的,我活一天,她就活一天。
朱然像往日一样找上了我,我的动作慢了些,“我的宋杨”被他发现了。他一把夺过校卡,白色宋杨被他扭得几乎破碎。
“长得不赖嘛。”他眯起双眼。这个人,我最好的朋友。我们从小学就在一个班,初中又是在一个班。
“我在小花坛那边捡到的。”我连忙解释,“也就那样吧。”
“你喜欢她。”他狡黠地看着我笑。
“不是的……”我涨红了脸,“我只是凑巧捡到的罢了。”
“你傻啊,这么好的机会干嘛浪费?瞧我的。”
于是我跟在他的屁股后面走到隔壁班,学习他怎样才算不浪费机会。我靠在教室的门边上,看着他拿着“我的宋杨”,大摇大摆走进去,走到靠窗户的位置那个女孩身边,红色的宋杨,她正在听随身听。他拍了拍女孩的肩膀,把“我的宋杨”给她。侧脸是一个大大的微笑,然后对她说了话。Boy meets Girl,女孩抹下耳机,甜甜地笑了。他们彼此说了一些话。
红色的宋杨属于他了。一下课他就到隔壁班泡着,搂她那玻璃做的肩,拉她那玻璃做的手。
是呀,她是个喜欢把头发挽到前面的女孩,我是个个子只到她下巴的小玩意儿。朱然虽然也没她高,但他的上唇已经有了软软的毛胡。除了自惭形秽我还能干些什么呢。
但我所感到的只有一种前所未有的解脱——这件事终于与我无关了。我是说,当然我觉得自惭形秽,觉得被羞辱,被欺骗。但当我靠在门边上偷偷看朱然与宋杨亲密时,我又觉得这一切理所当然,我甚至连白色的宋杨也不想要了。事情到此为止已经足够了,甚至可以说正是因为到此结束,它才完美。我的留恋与愤怒并没有任何指涉对象,它留在我的脑子里,我的幻肢里,留恋指向留恋,愤怒指向愤怒,形成一个完美的环。
之后的我表现得像个地地道道的懦夫,每次迎面见着他俩,我尽力咧起嘴打招呼,假装这并未影响到我与朱然的友谊(他俩谈到初中毕业就散了,从此我再也没见过宋杨),照旧平日里与他玩闹。事实上这件事也确实没有影响到我俩的友谊,我只是自惭形秽,但同时又无比的释然和轻松。两种矛盾的情绪带给了我一种不真实的感伤。这感伤让我感到快乐,让我表现得像个地地道道的普通少年,陷入到“青春的烦恼”中,少年维特的忧愁,好像它和少年时期毛发的生长、声音的变化一样,不过是青春期无聊的把戏罢了。只有我自己心里最清楚,这是未老先衰的先兆。
3
瞧,朱然在我的身上产生了多么不好的影响。虽然不能说是他导致了我的疾病,但至少他让我的脑子变得更不健康。
朱然的生活一直很光鲜,从初中开始他就不缺女朋友,成绩也不孬,大学期间还组过乐队,找的老婆也很漂亮。大学毕业后他留在了杭州火车站做调度。那时我俩都很闲,经常打电话聊天到后半夜。基本上都是他在讲,讲他在南山路的酒吧里的那些奇遇,讲他是怎么泡到音乐系的系花的。他还要经常给我发他和在网上认识的女人之间的聊天截图。
他连屁大点的事都要向我汇报:和他女朋友吵架了,和他辅导员吵架了,和他室友吵架了,和他领导吵架了,和他父母吵架了,和他老婆吵架了。他一直在和别人吵架,一直和别人不对付,但他自己并不很在意,也从不会反省。只不过因为盲目的自信和坚强的意志,他才活成现在这个样子——这个撒谎成精的浪荡子。
其实他并非不愿向他人吐露心声,而是说他的每一句话都是他的心声,只不过别人(包括他的父母和老婆)都不愿听罢了。他们都把他的话当成欺骗,他在找借口,他不愿负担责任。当然事实并非如此,虽然我和他都不愿负责任,但在缘由上则正好相反。我的脑子是个微波炉,美丽的东西在里面做折返运动,所以我虽然不认错,但能在旁人的狂轰乱炸下保持事不关己的超然态度;而他则是个唐璜,自大狂,他从不认错,因为他认为自己拥有一副天神之躯,从没想过自己会犯错。
他的借口实在太多了。比如你说他抽烟抽得太凶,让他少抽点,他就跟你讲一堆诸如他抽烟只抽到三分之一就扔,他经常吃猪血,可以清肺,他晚上抽得比白天少,因为心肺功能在晚上处于休眠状态,这样损伤要小很多之类的话。总之他有一大堆借口和理由,但绝口不会提戒烟。其实我也只是随口说下,并不真的那么关心他的死活。
其实和他一样,我也是个遇到麻烦的事就制不住嘴的“道德败坏者”,不一样的地方仅在于:我知道自己说什么都没用。我只是故意去说那些听上去很假的借口,让别人更加不信任我,认为我是个连谎话都说不好的平庸之辈。
你知道,如果你的假话说得太真,那只会出现两种结果:一是别人相信了你的话,认为你很真诚。一旦这种信念形成并不断加固,那么他们会不断地给你的言行不一寻找理由:“这孩子人品不错,就是嘴里喜欢跑火车,但他也是无心,还不成熟,要多磨练磨练。”一旦让这些能够主导你命运的人形成这种印象,你就完蛋了,你将永远处在被磨炼的状态,不上不下;你想下,他们就逼迫你往上,你想上,他们又永远对你的表现不满意。
二是别人认为你很会说谎,是个很奸诈的人。这样更糟,因为事实上你并没有那么聪明,他们事事都要防着你,给你使绊子。但这也无所谓,怕就怕他们相信了你的能力,认为你是一个虽然邪恶但充满魅力的人。所以你很难再犯错,因为你的任何错误都会被别人理解成某种故意的行为,内涵着某种邪恶的意图,所有细小的不经意的行为都会被人加注进无限的邪恶的意义。
就像朱然与我,这么多年过去了,我越发离不开他的邪恶说教,这让我的病情雪上加霜。
我的疾病真正开始发作,要从我研究生毕业开始说起。
研究生毕业后,我先是在上海一家网络自媒体公司工作,做编辑,就是跟写手们约约稿,吹吹牛皮,偶尔也自己上。因为待遇太差,做到六月份我就辞职回了老家宿州,参加了公务员考试,成了水利局行政科的一名科员,大约相当于九等文官。
工作很清闲,不知在什么时候我开始嗜糖成瘾。最高峰的时候,我每天都要喝上一大罐2.5L裝的雪碧,还要吃掉大量的蜜饯、米果,也不怎么吃饭,连喝水都要放糖。但我却一点都没有发福,这可能是由于我坚持锻炼的缘故。我很怕死,怕得要命,我怕自己得上糖尿病,或者心血管出毛病。我每天都要跑5公里,在我的想象中,5公里的煎熬与过多的糖分摄入正好抵消,我的身体便永远地处于动态平衡之中屹立不倒。就像现在的我正疯狂地想要戒烟一样,每一根烟都让我离肺癌更近一步。半包烟比一包烟要健康,五根烟比半包烟要健康,三根烟比五根烟要健康,两根烟比三根烟要健康,一根烟比两根烟要健康。戒是戒不掉的,不抽烟会让我陷入到一整天毫无成果虚度光阴的情绪之中,但如果能少抽一根的话,我愿意让自己在求不得的痛苦中多挣扎一会儿。虽然我知道这样无非是自欺欺人,但和朱然一样,我愿意享受在找借口的虚假幸福中。
这期间,朱然突然找上了我。那是一个周末的凌晨,朱然突然跟我发微信说他回宿州了,要让我马上来火车站接他。他刚跟单位请了年假,回来陪老婆待产。
车站出站口的大铁门一开,他就看着我了。他喊我的名字,拍我的肩膀,把旅行包甩给我:“这么长时间,你倒是一点都没变。”
他说的是实话,自成年到现在我的相貌和体型一直没什么变化。我是说看看我现在的样子吧。我长了个什么样子呢:黑瘦的高个子,粗大笨拙的关节,颧骨很高,两眼凹陷,和少年时期简直判若两人。高二我开始疯狂长个,每晚我都能感觉到骨头里有东西在撕咬,在嚎叫,好像有两个看不见的人,一个头一个脚,合力在扯我。那一年我足足长了二十厘米,衣服从里到外全换了个遍。
朱然的变化倒是很大,虽然他自初中就一直没怎么长个,却一直在长胖,是个白白矮矮的胖子。自从在他婚礼上见过一次之后,他又胖了七八公斤。他的斑秃也好像更严重了些,白白的头皮已经肉眼可见了。
“今晚别回去了,我跟媳妇儿说的是明早的火车,咱们玩玩去。”他把胳膊一挥,拦上了一辆出租车。
我们去了一家名曰“英朝皇冠”的KTV,他跟我说这家店是别人推荐给他的。我们先在旁边的一家快捷酒店开了个包间放行李,然后歇也没歇就杀了过去。
在服务生的指引下,我们进了包厢,一股浓烈的酒精和呕吐的混合气味呛得我头昏眼花。液晶屏里正播着嘈杂的DJ音乐,光线昏暗,两道细细的红色镭射光快速地来回摆动,晃得人眼睛疼。
啤酒和冰块上来了。我俩点上烟,自己先碰了一杯,然后静静地等待“公主”们来临前的时光。也许是来得晚了些,这次等待的时间有些久。我和他扯起了闲淡。
我把我的遭遇说给他听,告诉他我是怎么劈腿被前女友发现的,怎么被两个女人骂“人渣”,怎么分的手,又是怎么悔恨和缅怀的。这个故事的绝大部分都是我编的,为的是尽量让他不那么看不起我。其实我和前女友分手的原因很简单,纯粹是因为我不想在上海待了。
我又把我自己的问题说给他听,我说自己有病,对女人提不起一点兴趣:“我的病叫‘老化性全身功能衰退综合症,简称‘老衰病。我在网上查了,这病很罕见,全世界仅有十个不到的病例。”
他当然听不进我的话:“扯淡,什么狗屁‘老衰病。”
领班带来了五个“公主”,我们勉强挑了两个。一个完全没有发育,另一个还算肥瘦正好。她说自己叫“雯雯”,今年18岁。这女人戴着一副无框眼镜,短而小的猫脸,上翘的嘴唇总是像在笑。
她穿了一身白色的连衣裙,左手腕上挂了一圈硕大无比的彩色手镯。
“你这个手镯挺好看的。”我将她搂入怀中,按照规定动作说了一句无关紧要的讨好话。
“这身衣服太素了,戴这个颜色艳的比较搭。”
一个懂得搭配的女人,一个自称18岁的女人。我知道她在察言观色,尽力讨好我们且不至于让人感到厌烦。眼下朱然怀里抱着的那个差不多才真的只有18岁。雯雯在討好我的同时竟还有余力教她怎么敬酒。
我突然感到很厌烦,一股郁闷的情绪涌上来了——我竟要尝试理解一个女人。我是说,我对我的前女友已经理解够多了,眼下竟可悲到习惯见到一个女人就要去理解她,理解她行为和话语的意义。我烦闷得不得了,搂着的女人顿时变得无比沉重。
她似乎察觉到了我的想法(当然她不可能察觉到,她又钻不进我的脑子里),立刻对我说:
“你的体味好浓,我好喜欢闻。”
“你的味道也好足,我想多吸吸。”我想表现地更为主动,但只是在模仿她的话,这使我落了下风。
她抚摸我的胳膊,上下搓动,把手伸进我的衣服,摸我的小腹。我指望着她继续前进,但她迟迟不前。于是我火了,抓住她的那只手,摁进我的裤裆。
“这个女人不赖嘛。”朱然眯起一双满是肉欲的眼。这个人,我最好的朋友。
“就那样吧。”我连忙解释。
“你呀,还是老样子。瞧我的。”他说着摇摇晃晃朝雯雯走了过去。
我提前离开,叫了一辆滴滴,在一片寂静的黑暗中站了差不多一个世纪,车才姗姗而来,载着清醒却头脑空空的我回家。
虽然对我而言,这一整件事毫无意义,但当我躺到了床上后,那个叫雯雯的女人还是获得了某种意义,成了我幻想的一部分,和我之前遇到的所有女人一样。但我这股无法入睡的烦闷情绪又是怎么回事呢?这种烦闷感并不让我感到难受,反倒十分新鲜和有趣。我并没有义愤填膺或者暗自神伤,只是觉得回忆起的一切都有点不真实。可我又能回想起什么呢?我连她长什么样子都记不太清了。
4
瞧,我确实是个地地道道的懦夫,竟让朱然如此反复地羞辱。不,不是的,这说明不了什么,这与那个“雯雯”无关,也跟宋杨无关。我是说,我当然可以跟雯雯发生点什么。但是我不能,我不能把自己的病怪罪于他。这是我的老衰病决定的,我没法思索任何与别人相关的事情,我看着朱然对我的羞辱,就像一个旁观者,像一个老人看到另一个老人的死。他不会用同理心把这个死亡联系到自己的身上,而是将这一切都视为某种命运之神的眷顾:他的死是一种眷顾,自己的活是另一种眷顾。
我的不甘和愤懑都是些再小不过的事情,它来源于缺乏耐性,年轻人的心浮气躁。我急切地想看到朱然完蛋,不就是想急切地想看到自己完蛋吗?于是我反复告诫自己,事情已经如此紧迫,必须要作出决定。
但其实我也不用那么心急,很快,自第二次被朱然羞辱之后,我便遭遇到了刘茜。她让我知道,我的脑子已彻底坏了,丧失了任何治愈的可能。
那时已经入秋,一个周末的傍晚,我刚跑完步,去路边一家小超市买可乐。在收银处我遇着了刘茜。她买了一打啤酒和两包卫生巾。
自我跟前女友分手以后,我便开始混迹之前一直懒得搭理的各种微信群,到处找人聊天。在高中班群里,我和刘茜又搭上了线。她告诉我,大学毕业后她就直接结婚,做了全职太太,对方是家里介绍的一个富二代。如今她还有一个半岁多的女儿。
她是我的初恋女友。说是初恋,不过亲密了一个礼拜,这期间她基本上不让我碰她。那会儿她迷恋隔壁班一个打篮球的傻大个,但人家不理她,直接把她拒绝了,我算是乘虚而入。当然,很快她就像甩掉鼻涕泡一样把我甩掉了,原因是她又找了另一个打篮球的傻大个。
但我并不怎么嫉恨她,因为在喜欢她的同时,我前后还追求过其他几个女孩,当然只有她是几乎得手了的。
她长了一副太过清淡的脸。眼角稍稍下垂的丹凤眼,扁平的眉骨,过于窄小的下颚。这种面相在少女时期当然可以称得上美丽,如今她已和我到了一样的年纪,衰老像是孤岛四周的潮水那样向她逼近,但她衰老的速度仍然让我感到惊讶,她的脸上出现了块状的深深纹路,像一个破碎掉的面具。
在简单地问候几句之后,我们并没有过多的交流。差不多只过了一个礼拜,我就等到了刘茜的电话了。她约我7点在城中心的一家专做小龙虾的饭馆吃饭。正巧,那天我的现任女友刚跟我吵了一架,我有了充足的理由说服自己。
饭桌上,她不停地跟我讲话,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跟我说这么多的话。她讲的那些生活上和夫妻情感上的东西我一点都不关心。而且很明显她在夸大其词,撒谎。我还记得当年她被那个傻大个当众羞辱之后,她是怎么夸张地哭泣,跟我吐露自己内心的点点滴滴,继而又伪装成坚强的样子的,这些细节我记得一清二楚。
但无论是当时还是现在,我都是怀着极其虔敬的心去聆听的。像是在听一个来自于高处的声音。我不断鼓励她,让她坚强。“不要被生活打倒!”我装作坚强的样子对她说。
我理解这个女人(又是理解),这让她的语言逐渐被她的形象所替代。肾上腺素和多巴胺,再加上一点点酒精,少女刘茜的面孔便破蛹而出了。烧伤的皮肤经过长时间的等待逐渐变得干脆,慢慢剥离掉,一个全新的刘茜。这里面混合了曾经那个伤害过我的刘茜——对我保持着合法统治权的刘茜,以及眼下这个可怜的女人。
我们吃到将近10点,然后就在她家小区附近的河堤(她家离那饭馆只有五分钟的路程)上散步。我搂着她,一边继续跟她讲些“要坚强”的话。很快,她便卸下了第一层伪装,恢复成高中时代的样子。她把双手撇在身后,朝我挤眉弄眼地笑,时而扭捏,抗拒我的亲昵,时而洒脱。她走在我的前面,像个小兔子那样蹦弹。我看着她曼妙的背影,心里却突然产生了一个荒谬的想法:她不是女人。或者说我们都是中性人。
这种想法让我感到厌烦,继而恨透了自己。
走到她家楼下,她暗示我可以上去坐会儿——她丈夫出差了,孩子也放在了婆婆家。
黑暗中,我不小心碰倒了一张婴儿摇床,屋子里全是奶香味和尿骚味,这让我有点扫兴。但我还是尽力让自己振作,给自己打气。
许多混乱且邪恶的想象已经把我的脑子绞成了一团浆糊,完全丧失了任何感知愉悦的能力。但既然事情已经摆在了我的头上,我就必须做完这些规定动作。我简直不知道那是我还是朱然。完事后,我躺倒她的身旁,很别扭,但还是抚摩着她的脸,戏还得演下去,我得继续扮演朱然。
这之后的一个月我們都再没有联系,等到我想起来是否该问候她时,发现她已经把我的微信删掉了。
5
瞧,我是个多么可悲的人,连这点破事都做不好。我悲哀地发现,自己再也没法离开朱然,没有他,我连怎么享受生活都学不会。我感到无比地厌烦,但连这种厌烦感也很容易被我忘记。疾病让我的记性变坏,这统统都要归罪于朱然,是时候作出决定了。
好在很快上天就给我了这个机会。一个月后,朱然又找上了我。
那时我已和女友结婚,结婚证已经打了,婚礼的事也已备起。朱然来的那晚,离我的婚期只有三天。我的妻子按照风俗回了娘家,父母回了老房子住。我招待完宾客直到深夜,早已疲惫不堪,正躺在床上酣睡。但是朱然却来了。我的灾祸。
在我的婚房里,朱然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焦躁不安地抖着腿,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天花板上挂着的是紫红色的丑陋塑料花球,满地铺的都是色彩过于饱和的气球。茶几上摆着枣子和桂圆,两杯热茶上浮悬着圆形的淡薄热气。
他伸出手,给我看小臂上的杨梅疮。他说一个星期前单位组织体检,查出来自己得了梅毒;说他很恐惧,怕死,怕得很厉害;说单位已经不要他了,父母咒骂他,威胁要跟他断绝来往,老婆也要跟他离婚;说他的孩子已经快一岁了,现在连吃饭他都要单独分出一份躲在卧室里吃,怕传染给孩子。
然后他开始埋怨别人,说自己的老婆、自己的父母是如何的混蛋,单位的领导如何的混蛋……。
我微微抬起下颚:“梅毒又不是治不好,再说就算治不好也死不了人。”
“我连工作和家庭都丢了!”
“那又怎样?世界上倒霉的又不是你一个。”
“你怎么能这么绝情!”
“是你自己太大惊小怪了。再说我也有病。”
“你也得了梅毒?”
“不,我得的是老衰病。我早跟你说过的。”
“你他妈是在玩我吗?老子没跟你开玩笑!”他蹿起来,几乎是吼出来的。
“我也没跟你开玩笑。再说了,你的死活跟我有什么关系。”我看也不看他。
他愣了半晌,瘫坐下来,许久才缓缓开口:“你还记得宋杨吗?我初中谈的那个女朋友。”
我用力握紧颤抖的食指,假装若无其事地点上烟:“初中的事,就算记得又怎样呢?”
“她曾跟我说她讨厌你。”他故意要刺痛我,“她说你像个虫子一样恶心。”
他用恶毒的眼光看着我:“她说得没错。去你妈的衰老病,你小时候就这个熊样,没良心的东西,活该你没朋友!”
“可你就是我的朋友啊。”
“你根本就没把我当成朋友,你他妈从来都没瞧得起过我。”他朝我吼,几乎带着哭腔。
当然事实并非他说的那样。他从来都没瞧得起我,并不把我当作朋友。他跟我接触,仅仅是出于一种可怕的懒惰和习惯,他早已习惯了我对他的奉承和跟从。对他而言,我就是生活的怒涛中的礁石,恒星的星核,银河的旋转轴,混沌中永不动的支撑点。只不过眼下他得寻找新的朋友了。
让我没想到的是,疾病竟让朱然很快就缴械投降、真情流露了起来。说实话,我最受不了这个了,我的心肠很软。但自然而然,我的邪恶立刻就涌了上来。
我决定陪他把戏演下去,不揭穿他。
首先,我们是女人。
他向我忏悔:“那时我一直放在心上。我真是傻。”
我宽恕他:“你不必放在心上,我从来都没放在心上。”
其次,我们是婴儿。
“我知道,我知道。”他连连点头,接着痛哭。我搂着他,眼泪打湿了他的衣襟。
再次,我们又重新成为男人。
“我们是好兄弟!”
“一辈子的好兄弟!”
最后,他走了。我知道,他很快就会后悔的,跟我这样一个和他一样无耻的人袒露心迹,也许在大门合上的一刹那他就后悔了。他会犹豫踟躇那么几天,然后下定决心把我的号码删掉,跟我断交那么几个月,也许是几年,但他终究还是会想起我来,找我倾诉,求我的忏悔。你们知道,他离不开我。
在我想这些的时候,他的微信号和电话号码已经被我删掉了。我决心一辈子再也不见他。当然,我也不会忘记此刻的决心,我对自己的健康很有信心。因为直到此刻我才明白,原来他的存在对我而言,根本就是无关紧要的,原来离开他、摆脱他的影响是如此的容易。
瞧,我就是这样对待朱然的。我是说,如果但凡我正常一些,病得不那么严重,那我一定会把他当作是我灵魂中最为炙热最为单纯的部分,是它的外化;或者把它当作我的罪恶之源,是我升华自己的阶梯。但我做不到这些,我的脑子是干的,挤不出怜悯和愤怒。
我突然想起在我童年时代发生的一件事。
那会儿我还在上小学三年级。我的成绩差,也就考个60、70的样子。但我天性沉稳,回家也按时完成作业,父母天真地以为我是个学习很好的好学生。那会儿老师要求考试卷子必须要拿回去找家长签字。我就模仿家长的笔迹,一直相安无事。直到有一天,我藏在书架上的试卷被家人发现,我才原形毕露。
于是我就大哭大闹起来,用真挚的语言表达我的忏悔。我的丑事被揭穿了,这让我感到羞耻和愤怒,但我记得很清楚,当时我的内心却十分的平静,好像是我坐在台下看另一个人在表演。这并不是说我从小就很精明,盘算着该用什么精确的方式求得父母的原谅,而是说我当时必须这样做,像应激反应,我的眼泪,我的声音,我的语言,随着世事的变化而作出反应,和吃饭排泄一样。
我的病根找到了,脑子也好,心理也好,灵魂也好,幻肢也好,它们不是有病,而是本来就不存在——我从小就这样。朱然说的可真他妈准啊。
一个天生的刘茜,却想成为朱然,却想得到宋杨。天生习惯伪装,伪装出丰富的情感和细腻的感知。只不过这个习惯是自我很小就养成的,所以我竟一点都感觉不到它有多假、多间接,竟天真地以为它就是我的本性,以至于当世事的变化让我不得不去改变它时,竟反倒认为这种改变是不正常的。
“老化性全身功能衰退綜合症”,简称“老衰病”。这个根本不存在的可怕疾病,在我与朱然绝交的那一刻,彻底消失了。我恢复了健康。
回到卧室,我躺在床上,却无论如何再也睡不着。我扭头看到床头柜上摆着的那张结婚照。照片上的妻子并不那么难看,甚至让我回想起原来她长得还算美丽。直到一周前我才得知,她的脊柱有病,里面塞了钢板。这好像是她们家族的遗传的疾病。
我没跟父母说这件事,因为我根本不在意。她的欺骗,那么渺小的欺骗,渺小到如果它不存在。我当时就原谅了她,用尽一切的力气,让自己的表演看起来自然,表现得像是自己根本不在意她的欺骗。
但眼下的我已下定决心。我必须跟她离婚,明天就去办手续。
我幻想着,她会怎样的咒骂我。我的父母、她的父母,我们的亲朋好友会怎样的咒骂我。我会一遍一遍又一遍地道歉,假装自己痛心疾首,接着假装自己冷漠无情,任意妄为。放心吧,大家,我会按照规定走完全部的戏码,扮演好一个负心汉、一个陈世美、一个无耻的人,让所有人都安心。接着她就哭泣,所有人都哭泣,苦口婆心地劝我。我会流露出一丝心软,继续找借口,继续听你们的咒骂,直到三天之后、或者一个月之后,所有人都累了、乏了,放弃了。
这之后,我也许会去找刘茜,我会忘记她和我一样的虚伪;也许会去找雯雯,我会忘记她的身份;也许会去找宋杨,我会忘记她认为我恶心。当然,我不可能再找她们,因为我早已对她们感到厌烦。
瞧,我这个人。性格恶劣,不真诚,没有道德感。
得出这样的结论让我感到了一点点轻松,自惭形秽又释然。当然,对于其他人来说承认自己冷漠自私的事实可能会让他们感到恐惧,但对我来说,这不过是件再小不过的事情。
因为和衰老相比,疾病又算得了什么呢?当然,说到底,和死亡相比,衰老又算得了什么呢?
作者简介:
樊熙奇,1991年出生,安徽宿州人,现居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