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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转型发展视野下的特殊教育学学科建设研究

2019-02-22

绥化学院学报 2019年1期
关键词:职能转型学科

李 勇

(安顺学院教育学部特殊教育学院 贵州安顺 561000)

2014年2月26日,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就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作出明确部署,强调要引导一批普通本科高校转向应用技术型高校,教育部接着发表《关于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再次强调,要引导和推动部分地方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类型高校转型发展,新一轮高校转型发展改革的帷幕就此拉开。高校转型发展改革针对的对象是高校,本质上针对的是高校的学科。在我国,特殊教育学属于二级学科,学科建设特殊性尤其突出。笔者从高校转型发展的视角对特殊教育学学科建设发表一己之言,以求教于行家。

笔者认为,特殊教育学学科建设是系统工程,在高校转型发展过程中,它与大学相关理论和设立学科的高校实践活动密切相关。在讨论特殊教育学学科建设之前,我们首先要厘清相关术语的内涵和外延,这是进行讨论的基础,也是特殊教育学学科建设的理论基础之一。对于什么是大学,人人皆知,比如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等,这是指大学的外延,而对于大学是什么,未必人人皆识,这涉及到大学的内涵。博洛尼亚大学诞生至今已900年。[1]博洛尼亚大学成为世界最古老的大学。[2]大学的教学职能在大学的诞生时就已有之,与大学产生相比,大学的所有职能并非从诞生之日起就相伴而生,形成过程漫长而曲折。自大学产生,教学就与之相伴。教学成为大学的最基本的职能是无可厚非的。可以说,没有教学,大学将不复存在,大学是因教学而存在的。

大学的职能,我们可以理解为大学的任务,我们一般说大学的职能而不说高等学校的职能,这表明大学职能只属于大学,不一定属于高等学校,与学科建设密切相关,大学产生之日即有学科,这在大学产生过程中是清楚的。高等学校的外延要大得多。高等学校是指直接从事培养人才活动的且有某种结构的高等教育组织或机构。[3]按照此界定,我国大学里面设立的特殊教育学院属于高等学校范畴,特殊教育学学科的建设自然也属于高等学校里面的学科建设范畴。在我国,大学里设立的特殊教育学学科要履行大学的职能,高校设立的学科要依据具体情况而论。1948年《大学令》就明文规定凡具备文、理、法、医、农、工商等学院三学院以上者为大学。[1]我国1998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大学必须设有三个国家规定的学科门类为主要学科。[4]这些规定对大学均有界定。这样,我们按照大学职能定位高校就会出现逻辑问题,高校的学科建设也会出现偏差。其实,这种规定只有形式上的意义,西方许多不是university的institute,实际按照大学评价标准衡量institute完全可以称为大学,比如麻省理工(MIT)等。这里的学院和中国的学院是完全不在同一水平上。中国的institute和university是严格区分的,大学是比院校更高层次的高等学校。

大学职能的解释为“人、事物、机构应有的作用”。通俗来说就是:各做各应该做的事。我们知道,教学属于大学的基本职能,而科研作为大学的职能是后生的,服务作为大学的职能就晚得多。一般来说,不同层次的高等学校对于大学的科研职能的承担是有区别的,一般研究水平不高的大学、学院或者专科学校对于科研职能的承担是较少的,而大学,尤其是高水平的大学,高水平的科学研究是必不可少,由此产生了高度重视科学研究的研究型大学。从大学诞生到洪堡再到威斯康星大学,大学的三项职能逐渐明确并被大家认可。到现在为止,虽然也有学者提出大学的其它职能,但是这三种职能在学界认可度最高,至于历史上大学被强迫接收另外的职能,那是外加的,并非大学本意。

今天,我们讨论高校转型发展离不开给大学办学定位,定位离不开大学的职能。我们把大学的三项职能与大学相应排列组合就有:教学型、科研型、教学科研型、服务型、教学服务型大学等,对应的是相应学科建设要求。这只是一般意义上机械组合,其实,没有一所大学离开教学职能,也没有一所纯粹的科研型或者服务型大学。学科建设与大学的定位是融为一体的,有怎样的定位就有相应的学科建设与之匹配,特殊教育学学科也不例外。我国不同层次的高校设置的特殊教育学学科职能要求也是不同的,研究性大学里的学科侧重科学研究,教学型服务型大学学科侧重的是教学与服务功能的发挥,而一般的院校学科建设对科研的要求不应是重点,教学与服务职能的发挥才是首先要保证的。在我国,大学职能有一种最简捷的表达,即出人才、出成果。[3]这也是我们经常变通认识大学职能的方式,而出人才、出成果是离不开教学的。

本文另一个讨论的重点是对学科的认识。从词源学来看,学科(discipline)来至于拉丁语discere,意为“学习”,由此派生“discipulus”(学习者)。学科就其本意即为一种制度,由此包括学科制度与制度建制两个方面。学科是知识的演进过程的结果,是知识制度化的过程,它与外界没有必然的联系,外界强加学科,甚至冠名增列学科,是与学科本意相悖的。现实生活中,我们往往依照字面意思理解学科,实际上简化了学科,也由此误解了学科,理解也与学科的本意相差甚远,甚至出现风马牛不相及的现象,称为学科的未必就是学科,不称为学科的也未必不是学科,比如时间学、空间学等学科是学科就有些牵强。

我国的学科建设始于学科设置,我国学科设置采用的方式是模仿复制,清末学日本,民国学美国,建国之初以专业为依托设立专业目录。[5]我国学科从1983年至2011年经历了四次调整,学科门类增至13个:哲学、法学、工学、文学、理学、医学、教育学、历史学、经济学、农学、管理学、军事学和艺术学,这是中国特色的学科大类划分。纵观我国学科发展历程,学科设置是与国家需求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密切相连的,这与基于学术和综合的学科观有明显差异,这使得我国学科分类存在与国际接轨无法对接的现象。比如,与其他国家地区相比,我国不单学科大类最多,一级学科甚至二级学科也是世界之最,在2011年版的学科目录里,我国一级学科有111个,二级学科就有392个。这比国际上一级学科最多的日本和加拿大的49个的两倍多,比二级学科最多的加拿大387个还要多5个。其实,学科设置的初衷是为着培养人才、科学研究和汇聚人才而建立的,是基于学术的。特殊教育学属于教育学学科下的二级学科,其发展尤为特殊,学科建制和学科制度化水平均需要加强和提高。

下面,笔者以高校转型发展的视角审视高校特殊教育学学科建设,发表一己之言以求教于行家。

一、学科建设要坚守教学底线,把教学职能放在第一位

如上所述,大学的三大职能已获得很高的公认度。三大职能中,教学职能无论从历史论还是从现实看均处于中心地位。纵观历史,中世纪的大学,教学是首要的乃至唯一的职能,教育家纽曼就坚信教学是大学的唯一职能。

笔者认为,不同大学,根据自身的历史、发展特点和自我体验,其选择的职能不同或者有所偏重,这是正常的现象。但是,不管是何种层次的高校,也不管是何种类型的学科,教学作为基本职能是首先要重视和遵从的。大学因教学才成为名实相副的大学。作为大学尚且如此,作为大学里的特殊教育学学科或者专业又何尝不是这样呢。培养人才和教学活动应该成为特殊教育学学科发展首先要重视和遵从的,这在特殊教育学学科建设中是占据第一位的。洪堡在柏林大学肯定科研的同时,也认为科研和服务职能是在教学职能基础上衍生出来的。

笔者认为,作为二级学科的特殊教育学学科,在高校转型发展过程中要找准自己的位置。首要的是要守住教学育人为本的底线,把它视为“红线”,不得动摇。试想,如果最基本的教学工作都保障,又谈何学科发展?服务社会的底气又从哪里来?三大职能在不同高校只有程度上的区别,有的科研突出,可以偏向科研型大学,比如北师大、华东师大等高校。即便如此,科研型高校也不可能只有科研而无教学与服务职能的发挥,这是特殊教育学学科发展过程中不能逾越的。目前高校转型过程中,特殊教育学学科建设可能会出现盲目开展科学研究,轻视教学的现象,甚至会出现为了自己的声誉和利益,部分高校也可能会发生积极鼓励动员甚至制定激励制度要求教师参与科研活动的行为,使科研职能变样;部分高校也可能会有社会服务意识过激的情况,会出现积极主动,甚至盲目地寻求与社会结合,不考虑自己实际情况,看似好事,其实隐藏了对社会服务职能的曲解,这对学科发展也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高校职能中首当其冲的是教学职能,之后才是科研与社会服务职能,对大学职能的正确认识可以让特殊教育学学科在改革发展过程中不至于偏离正常的运行轨道。

二、领导层和学科(学术)带头人稳定性对于学科建设至关重要

高校转型发展离不开大学职能的正确认识,落实转型发展理念,离不开校长和管理人员的高效实践活动,离不开学科(学术)带头人的引领。

众所周知,中国的大学产生于19世纪末,与西方大学产生不同的是中国大学一开始就具有直接的政府背景,最早的大学,1895年的北洋西学堂(今天的天津大学)和1896年的南洋大学堂(今天的上海交通大学)直至1949年,我国大学皆系政府举办。这样,在国人眼里大多认为大学是政府的产物,应该为政府服务。也由此产生政府办学,大学直接为政府服务的逻辑,其服务职能明显体现为为政府服务。如果我们放眼世界,这种结论是有问题的,实践中也会产生自相矛盾的现象。我们从大学的内涵去理解,是容易理解这种矛盾现象的。

中国大学的政府背景不仅影响了大学职能的发挥,还影响了大学的领导班子配置。中国大学自建立之始其领导班子明显具有政府的影响,1949年以后更是如此,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便是。这是中国的国情决定的,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中国高校领导体制。有学者提出建立理事会或者董事会来领导大学以保证大学的独立与自由,也是基于这种领导机制提出来的。

笔者认为,在我国大学领导管理实践中,纠结谁领导是耗时费力的,关键要建立合理领导班子和保持相对的领导队伍稳定才是根本,特殊教育学科发展也如此。领导班子的人员组成是直接制约大学转型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人数的多寡制约领导效率。一般来说,大学高层领导者管理下属人数不宜超过7人;中层不宜超过10人,基层最好在15—20人之间。对照此研究,许多地方院校,包括许多大学,已经远远超过几倍十几倍以上,这种情况放在世界大学里是罕见的,这会影响我们大学的管理效率,这是特殊教育学学科发展过程中应该引以为鉴的。再有,在一级学科上建立学院尚可理解,在二级学科上建立学院就让人费解。这也是特殊教育学学科发展过程中应该遵从的。学院的建立和领导的配置应该按照学院的建立初衷去考虑。我国学院的普遍设立始于20世纪90年代,之后蔓延开来,出现快速、大量地设置与学术不相干的学院,这与以学术为标准、以学生为本设置学院的初衷是有根本区别的,这种设置带来的直接影响就是管理人员大量增加和管理机构臃肿,管理工作效率低下是必然的。笔者认为,特殊教育学院建立的初心应该是有利于管理,有利于学科发展和学生培养的,我们应该遵从学院建立的初衷。

大学领导人数和基本要求确立以后,余下的就要确保大学领导者的稳定,这里主要指大学校长要稳定。众所周知,一所大学的办学理念是其灵魂,而理念的载体就是校长。我们知道,一所大学在发展过程中,非权力的影响力比权利的影响力更重要,教授、学生看重的不是权力,反而时常表现出对权力的藐视,他们遵从的是真理,是学术水平,是学术自由,是非权力的影响力。理念是非权力的重要因素,它的影响是无形的,是恒久的。大学校长如果经常变动,其理念也常变动,这对一所大学不是什么好事,民间传闻有空降领导上任是为了过渡一说。当然,一所大学的理念是可以通过不同领导传承的,领导最终也是要变动的,但这与我们说的理念的稳定和领导的稳定是不相矛盾的。哈佛大学最初并没有什么先进的理念,艾略特35岁任校长之后,开启了哈佛大学新时代,之后不断有新理念出现。艾略特之后有六任校长,平均每人任职超过16年;芝加哥大学赫钦斯校长任期22年;巴特勒任哥伦比亚大学校长44年,等等。这些大学先进理念的出现与这些校长相当长的任期直接相关,这些校长相当长的任期也促成了这些大学学科正常发展和持续繁荣成为世界顶尖大学。当然,学科领军人物对于特殊教育学学科是至关重要的,这里的领军人物是指该学科的带头人。学科带头人以其良好的品质、学术敏锐眼光等影响学术队伍和学科的发展。学科带头人的引领对于学科发展的重要性是不争的事实。对于起步较晚的特殊教育学,学科带头人的缺乏已经成为影响我国特殊教育发展的瓶颈之一。部分高校特殊教育学学科出现发展定位不准,团队凝聚力不强等问题与带头人缺乏有关,这对学科的发展是不利的。在一次研讨会上笔者提出建立特殊教育学学科巡回指导制度解决这一瓶颈问题,至今仍有借鉴意义。学科带头人的有无是问题的一个方面,问题的另一个方面是学科的稳定性,这直接影响学科发展的连续性和影响力,这在人才不足和流动频繁的时代尤为突出。领军人物的稳定性已经成为制约特殊教育学学科发展的关键因素。笔者呼吁,给予学科人才应有的关怀,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激励机制,积极培育学科带头人!

三、抓学科内涵建设,走持续发展之路

由上述我们可知,我国的学科建设存在许多与国际惯例不一致的现象,学科的细化现象突出,学科综合性不强,同时还存在许多与学科本意相悖的情况,其科学性有待评价。即便如此,具有中国特色的学科设置的存在也是不争的事实。特殊教育学作为二级学科,其建设离不开一级学科的支撑,也离不开交叉学科的融合支持。在二级学科设置方面,应赋予二级学科更大自主性和灵活性,各高校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设置,这样,二级学科的设置就能快速与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国家的需要紧密相连。笔者认为,特殊教育学学科应以高校转型发展为契机,厘清学科发展思路,走内涵发展之路,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客观来说,学科设置只有在一些集权国家和地区与计划经济的国家和地区才会产生,在这里,学科设置就成为了行政行为,失去了学科的学术性与合理性,这与学科的产生本意相去甚远。我国的特殊教育学学科起步较晚,学科的设置带有明显的行政特点,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它是行政的产物而非学科特定研究领域走向成熟的产物。笔者建言,特殊教育学学科建设,要走学科建制之路,更要走学科制度化之路,抓内涵建设,使该学科研究领域逐渐丰富成熟,形成完善学科理论体系。

学科建制主要是高校的内部机构,比如组织机构、行政编制等;学科制度化是指学科训练制度化和学科研究制度化。学科,简单来说其实就是一种制度,特殊教育学学科建制是学科在外部的表达,是其外壳,其内核是学科制度化,没有一定的知识和科研成果积累,没有一定数量的得到承认的学术成果和经典性学术著作,学科是无法存在的。特殊教育学学科的建立需要特教同仁的不懈努力。当然,我们知道,我国特殊教育学学科由于起步较晚,学科建制尚有不完善之处,比如,特殊教育师范专业从业人员教师资格证缺失,影响从业,这些是急需完善的。与学科制度化相比较而言,学科建制是柔性的,建立难度相对较小,刚性的是学科制度化。目前我国特殊教育学学科制度化水平不高,距离成为学科的要求距离较大,特殊教育学学科要受到社会认可,立足学科群,唯有抓学科制度化建设,才能走持续发展之路。

为此,笔者建言,抓特殊教育学学科制度化建设,走持续发展之路。学科制度化建设的重中之重是学术团队的建设。我国特殊教育学学科由于历史等原因,得到社会公认的学术成果和有代表性的经典学术著作不多,而在学科建设中,灵活性最大的是学者,同时也是学科建设的力量主体。抓住学者,抓住学术团队,其实就抓住了学科建设的根本。我国特殊教育学起步较晚,领军人才缺乏,这已经成为制约特殊教育学学科建设的瓶颈之一。在一次研讨会上,笔者建言,建立特殊教育专家巡回指导制度,今天看来仍有参考意义。学术人才的活动直接影响学科研究的水平和成果积累,这对学科的发展是必需的,抓学术研究、学术训练,不断出社会承认的学术成果和经典性的学术著作,是特殊教育学学科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四、规划学科发展,走特色发展之路

特殊教育学学科建设要适应高校转型发展要求,首要转的是理念和思想。对转型发展认识正确与否直接关系转型发展的质量。如前所述,笔者认为,不同高校应结合自身情况准确定位,相应的学科建设也要与之匹配,研究性的高校学科偏重科学研究,教学型的高校学科偏重教学职能发挥等等。

按照职能划分,北京师大、华东师大等高校可以划分为研究型大学,学科建设偏重科学研究,省属高校可以划分为教学研究型大学,学科建设偏重教学与研究职能的发挥,地方高校可以划分为教学服务型或者教学型大学,学科建设侧重教学职能的发挥。当然,这种转型发展定位只能是形式上的界定,实质上是对现存高校的层次划分,尚不属于高一层次的高校如果定位偏高那也只能是愿景规划,转型发展不可能定位之后就完成,要做到名副其实,可能还需要落实规划,付诸实施。转型发展过程中制定规划是国家要求也是高校转型发展的现实趋势。不同高校要考虑自身的特色、个性和区位优势,在发展的困境中另辟蹊径,实现变革,突出学科特色。发展规划制定以后,关键是落实,要避免把规划消解于无形。

无论是何种层次的高校都有自己的特点,这决定转型发展不能跟风。笔者认为,特殊教育学学科在改革发展中首要转变的是思想理念,这是是柔性的而非刚性的,搞模块化复制仿效只会导致办学同质化,失去自己的个性和特色。在高校转型发展大势所趋情况下,各高校应结合自身的情况实行差异竞争、办出特色才是有效方式。在一次学科专业发展讨论会上,笔者曾经提出“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的建言,至今仍有参考意义。

当然,对高等学校转型发展有许多学者从转型路径等角度提出自己个性化观点,丰富了转型发展理论,对特殊教育学学科改革发展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囿于篇幅,本文不再赘述。笔者认为,正确看待大学的职能对特殊教育学学科建设具有导向功能。大学的职能告诉我们,学科建设不能离开学科建立的初心。我国特殊教育学学科的建设才刚刚开始,距离学科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学科的建设还没有终结。学科建设需要学科的自我意识,自我把握,不需要外界的强加,不需要人为干预,特殊教育学学科的建立和发展应该是自然行为,比人为干预更有效的应该是时间。外界的干预只能是短效行为,长远来看可能还是有害行为,更为长远的影响还要靠学科自身去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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