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论马克思生态伦理观的内在逻辑及当代价值

2019-02-22谢璐妍杨乐馨

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2019年6期
关键词:伦理观自然界伦理

谢璐妍, 杨乐馨, 王 晶

(哈尔滨工程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01)

马克思的生态伦理观有其产生的深厚的理论土壤,体现了理论逻辑、历史逻辑与实践逻辑的统一。它是在思想火花交流碰撞的过程中应运而生的,其思想主要散见于其有关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道德问题的论述中。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生态伦理观是对马克思生态伦理观的拓展与深化。对马克思生态伦理观进行深入研究,无疑将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和把握习近平生态伦理观的主要思想脉络。

一、马克思对于人与自然关系的伦理解读

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解读是对生态伦理思想的基本解读。马克思在学生时代就已经开始重视对自然的研究,他将自在自然视为其自然观的逻辑前提,将人化自然视为其自然观的研究对象。需要注意的是,马克思生态伦理观中的生态伦理思想也是针对人化自然而言的。

1.自然伦理:人与自然关系的逻辑起点

马克思避免了程式化的思维方式,重估了自然的价值,确定了人与自然之间的对象化的主客体关系。人类的伦理向度开始向自然延伸,自然被赋予了伦理因子,从而形成了马克思生态伦理观的逻辑起点。

第一,马克思承认自然的价值。首先,他指出自然具有使用价值。马克思虽然没有使用过自然价值的概念,但价值论却是马克思生态伦理观的基础。马克思承认自然具有价值,但是这种价值是与人有关系的,需要具有“属人性”,是人类进化发展过程中赋予的。而这种价值,指的是使用价值。“如果一个使用价值不用劳动也能创造出来,它就不会有交换价值,但作为使用价值,它仍然具有它的自然效用。”[1]这种效用就是自然的使用价值。其次,马克思认为自然乃是物质财富的来源。对于自然的价值就必须放在具体的历史条件下去思考,在资本主义社会里,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掌握在谁的手里,就说明财富掌握在谁的手里。这就反映出自然实际上也是物质财富的资源库,可以创造使用价值。最后,马克思为自然物找到了一个社会的衡量度尺。自然物的有用性决定了其使用价值,而衡量这种使用价值则必须从人们的需要出发,而这样就要进行交换,也就是说人类承认自然具有价值,这种价值的衡量尺度就是劳动。

第二,马克思承认人与自然的主客体关系。在第一自然时期,自然只是客观存在,进入第二自然时期,人类的出现使得自然界逐步发展成为人的对象化的活动对象,这时人与自然的主客体关系才产生。这种主客体的关系表现为人与自然之间的对象性的关系,马克思把它们归结为认识关系、实践关系和审美关系。马克思清晰地指出,自然物是人类的认识对象,构成了人类对自然的认识关系,这种认识实际上是对自然的肯定,是对自然规律的肯定,属于求“真”的范畴。在马克思看来,自然物也是人类生活的一部分,是人类实践活动的对象,通过实践人类改变了自然的自在性,对自然进行符合自身目的的改造,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做到客观规律和人的主观目的性的统一,可以说是属于求“善”的范畴,体现的是实践关系。自然可以为人类提供精神食粮,可以带给人类美的享受,人类实践活动的目的使自然合目的性地被改造,并在改造过程中不忽视自然的规律性,最终在实践基础上让自然成为人类的艺术品,这属于求“美”的范畴,体现的是审美关系。在人与自然的相处过程中要注重三大关系的统一,要以“善”表现出“真”的规律,焕发“美”的光辉,实现三者的和谐统一;要既满足“善”的合目的性,也要满足“真”的合规律性,即做到人与自然主客体的统一,消除自然的自在性发展和人的主体意识的任意性,进入和谐发展的状态,达到“美”的享受。

由此可见,马克思是从自然的价值和人与自然主客体关系两个角度对自然进行最初的理解,承认自然的优先性地位,又不忘人的主观能动性行为对自然的改造,从而为深刻理解人与自然关系奠定了理论基础。

2.人化自然:人与自然关系的贯穿线索

对于自然而言,我们所了解或者说我们所研究的自然指的是人化自然,这就揭示了马克思自然观的贯穿线索,即人化自然,对其可以从实践视角和非实践视角的双重视野来加以理解和把握。

首先,从实践论的维度来看,自然是马克思人化自然观的基本维度。马克思认为与人类发生关系的自然是“人化”的自然界,要以一种多向度的视角对人化自然进行理解,这其中不能忽视实践的特殊地位。马克思认为,现实的自然界是人实践活动的结果。“他周围的感性世界决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直接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是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2]人作为一种源于自然的存在物,从最基础的生存需求,到更为全面的非生存需求,构成了一个完整的需求体系。基于这样一种需求体系,人类开始使周围的世界同化于自己。如何进行这种同化呢?由于人类生命的有限性,人将自身不具备现实性和能动性的抽象目的具体化于外部世界,在这样的具体化过程中借助了工具作用于外部世界,这样,人的目的本身就受到了工具的限制。单纯依靠工具也并不能将人的目的具体化到自然中,这时人的自然躯体就成为推动人的目的成为客观现实的动力。通过生产劳动使具体化的需求有成为现实的可能,也就是将人的目的赋予了自然,最终出现了合目的性的自然,从而实现自然的人化。

其次,从非实践论的维度来看,自然是马克思人化自然观的多视角维度。一方面,马克思的人化自然观具有辩证性。人化自然的形成需要借助人类的劳动,人类的劳动在不同的社会形式下又有所区别,人与自然的物质交换就展现出不同的形式,从而体现了马克思的辩证法思想。马克思还认为,人类历史和人化自然都是不断地发展变化的,自然史和人类史并不是分割开来的。实际上,辩证法内化于人类的历史进程中,只有将自然史和人类史予以辩证地看待,才可以正确理解人化自然的内容。另一方面,马克思的人化自然观又具有现实性。马克思从人与自然均是现实的角度来论述人化自然观的现实性。就人与自然的关系来讲,人在实践的过程中,不断地与自然发生各种关系,与人发生关系的这个自然就必须具有现实性,即现实的自然。因为只有现实的自然才能借助于人的本质力量达到目的。同时,我们还必须认识到,客观自然和现实自然的转化是现实的,马克思认为自然是客观存在的,是人类劳动的条件。但是,这种客观存在的自然界不一定具有现实性,要实现这种现实性就必须将客观的自然在实际中应用。这种应用要以人的实践活动作为中介,将可能的自然转变为现实的自然,也就体现出人化自然的现实性。

3.尊重自然: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深入认知

马克思的生态伦理观离不开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深入认知,外在的自然是具有自身规律的。只有深入认识这种规律,才能更好地完成人与自然的实践活动。人类作为自然界中的一个基础性的组成部分,只有尊重自然规律,才能让实践活动更好地为人类服务。

第一,马克思对人与自然的关系进行了理性反思。首先,自然界先于人类存在于这个世界,在时间和空间上就已经先于人类的产生,第一自然构成人类生存的物质前提。在人类产生之初,人像其他动物一样生存,正是在第一自然的基础上,人类才开始演化为有语言能力、有思维能力的高等动物,最后推动自然成为人类的无机身体,这都是在第一自然的基础上进行的,也是自然先于人的证明。其次,人是自然界的产物。在历史发展过程中,人类的认识水平是不断提高的,但不可否认的是认识水平仍具有局限性。人类归根到底都是自然的产物,是自然存在物。最后,人类的实践受制于自然规律。马克思认为自然规律是永恒存在的,根据不同的历史时期会有一定的变化,整个世界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整体,而人类的活动必须遵守自然规律。

第二,马克思认为人的生存发展离不开自然。马克思明确提出“人靠自然界生活”的思想。首先,自然为人类提供生产、生活资料。无论是精神世界还是物质世界,人类的生存都离不开自然,从关系到人类生存的农业,到关系到人类生活的工业,原料都直接或者间接地来自于自然界。即使是人类的生活资料自然界也在不停地供给着,这里的自然都是指人化自然。其次,自然为人类提供精神食粮。“从理论领域来说,植物、动物、石头、空气、光等等,一方面作为自然科学的对象,另一方面作为艺术对象,都是人的意识的一部分,是人的精神的无机界,是人必须进行加工以便享用和消化的精神食粮。”[3]人类多少优美的艺术品来源于自然,它带给人类灵感,提高人类的审美情趣,在带给人类震撼的同时铸就着人类的精神世界。最后,自然界是人与人联系的纽带。人要生存,就必须与其周围的人进行交往活动,人与人的交往活动需要自然要素的投入,这样自然就成为了人与人之间交往的纽带。这种纽带作用不仅体现在当下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而且也维系着今人和古人、今人与后代人的相互联系,使附着在自然界中的人类文明的信号永续。

二、马克思生态伦理观的内在逻辑

马克思生态伦理观的内在逻辑,其核心内容可以理解为实践对自然的改造,即劳动和自然的关系。无论是人化的自然还是人的自然化,都离不开人的实践活动。实践是人与自然的中介,通过劳动实践,人实现自身的本质。人类开发利用自然的道德和理性也是通过实践得以展现,通过实践,人和自然的紧张关系可以得到缓解,最终实现人和自然的双重解放。

1.马克思指明人与自然之间的生态伦理关系

马克思生态伦理观有其自身的内在逻辑,只有自然与人形成伦理关系才可以称其为生态伦理。人与人的伦理关系约定俗成,人和自然之间又是如何建立起伦理关系的呢?人类赋予劳动和自然界以道德内涵,使人与自然像人与人之间一样具有形成伦理关系的可能性,建立起人与自然之间的生态伦理关系。

首先,人类的劳动具有了道德合理性。这种劳动的道德合理性主要体现在人的本质和自然的本质的统一。劳动作为人类生存的技能,不单单要满足人类生存的基本需要,同时更要向满足人的本质的实现迈进。自人类产生之日起,人的本质就赋予了人类不同于其他动物的内涵。人的本质决定着人与自然的关系经历着原始时期的简单的统一,到随后的矛盾分离,但是最终的归宿还是要与自然和谐共生,继而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人与自然历史的发展趋向都是要获得自由,那么,人与自然的自由之间是否又是独立的呢?答案是否定的,人的自由离不开自然的自由,二者是须臾不可分离的关系,必须把实现自然的解放作为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前提。自然的解放只能通过实践来实现,实践未曾缺场过,并在这个过程中自然被赋予逻辑意义上的主体,但是这并不能说明自然能从人那里获得自身的解放。最终要实现人和自然的共同解放,就要求人必须充分认识到人与自然本质和谐统一的道德合理性。这种认识有赖于人性的发展和完善,人类通过体现生态本质的劳动对自然承担道德责任,最终实现人性的完善,进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人和自然的双重解放,达成人和自然本质的统一,这就赋予了劳动以道德和理性。

其次,人类赋予自然界以道德内涵。人类产生之前,动物对自然生态的行为是带有一定的破坏毁灭性质的。但是,这种破坏是在自然的自我修复能力范围内的,这时的自然界包括未进化为人的猿都是以自然性的形态存在着,不具有人性,自然也不具有道德内涵。自然环境被破坏,猿类的形态因此开始发展变化,并以人的形态出现,但这个时候也只是形态上的变化,真正意义上使猿转变为人,得益于生产实践劳动。恩格斯指出:“人类社会区别于猿群的特征在我看来又是什么呢?是劳动。”[4]劳动使人开始脱离自然界,但这时的人还不具有伦理观念,真正意义上的人性的形成始于社会萌芽时期——村落开始出现,劳动使人在自然界中不断内化为人,同时也使人通过外化体现为自然性。随着劳动历史的演进,自然通过劳动成为人化的自然,自然开始具有人性,被视为有人性的道德主体,即与人同等的伦理主体。自然为人类生活所需,为人类承担着供养的义务,这时的自然开始具有道德内涵。但是,由于人对自然过度的行为,自然开始进行伦理报复。人类开始意识到生态对人类生存的影响,并意识到人与自然的伦理关系问题,开始承担起保护自然的义务,试图通过劳动改变已经破坏的自然资源,并对其加以保护,这样就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人与自然的道德体系——自然既有责任向人类提供资源也有权利得到人类的保护,自然就具有了与人同等的道德内涵。

2.马克思强调人和自然之间需要进行合理的物质变换

物质变换理论的最早提出者是德国生理学家西格瓦特,最初指生物有机体内部进行的物质变换,后来才被应用于人与自然的关系中。马克思是第一个将该概念运用到人类社会中去的人,其物质变换思想借鉴了摩莱肖特和李比希的思想。

首先,马克思的物质变换思想有其特有的思想内涵。“马克思的物质变换概念兼具了生态和社会两种内涵”[5],就生态内涵来说,主要指自然的物质变换以及人与自然间的物质变换;就社会内涵来说,主要指的是社会的物质变换,能量流通以横向和纵向为主,横向是群体间的能量流通,纵向指的是当代与后代的能量流通。马克思的生态伦理观以“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为思想特质”[6]。需要注意的是,在这种变换过程中劳动起到中介的作用。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链条可以直接关系到人类生存的问题,要实现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就必须做到物质变换的合理。人从自然界获取所需要的资源,同时又以废弃物的形式返还给自然,一旦物质变换链条被打破将直接威胁到人类的生存。对物质变换的理解可以从自然的维度进行,自然所接受的人类废弃物分为生产废弃物和生活废弃物。在合理的排放量范围内,自然都可以按照一定的规律进行新陈代谢,但是废弃物如果过量排放,就会导致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出现裂缝。这种物质变换裂缝可以从空间和时间两个维度进行诠释——从时间维度而言,主要指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遭到破坏,自然资源再生的时间断裂,修复速度远远低于破坏速度,同时这种时间上的断裂还体现在代际之间的资源断裂,破坏行为导致自然资源的不可再生,无法与后人共享资源;从空间维度来看,主要是地区之间物质交换与能量变换断裂,最主要的表现就是人与土地之间能量变换的不均衡断裂,人口向城市汇聚,对乡村的自然资源掠夺加大,乡村的土壤因缺少排泄物补给肥力下降而导致断裂。

其次,马克思物质变换思想是对循环经济思想的有益尝试。马克思强调人和自然之间需要进行合理的物质变换,避免物质交换的断裂,对物质裂缝的弥合方式就是循环经济思想产生的土壤。在马克思生活的年代初期,环境问题并不突出,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社会生产规模不断扩大,资本家们视土地为财富的来源并开始对土地自然力加以滥用和剥夺,导致自然资源衰竭,森林锐减,城市环境恶化。在此期间,人类进行生产和生活消费,产生了大量的废弃物,对于如何处理废弃物,引发了人类的思考。马克思在废弃物的问题域上有自己的思考,他认为废弃物是可以再利用的,可以进入新的生产和使用领域。一方面,马克思阐述了科技的重要性,认为科技可以促进废弃物的再利用。另一方面,原料价格的增长,也会使人类意识到废弃物的价值,从这两个角度进行分析促进人类对废弃物再利用的思考,这也就是循环经济的思想内容。它足以说明人与自然之间进行合理的物质变换可以形成循环经济理念,并在这种合理的理念下进行生产和消费。这符合生态经济的“3R”原则,不只对当代人类的生存具有重要价值,而且对于子孙后代的长远发展也发挥着不可代替的作用。

3.马克思主张人与自然之间要达成和解

科学技术的进步使得原有形式的一些废弃物获得了再利用的新形态。这种对废弃物的处理方式是值得肯定的,但这并不能解决人类面对的环境问题。马克思认为产生环境污染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他从当时科学技术发展水平以及人类的认识水平出发,探索如何缓解人和自然的紧张关系。尽管这一探索受到其所处时代的限制,但是其真理性和前瞻性是毋庸置疑的。马克思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探索:

第一,人与自然关系和解的思想前提。人与自然在长期的共存中,出现过大大小小的问题,究其最根本的原因是由人类的价值危机、道德滑坡等乱象所导致的,从而走向了人和自然的脱节。因此,马克思主张从人类思想观念入手,对人与自然的关系进行伦理审视,认为人并非是驾驭自然,并非存在于自然“之上”或“之外”。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对象性的关系,在人的实践过程中应当考虑到对象的状况,如果因自身的需要而不加考虑,只能导致对象的丧失。因此,我们应当约束自己的实践行为,认识到人类的行为会对自然产生或好或坏的影响,对于那些利己主义的行为需要加以控制,对于那些有益于自然的行为应当加以鼓励,从而形成对自然的实践行为的自觉。此外,马克思还把是否具有生态意识作为衡量一个人文明程度的尺度,强调“培养社会的人的一切属性……把他作为尽可能完整和全面的社会产品生产出来(……他必须是具有高度文明的人)”[7]。这既扩充了人类文明的内容,也增强了人类的生态意识。

第二,人与自然关系和解的物质前提。物质前提即改善生态问题的手段,这里主要指的是科学技术生态化。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科学技术越发地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核心力量。同样,对科学技术进行生态化变革也可以缓解人和自然之间的紧张关系,马克思前瞻性地提出“生产、科技生态化”的思想。首先,通过科学技术的进步,一方面,可以重新定位废料,使废料具有新的有用性,还可以把行业间的废料结合应用,达到一种循环利用的效果。另一方面,科学技术的进步可以改变对原料的利用方式,使生产过程减少对原料的浪费,同时减少废物的产生。其次,马克思还意识到了利用科学技术的手段,发明和采用新的“绿化”的生产工具,也可以减少生产中废物的产生,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这要比将废弃物进行循环利用对环境更有益处。此外,马克思恩格斯还阐发了早期生态农业的初步设想,他们指出,要依靠科技改良耕作方式,提高土壤肥力,改善土壤质量,并根据不同地区土质选择不同的作物,以提高产量。同时,也可以促进畜牧业的发展,而畜牧业的发展还可以为农业反向提供有机肥料,从而促进畜牧业和农业共同发展。

马克思除了主张通过改变人的思想观念以及大力发展科学技术来改变人和自然的紧张关系外,还主张从协调两种生产、控制人口数量的角度,以及革新社会制度、调整社会结构的角度来推进人和自然的和谐相处。而这种和谐状态如果长久持续下去,人们对未来生活的期望将会变成现实。

三、马克思生态伦理观的当代价值

毋庸置疑,任何理论产生和发展的归宿都是为了解决具体的现实问题。马克思的生态伦理观提出对未来社会生态文明的希冀,并从制度理性的角度预言未来生态发展的向度,这对当今中国社会的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马克思认为,人类和自然的共同解放才能使人与自然处于和谐状态,并提出只有实现共产主义制度,才能真正建立全面发展的人与自然之间的伦理关系。马克思的生态伦理观追求的是人的解放和自然的解放。他认为,在人类发展的第一阶段,这时人的主体意识还很弱,处于朦胧状态,人对自然有很强的依赖性。到了人类发展的第二阶段,此时人的独立性并不是真正的独立,而是一种对物的依赖的独立性。对自然资源的贪婪和对利益的追求左右着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并主要体现为人对自然的掠夺。到了人类发展的第三阶段,即人道主义与自然主义完美结合,这时的人和自然是平等的朋友。马克思主张人的行为要合乎本性也要适合自然,走一条“协同进化”的道路,而这条道路只有在共产主义社会中才可以实现。“共产主义是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因而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因此,它是人向自身、向社会的即合乎人性的人的复归,这种复归是完全的,自觉的和在以往发展的全部财富的范围内生成的……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8]在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中,社会化的人将可以找到一种最适宜的方式与自然进行物质变换。因此,只有进入共产主义社会,人和自然和谐的伦理关系才能彻底实现。

我国改革开放后,特别是步入新时代以来,马克思的生态伦理观被应用于指导现实问题的解决当中,并发挥着重要作用。马克思的生态伦理观成为习近平生态伦理观的重要理论来源之一,而习近平的生态伦理观则是对马克思生态伦理观的继承和发展。

马克思从唯物史观的角度出发,在正视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基础上,预见了人类文明的发展趋势。他不仅考察了人与人、人与社会关系的演变历史,揭示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基本规律,而且还考察了人与自然关系的演变历程,科学地预见了人类文明的最终走向,即人与自然的和解、人与自身的和解。习近平认为,中国的生态文明建设应当与时俱进,将人与自然的关系放在一个应有的位置上,并从文化、经济等方面丰富和完善了人与自然和解的思想,提出了“生态兴则文明兴”“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等著名论断。他强调了生态对人生存和发展的作用,正是人与自然和解的积极表现,体现了人与自然和解的大唯物史观思想。并且,习近平关于人与自然和解的视角不仅仅局限在本国,还将其投向了世界范围内。他主张各个国家要共治共享,相互依存,相互合作。这就是习近平生态伦理观对马克思生态伦理观继承和发展的一个生动例证[9],并且也能够从中体现出马克思生态伦理观的当代价值。

如前所述,马克思关于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伦理观是习近平生态伦理观的重要理论来源。具体而言:第一,马克思认为,人是自然的一个组成元素,是在自然发展过程中产生的,自然对人类有孕育的作用。并且,在人类产生之后的发展,也是不能离开自然界而孤立存在的——自然为人类提供生存所需的基础资料,除此之外还为人类提供发展所需的其他资料。习近平的生态伦理观正是对马克思这一思想的继承,认为“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关系。自然界是人类社会产生、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和前提”[10]。第二,马克思承认实践在人与自然关系中的作用,实践是人类的最基本的行为,可以实现人与自然之间的沟通。积极的实践可以实现人和自然双向共同发展,而消极的实践则会阻碍这种双向发展。因此,人类应当对自然采取积极的实践行为,将改造自然、建设自然、美化自然有机地结合起来。习近平吸纳了马克思的这一思想,并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提出“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发展理念,实际上就是对自然的一种伦理关怀。在尊重、顺应、保护自然的基础上,以有益于自然的实践行为改造、建设和美化自然,让理论不再停留于书本中,而是进入实践活动领域,并指导实践,从而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11]第三,环境问题的产生是人类实践活动的过为造成的,其产生也需要一个长时间的反应过程。在马克思生活的年代,虽然环境问题还没有显现,但是造成环境问题的根源性的破坏活动正在进行。马克思敏锐地察觉到了这一问题,并从其理论中开始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案。当下的中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但是这种初级阶段的发展走向则是共产主义,并且也不同于改革开放初期的初级阶段。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正带领着全体中国人民努力跨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奔向共产主义阶段,从而以社会制度的完善来推动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发展。

猜你喜欢

伦理观自然界伦理
《心之死》的趣味与伦理焦虑
自然界里神奇的“干饭人”
自然界中的神奇香料
自然界的一秒钟
护生眼中的伦理修养
例说“自然界的水”
浅析董仲舒“五常”伦理观及其当代意义
浅析董仲舒“五常”伦理观及其当代意义
彼岸与此岸:门罗《好女人的爱》中的加拿大相对主义伦理观
医改莫忘构建伦理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