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主义的“古典”分野:在何种意义上?
——一个谱系学的考察与回应*①
2019-02-22姬志闯
姬志闯
( 河南大学 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与当代中国研究所,河南 开封,475004 )
随着威廉·詹姆斯在1898年的论文《哲学的概念和实际效果》中把“实用主义”归源于皮尔士首创,并于1903年得到了他本人的认同性回应:“后来相当一窝雏鸽已经展翼,从它们的羽毛中我可以想象,我放出的鸽子已经孵了一窝”(1)C.S. Peirce, The Collected Papers of Charles Sanders Peirce, Volume 5, edited by Charles Hartshorne and Paul Weiss,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35, para. 17.,皮尔士的实用主义奠基者和创始人身份便得以确立,而其1878年对“实用主义准则”进行首次阐明的论文《如何使我们的观念清晰》也因此被公认为实用主义的诞生标识。然而,实用主义的古典进程并没有沿着皮尔士的预设道路行进,进而带来连续和融贯的叙事,相反,却因为经典作家们个性风格、思想渊源、关注主题、核心概念和理论观点上的多样和差异,而呈现出一种极富断裂甚至冲突感的叙事特征。正如我们看到的那样,洛夫乔伊早在1908年就抱怨说“存在13种实用主义”(2)Arthur O. Lovejoy, “the Thirteen Pragmatisms”, The Journal of Philosophy Psychology and Scientific Methods,Vol. 5, No. 1(Jan. 2, 1908), pp.5-12.;当代美国哲学家N.雷谢尔(Nicholas Rescher)也感叹“实用主义并不祈求达到稳定统一,而更趋向于被不同哲学家给出完全不同的解释”(3)N. Rescher, Realistic Pragmatism:An Introduction to Pragmatic Philosophy, Albany: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 2000, p. 47.;而伯恩斯坦则直接归之于“诸叙事的冲突”。这不仅直接导致了古典实用主义谱系描述的林林总总和莫衷一是,而且也因为连“古典实用主义”的自身融贯都难以达成而衍生了诸多实用主义的“古典”分野学说。然而,纵观这些“分野”学说,尽管其理论形态各异,却不约而同地指向和呈现了一种“皮尔士情结”:皮尔士,不仅因为“实用主义准则”而被归认为实用主义的创始者,而且也因为被“误解”和背离而成为了分野的“分水岭”,并因此在古典实用主义谱系的重构中被寄于“回归”厚望。表面看来,这种“皮尔士情结”似乎并无不妥,因为有了“背离”,所以“回归”便理所当然。但是,当我们基于“实用主义准则”这个发生学起点考察这些“分野”时却发现,不仅“背离与回归”的谱系逻辑并不理所当然,而且还会因为“古典实用主义”的定义悖论而带来谱系描述的更大困难。那么,如何理解实用主义的“古典”分野?“皮尔士情结”的悖论根源与出路何在?对古典实用主义的谱系重构又有哪些启示?对这些问题的澄清和回答,不仅构成了本文的核心旨趣,也规定了其任务起点:对实用主义“古典”分野学说的考察。
一、实用主义的“古典”分野种种
因为经典作家们的理论差异,实用主义的“古典”叙事从诞生之日起便烙上了强烈的断裂和冲突印迹。从皮尔士本人最早表达的对“实用主义”一词的“非哲学”使用的不满(4)涂纪亮编:《皮尔斯文选》,涂纪亮、周兆平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第7页。,到佩里和伯恩斯坦关于古典实用主义“是一场以詹姆斯对皮尔士的误解为起点的运动”(5)[美]海尔曼·J. 萨特康普:《罗蒂和实用主义》,张国清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第82页。的基本归认,不仅夯实了这种“分野”格调,也激发了实用主义谱系叙事者的理论热情和阐述努力,并从不同的视角和线索出发,给出了形色各异的“分野”学说。除了对“分野”的早期或者简单判定以外,就论证充分度、观点新近性和关注影响力而言,尤以苏珊·哈克、N.雷谢尔、H.O.莫恩斯和陈亚军等的论述为代表。根据其叙事视角和逻辑线索,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
第一类实用主义的古典“分野”说,从“实用主义作为一种方法论”的基本立场出发,通过对作为其方法体现且源旨于“意义探究”的“实用主义准则”的不同解释及其理论后果的分析,并最终根据其导致的实用主义整体“风格”或“版本”差异作出“分野”判定,主要以苏珊·哈克和N.雷谢尔为代表。对于苏珊·哈克和雷谢尔而言,实用主义应当是一种思考方法,而非一种学说体系。作为方法,它体现在寻求意义的实际效果的准则中,这个准则就是著名的“实用主义准则”。然而,尽管实用主义的经典作家们都把它视为实用主义的核心,但对它的解释及其后果却差异巨大,并形成了不同的实用主义风格。在苏珊·哈克看来,成熟的皮尔士坚持一种“经院实在论”,因为,虽然意义的探究归于“实效”,但这个实效更趋向于“语言化的经验”,而作为“可错性”探究终点所获得的“被人们一致同意的最后意见”的真理,也是“如此这般……,无论你或我或任何人是否认为它是如此这般”。然而,如果说“皮尔士哲学在逻辑和(在某种意义上是)实在论的风格中趋向成熟,而詹姆斯哲学则在更为心理学和(在某种意义上是)唯名论的格调中发展演变”(6)[美]苏珊·哈克主编:《意义、真理与行动:实用主义经典文选》,北京:东方出版社,2007年,第14页。,因为,他不仅更偏爱“在实际证实过程中使之为真的具体真理”,而且也更强调信念的“兑现价值”;而杜威尽管“把皮尔士的真理定义‘注定要被所有参与探究的人一致同意的意见’描述为‘最佳定义’。但是,就像詹姆斯一样,他倾向于强调特殊真理胜过强调真理本身,强调实际证实胜过强调潜在的可证实性”(7)孙咏:《美国实用主义:演变及其当代走向——苏珊·哈克教授访谈录》,《广东社会科学》2014年第2期。。而且他把真理看作“一种在真理和实在之间相互调整”时所透出的唯心主义或者建构主义元素,也与皮尔士的实在论格格不入。因此,苏珊·哈克认为,正是因为詹姆斯、杜威对皮尔士实在论的背离,才形成了“实在论和唯名论”两种风格截然不同的实用主义,不仅导致了实用主义的“古典”分野,也为以罗蒂为代表的“庸俗实用主义者”对古典实用主义的过度阐释打开了方便之门,并因此在其“基础融贯论”和“坦诚实在论”(Innocent Realism )中表达了对皮尔士的感激和“回归”倡议。(8)[英]苏珊·哈克:《证据与探究——走向认识论的重构》,陈波、张力锋、刘叶涛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232页。与苏珊·哈克一样,N.雷谢尔秉持了对实用主义的方法认同,但无论是对“分野”的判定还是“回归皮尔士”的愿望,都表现得更为决绝和强烈。在他看来,实用主义的奠基人皮尔士所构想的实用主义,更关注一般的方法和标准,更关注客观性的“成功”,其任务就是提供了一个客观性标准,一个测试我们实际信念的充分性的实在原则,因为,“在皮尔士那里,实用主义当然不支持放弃原则;相反,它的任务是根据其在实践中的应用效果为原则的经验确证和巩固提供一条康庄大道”(9)N. Rescher, Realistic Pragmatism:An Introduction to Pragmatic Philosophy, Albany: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 2000, p. 59.。而詹姆斯则“把主观的满意而不是决定性的客观功能效果视为实用主义的目标”,这不仅是对“把作为理性能力特征的有目的的充分性作为关注重点的皮尔士传统的无脑背离”(10)N. Rescher, Realistic Pragmatism:An Introduction to Pragmatic Philosophy, Albany: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 2000, p. 78.,进而把皮尔士“客观的-实在论的实用主义”演变成了一种“主观的-反实在论”版本,而且也一步步在对客观性的限制中导向了罗蒂式的后现代的“怎样都行”,甚至彻底毁灭和解构了皮尔士的方法。(11)N. Rescher, Realistic Pragmatism:An Introduction to Pragmatic Philosophy, Albany: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 2000, pp.63-64.因此,N.雷谢尔基于为避免实用主义的危机而寻求“一种自身充分且可接受的实用主义版本”的目的,在“实用主义的方法论转向”诉求中强烈呼吁“回归皮尔士”。
第二类古典实用主义的“分野”叙事,聚焦于对古典实用主义的历史演进、运思线索和核心概念的考察,并根据其内涵变异和转换作出“分野”判定,以莫恩斯和陈亚军的论述为主要代表。在详细考察了皮尔士思想的德国来源以及由符号理论所引发的从“没有超越经验的实在”到“超越经验的世界是实在论的前提”的观点变迁之后,莫恩斯得出结论说:“皮尔士关于规律、习惯或者倾向的实在论是其成熟哲学的最基本特征。没有它,他的实用主义就无法理解。”(12)H. O. Mounce, The Two Pragmatisms,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 1997, p. 27.然而,皮尔士在《如何使我们的观念清晰》中对“实用主义准则”的表述却是实在论和现象学的混合体,它包含着与皮尔士成熟思想直接冲突的唯名论,譬如强调效果就是“可感觉到的效果”。不幸的是,詹姆斯却强调了皮尔士本人放弃的唯名论和现象论元素,把“实用主义变成了极端经验主义的一种形式”(13)H. O. Mounce, The Two Pragmatisms,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 1997, p. 43.,并最终经过杜威的自然主义加工和罗蒂的推广,呈现为皮尔士和詹姆斯都反对的科学至上主义。也正是在这种意义上,莫恩斯作出了“分野”判定:“因为詹姆斯在一些重要的方面误解了皮尔士,所以他改进的实用主义并不是皮尔士发展的实用主义。事实上,存在着两种实用主义。”(14)H. O. Mounce, The Two Pragmatisms,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 1997, p. 2.与莫恩斯一样,陈亚军也是从古典实用主义的发展历程入手,不同的是,他更注重从实用主义诞生和发展过程中的不同运思路径及其所导致的主题转变来论证“分野”。陈亚军认为,基于瓦解“心灵”的运思路径,皮尔士的“语言转向”直接促成了实用主义的问世,因为正是为了化解推论语义学所面临的语义无穷倒退困境,他才提出了“实用主义准则”,并最终把语言的意义诉诸于语言的实践活动及其可能导致的行为习惯。在这种意义上,“实用主义准则”不仅可以理解为“语言转向”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pragmatic maxim”也应该翻译为“语用学准则”。尽管皮尔士完成了对经验的符号化,但只是范畴学说下的边缘概念,而在詹姆斯和杜威那里,重塑“世界”的本体论关切,让“经验”通过现象学-生存论路径从边缘走向了中心,“‘经验’而非‘语言’最终成为实用主义的主题”(15)陈亚军:《古典实用主义的分野及其当代效应》,《中国社会科学》2014年第5期。。或者说,“古典实用主义的核心概念并非‘语言’,而是‘经验’。经验虽未成为皮尔士的焦点,但詹姆斯和杜威的经验学说却取代皮尔士的语义学方法论成为古典实用主义的理论旨趣。”(16)王增福:《经验的概念化与第二自然:麦克道尔论心灵与世界关系的文本学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19年,第116页。,这不仅造成了古典实用主义的“语言-经验”分野,而且也构设了当代新实用主义争论的中心话题。
二、背离与回归:“皮尔士情结”的困局
基于不同的叙事旨趣、聚焦线索和标准考量,实用主义叙事者们给出了诸多关于古典实用主义的“分野”描述,并因此呈现出了风格迥异的理论形态。然而,对这些“分野”学说的分类考察表明,尽管方式和程度不同,但都不约而同地指向和隐现了一种“皮尔士情结”,即:作为实用主义创始人的皮尔士,因为被“误解”和“背离”而同时成为了“分野”的判定依据和“分水岭”,于是,“回归皮尔士”也就理所当然地作为一种古典实用主义的谱系重构路径而被寄于厚望。毫无疑问,从表面看,“背离与回归”的逻辑并无不妥,一方面,皮尔士作为创始人,其“实用主义”版本理所应当被设定为参考标准,对其的误解和背离也一定会导致“皮尔士路线”的断裂,尽管背离的原因和着力点不尽相同,但都必然会造成实用主义的变异,进而呈现为“分野”;另一方面,面对古典实用主义的叙事冲突,尤其是分野之后的“实用主义版本”所遭遇的质疑和危机,基于回应质疑和规避危机的目的,就必须在各种多元冲突的叙事中重新确认“古典实用主义”的正宗和本真。在这种意义上,倡导“回归创始者皮尔士”不仅合情合理,似乎也是最好的选择。然而,当我们从古典实用主义的发生进程或者说从实用主义何以成为“古典”的意义上去考察这种“皮尔士的误解和背离”以及“回归的应然性”时,却发现这种“皮尔士情结”并非理所当然,甚至会陷入更为严重的困难:不仅作为“背离与回归”对象的皮尔士实用主义版本难以确定,而且也会因为悖论而导致“古典实用主义”身份认定的困难。
毫无疑问,把“分野”判定的出发点和标准诉诸皮尔士版本的实用主义本也无可厚非,毕竟标识实用主义诞生的“实用主义准则”出自于皮尔士之手。但对于作为“背离和回归”对象的皮尔士而言,哪一个版本才是其最终的实用主义版本,却很难确定。因为,就皮尔士对“实用主义准则”的阐述及其所透露出的立场而言,无论是“成熟性”还是“独立性”都难以承诺这个“最终版本”的认定。根据上述“分野”学说,无论是苏珊·哈克、N.雷谢尔还是莫恩斯,都把皮尔士对“实用主义准则”的阐述中的“实在论”立场作为其成熟立场,并以此为据把皮尔士最终版本归之于“实在论的实用主义”或“客观的实用主义”,进而作为判定“分野”的依据。然而,在皮尔士对实用主义准则的阐述中,实在论立场却既不是“原初的”也不是“唯一的”。在首次阐述“实用主义准则”的论文《如何使我们的观念清晰》中,皮尔士的“效果”不但没有否认甚至指的就是“可感觉的效果”,这不仅与其实验精神的核心“对经验效果的强调”一脉相承,而且也在他反对天主教义圣餐的表述中得到了明确体现。(17)涂纪亮编:《皮尔斯文选》,涂纪亮、周兆平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第94页。正如莫恩斯总结的那样:“当他撰写1878年的论文时,皮尔士接受了这样一种观点——没有超越经验的现实”(18)H. O. Mounce, The Two Pragmatisms,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 1997, p. 41.,也就是说,皮尔士“实用主义准则”最早呈现的是基于现象学路径的经验主义或“唯名论”立场。即使是到了1905和1906年,出于对“实用主义准则”的滥用的不满,皮尔士因为对“理智的概念”和“行为习惯”的强调而更趋“实在论”风格,但也没有彻底否定“效果”的感觉经验层面从而拒斥经验,而是对其进行了“符号化”改造。不难看出,在皮尔士那里,无论是强调经验的唯名论还是强调语言的实在论元素,都一直相互在场,只是基于不同的问题和旨趣,在“实用主义准则”的运用和解释中呈现出了强弱的风格区别而已。在这种意义上,无论是把哪一种风格确定为最终或者成熟的皮尔士版本似乎都有二元割裂之嫌,不仅无法真正呈现一个整体和本真的“皮尔士实用主义”,而且也无法作为“背离和回归”的依据和坐标。而这种标准确定的困难,也必将在对“背离和误解了什么?”和“向谁回归?”的问题和回答中持续延伸,并最终放大为“分野”判定的无效。
更为严重的是,即使是能够确定最终的“皮尔士实用主义版本”,这种基于确定“本真实用主义”坐标的“分野”判定,也会带来更大的困难:不仅把“古典实用主义”的身份确认置于一种悖论境地,而且连詹姆斯、杜威等经典作家们的实用主义身份和谱系学地位也难以归认和描述。毫无疑问,古典实用主义的进程虽源于皮尔士,但按照前述“分野”理论,其发展进程却因为误解和背离而出现了断裂,更准确地说,是对皮尔士“实在论版本”或者核心概念“语言”的“经验”背离和转向。然而,古典实用主义的发生史却告诉我们,“是詹姆斯将实用主义发扬光大。……詹姆斯死后,实用主义成为了主流教义,主要通过杜威和他的同学米德产生影响”(19)H. O. Mounce, The Two Pragmatisms,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 1997, pp. 1-2.,而且取代语言的“‘经验’是古典实用主义的核心概念,可以说,实用主义的全部秘密就隐藏在这一概念之中”(20)陈亚军:《超越经验主义与理性主义》,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4-5页。。换句话说,正是因为这种背离和转向才肇始和产生了“古典实用主义”的理论主体,并在詹姆斯、杜威和米德那里被推向“巅峰和辉煌”,进而成就了其“古典”的身份和地位。那么,究竟是哪一种风格和版本才是真正的“古典实用主义”并代表其精神实质呢?如果是创始者皮尔士的版本,那么基于“背离和误解”的后续的主体叙事本身就是一种错误,因此也不可能成就并被归认为“古典”;如果是詹姆斯、杜威的版本,那么作为创始者的皮尔士就会被排除在“古典”之外,当然也就没有“回归”的必要和理由了。在这里,悖论显而易见:承认皮尔士的“背离与回归”,就会否认“事实上的古典实用主义”;承认“事实上的古典实用主义”,“背离与回归”就将失去意义与合法性,并最终让以此为据的“分野”判定彻底失效。
三、分野抑或承续:基于“实用主义准则”的回应
基于“皮尔士情结”的分野学说,都因为坐标的确定困难和“背离与回归”的悖论性后果而陷入了困境。之所以如此,究其根源就在于,这些“分野”判定都是依据古典实用主义的叙事断裂尤其是经典作家们的立场、线索和观点差异而作出的,譬如皮尔士的实在论与詹姆斯的唯名论、核心概念从语言到经验的转向等。换句话说,都是依据“作为一种哲学的实用主义”层面上的差异而给出“分野”判定,并最终在“背离与回归”的悖论中造成了“古典实用主义”的身份认定困难。然而,正如我们所看到的那样,尽管观点各异,但“古典实用主义”依旧被作为一个统一体而受到承认,并通过这些冲突的叙事成就了其“古典辉煌”。在这种意义上,这些观点立场的差异以及以此为基础的“分野”判定,并没有影响“古典实用主义”的自身统一性。也就是说,必定存在着某种导源和超越这些“哲学”差异的灵魂式线索之类的东西,正是它承诺了这种统一性,并由此构成了“古典实用主义”的本真意蕴。显然,这个核心线索不可能是“哲学学说”意义上的充斥着差异和冲突的立场或观点,那么,它是什么?在这个线索及其统一性承诺视域下,又如何看待和理解这些古典实用主义“分野”呢?
皮尔士提出的“实用主义准则”标识了实用主义的诞生,并因此构成了我们确认“古典实用主义”本真意蕴的出发点和线索。对于作为逻辑学家的皮尔士而言,实用主义最初被构想为一种方法,一种“正确推理的方法和原则”,正如他表述的那样:“实用主义本身不是一种形而上学学说,它不试图决定任何关于事物的真理。它只不过是一种用以弄清楚一些难解的词或者抽象概念的意义的方法。”(21)涂纪亮编:《皮尔斯文选》,涂纪亮、周兆平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第44页。然而,这并不是“实用主义准则”作为方法的全部内涵,因为这个准则不仅可以揭示艰涩词项的意义,也可以揭示某些形而上学的无意义性,并在最后的结果中通达真理。也就是说,“实用主义准则”并不仅仅是某种应用于具体领域或问题的具体方法,而是一种可以被普遍应用的一般方法,一种自然主义的科学探究。它不以任何终极确定的东西为前提,可错论是其全部过程的出发点和结果指向,真理、实在等无一例外都必须经历探究过程,因为“真理不可能是任何其他的东西,不多不少就是遵循该方法将引导我们达至的最后结果”(22)C.S. Peirce, The Collected Papers of Charles Sanders Peirce, Volume 5, edited by Charles Hartshorne and Paul Weiss,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35, para. 553.,“比探究的命定结论更完善的任何真理,比探究中被认为的更绝对的任何实在,都是形而上学的虚构”(23)C.S. Peirce, The Collected Papers of Charles Sanders Peirce, Volume 8, edited by Authur W. Burks,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58, para. 12.。在这种意义上,实用主义不仅仅是一种具体方法,而且是一种方法论或元方法,前者是对后者应用的具体呈现。作为方法论或元方法,“实用主义准则”指向任何对象,但又不针对任何一种特定对象,因此只是一种方法系统或探究理论,不会产生任何特定的立场或观点,因此也就不会产生具体(后果)意义上的差异;而作为一种具体方法,则是把前者应用并实施于某一种特定对象或者用于讨论和探究某种特定问题时的具体呈现,在这个过程中,基于特定对象、问题或目的,不仅具体的、特定的立场(本体论的或认识论的)将作为前提被选择,而且当这种探究过程被落实为行动和实践时,也会根据对象的特定领域、性质和要求,对其经验层面或理智意义进行不同的关注和强调,并最终在探究结果中形成并呈现出特定的理论和方法风格,于是,差异甚至冲突就出现了。显然,差异出现在“实用主义准则”的具体应用和方法及其结果上,而在其方法论或元方法层面,则始终保持探究(实验)精神的一致和统一。事实上,也正是作为方法论或元方法的“实用主义准则”,才是实用主义的灵魂,并作为线索承诺了其“古典实用主义”身份的自身统一性。
在这种方法论视域下,又如何看待和理解前述古典实用主义的“分野”呢?如前所述,作为“分野”判定的依据,无论是唯名论对实在论、主观对客观的背离,还是核心概念从语言到经验的转向,都是“实用主义准则”作为具体方法被应用的过程中形成的后果和风格的差异甚至冲突,而在其元方法的意义上,这些差异则不可能也不会出现。因为在皮尔士那里,“实用主义准则”不仅是“具体方法”,也有“方法论或元方法”的内涵,而后者正是通过前者得以贯彻落实和彰显。所以,作为具体应用和方法结果的差异和冲突,不仅不是对“实用主义准则”的背离,相反,恰恰是其本真精神的要求和体现。在这种意义上,詹姆斯“唯名论的实用主义”不仅不是对皮尔士“实在论实用主义”的误解和背离,相反,是对皮尔士及其“实用主义准则”本真意蕴的承继和应用范围的拓展。而且,对皮尔士最终版本的判定所表现的“立场作为前提决定实用主义”的逻辑,也同样不符合“实用主义准则”的方法论初衷,因为在皮尔士那里,本体论立场不仅不是实用主义的前提,相反,只是“实用主义准则”这一方法论(或元方法)的具体运用过程中的立场选择及其产生的本体论后果,如其所言:“实效主义的另一种学说是经院哲学的实在论,它作为实效主义的本质结论包含在实效主义之中。”(24)涂纪亮编:《皮尔斯文选》,涂纪亮、周兆平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第32页。于是,前述“背离和误解”和“分野”判定便具有了反讽的意义:不是詹姆斯误解了皮尔士,而是我们误解了詹姆斯,误解了皮尔士的“实用主义准则”,并最终误解了整个“古典实用主义”;而“分野”也不是“实用主义”的线索背离和谱系断裂,相反,是对其方法论意蕴的拓展和承续。事实上,正是因为詹姆斯、杜威等经典作家对皮尔士方法论意义上的“实用主义准则”的具体应用和拓展,才形成了各种风格、立场和观点迥异的理论之果,并作为主体叙事成就了实用主义的“古典”辉煌。
四、对古典实用主义的谱系学启示
实用主义具体方法的风格差异及其带来的冲突叙事的背后是“实用主义准则”方法论的一脉相承,也正是在这种意义上,“实用主义准则”承诺了“古典实用主义”的自身统一,也必然成为其谱系线索的最佳选择。然而,上述“分野”说似乎并没有聚焦于“实用主义准则”的元方法意义,并以此为线索构建“古典实用主义”的谱系,而是以其具体方法和哲学理论后果层面上的差异和冲突为依据给出了“分野”判定。那么,问题出在哪里呢?究其根源,除去对皮尔士“实用主义准则”本身的认识和理解不够充分等因素外,最重要的恐怕就是关于古典实用主义谱系的 “定向回溯式”重构模式了,即:基于某种目的、预设或参考坐标,对某种学说和观点进行回溯式根源探究,进而完成对整个古典实用主义叙事系列的谱系重构。之所以是“定向”的,是因为它是基于某种特定目的或预设的;说它是“回溯式”的,是因为它不是“自然主义”的描述,而是一种逆向的逻辑重构。正如我们在前述“分野”说中看到的那样,他们几乎都是从古典之后的“新实用主义”及其理论之果出发,通过对其“古典”根源的追问和源返,完成和作出“古典实用主义”的谱系叙事和“分野”判定的。苏珊·哈克是基于对以罗蒂为代表的“庸俗实用主义”及其相对主义的不满(25)[英]苏珊·哈克:《证据与探究——走向认识论的重构》,陈波、张力锋、刘叶涛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181-200页。,N.雷谢尔出于对抗罗蒂及其同行的“解构主义的实用主义”进而为实用主义辩护的目的,而莫恩斯则以因为对“实用主义在本世纪已经变成了一种两个人(皮尔士、詹姆斯)都反对的科学主义”(26)H. O. Mounce, The Two Pragmatisms,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 1997, p. 2.的担忧;与他们相比,尽管陈亚军的目标并不直接,但他仍然表现出了这种“回溯和逆向”思维:“当代新实用主义的核心争论围绕‘语言’与‘经验’展开……,这种‘语言’与‘经验’的分野,早在古典实用主义那里就已呈现。”(27)陈亚军:《古典实用主义的分野及其当代效应》,《中国社会科学》2014年第5期。
显然,这种“定向回溯”模式更易于实现谱系的逻辑重构,但其特定的目的和问题设定,也会把根源分析局限于这个特定问题线索。这不仅可能造成“源返”的不彻底,而且,也会因为线索的单一甚至选择错误而失去谱系的整体性,进而出现“历史事实”和“谱系逻辑”的割裂甚至冲突。譬如,就前述“分野”学说而言,对罗蒂式的新实用主义,就只追溯到了詹姆斯的“具体方法”及其作为其哲学之果的“唯名论”或者“主观主义”风格,而无法企及“实用主义准则”更深层次的方法论或元方法意蕴。事实上,这正是诸多“古典实用主义”的谱系描述无法找到一条真正的承诺其“自身统一性”的谱系线索,而不得不停留或者寄希望于对“具体方法”和“哲学结果”层面的统一性的寻求,进而作出背离、冲突或“分野”判定的根本原因所在。因此,要避免古典实用主义谱系的莫衷一是和断裂,就必须从这种“定向回溯式”模式中解放出来,走向一种“自然主义”的谱系描述模式,即:不带有任何预设和目的,从实用主义的自然发生线索“实用主义准则”出发,在对其独特的“美国性”和世界哲学渊源进行自然阐释基础上揭示其“方法论、方法、哲学”内涵,并在“元方法”视域下审视和检阅多元冲突的叙事,统一古典实用主义的“历史与逻辑”,最终给出一个自身融贯的“古典实用主义”谱系。更为重要的是,这种谱系描述不仅可以把“古典实用主义”从莫衷一是的泥潭中解救出来,并赋予其一个相对同一的“身份和形象”,而且可以作为参考坐标延伸至对“新实用主义”的“实用主义身份”的谱系学认同及其“新”特质的谱系学界定,并最终实现对实用主义整体谱系的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