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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经济发展内卷化及其治理路径的实证研究

2019-02-22陈明君

生产力研究 2019年4期
关键词:内卷集体经济集体

陈明君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 云南行政学院 公共管理教研部,云南 昆明 650111)

村集体经济是土地资源和其他共有资产分别归村一级农民集体所有(所有权归属方式),采用成员优先、市场调节等多种手段配置资源(占有方式),实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基本制度)和“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的经营管理方式,按集体经济规则和生产要素相结合的分配方式分享收入的公有制经济。近年来,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因与脱贫攻坚、基层党建、乡村振兴等热点息息相关,而备受各界关注。人类学素有对政策、项目评估的研究传统。文章正是借助人类学的“内卷化”理论来对村集体经济发展进行实证评估。

一、相关概念辨析与研究现状梳理

内卷化,作为一个人类学经典概念,其分析角度有两种:一种视角是通过延续格尔兹的观点,将其理解为“一个系统在外部扩张受到约束的条件下,内部的精细化发展过程。”另一视角则主要参考黄宗智关于“内卷化增长”和杜赞奇关于“国家政权内卷化”的学术观点。前者认为“劳动生产率在密集化状况下保持不变,在内卷化状况下边际递减、在发展状况下扩展”;后者认为“国家机构不是靠提高旧有或新增机构的效益,而是靠复制或扩大旧有国家或社会体系来扩大其行政职能”。受到黄宗智、杜赞奇观点影响下形成的“内卷化”理论范式,基本上可以表述为:“外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支持不断增加,而发展目标却没有得到实际增长、甚至出现发展停滞的趋势。”这种范式几乎成为分析各种社会现象的常用工具。

曾有学者用上述“内卷化”的第二种理论范式来研究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他们认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数量方面虽然有了较快增长,但是其在质上却没有实质性突破,没有把农民有效地组织起来,没有改变当前小农经营模式。”该文在一定程度上描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内卷化”的表现,遗憾的是没有就“内卷化”的原因进行深入解析,在对策上也体现不出“去内卷化”的色彩,这为本研究用内卷化理论来分析村集体经济留下了较大讨论空间。文章尝试通过L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个案,利用从“内卷化”理论来反思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困境,并探索出“去内卷化”的出路,旨在给村集体经济的壮大、可持续发展提供人类学的智力支持。

二、政府推动下L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进程概述

L村是西南山区一个普通的行政村,2009年以前,L村是集体经济“空壳村”。2009年末,上级政府拨给L村4.2万元,作为集体经济发展的启动金。村干部用此经费向农户购买50亩板栗园,从此L村有了村集体土地资源,终结了该村集体经济“空壳”的历史。当时,村干部将50亩板栗园出租给农户管理、采摘,租金为2 000元/年。2012年初,村干部以板栗园难以管理与收入太低为由,将50亩板栗园以6 000元的低价卖给私人。从此,L村又回到“空壳”的窘境。2013年,上级政府意识到L村集体经济的发展短板,再次拨款3万元,引导、扶持L村流转土地30亩,种植中药材天门冬和续断。上级政府汲取了该村之前发展的教训,为防止村干部不负责任、浪费国家资源,他们让六名村委会委员每人集资5 000元,希望以此形成利益共同体。由于缺乏中药材的种植技术和管理经验,村委会种植的中药材并没有达到预计的长势和产量。加上市场上中药材价格的波动较大,集体种植的中药材最终以“烂在地里”的局面宣告失败。2018年,上级政府给村委会拨款20万元来进一步发展村集体经济。L村借此机会再次解决了村委会没有集体财产的问题,花费7万元购买49棵核桃树。村委会将林果再次转租给农户进行管理和采摘,年租5 000元。剩余的经费,村委会购买了二手挖机,出租给私人,赚取租金30 000元/年。长远来看,新一轮的投资能否回本、产生效益、并投入到再生产中,这些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集体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和可持续性尚未得到保障。

十年来,L村前后遇到了三次发展集体经济的机遇。在这三次的集体经济发展过程中,有三个共性:一是三次发展集体经济的主体都是村委会;二是集体经济发展内容的定夺均是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三是发展目标都是为了村委会创收。上级政府虽然不断加大了资金投入的力度,但由于发展主体、方式和目标没有改变,因此村集体经济根本上不会出现新的发展趋势。

三、集体经济内卷化的三种表现形式

国家对集体经济投入了大量资源,但巨大的资源投入和强劲的政治动员却面临着资源使用低效率的问题,这就意味着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了内卷化。集体经济发展的主体、方式、目标等三个方面存在的问题相融合便共同构成了内卷化的机制。

(一)村集体经济发展主体的内卷化

学界关于村集体经济发展主体的讨论主要分为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发展村集体经济是建设强基层党组织的重要步骤。”这是在我国脱贫攻坚战略背景下提出的,其充分认识到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是党建促脱贫攻坚的物质基础。有学者还认为:“若没有村集体经济作为支撑,基层党组织就会沦为空讲政治的机制,被其他扶贫的实效机制边缘化。”在这一观点看来,发展村集体经济是基层党组织的重要、必要任务。换言之,村委会是发展村集体经济的主体,村委会既是政治组织,又是经济组织。另一种观点关注的是“村委会作为政治组织,其与经济组织在性质上的区别,前者是行政的、服务的、民主的,后者是市场的、盈利的、是由资本决定话语权的。有学者直接提出村委会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宜分不宜合的观点。”还有学者指出:“实行农村政治组织与经济组织的分离、二者职能的分割是根治村官贪腐的关键。”这则是站在组织学、管理学的立场上思考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村集体经济发展主体的最优选择。

无论是政治立场的发展主体,还是经济立场的发展主体,其关键是谁能成为“集体”的象征符号、谁能唤起村民关于“集体”的共情,谁能为“集体”及其成员带来最大福利?主体的创富能力和道德素质在其中起着关键作用。L村的集体经济是依托村委会为发展主体,属于纯政治立场的发展主体。L村委会作为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主体,最核心的问题是村干部创富能力和道德素质的内卷化。

在创富能力方面,村干部面对发展村集体经济无思路、无资源、无能力的窘境,故而得不到地方政府的信任。政府不敢赋予村委会太多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主动权,L村十年里的发展项目都是通过自上而下的方式强加于村委会。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与投入并没有提高村干部的创富能力和道德素质,反而让村干部滋生了“等靠要”思想。这主要是因为村委会在发展村集体经济中所扮演的角色是依附型的,其所拥有的话语权相当微弱。单纯凭借外力来发展集体经济,在一定程度上会减弱甚至打击村集体经济的内生动力和可持续发展力。村委会作为村集体经济发展主体,还存在道德素质问题。人们绝大多数时候,都是从个人利益出发,而不是站在集体利益的角度上思考与实践。村委会也缺少思路与手段从而将村民凝聚在一起。即便是发展村集体经济,村委会也没有实现集体中绝大多数成员的知晓权和参与权。村民如今对村集体的概念不如过去明确,村委会无法发挥凝聚作用。可见,L村委会暂时无法成为“集体”的象征符号,也无法成为发展村集体经济的承载体。

在L村十年的集体经济发展过程中,从未形成由经济能人带头的经济组织,其原因并非在于L村缺乏种植、养殖大户。而是因为经济能人也受到创富能力与道德素质等因素的制约。L村以核桃种植为主要产业,基本上是以散户的形式存在;虽有核桃大户,但没有形成村域团队,这些种植精英也仅是停留在种植面积上的优势,自身并不具备系统知识,也没有对其他种植户产生凝聚和引导作用。此外,绝大多数的经济能人并无心带头发展集体经济;少数有心带头的经济能人,又由于个人道德问题,无法获得村民信任。因此,在L村,经济能人也无法成为“集体”的象征符号。村集体经济发展主体及其职责的不明确是导致村集体经济发展内卷化的首要因素。

(二)村集体经济发展方式的内卷化

现有关于村集体经济的讨论分别有两种主体立场,所以在村集体经济发展方式上也呈现出两种形式。一种观点是在探索“党建+”模式。如人民论坛理论研究中心就提出:“党建+合作社+贫困户、党建+帮带、党建+社会中介、党建+多产业+贫困户、党建+电商等。”另一种观点是在合作经济组织运行方式上做探讨。如王世官提到:“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农村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性合作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农民专业协会、农产品行业协会、农村股份合作经济组织等。”又如彭海红提到:“经典模式、现代模式、现实模式、混合模式和普遍模式。”在基层的具体实践中,各地也在不断探索各种发展村集体经济、提高村集体经济收入的方式方法,如“土地流转”模式、“参股经营”模式、“农村电商”模式、“资产租赁”模式、“抱团发展”模式等。

“党建+”和合作经济组织模式作为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两种方式,其内卷化的根本原因是发展主体的内卷化。换言之,“党建+”和合作经济组织模式分别是依托村委会和经济能人这两种主体运营的,主体的内卷化自然会带来发展方式的内卷化。当然,村委会和经济能人是内生型发展主体,若要引进外来发展主体,则需要行政村本身具备相应的实力。L村代表的是西南边疆地区绝大多数村庄的状况,如基础条件相对滞后、缺乏自然、社会和人力资源等客观因素。就目前的情况看,这类村庄是暂时不具备独立发展集体经济客观、必要条件的,也没有“招商引资”的资本。不可否认,多样化的村集体经济发展方式对一些地方而言具有可行性,但是,没有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主体,村集体经济发展方式多样化也只是纸上谈兵。

在实际操作中,“党建+”和合作经济组织模式都不是单一群体的活动,其强调的是两个以上群体的联合,尤其是强调与“农户”的结合。在L村集体经济发展过程中,不难发现无论发展何种村集体经济,都只见村委会及其中少数干部,而不见广大群众。“怎么发展”是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的选择问题。谁的发展、由谁选择,是提高发展内生动力的前提。上级政府在选择过程中,可以发挥引导作用,但不可以替其选择。否则,就会造成发展主体在思想和行为上的懈怠。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实际上就是“火车头”和“农户”的联合,“火车头”可以是村委会、经济能人或外来主体。村集体经济发展方式的内卷化就是“火车头”的内卷化和带动对象内卷化共同造成的。

(三)村集体经济发展目标的内卷化

村集体经济发展主体和形式的二分法,自然预设了两种不同的发展目标。以基层党组织为主题、采用“党建+”各种发展模式的村集体经济,其发展目的是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各界普遍认为“村集体经济越强,党在农村基层的执政基础就越牢固”。另一方面,以与政治组织不同的经济组织为主体,采用各种合作经济组织形式发展村集体经济,其发展目的是弥补近年来“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的弊端。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经历和正在经历“统”“分”“合”三个阶段。而之所以要发展村集体经济,就必须克服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中经营规模太小、太散、效益微薄、对市场把握不准、不抗市场波动等挑战,进而保障农民财产权益,推动乡村经济的发展。

村集体经济强调的不仅是集体的聚合形式,也强调经济增长的现实需求。L村发展集体经济的目标定位较为单一。从村集体经济分配方式上看,它是简单的村委会利益再分配。村集体经济的发展若只是基于巩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目标,则是将“集体”的概念缩小化,村委会成员并不能等同于村集体成员。另外,只有政治目标的村集体经济有可能让村委会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进而沦为生产腐败的机器。L村的个案还说明了,“党建+”模式与“农户”的分离,就会导致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实际与目标的背离,它既无法给集体成员带来实际效益,也无法接受集体成员的有效监督。L村集体经济之所以无法形成由经济能人带头发展的合作经济组织,则是因为经济能人无法独立实现集体成员的聚合,且这样的发展仅仅是个人及其家庭的经济增长,而不是集体经济的增长。所以说,在村集体经济发展过程中,必须树立政治目标与经济目标;不可以只侧重经济目标,而忽略切实可行的基层党组织所能发挥的组织、引导和示范作用;也不可以只侧重政治目标,而忽略农户实际的收益;二者缺一不可。发展无目标或只有单一目标是导致村集体经济内卷化的重要因素。

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去内卷化路径

村集体经济发展政策的愿景是美好的,但在政策落地的过程中,又会由于上述发展主体、形式与目标等因素的内卷化造成政策执行的内卷化,即没有取得理想成效。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去内卷化也应该从发展的主体、形式和目标三个方面着手思考。

村集体经济发展主体的初步选定与动态调整。首先要认清村干部代替经济能人成为发展村集体经济带头人的现实。村干部虽然不是经济能人,但他们在一定程度上获得了村民自下而上的赋权,且他们受到自上而下的“管治”。因此,他们成为发展村集体经济的首选主体。同时,他们也是可以起到带头作用、示范作用、组织作用的主体。但是,政府应该加强对村干部的能力培养、道德教化,而不是简单地投入经费并提出指定项目。更重要的是建立和完善自上而下的、有效的监管和评估机制,从外部加强对村干部的管理与约束,以确保项目有序、有效地推进。其次,要引导和推动合作经济组织和村委会共同发展村集体经济。在集体经济组织的选择上,应该认可和鼓励村委会先行。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形式之一。但是,若只是置集体资产、而无对外经营功能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则是村合作组织中层次最低的形式,且类似于计划经济体制下集体资产的再生产。这不是当下需要的经济发展类型,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村合作经济。因此,应该先充分发挥村委会的作用,待培育出得民心的能人时,再让村委会与经济组织并行。当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成熟时,再让村委会和经济组织分开行动。届时,政治组织是政治的,经济组织是经济的,二者各司其职。未来,甚至可以实现农村合作社的一元化联合,即上下、左右、周边、各体系间的协调与合作。

村集体经济发展方式的以人为本与因地制宜。首先,需要村集体成员认同与接受发展方式,让农户在具体发展过程中享受到实惠。若地方政府对发展村集体经济这件事情上介入的范围太广、力度太大,没有提供足够的空间和自主权让农户选择自己想走的发展道路,那么,在之后的发展过程中,基层发展的持续动力、责任担当、能力提升都会受到阻力。若农户参与国家惠农资源分配的权利被剥夺,造成集体资源分配不均,影响了集体经济效益,会降低普通农户对集体经济项目的认可度。其次,村集体经济无论采取何种发展方式,其都应该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都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选择发展方式。对于暂时没有独立发展村集体经济的行政村,打破单一行政村发展村集体经济的界线,或探索性地采取“抱团式”发展村集体经济,整合若干能力欠缺的行政村,取长补短,共同发展村集体经济;或采取“结对式”发展村集体经济,让有能力的村带动能力相对不足的村来发展村集体经济;或实施村集体经济整(乡)镇、片区式推进方式。

村集体经济发展目标的多元导向与服务导向。首先,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政治目标与经济目标二者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对发展目标的认识与把握直接影响到基层具体的实践。若只是强调自上而下的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政治任务、数字指标,既不会让基层党组织变得更加强大,反而会打击群众向党组织看齐与靠拢的信心与决心。若没有任何组织、引导,任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设置普遍化且自由发挥,不仅不能发挥村集体经济的凝聚作用,反而容易在遭受到市场经济冲击时,使得群众对集体经济望而却步,产生偏见与排斥心理。所以,村集体经济发展目标不能只是单一的,而应该是多元的。其次,树立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服务目标”是坚持走群众路线的具体表现。因为,个体是集体的组成部分,若不让农户参与、共享、承担,集体经济中的“集体”内涵又如何体现?群众是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对象,也是集体经济发展的发展对象,他们的满意度是判断政治目标和经济目标是否得以实现的重要标准。“服务目标”是链接政治、经济目标与农户的关键环节。村集体经济的服务目标应该包括以低廉的价格给农户提供生产生活资料、以较高的价格帮农户销售产品、给社员提供市场机会和渠道、将技术和信息提供给农户,将管理经营的技术经验教学传授给农户等等。只有通过实现村集体经济服务目标,才能提高群众的满意度,也才能促使政治和经济目标能够有效并且长期实现。

五、结论

通过L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个案分析,认为村集体经济发展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发生内卷化,主要是因为发展主体、方式和目标的内卷化构成的。其中,发展主体内卷化表现为村干部和经济能人创富能力内卷化和道德素质内卷化;发展方式内卷化是发展动力源即发展主体内卷化与发展链接对象内卷化造成的;发展目标内卷化与目标单一及服务目标的缺失有关。相应的,村集体经济“去内卷化”的路径有三种:一是村集体经济发展主体的初步选定与动态调整;二是村集体经济发展方式的以人为本与因地制宜;三是村集体经济发展目标的多元导向与服务导向。从发展主体、发展方式和发展目标三个方面对村集体经济发展进行反思,在相关政策制定和实践的过程中进行调整,才可以让村集体经济实现壮大,同时得到可持续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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