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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新民主主义社会论放弃的苏联因素

2019-02-21金海斌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 2019年10期
关键词:过渡时期总路线新民主主义

金海斌

(内蒙古科技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内蒙古 包头 014030)

一、新民主主义社会在全国范围内的建立

随着中国人民解放战争和人民革命的伟大胜利,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在中国的统治时代宣告结束,中国共产党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新民主主义社会。《共同纲领》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一致同意以新民主主义(即社会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的政治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的国家。”[1]1-2

从新中国建立的社会制度来看,在政治上,我们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性质的国家政权,大批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代表参加了政府的工作。在经济上,我们允许多种经济成分共存,既有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又有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还有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其中,通过没收官僚资本建立起的社会主义经济,带有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的双重属性。在文化上,我们发展新民主主义文化,即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帝反封建的文化。《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文化教育是为新民主主义的,即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教育。”[1]10-111949年建立的新中国,从政治纲领、经济纲领到文化纲领,我们都不难看出,这是一个带有统一战线色彩的新民主主义性质的人民共和国。

《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认为:“从十月革命到1924年底这段时期是国民经济恢复时期。”[2]我国新中国成立头三年的历史被称之为国民经济恢复时期,这一提法最早就是从该《教程》中得来的。中国共产党认为,新中国建立头三年的主要任务与苏联这个时期的基本任务是大体相同的,这就是继续完成民主革命遗留的任务,恢复国民经济,为下一步采取大规模的社会主义行动奠定基础。在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召开了七届三中全会。会议决议为三年经济恢复时期党的工作规定了明确的策略路线和行动纲领。这次会议规定,党在建国初期总的战略策略方针是“不要四面出击”[3]153,其核心内容是不要过早向民族资产阶级和富农开火,我们的主要敌人依然是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三大反动势力及其残余。为此,我们党先后发动了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抗美援朝、三反五反和思想改造五大运动,其主体部分依然带有民主革命的性质。从新中国成立最初三年党的政策和五大运动中也可以看出,新民主主义社会在全国范围内的建立其理论基础就是新民主主义社会论。

二、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是对新民主主义社会论的放弃

1952年6月,在我国民主革命的遗留任务大体已经完成、国民经济恢复任务也即将完成的时候,毛泽东给时任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李维汉的报告作了一个重要批示——《对〈关于民主党派工作的决定(草稿)〉的批语》。批示指出:“在打倒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以后,中国内部的主要矛盾即是工人阶级与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故不应再将民族资产阶级称为中间阶级。”[4]这个批示实际上重申了党的七届二中全会关于主要矛盾问题的论断。它释放了一个重要信号——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以及由此决定的党在今后的主要任务都要发生一个转折性的变化,即开始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

1952年9月24日,中央书记处会议,在听取了周恩来总理关于“一五”计划轮廓问题同苏联商谈情况的汇报后,毛泽东作了讲话。大意是:“我们现在就要开始用10年到15年的时间基本上完成到社会主义的过渡,而不是10年或者以后才开始过渡。七届二中全会提出限制与反限制的斗争问题,现在这个内容就更丰富了。”[5]151据薄一波的论述,这是他第一次听到毛主席对我国如何向社会主义过渡的论述,他感到这是毛泽东“依据形势的发展变化所做出的新的判断”,并认为这是符合当时的客观实际的。因为经过三年的奋斗,我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国际形势也发生了变化,为我们采取社会主义改造的实际步骤提供了重要的条件和时机。

1953年6月15日,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把实现“一化”和“三改”作为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后经过多次开会讨论及修改补充,最终于12月形成了完整的表述,即“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条总路线是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灯塔,各项工作离开它,就要犯右倾或 ‘左’倾的错误”[6]。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中提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社会建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任务是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逐渐完成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7]5201955年9月,毛泽东在《怎样办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序言中,把过渡时期界定为“由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8]437,这是完全采用列宁的提法。这种提法的改变,实际上是把当时存在的所有经济成分简单地区分为资本主义私有制和社会主义公有制两种,并把社会主义公有制之外的所有经济成分统统划归为资本主义经济的范畴。这种改变表明毛泽东对新民主主义社会性质的认识重新回到了“新资本主义”的判断之上,标志着毛泽东彻底放弃了新民主主义社会论,转向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过渡时期思想。

事实上,新民主主义社会与过渡时期总路线规定的建设思想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建国思路。如从内容上讲,新民主主义社会论认为,工业化是实现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只有工业化实现了,经济基础建立起来以后,才能向社会主义过渡。为此,新民主主义社会论把发展生产力作为中心任务,允许多种经济成分的存在和发展。而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核心内容被概括为“一化三改”,它强调的是机械化和社会主义改造同时进行,是生产力发展与生产关系的改造同时进行的一种思路。从时间上来看,新民主主义社会是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之间不可移易的中间阶段,而过渡时期总路线强调两个革命阶段不截然分开,即前后相续的关系。也就是说,按照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说法,既然两个革命阶段不能截然分开,就意味着根本无需一个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存在,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建设更是无从提起,作为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立论依据的新民主主义社会论自然也被放弃了。从提法上讲,新民主主义社会论强调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基础上向社会主义革命阶段的过渡,而过渡时期总路线强调的是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通过如上几方面的对比分析,我们不难看出,过渡时期总路线和新民主主义社会论之间的区别,虽然二者最终都要走向社会主义,在这一点上,二者是一致的,但是其不同点远大于共同点。这是两种不同的建国思路,分歧的实质在于到底要不要一个中间阶段(新民主主义社会)的问题。因此,党提出并实施过渡时期总路线就意味着放弃了新民主主义社会论。

事实上,放弃新民主主义社会论经历了一个过程。从1947年十二月会议开始,新民主主义社会论经历了从量变到质变的演变过程。有学者认为:“从1948年九月会议到1952年9月酝酿过渡时期总路线,总的趋势是‘贯彻新民主主义社会论’的一面越来越弱化,‘放弃新民主主义社会论’的一面越来越强化。”[9]我们不难得出结论,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是否定新民主主义社会论的结果。

三、苏联对我国新民主主义社会论的放弃发挥了决定性作用

首先,毛泽东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时候,充分参考了苏联经验。薄一波在 《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中提供了两则史料[5]154。第一,我国完成过渡的时间是根据苏联社会主义改造的时间测算出来的。根据《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介绍,1925年底苏联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结束,从1926年开始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到1933年底取得决定性胜利,共花了8年时间。根据斯大林1936年11月25日所作的关于苏联宪法草案的报告所讲的情况,苏联1924年开始社会主义改造,到1936年资本主义在国民经济所有部门中被完全消灭,时间则为13年。也就是说,苏联从农业国变成工业国,从社会主义改造开始到完成,用了10年或者稍多一些时间,那么,中国设想用10年到15年过渡到社会主义还算是打了一点机动时间的。毛泽东在1955年《农业合作化问题》中讲道:“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直到第三个五年计划的完成,共有时间十八年。我们准备在这个时间内,同基本上完成社会主义工业化、基本上完成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同时,基本上完成农业方面的社会主义的改造。这是可能的吗?苏联的经验告诉我们,这是完全可能的。苏联所走过的这一条道路,正是我们的榜样。”[7]251第二,毛泽东提出过渡的想法后,征求过斯大林的意见。1952年10月,刘少奇率领中共代表团参加苏共十九大期间,受毛泽东委托,于10月20日在莫斯科给斯大林写了一封信,信中对我国过渡到社会主义所需的时间和能够实现的条件进行了估算,提出“十年以后劝告资本家把工厂献给国家”;“准备在今后10年至15年内将中国多数农民组织在农业生产合作社和集体农场内,基本上实现中国农业经济的集体化”;“由于在手工业者中一般没有党的组织,在改造手工业时将会遇到更多的困难,可能需要更好一些时间。”10月24日,斯大林接见中共代表团,表示赞成我们的意见。斯大林说:“我觉得你们的想法是对的。当我们掌握政权以后,过渡到社会主义去应该采取逐步的办法。你们对中国资产阶级所采取的态度是正确的。”[3]608斯大林的表态,对毛泽东无疑是一种思想理论上的支持。

就作为总路线的两翼之一的工业化来说,正如毛泽东所言:“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时期,头八年内……因为我们没有经验,在经济建设方面,我们只得照抄苏联,特别是在重工业方面,几乎一切都抄苏联,自己的创造性很少。”[10]此话即指工业化。当时,工业化的主要体现就是“一五”计划。这个计划是以156项重点建设工程为中心进行工业布局,期间,在选址、设计、设备供应、技术援助,直到指导建筑安装和开工运行,苏联都给予了全面的援助。李富春讲道:“我国第一个五年建设如果没有苏联的上述援助,就不可能有如此巨大的规模和速度,同时我们将会遇到不可想象的困难。”[11]薄一波也认为:“苏联援助的这些项目,主要是帮助我国建立比较完整的基础工业体系和国防工业体系的骨架,起到了奠定我国工业化初步基础的重大作用。”[5]209可以说,没有苏联的帮助,就没有我国的“一五”计划。

就作为总路线另一翼的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来讲,毛泽东也参考了苏联经验。1956年,毛泽东曾经在会见南斯拉夫新闻工作者代表团时就过渡时期问题指出:“过渡时期这一套政策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设想。原则上我们没有增加什么新的东西,不过在实施这些原则的形式上、细节上,有些新的东西,有些经验。”[8]517当然,在这方面,毛泽东更加注重中国的实际,创造了诸多具有中国特点的经验。但是,就其基本精神来说,还是来自于苏联。而且,经过三大改造,我们建立了类似于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制度。

其次,毛泽东是依据列宁的不断革命论和过渡时期理论,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毛泽东在1953年6月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指出:“过渡时期的总路线,要学理论,我党的路线,基本上就是联共党史第九章的路线。”[12]具体说来,就是两个理论,一为不断革命论,一为过渡时期理论。

所谓不断革命论,是指无产阶级积极参加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并争得革命领导权,革命胜利后,进入由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的过渡时期,此时要依靠无产阶级专政的力量不断革命,毫不停顿地将这个革命转变为社会主义革命,以彻底消灭一切阶级差别。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谈到德国革命时指出:“德国的资产阶级革命只能是无产阶级革命的直接序幕。”也即资产阶级革命的结束正是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的开始,这被视为不断革命论的理论原点。十月革命以后,列宁多次提及这一思想。毛泽东依据了这一理论,可以有三条史料为证。一是1952年底毛泽东南下,一路上就讲了“不断革命”论。他说“只要基本条件成熟了,就可以开始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工作。我们是革命阶段论者,但两个革命阶段不能截然分开”[13]249。二是他在修改中宣部总路线宣传提纲时,加写了如下一段话:“我们说标志着革命性质的转变、标志着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的基本结束和社会主义革命阶段的开始的东西时政权的转变,是国民党方反革命政权的灭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13]266也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的基本结束和社会主义革命阶段的开始。此即不停顿的意思。但是,此论并不符合建国前三年的实际。三是毛泽东把建国以来的历史都说成了不断革命的历史。1958年毛泽东在《工作方法六十条》中讲道:“我们的革命是一个接一个的。从一九四九年在全国范围内夺取政权开始,接着就是反封建的土地改革,土地改革一完成就开始农业合作化,接着又是私营工商业和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社会主义三大改造,即生产资料所有制方面的社会主义革命,一九五六年基本完成,接着又在去年进行政治战线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现在要来一个技术革命……”[14]

所谓过渡时期理论,最早是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提出的。它的基本思想是:“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15]这一革命转变时期就是过渡时期,它是指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开始到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社会主义阶段)这个特定的社会发展时期。革命的转变可以在短期内完成,但是革命完成之后对旧政权的改造需要一个过程,而过渡时期就是在无产阶级掌握国家政权的前提下完成对旧的生产关系的改造这一任务。列宁指出,过渡时期只能是无产阶级专政,无产阶级在这个时期的根本任务是最终战胜资本主义,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在十月革命取得胜利以后,列宁实施战时共产主义政策时曾试图按照马克思的论断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但是,当遭到农民反抗和政策执行受阻后,列宁适时提出“新经济政策”,也即间接过渡的思想。毛泽东依据此论之史料有两个。一是1955年3月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中央委员会根据列宁关于过渡时期的学说,总结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经验,在我国国民经济恢复阶段将要结束的时候,即一九五二年,提出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16]毛泽东在这里明确地指出过渡时期总路线就是依据了列宁的这一理论。二是第一届全国人大通过的《宪法》序言中正式修改了过渡时期的提法,把过渡时期界定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社会建成,为的是与列宁的提法保持一致。随着俄国革命的胜利和苏联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不断革命论”和“过渡时期理论”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获得正统地位。

最后,新中国建立初期苏联对我国的大力援助,增强了毛泽东向社会主义过渡的信心,加快了他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步伐。1949年底毛泽东对苏联的访问,并未解除斯大林之疑虑。朝鲜战争爆发以后,美国出兵干涉。这超出斯大林的想象,也使斯大林陷入了困境。毛泽东在这时作出了出兵朝鲜的决策,对斯大林来讲无疑是雪中送炭。从此,斯大林开始信任中共,并给予我国大力援助,包括上文中所讲的“一五”计划,还有物质、技术、贷款、专家等等,源源来华。“这些援助的结果,不仅使中国得以支撑一场战争,而且对于新中国整个的经济恢复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17]。中国也从各个方面虚心向苏联学习,特别是在重大决策方面,主动与苏联沟通,征求苏联意见,如派周恩来、刘少奇访苏。1951年我国确立了“边打、边稳、边建”的新方针,周恩来、陈云着手制定“一五”计划建设方案。1952年8月,在经济恢复基本完成、大规模经济建设即将开始的时期,中共中央派周恩来率领中共代表团前往苏联就“一五”计划草案征求斯大林的意见。访苏期间,周恩来向斯大林递交了《三年来中国国内主要情况及今后五年建设方针的报告提纲》《中国经济状况和五年建设的任务》及其他文件、附件。会谈中,斯大林表示愿意为中国实现五年建设计划提供所需要的设备、贷款等援助,同时派专家帮助中国进行建设。周恩来回国后向毛泽东汇报这一情况。毛泽东在1952年8月中央书记处会议上第一次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初步构想,为五年计划的制定确定了根本指导思想。毛泽东提出过渡的想法后首先征求斯大林的意见。1952年10月,毛泽东委托赴苏参加苏共十九大的刘少奇向斯大林汇报中共关于向社会主义过渡的设想和方针政策,就中国如何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问题向苏共中央和斯大林征询意见,在得到斯大林肯定性答复之后,更加坚定了中共完成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决心。

总之,对于新民主主义社会论的放弃,苏联因素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但是,这种作用主要是通过毛泽东主动自觉地向苏联靠拢并向苏联经验学习实现的,并非来自于斯大林的压力。但是斯大林的压力是存在的,诚如毛泽东在文革中给江青的一封信中所讲,“在重大问题上,违心地同意别人,在我一生还是第一次”[18]。这则材料表明,毛泽东当年放弃新民主主义社会论绝非完全是外在压力所致。不仅如此,在中国与斯大林的几次互动中,斯大林反复告诫中共要采取逐渐过渡的方法。事实上,在过渡方式上,斯大林的思想更为稳妥和成熟。另外,毛泽东作出出兵朝鲜、抗击美国军事干涉的决策,解除了斯大林对中共的疑虑和担忧,赢得了斯大林的信任,特别是赢得了苏联对新中国经济建设的巨大援助。这对于新民主主义社会论的放弃,无疑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四、正确看待新民主主义社会论的放弃

第一,新民主主义社会论的放弃有其必然性。新民主主义革命,它的续篇只能是社会主义。走社会主义道路,这是在中国共产党成立时就已经选择好的,这种选择在整个民主革命的全过程中一直在坚持,从未动摇。走上社会主义是历史性的选择,而何时开始向社会主义过渡只是时间早晚问题,这就取决于领导者的决策。揭开历史面纱,我们发现,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是客观审视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取得的新成就、面临的新形势、发生的新变化之后的选择。事实上,我们所进行的新民主主义社会建设,本身就是过渡性质的。也就是说,从新中国成立之日起,我们已经乘上了向社会主义过渡的航船。如周恩来总理1953年9月在政协会议上所讲的:“过渡时期就是新民主主义时期,也就是逐步地过渡到社会主义的时期,也就是社会主义成分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逐步增长的时期。”[19]

第二,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指引下,我国完成三大改造,成功走上社会主义道路,这成为中国历史上最广泛最深刻的社会变革,也为当代中国的一切发展和进步奠定了根本的政治前提。这条总路线的实质是让生产资料公有制成为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宣告社会主义改造完成的时候“一五”计划尚在进行中,也就是工业化的目标并没有实现。特别是受传统社会主义观的认识局限,我们过早建立起纯而又纯地单一的公有制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影响了经济效率的发挥和提高。这是否意味着选择走社会主义道路就一定要建立单一的生产关系,笔者认为不是,只是每一代人都有认识的历史局限性,每一代人的认识也会受制于他们所处的时代。所以,一方面要肯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指引下我们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另一方面,也要看到由于认识的局限,使我们没能真正突破苏联模式,没能在20世纪50年代实现对带有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在理论和实践上的探索和创新。

第三,新民主主义社会论蕴含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方法论原则应予以肯定。新民主主义社会论是党的理论创新的伟大成果,它蕴含着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方法论原则。俄罗斯学者季塔连科认为,1938年,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在民族战争中的地位》中提出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任务,提出了将爱国主义与国际主义相结合并赋予马克思主义以民族形式的思想,这些思想在中共七大进一步发展并正式以“新民主主义”构想的形式确定下来,这表明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以前,毛泽东等中共领导人已经开始在考虑自己国家民族特点的基础上开展政治实践。季塔连科认为,20世纪40年代中共取得的巨大成就在理论上表现为形成了新民主主义理论,这一理论从政治思想上指导中国革命取得胜利,并对解决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社会经济政策中遇到的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进一步分析,他提出一个论断:“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方法论之源。”[20]

研究新中国成立这一段历史,不是要评判是与非,而是从探究历史真相中汲取历史的营养与智慧,为党的治国理政提供滋养。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这一命题本身是党的伟大的理论创新成果,也是一系列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成果的方法论之源,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时代,我们依然要坚持好这一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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