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法律素养教育实效性分析
——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为例
2019-02-21刘雪
刘 雪
(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安徽·阜阳 236000)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旨在培养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但很多学生把思修课看成“思休”,到课率和“抬头率”普遍偏低,而近年来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呈上升事态,青少年违法犯罪渐趋低龄化,手段日趋成人化、智能化,团伙性和暴力性犯罪增长较快,青少年的网络犯罪问题严重,这些状况不能不令人担忧,国家也对高校思政教师提出新的要求,将大学生培养成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的新时代接班人,本文拟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法律素养教育课堂教学的角度对其实效性进行分析。
一、高校思政课法律素养教育的重要性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是将来的经营管理者、科技工作者、合格的劳动者。邓小平同志早在1986年就提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我们的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迫切需要。法制教育是大学教育的一部分,近年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不断修订,成为了高校理论教育的必修课程。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尤其是一名高校思政教师,加强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帮助他们掌握社会生活中必备法律知识,培养守法习惯,学会应用法律,是提高全民思想道德素质的奠基工程。
(一)法律素养教育是贯彻党的依法治国方略的需要
十五大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方略和目标,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以全会的形式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新征程。所谓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依法治国的主体是党领导下的人民群众,广大青年大学生是人民群众的一部分,是民族的未来,高校作为培养人才的主阵地,大学生这一群体是法制宣传队伍的主力军,所以,提高大学生的法制素养势在必行。
(二)是预防和减少大学生违法犯罪,保护其健康成长的需要
我国青年大学生的主流是好的,但是,由于缺乏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淡薄等原因,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时有发生,并呈现犯罪成员低龄化、犯罪手段智能化,以及犯罪团伙化、暴力化等特点,由此构成了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比例占全部刑事犯罪的10%~12%,从清华大学刘海洋泼熊事件到西安音乐学院大三学生药家鑫撞车杀人事件,再到复旦大学林森浩投毒案,高校成为了焦点。为了遏制高校违法犯罪的上升势头,鉴于大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对大学生进行系统的法制教育,极为必要。通过法律知识的学习,使其懂得在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养成自觉守法的良好习惯,做到法律允许做的才能去做,法律不允许做的坚决不做,法律要求做的必须去做,有利于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大学生违法犯罪的发生。
(三)是提高大学生整体素质的需要
人的素质,包括身体素质、心理素质、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民主法制素质等,中共十四届六中全会的决议提出:要“实现以思想道德修养、科学教育水平、民主法制观念为主要内容的公民素质的显著提高”;强调“要在全体人民中进行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教育,普及法律常识,增强民主法制观念,使人们懂得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懂得与自己工作和生活有关的法律,依法办事,依法律己,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善于运用法律武器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近年来,网络电信诈骗屡见不鲜,很多大学生误入传销窝点,有的充当犯罪分子的挡箭牌,有的沦为犯罪工具,只有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相关的法律思维能力,大学生才能够学会自护自救,高校课堂不仅教会大学生基本的法律知识,使其遵守法律,更重要的是要教会其学会法律思维,信仰法律,积极捍卫法律的尊严。
二、高校思政课法律素养教育课堂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一)教学方法单一
由于受传统教学模式的限制,大学生学习公共基础课程的热情普遍不高,情绪低落,对课程重视度不够,难以提起学习兴趣,随着互联网+时代和自媒体时代的到来,这一现象尤为明显。高校思政课的“大课堂”教学模式也带来了一定的弊端,教师“一言堂”的教学模式缺乏与学生交流沟通的机会,导致学生只能是被动地对知识进行接受,不能够完全掌握这门课程的精神实质。《思修》本身就是培养大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的一门理论基础课程,但却很大程度成为摆设,虽然高校普遍引入了多媒体网络、电子课堂等先进的教学手段,但还没有形成多元化、系统化教学模式,无法将理论知识与实践教学有机结合,以至于这种重理论而轻实践的现象普遍存在。
(二)课时受限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在2018年进行了新版改革,法律基础部分相对于思修部分来看,理论内容偏少,仅占了一章内容,根据学期内容安排,课时安排学时也相对较少,学生在课堂上只能学到少量的法律知识,很多学生对于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条文一无所知,对于基本的刑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法律条款规定也知之甚少,有的大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去做兼职、钟点小时工家教,出现问题和纠纷时无法利用所学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由于课时量较少,法律部分课程无法从深度和广度展开,仅有的法律知识无法满足学生未来走上社会工作和学习生活的需求。
(三)师资力量资源有限
2005年《思修》方案将1998年版本中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两门独立的课程整合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一门课程,但高校思政教师模式并没有发生变化,一部分高校将此课程分配给了专职辅导员,高校思政教师、专职辅导员大多毕业于哲学、思政专业,缺乏法律专业方面的研究,在讲解法律知识,进行案例分析时往往没有实践经验,无法深入、系统诠释教学内容,影响教学效果,也影响了课堂中对学生进行法律素养的培养,因此高校的思政课堂急需要引进一批法律系专业人才,建立专业师资队伍。
(四)缺乏课外实践教学
要想真正提高大学生的法制素养,仅仅依靠理论教学和课堂教学是远远不够的,不能满足学生的需求,虽然很多学校的实践教学内容和形式多样化,但是与理论教学的内容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的整合。本课程在实践环节的教学主要集中于在高校课堂内举办形式多样的演讲、辩论,给学生观看宣传教育影片,主要以校园活动和校园文化建设为主要阵地,出于对大学生的安全考虑,很少组织校外活动,让学生走出校园,深入社会的实践活动极为有限,不仅降低了学生参与的积极性,也局限了学生的思维,从而使得实践活动没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三、高校思政课法律素养教育课堂教学效果提高的措施
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的教师要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只有政治坚定、思想道德素质过硬,业务素质精良的教师才有资格、才有能力讲好这门课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应从教学观念、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方面加以改进和创新,以增强授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法律素养教育目标定位准确
目前新修订的2018年版本的高校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涉及的法律内容仅有一章六节内容,分六次课讲授,学生对法律知识的了解比较宽泛,无法形成系统的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是全民普法,大学生是普法的主要群体,受传统教育应试模式的影响,学生的学习主要来自于教师的讲授,忽略了将大学校园应当作为高校法制宣传的主阵地,切实从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教育入手,因此高校应该增设专门的法律课程,将高校法律素养教育目标定位为:提高学生的法制素养,理解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明确社会主义法律的特征和运行,重点在于培养学生的法治思维,让其能依法行使公民权利履行公民义务,真正让大学生学习、了解、懂得法律,让学生做守法的模范领军人物,从根本上推进我国的法治社会发展进程,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二)改革教学方法与手段
长期以来,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过程中,大多沿袭传统的“填鸭式”教学方法,削弱了学生的主体作用,重教有余、启发不足,无法达到启迪学生心灵的作用。因此应结合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发展和教育的规律,从学生实际出发,积极推进教学方法的大胆创新。在教学方法上应灵活多样,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一方面在教学方法上采取师生双向交流的“互动式”教学,倡导启发式、参与式、研究式等教学方式。另一方面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如法律大讲堂、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辩论会等,加深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直观理解,培养学生的法律兴趣,将被动学习变为主动学习,养成学会用法律思维的习惯,让学生在主动参与过程中获得自我教育和自我提升。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堂还可以采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积极推进网络化和多媒体教学,通过图文并茂、音像兼备,使抽象的理论知识具体化、形象化,缓解“一言堂”教学给学生带来的听觉疲劳和审美疲劳,让广大学生更直观、更容易接受,提高课堂教学的针对性与实效性。还可以通过高校的校园广播和微信论坛让学生有思想表达的空间,通过精品课程网站建设,实现网上教学互动,提高政治理论课的教学效果,培养学生的法律自觉意识。
(三)加强思政教师队伍建设
加强高校法律专业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的法律素质是提高法律教育课堂实效性的关键,一方面,高校应积极引进高水平的法律专业教师,充实思政理论课教师队伍,另一方面,应提升思政教师和专职辅导员的法律知识水平,高等院校的思政理论课教师不仅应当熟知高校的教学机制和教育教学目标,还应当具备系统的法治思维和法律素养,能充分利用校园网络这块平台,迅捷、方便、全面地了解学生心理,掌握真实的学生情况与思想动态,利用校园广播、校园论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有针对性地解答大学生们所关注和讨论的社会热点和焦点问题,及时有效地澄清学生头脑中存有的一些思想误区和排解部分学生的消极和偏激情绪,更好的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在校园中形成普法教育无处不在的良好氛围。
(四)增强课外实践教学
大学生思维活跃,独立意识主体性增强,对同一件事情往往有着自己的观点和判断,愿意在众人面前张扬自己的个性,喜欢与众不同。作为教师,尤其要注意到当代大学生上述思想观念的变化,更新教学观念,在教学过程中遵循以学生为本的原则,将理论教学与课外实践教学有机相结合。校园中的课堂教学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当代大学生的需求,因此应增强课外的实践教学环节,一方面可以邀请本地区知名法律专家学者进校园开展专题法制讲座,另一方面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组织学生去监狱参观,通过服刑人员对自身犯罪的悔过,加深学生的遵纪守法意识,强化学生的法律意识,从而提升其法律素养。
总之,在推行课程改革的大环境中,单一的传统的教学模式注定要被淘汰,高校思政教师不只要对学生做好思想道德的培养,更要在教学过程中对学生渗入法律常识的基本理念。使学生能够将课堂上的知识与实际生活相结合,通过在学校的法律学习,掌握大量的法律法规知识,养成法律思维的习惯;通过社会实践教育,相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相信司法公正,能自觉维护法律尊严与权威,从而提升自身的法律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