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建设在忠县大地上的实践
2019-02-21颜旭
颜 旭
(中共忠县县委党校,重庆 404300)
1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意义
1.1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理论指导意义
1.1.1 马克思主义在生态方面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马克思论著中蕴含着非常丰富的生态环境观点。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明确提出了用严格的制度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与生产力的关系、建设美丽中国、解决生态问题正是百姓所关心的问题、五大发展理念中关于绿色发展等一些生态观点,都是马克思主义生态论与我国实际紧密结合的生态理念。
1.1.2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度化。生态文明建设是循序渐进的过程,其是人们共同奋斗的长期结果,生态文明建设离不开生态制度,合理高效的制度是搞好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1]。
1.2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现实指导意义
1.2.1 推动生态文明思想内化入心。生态文明建设能否取得实效取决于生态保护的观念是否内化于心。每个人不是一出生就懂得保护环境,都需要通过教育、学习、宣传等方式,才能意识到保护环境的重要性,使环保思想铭记于心。因此,生态文明思想成为一种文化软实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进行得更加顺畅。
习近平所提出的“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两山论”等生态理念,增强了人民的环保意识,使人们形成绿色、低碳、循环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1.2.2 推动“中国梦”的实现。生态环境建设是实现“中国梦”的要求之一,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着眼于今后中国与世界的可持续发展,坚定地指出走上一条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前进方向。环境保护是全人类共同面对的一个严峻问题,关系到人类未来能否可持续发展、人类命运共同体能否成功构建。
1.2.3 提高我国生态文明的国际号召力。当今世界环境问题依然严峻复杂,需要各国从大局出发应对全人类的共同事业。习近平站在广阔的国际视角,提出“一带一路”倡议,就是我国以实际行动引领国际社会要加强保护环境合作的重大举措[2]。
2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忠县大地上的实践
2.1 压实责任,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水污染防治行动
2.1.1 分解目标任务,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以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并积极推进。按月调度,对重点、难点工作开展督查指导,突出问题导向,及时发现和解决水环境问题。全面落实环境巡查制度,各乡镇每月对水环境状况全面巡查并报告,确保河面无漂浮物、岸坡无垃圾、河库内无垃圾淤积、沿岸无违法建筑物。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生态环境局当月通报,并督促有效解决、整改落实。
2.1.2 强化管理,突出重点,扎实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开展
2.1.2.1 常态化推进饮用水源地保护综合整治工作的开展。一是完成白石水库、长江苏家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和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础信息调查工作;二是持续性进行城镇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及污染源综合整治工作,加强水源及污染源的综合治理。
2.1.2.2 进一步加强水生态安全保障。一是强化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管理,督促重点用水单位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生态环保部门的相关规定;二是全面落实渠溪河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对符合规定的给予相应的补偿。
2.1.2.3 加强城镇污染治理。一是完成苏家二期城市污水处理厂扩建主体工程,加强污水处理能力,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体系;二是加强城镇企事业单位排污治理,建立排污治理体系,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创建生态环保的企事业单位。
2.1.2.4 加强农业农村污染防治。一是大力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加大对畜禽养殖户的宣传教育和监督力度,对发现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坚决禁止;二是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积极引导农户采取高效生态的方式进行农业活动,尽可能发展生态农业。
2.1.2.5 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完成东溪镇兴旺村、钟溪村、翠屏村,双桂镇石桥村、九龙村,复兴镇天子村、水坪居委,马灌镇果园村、金宝村,新立镇桂花村、文笔居委、双柏村、涂井友谊村等13 个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2.2 多措并举,高质量继续推进“宁静行动”工作
2.2.1 强化领导,分解任务,各司其职。根据忠县“宁静行动”工作任务,忠县生态环境局主要领导亲自抓,由县行政执法支队具体组织实施,明确了具体科室和人员负责日常联系工作,支队各科室分别针对辖区抓好具体工作。结合忠县实际,专题研究“宁静行动”及其相关创建工作,制订工作方案。
2.2.2 广泛宣传,营造宁静氛围。根据环境噪声的界定标准和管理标准,忠县公安局印发《忠县公安局关于规范城区社会生活噪声管理的通告》,分别在城区各主要道路、广场、车站张贴100余份,向城区商家、以“坝坝舞” 为主的自娱自乐团队从业人员发放《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宣传资料》1 000余份。
2.2.3 落实行动,高标准、严要求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一是完成市级安静居住小区创建,净化居民的入睡环境;二是完成环境噪声达标区巩固复查,巩固市民的生产生活环境;三是化解社会生活固定噪声源噪声扰民问题,完成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功能区划分调整。
2.2.4 积极作为,及时处理环境噪声污染投诉。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环境噪声影响日益明显。2018 年1—11 月,忠县共处理市“12369”和县“54812369”环保举报热线噪声投诉140件。环境噪声污染投诉得到有效处理,百姓满意程度日趋提升。
2.3 强化监督,加强管控,抓好大气污染防控工作
2.3.1 严控交通污染。一是新增绿色环保型纯电动公交车,出租车改为节能环保型车;二是现场检查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进一步加强对机动车排放的检验检查力度;三是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建立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台账,按季动态更新并报送备案。
2.3.2 严控扬尘污染。一是督促工地严格落实“十项控尘”措施,结合智慧工地建设和文明城市形象提升工作,安装智能远程监控设备,安装建筑扬尘智能监控系统,配置工具式自动冲洗设备,配置雾炮降尘设备;二是道路扬尘控制方面,推行主、次干道“以克论净”的道路扬尘考核机制,完善道路扬尘治理措施。
2.3.3 严控工业污染。一是严格落实错峰生产,尽可能避免污染集中排放,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程度;二是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十项控尘”措施,经监测无组织排放颗粒物达标率100%;三是关闭落后砖瓦企业,升级改造废气处理设施。
2.3.4 严控生活污染。一是开展禁燃区专项整治,加强日常监管和查处力度,尽量避免因燃放烟花爆竹而引发火宅;二是加强对餐饮企业油烟治理设备安装的管理,并建立运行台账和运行维护记录;三是组织忠县城区夜市召开城区夜市整治工作动员会,规范占道夜市摊点、夜市门店,推广使用环保无烟净化烧烤炉,铺设地垫,督促夜市经营户清洗污染路面;四是开展露天禁烧和秸秆禁烧,检查乡镇街道全覆盖,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发动乡镇力量对秸秆焚烧进行大排查。
2.3.5 加大检查力度,坚持巡查通报。坚持巡查通报制,每月对在建建筑工地、道路扬尘等污染治理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坚持空气质量周报制,每周将空气质量信息发送至县领导、环委会成员单位领导手机和相关媒体。坚持空气质量预警制,根据监测结果分析,将空气质量预警信息通过短信平台进行普发,并立即启动应急机制,查找并解决环境问题。坚持问题整改制,各部门切实履职,加强行业监管,及时通报工作信息,多次召开部门联席会、现场会、推进会、约谈会和督办会,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