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政务公开的思考
——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为例
2019-02-21孟旭疆
孟旭疆,刘 莹
新疆农业农村厅农业信息中心,乌鲁木齐 830049
近年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严格政务公开各项要求,切实履行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形成了领导分级负责,各处室站所全员参与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构建起了全厅高度重视的组织体系和责任制度。同时,每年针对自治区人民政府引入第三方对各部门开展政务公开评估的结果,扎实推进问题整改。
1 政务公开的实施现状
1.1 积极推进信息公开
1.1.1 规范建设,提高公开质量
进一步完善《农业农村厅〈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暂行办法》《农业农村厅对外服务制度》《农业农村厅对外服务承诺》《首问责任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等政务公开工作配套制度,细化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价制度。结合行政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制定《2018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将2018 年的工作任务、目标分解到各处室,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监督。
1.1.2 用好载体,完善公开形式
把新疆农业信息网列为信息公开的重要途径,开设26个业务工作栏目,公开信息编制公开目录。充分利用展板、电子大屏、板报等载体,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农业农村厅工作制度及重点工作。建立农业农村厅各处室首问责任岗值班制度和信访制度,耐心倾听来访群众的问题和困难,做到事事有着落。利用《行风监督热线》、《惠农直播室》等专题节目、《新疆农业科技》杂志、12316投诉电话和2222228农机服务热线,强化与群众的互动宣传。在新疆农业信息网的“政策法规”专栏,定期发布农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法制工作动态。
1.1.3 强化监督,强化公开落实
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严把公开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监督员的作用,通过建立政务公开监督制度、定期召开监督员座谈会、听取监督员反映有关情况等形式,为政务公开建言献策。
1.2 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
1.2.1 简政放权,优化职能配置,激发市场活力
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精简行政审批和中介服务事项,推行权责清单。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备案审查。2018年,累计清理规范性文件22 件,其中继续有效文件12 件,失效或废止文件10 件。清理结果已在“新疆农业信息网”上公布后报自治区备案。积极构建社会诚信体系,规范市场主体行为。2017年以来,积极与自治区发改委就社会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设信息联通情况进行工作对接,制定了《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涉及的信用信息归集和发布管理,探索建立行政审批申请人诚信档案、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多渠道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2.2 放管结合,严格依法行政,放权不放责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让取消的权力“安全下岗”。要求厅属各相关单位对继续保留实施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逐项制定管理制度,明确审批的依据、标准、条件、办结时限、程序、责任等内容,并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逐项制定了衔接、监管措施,防止出现权力真空。将不符合条件发放的许可证全部撤销,以确保放权许可审批的协同性、联动性。对继续实施的审批事项全部制定了工作流程,健全完善了诸如植物检疫、种子生产经营和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等行政许审批相关的内部规章制度,制定了《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投资项目管理流程和管理规定》《农业项目稽查管理办法》《农业项目稽查规程》等,实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为权力决策提供“纠偏仪”。
1.2.3 优化服务,提高行政效能,方便办事群众
集中行政审批资源,在条件成熟的单位专设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由专人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实现“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方便办事群众。同时积极探索网上审批模式,建立农业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通过应用统一项目代码制度,实现投资项目在线平台实现网上受理、办理、监管“一条龙”服务。在新疆农业信息网增设“在线办事”栏目,设立“农业行政审批指南”专栏,及时公开。
2 推进政务公开存在的问题
2.1 重视程度不够
没有设立专门的政务公开工作机构,政务公开工作由厅办公室兼职完成。厅属部分单位不够重视,没有认识到政务公开对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保障公众知情权有重要意义。
2.2 政务公开透明度不够
重要政策文件出台之前,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事项,没有及时公布决策草案、起草背景和决策依据等内容。对于会议公开的重视程度还不够,没有及时公开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部门有关办公会议或其他会议情况。也没有充分利用政策吹风会、新闻发布会、撰写解读文章、接受媒体采访、在线访谈等方式传递权威声音。
2.3 “放管服”改革工作稍显被动
行政审批事项动态调整稍有滞后,取消和下放事项的后续管理制度需要进一步健全,监督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政务信息化平台需要进一步完善,与有关部门的信息共享通道不够顺畅;社会信用和联合惩戒机制还不健全等。
2.4 资金投入不足
“互联网+电子政务”资金投入不足。2018年投入40 万元网络网站专项工作经费仅能满足网络网站安全运维的基本要求,难以适应网络信息化快速的发展进程。特别是随着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机构改革,增加了部分新的业务职能,网站改版、维护升级以及业务专网和信息系统向电子政务网络迁移整合等工作均需要新的投入。
3 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的手段和方法
3.1 信息公开方面
3.1.1 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
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条例,在机构改革完成后,认真清理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系统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理顺工作机制,做到组织有保障、人员有落实、经费有保证,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3.1.2 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深化公开实效
进一步公开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系统办理的行政事项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加强审批办事服务,进一步细化各项办事指南的公开内容,对每个环节的疑难作出说明解释。借助计算机网络手段,设置完整直观的政务办理服务指南,方便群众办事。探索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权力约束机制,确保执法处罚公开公正。
3.1.3 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拓展服务领域
利用现有的电子政务资源,逐步实现网上审批、咨询、监督等功能,将种子经营许可、农药经营许可等审批接口统一纳入新疆农业信息网的建设框架中,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充分利用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新疆农业信息网等主流网络媒体的作用,加强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通过新闻发布会、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电视、广播、报刊进一步宣传国家和自治区的强农惠农政策。
3.1.4 进一步强化依法公开,构建长效机制
强化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及时更新、上报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搞好政府信息公开评议,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3.2 “放管服”改革方面
3.2.1 优化权责清单,巩固简政放权成果
调整梳理行政审批事项,优化权责清单。结合国家《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涉农法律法规的变动情况,对农业厅现有的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梳理,该调整的及时调整,需要增加的及时补位,该下放的继续下放,进一步规范审批事项名称,及时公布调整后的权责清单。加大对诚信市场主体的扶持力度,在行政许可事项审批过程中合理开辟“绿色通道”,同等情况下加快办理进度,优先给与支持。在种子方面放宽品种准入渠道,对主要农作物开设育繁推一体化企业的绿色通道以及联合试验,实行同一生态区引种备案制;坚持种子生产经营两证合一,取消申请生产经营许可时的注册资金和先证后照要求,不再将生产经营设施的资产证明作为许可证明的必备材料;坚持农药生产经营两证合一。
3.2.2 完善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
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度,明确监管者的主体责任和监管重点,对取消、下放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强化事后管理,制定具体监管计划和日常技术指导措施,推行诸如标签管理办法、主体备案制度、生产经营档案备查等制度,完善责任追溯体系。进一步健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将“放管服”改革工作落实情况细化成具体指标纳入抽查范围和考核体系,完善工作协同机制,建立定期检查、不定期巡查和交叉检查工作机制,加强抽查结果运用。
3.2.3 着力优化服务,提高办事质量效率
简化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效能。以新的权责清单为基准,在原有审批程序基础上,依法进行程序精简,最大限度做到“两步并一步”,实现办事群众“最多跑一次”。对审批申请要件进行梳理和清理,尽量减少不必要的申请材料,明确审批事项提交申请材料清单,在确保审批质量的原则下,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服务窗口,集中受理、答复需现场办理的审批事项,尽量做到“一表申请、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一次发证”,并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让群众和企业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
3.3 “互联网+电子政务服务”方面
3.3.1 大力推进网站建设
认真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加强网站内容建设,规范信息发布标准,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组织厅属各单位按照职能职责,丰富信息资源、栏目设置和展现形式,做好向社会的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优化考评体系,继续做好常态化抽查通报,不断提高网站管理服务水平。
3.3.2 积极推行“网上办”
建设网上审批板块,科学设计网络审批流程,按照“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的原则,提高现有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比例,重点在种子、农药、肥料等审批事项全面推行网上审批备案制度。推广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与提醒、网上咨询与投诉。逐步构建现场实地办理、网上办事平台、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相统一的公共服务平台。
3.3.3 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
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党中央及自治区重要“三农”工作部署、农业农村经济工作重大决策、重要规划及可能影响政府公信力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进一步完善与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建立问责制度,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
3.3.4 完善网站安全保障机制
加强日常监测和维护,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确保网站稳定、安全、顺畅运行。积极推进业务专网和信息系统向自治区电子政务网络迁移整合工作,加快实现农业农村厅与自治区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