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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农村独居老人生存环境改进研究
——以重庆市为例

2019-02-21陈亚东

关键词:照料子女养老

陈亚东

(绍兴文理学院 商学院,浙江 绍兴 312000)

为了更好地掌握农村老人的生存现状,2016年—2018年绍兴文理学院师生分赴重庆三峡库区的涪陵、万州、开州、奉节等区县实地调研。调查小组把调查对象限定为60周岁以上、在户籍所在地的农村居住、本村无子女居住或子女因故外出半年以上的农村老人。调查小组采取问卷抽样调查和重点检查的方式对农村独居老人的生存现状和生活需求进行了深度调查,对重庆10个区县的15个村1 009位农村独居老人入户访谈,完成问卷1 009份,形成如下结论。

一、农村独居老人生存概况

(一)总体人数及经济、健康状况

目前全重庆市大约有农村老人333万人,其中农村独居老人130万,占全重庆市农村老年人口的40%左右(即农村老人独居化)。其中:男性大约67万人,女性66万人。

从整个重庆农村人口经济状况看,年收入1 500元以下47.32万人,占35%;年收入1 500-5 000元的74.65万人,占56%,即91%的农村独居老人年收入在5 000元以下。

从整个重庆农村人口健康状况看,身体健康的66万人,占49%;身体差的68万人,占51%,其中身患重病16万人,比例达12%。半数以上的农村独居老人身患各种疾病,以风湿关节炎、肝炎、肾炎、腰肌劳损、高血压等为主。这与西部三峡库区高温潮湿及农村居住环境湿度较大、蚊虫毒蛇多、山区坡度大、农民长期参加田间劳动有密切关系。

(二)1009位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1)性别构成:男性594人,占58.9%;女性415人,占41.1%。

(2)年龄结构:被调查者中年龄最小的60岁,最大的94岁,平均年龄69岁。其中60-69岁548人,占54.3%;70-79岁375人,占37.2%;80-89岁79人,占7.8%;90岁以上7人,占0.7%。

(3)文化程度:初中以下文化占89.19%,文化程度普遍偏低。

2.经济状况

(1)收支状况

调查对象年平均收入3 948元,最高27 600元。其中年收入1 500元以下137人,占13.6%; 1 500-5 000元的661人, 占65.5%;5 000元以上的203人,占20.1%,没有或其他8人,占0.8%。调查对象平均月支出423.2元,其中食品支出203.5元,占48.09%;医疗支出151.2元,占35.72%。以上两项为主要支出。

(2)经济来源

510人主要收入来源是子女赡养费,平均1 514.8元,比例50.55%。443人主要收入来源是农业劳动收入,平均收入2 069.9元,比例43.9%。子女赡养费和农业劳动收入是农村独居老人主要收入来源。收入来源较单一,一半的子女未尽赡养义务。

调查显示:大多数农村独居老人收支基本相抵,子女经济供养状况差,自身经济保障水平较低。

3.生活照料状况

(1)生活自理能力

700人能自理,占69.4%;半自理和不能自理309人,占30.6%。说明有三分之一的调查对象有照料需求。

(2)照料情况

574人有人照料,占56.9%;435人无人照料,占43.1%。有人照料的老人中配偶照料478人,占83.28%,子女照料占10%。

调查显示:农村独居老人仍是以家庭照料为主,大多数由家人(主要是配偶)照料,且照料需求较大,独居老人生活照料问题尤为突出。

4.健康和医疗状况

(1)健康状况

714人身体很差或较差,占70.8%;243人身体状况一般,占24.1%;较好、很好的2人。表明农村独居老人普遍身体状况不容乐观,社会医疗保障压力较大。

(2)患病情况

腰椎病201人,占19.9%。其后是心脑血管疾病191人,占18.9%;胃病141人,占14%;呼吸疾病131人,占13%。以上是几种常见病,需要有针对性开展医疗救助。

(3)治疗情况

患病的老人中,329人选择不治疗。其中163人是因为经济困难,占49.54%;64人是因为没人陪同或交通不便,占19.45%。相对于一般老人,独居老人看病和住院无人陪同、照料是突出难题。

(4)831人需要健康检查,占82.4%;488人需要健康咨询,占48.4%;411人需要送医(药)上门,占40.7%;253人需要健康教育,占25.1%;230人需要陪同看病,占22.8%;181人需要家庭护理,占17.9%。其余还包括医院陪护等需求。表明独居老人保健服务需求较大,村级医疗服务和医疗设施建设需要加强。此外,健康教育比例较高,说明独居老人保健意识增强。

5.精神文化生活状况

(1)参加文体活动情况

166人经常参加文娱活动,占16.5%;397人从来没参加活动,占39.3%;其余是偶尔或很少参加活动,占44.2%。参加活动的老人中,534人是看电视和听广播,65人是参加棋牌活动。

调查显示:大多数老人不常参加活动,参加的活动内容和形式单一,说明独居老人精神文化生活质量偏低。

(2)精神慰藉情况

527人经常感到孤独,占52.2%。477人子女一年探望一次,占47.3%;223人子女半年探望一次,占22.1%;197人子女一月或一周探望一次,占19.6%。594人选择聊天解闷,占58.9%;243人选择文体活动,占24.1%;177人选择农业生产技术培训,占17.5%。旅游、老年教育需求相对较少。表明独居老人文化教育需求还停留在较低层次,也比较注重娱乐性和实用性,相对于老人文化教育需求来说,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需进一步加强。

调查显示:一半以上的老人孤独感强,子女探望次数普遍较少,一年中多在春节期间才能够回家团聚,老人精神慰藉较差,易导致心理疾病,需要家庭和社会更多关怀。

6.维权情况

有306人遭遇侵权行为,其中148人子女不尽赡养义务,占48.37%。80人被侵占财产,占26.14%。42人遭遇人身伤害,占13.73%。其余还遭遇干涉婚姻、虐待、遗弃等侵权行为。遭遇侵权后,大多数老人选择自己委屈或亲属、村里调解,只有9.1%的老人选择打官司。

调查显示:子女法律意识淡薄,农村独居老人维权意识较弱,法律援助工作还未深入基层。

7.养老意愿和需求情况

(1)养老方式的意愿

847人选择在家养老,占83.9%;97人选择机构养老,占9.6%。表明大多数老人更愿意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

(2)和子女共同生活的意愿

465人愿意与子女同住,占46.1%;517人无所谓或不愿意与子女同住,占51.3%。表明“独居”形态既有客观原因,也有老人养老观念转变的主观原因。

(3)日常生活服务需求

调查显示,需求最多的是生产帮扶,占51%,其次是日间照料、电器维修和代交收费等几项。表明独居老人劳动负担沉重,力不从心。此外,基本生活需求日益迫切,公共服务需要进一步加强。

8.其他服务需求

658人需要紧急情况救助,占65.2%,其后为水(电、气)检修、定期探访、安全隐患排查、孙辈家庭教育等。其中紧急情况救助所占比例最高,表明独居老人由于身边长期无子女共同生活,自身多病体弱,普遍缺乏安全感,需要安全保障和社会帮扶。

二、农村独居老人的特点及形成原因

(一)主要特点

1.独居程度高。重庆市38个区县中(除渝中区和双桥经济开发区无农村人口),23个区县农村独居超过30%,有9个区县农村独居超过50%,最高的达77.87%。

2.地区差异较大。偏远地区和经济相对落后的地方独居化现象更为突出。最高是黔江区77.87%,其后是长寿区77.84%、忠县67.95%、垫江县62.24%。独居率最低的是大渡口区1.92%,其后是南岸区8.27%、沙坪坝区8.34%、江北区9.77%。除渝北区达30.09%外,其余主城区独居化比例相对较低。显然,这与重庆人口高度聚集在主城九区有关,距离经济最繁荣的重庆主城区越远的地区,农村老人独居的比例也就越高。

3.独居老人比重较大。独居老人家庭81.74万户,其中独居户23.4万户,占28.63%;夫妻户38.5万户,占47.1%;隔代户19.84万户,占24.27%。其中独居户占较大比例,由此带来的生活照料、精神关爱问题更为突出。

4.独居老人低龄化。60-79岁117.3万人,占87.35%;80岁以上16.99万人,占12.65%。平均8个独居老人中有一个高龄老人。这与农村经济改善、城乡合作医疗全覆盖、各级政府大力普及医疗卫生知识、农业生产劳动的机械化推广有较大关系。

(二)农村独居老人形成的主要原因

农村老人独居化形成原因是多方面的,从宏观上看包括人口老龄化发展、社会经济转型、城镇化进程加快等,这里主要从家庭和个人的角度分析其主要成因。

1.子女外出打工。随着社会经济转型、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大量青壮年外出务工,造成农村独居老人逐年增多。抽样调查的1 009位老人中,因子女外出打工而造成独居的有824人,占81.7%。此外,子女外出求学、经商、异地嫁娶也是老人独居的原因。

2.家庭结构趋小。我国长期以来实施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导致出生人口锐减,逐渐形成“421”家庭模式;另一方面,农村经济逐渐好转、居住环境得以改善为老人独居提供了客观条件,传统的几代同堂的家庭模式不再是唯一选择,子女往往离开父母另立门户或在异地安家。

3.养老观念变化。调查对象中,有37.9%的老人不愿与子女同住,说明老人的养老观念也在发生变化,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建立与完善使老年人对子女养老的依赖性减弱,有些老人在身体尚好的时候愿意单独居住,清闲过好晚年生活。

三、农村独居老人的突出问题及其影响

通过调研发现,相对于农村老人普遍存在的看病就医难、经济收入偏低、劳动强度大、体力负担重、维权力度弱等问题,“独居”形态的特殊性导致农村独居老人在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紧急救助三个方面的问题比一般老人更突出,社会照料服务需求更迫切。

(一)缺乏照料生活差

一是子女照料缺位。由于社会转型、打工潮的出现,子女因空间距离或迫于经济压力,无暇或无心赡养老人,使得家庭养老功能弱化。在1 009名调查对象中,近一半的调查对象无人照料,有人照料的老人中子女照料仅占10%。养儿无法防老,这也是造成独居老人养老难的根本原因。二是社会照料缺失。据此次对独居老人的调查和实地走访了解到,83.9%的老人愿意在家养老,9.6%的老人愿意机构养老,表明大多数农村独居老人选择机构养老的意愿不强烈,他们更需要就近的居家养老照料服务。目前在重庆市农村还缺乏专门为独居老人提供照料服务的机构和平台,虽然一些村级老年协会在开展为老人服务中发挥了较好作用,但相对独居老人的生活照料需求还远远不够。此外,有些边远农村独居老人居住分散,不利于社会照料服务的开展。

(二)情感孤独慰藉少

一是孤独感强。人到老年,本该儿孙绕膝、乐享天年,但对于农村独居老人来说,却是面临“进门一盏灯,出门一把锁”的孤寂生活。调查对象中,52.2%的老人经常感到孤独。477人子女一年探望父母一次,223人子女半年探望父母一次,即子女长期在外的老人比例高达69.4%,甚至有的子女杳无音讯。奉节县公平镇大寨村李某,年龄70有余,有一儿一女,女儿远嫁湖北后已两年没有音讯,儿子在上海打工已五年没有回家。老人颇为伤感:“前几年还知道儿子的住处,近两年连电话都打不通。”二是精神空虚。调查数据显示,89.19%的农村独居老人是小学文化程度以下,主观上老人受自身文化水平的影响及繁重体力劳动的拖累,没有时间和精力参加文体娱乐活动,再加上子女、亲友看望少,孤独感、被遗弃感使老人容易精神抑郁、自我封闭。据调查,39.3%以上的老年人从不参与文体及其他活动,52.9%的老人除看电视听广播外无其他兴趣爱好。此外,农村社会公共文体服务活动设施不完善,也从客观上制约了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使得老人生活单调,精神文化生活匮乏,大部分老人过着“天黑睡觉,天亮起床,出门干活”的枯燥生活,幸福感低。

(三)紧急情况救助难

一是自我救助能力低。老年人最易患的是心脑血管疾病等急性病,独居老人独自在家或外出时突发疾病,因无亲人在身边采取紧急救助措施,往往错过了最佳抢救时间,失去了生命。此外,由于独居老人年老体弱,自身应急能力低,一旦遭遇失火、摔(烫)伤、房屋垮塌等意外事件,无法自行处理。二是社会救助难度大。重庆市部分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比例相当高,导致“独居村”的形成。由于村庄合并,高山和峡谷密布,交通不便,人烟稀少,居住分散,有的村社人家有红白喜事,往往要好几个村社联合起来才能凑齐几个劳力帮忙办事。例如奉节县朱衣镇狮子村壶燕窝社,原来是一个有着近200人的村社,现仅剩刘修武老两口一家。该镇白支村猫子岩,原先是一个100多人的村社,现在只有8个老年人。该镇红峡老5队,现在还剩一户人家。人力不足,加之边远农村紧急救助设施缺乏,社会救助难度较大。

独居老人问题给社会养老服务提出了新的课题,也对社会发展造成一定影响:一是农业生产前景堪忧。青壮年大量外流,很多土地无人耕种,撂荒严重。在实地走访的部分区县中,当地政府为加强农业生产,添购了许多先进的农业生产器械和设施,但由于青壮年劳动力缺乏而无人使用,机械设备大量闲置生锈腐蚀,导致农业生产效益低。二是隔代教育弊端凸显。现在的农村独居老人大多文化偏低,教育孩子力不从心,孩子在成长的关键时期,由于父母亲情缺失,容易出现心理问题和行为偏差。抚育孙辈在增加老人负担的同时,也不利于儿童及青少年成长。三是传统孝道淡化。当“独居”成为一种常态,空间距离的加大使许多子女迫于生计,无暇顾及远在家乡的父母,尊老敬老养老意识越来越淡漠,势必对孝亲敬老传统美德的传承发扬和社会风气造成负面影响。

四、对策建议

老龄化、高龄化这一大趋势已经不可逆转地到来,这就注定中国未来的发展再也无法依赖资源消耗型的传统发展方式,企业的经济活动中必须更多地注入技术进步等因素,改变生产过程中原有要素的分配,高素质的人力资本、科技创新要素等资源将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随后这种反应将扩散到产业层面,使产业投入产出结构变化并导致产业的要素密集度发生改变,劳动生产率和产业附加价值逐渐提高。

随着以科技创新为主要驱动力的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与产业波及效果日益显著,市场主导更新换代速度加快。而产业间的关联效应所产生的联动作用,使得这一地区经济整体的投入产出乃至要素禀赋的结构得到优化,并最终实现转变。中国这一庞大的经济体,要避免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生产性危机,拥有强大的财政实力,就必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尊重企业家的创新精神,尊重知识,尊重人才。这也验证了一个“知识界很晚才达成的共识,同意弗雷德里希·冯·哈耶克的如下深刻见解是正确的:灵活的市场价格包含的信息比任何计划机制有可能统一收集的都多;因此,分散决策可以比政府部门更高效地发挥作用”。(《从列宁到雷曼兄弟:谎言的代价》2017年8月21日英国《金融时报》马丁·桑德布)

就解决农村独居老人养老难题来看,要提高其生命生活质量,需要以党的十八大“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精神为指导,为此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关爱农村独居老人行动的机制建设

农村老人“独居化”是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解决独居问题应从宏观和战略的高度,将其放在发展老龄事业的大局来考虑,以实现“六个老有”为目标,着力改善老年民生,提高保障水平。

1.大力营造孝亲敬老氛围,弘扬尊老爱老的传统美德。

一是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重视人口老龄化、独居化的发展态势,领导要率先垂范,主动关心和慰问老人,使全社会关注和关爱独居老人。二是将孝道文化作为青少年德育教育的重点,组织开展敬老、爱老、助老活动,教育下一代富有爱心和责任感,从小树立孝敬老人的理念。三是积极宣传孝亲敬老的典型,倡导循孝义、行孝道,在全社会形成孝亲敬老的良好社会风气。四是加强法制教育,开展法律援助,从法制角度强化家庭赡养的责任和义务,有效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2.加大对农村养老服务产品的投入,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独居”形态的特殊性导致农村独居老人生活照料问题比一般老人更突出,社会化养老服务需求更迫切。而由于城乡差距的客观存在,重庆市占老龄人口60%的333万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十分突出,尤其大部分农村独居老人基本享受不到公共服务。为满足农村老人的养老服务需求,一是搭建帮扶平台。可以依托村级老年人协会,通过拓展和完善现有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场地和功能,在每个村设置独居老人服务站,为独居老人提供集日间托管、医疗保健、文化娱乐等功能于一体的居家养老服务场所。二是建设一批标准化养老院。通过新建和改扩建,实现每个区县拥有一所社会福利中心,每个乡镇拥有一所敬老院,不断满足城镇“三无老人”和农村“五保老人”入住养老院的需求。通过制定优惠扶持政策,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一批标准化养老院,不断满足独居老人和社会老人集中养老的需求。三是建立为老服务队伍。以村为单位,由老年协会牵头组建服务队伍,采取上门服务、日间照料、结对帮扶形式对独居老人予以特殊照顾。

3.着力出台各项惠老保障政策,助推老龄事业发展。

(1)实施养老服务补贴制度,为困难独居老人提供特殊照顾。困难独居老人包括高龄、病残、失能老人。在农村,由于大量青壮年外出务工,60-80岁左右的农村老人成为主要劳动力,这部分老人大多生活能自理,经济上自给自足,但一旦进入80岁或85岁这个“年龄坎儿”,往往伴随病残、失能,因此高龄(80岁以上)或相对高龄(75岁以上)的农村独居老人是最为弱势的群体。一方面随着年岁增长,身体机能衰退,病痛增多;另一方面因不能劳动收入减少,因此无钱请人陪护,缺乏照料。考虑到农村独居老人的实际困难和政策的可操作性,建议实施养老服务补贴制度,以年龄为界定标准,对75岁以上农村困难独居老人发放养老服务券,由困难老人凭券享受生活照料、医疗陪护、应急救助、精神关怀和入住养老机构等多层次养老服务。

(2)逐步提高养老保障水平,解决独居老人“养、医”难题。目前农村老人自身养老保障能力低,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十分突出,农村社保、医保制度还处于低水平阶段,农村养老、医疗保障的压力远远大于城镇。因此惠老保障要根据城乡差别适当向农村独居老人倾斜,建立稳定增长机制。一是在实现农村独居老人养老保险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农村老人基础养老保险标准。二是健全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扩大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范围,提高医疗保险报销标准,减少自付比例,减轻老人负担。三是加强村级卫生医疗机构建设,针对高龄、病残、失能等独居老人的特殊情况,开展上门问诊和巡诊,加强预防和健康教育,切实解决独居老人就近就医的问题。

(二)构建全民关怀独居老人的和谐环境

1.加强社会帮扶。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开展关爱农村独居老人帮扶活动。一是志愿结对帮扶。广泛动员大中专院校、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和社会各界以志愿者的身份开展“一对一”“孝心儿女”帮扶活动。以党支部、团支部为单位,特别是各级青年文明号单位、青年维权岗,民政局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以及各级志愿者组织,组建关爱独居老人青年志愿服务队,与独居老人较为集中的社区、养老机构、老年学校或老年活动中心建立结对关系,开展关爱独居老人志愿服务活动。把更多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乐于奉献的妇女吸引到巾帼志愿者队伍中来,组织农村妇女按照就近原则与独居老人建立“一对一”“多对一”的长期帮扶机制,帮助独居老人解决生活中的困难。二是部门(团体、企业)对口帮扶。各部门将困难独居老人纳入“干部大下访”“结穷亲”活动重点帮扶对象,予以物质和情感上的帮助,组织各人民团体、各公益组织、敬老爱心企业开展志愿帮扶捐赠活动。

2.发展老龄产业。一是从财政税收政策方面采取优惠措施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投入老龄产业。完善老龄产业引导和扶持政策,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投入为老服务业,不断增加养老服务供给能力,逐步形成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家政服务、心理咨询、娱乐休闲等的综合性社会服务网络。二是积极培育老年消费市场。针对老年人的生活需求,研究开发和生产老年人需要的消费品,增加老年用品销售网点,以消费推动各项老龄产业的发展,包括老年健康医疗用品产业、老年食品保健产业、老年生活用品产业、老年居住建筑产业等,此外,还包括对老人精神关怀和心理慰藉等软性老龄产业。

3.注重精神关爱。一是大力发展老年教育,实现老有所学。扩大办学规模,提高教育质量。推动老年大学向农村社区延伸,实现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点覆盖,引导老年人通过老有所学融入社会,使老年大学和社区老年学校成为老年人学习新知识,结交新朋友,享受健康娱乐的精神家园。二是加强精神文化建设,实现老有所乐。在全社会广泛开展老年文体活动,通过重阳敬老月宣传、慰问走访困难独居老人、举办专题文艺演出、开展法律咨询等活动,提高独居老人的社会关注度。组织老年文艺团体,开展电影、图书、戏剧、演出、展览“五送”活动,在丰富农村独居老人精神文化生活的同时,使他们感受到来自社会大家庭的关爱。

(三)创造家庭养老的现实条件

1.完善家庭赡养制度。通过宣讲《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明确子女赡养义务和责任,进一步强调家庭赡养是基础,对赡养义务予以量化和细化。鼓励外出子女把父母接到身边居住,同时要做好城乡居民就近接受医疗服务的结转报销工作,不断改进异地就医服务水平。

2.推行协议代养制度。委托代养即子女将父母委托给他人或养老机构照顾。一是专业机构托管。独居老人自愿申请,其子女同意签订赡养协议书后,老年康乐院实行集中委托代养,合理收费。二是社区结队救助。由村干部、党员及志愿者与独居老人结对帮扶。三是邻里亲友帮扶。通过村委会或老年协会牵线,在双方自愿的条件下,确定好帮扶对象,接受定期上门服务。四是健康低龄老人照顾体弱高龄老人。通过签订《委托代养协议》的形式强化子女赡养老人的意识,引导和教育子女孝敬老人、赡养老人,充分发挥家庭养老的主体作用。

3.抓好“回引工程”和“农转城”工作。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开拓致富门路与扶持项目,为农村青壮年提供返乡创业和就近就业的机会和条件,从空间上缩短子女与父母的距离。积极推进有条件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转为城市户籍,通过落实相关保障政策和购买房屋等措施,鼓励和引导转户进城的子女将在农村居住的独居老人接到城镇共同生活,提高老人的生活质量。

4.建设老人宜居环境。充分利用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机遇,积极实施土地流转,破旧房拆除,在交通便利地区新建集中居住区,以利于子女探望照料、邻里互助。此外,老人从散居状态转为群居状态,也有利于社会化养老医疗等服务工作的开展。

(四)鼓励和支持独居老人参与社会发展

要积极探索老有所为途径。搭建老年人才与社会需求对接的服务平台,充分发挥老年人在关心教育下一代、民事调解、养老服务等方面的作用。开发老年人才资源,推进“银龄行动”活动开展,组织老专家、老教授、老教师深入乡村,积极开展援医、援农、援教、援技、援文等多方面的援助帮扶工作,以发挥余热,奉献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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