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问题与完善
2019-02-21高宾鞠
高宾鞠
(云南省昭通市永善县溪洛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云南 永善 657300)
1 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问题
推进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壮大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中各地都进行积极的试点改革。这期间涌现不少不错的示范典型,但是,也暴露出不少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问题。这体现在:第一,集体财产所有权不明晰
首先,清产核资应当全面清查镇、村、组三级所有的农村集体资产。而绝大部分地区由于历史遗留问题,村、组已经无法确定明确界限,造成小组资产由村委会统一管理,资源性资产由小组管理,经营性资产和公益性资产由村统一管理的混乱现象。甚至出现了部队用地农民长期耕种,权属归于部队但无法确权,导致政经不分,所有权虚置。其次,集体资产应当由谁代表不明确。部分地区调研当中,农村集体资产是由乡镇工作人员进行权属核查并进行填写。在资产调查表格当中多数空填,也有一部分工作人员资产填写范围过大。
第二,集体财产价值评估不准确
各类集体资产的价值评估不准确,不同村集体财产的登记信息严重不对称。为此,其一,资产权属不清,导致资产评估难度大,甚至自身价值与实际差距显著。其二,资产评估不专业,不同村镇资产价值不对等,造成后期资产分布不公平。
第三,财务审计监督管理不规范
村镇集体资产核查不清,尤其受历史遗留问题的影响,对资产归属没有明确的界限,造成资产管理混乱的局面。另外,集体资产的代表权不明确,个别资产代表权归属不明朗。
第四,村级债权债务界定不清
个别村集体债务债权,长时间未纳入到账面登记,形成呆账、死账等情况。这跟个别村干不作为,账外抵减有着很大的关系。此外,还有个别企业营运不善,造成资金回笼困难有着很大的关系。
2 针对问题的解决对策
第一,健全农村集体经济法人制度
推行农村集体经济法人管理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独立的法人资格。成立专门的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机构,该机构的成立不能完全套用公司法治理。要保证每个入股成员决策的议事权,确保整个机构能按照规范运行。成立专门的理事会,赋予其履行重大决策的权利。成立专门的监事会,做好资产管理的监督审查,确保整个机构的平稳运行。最后,应当完善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治理机制。结合各地实践经验,应当将委托代理理论运用到治理机制当中,即把握好村民与村民代表之间委托代理关系、村民与村委会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村委会与镇委托管理办公室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通过委托与被委托、代表与被代表,能够使农村集体资产在清产核资后的经营管理方面稳步运行。
第二,做好农村集体经济资产登记
归纳登记好集体资产,细分到运营性、非运营性、资源性资产几大类,为后期经济运行提供资产保障。严格审查涉及到的资产门类,账内的、账外的、流动的、资源的、有形的、无形的要统一形成资产报表,根据相关权属规范登记管理。推行集体资产股权占有管理办法,入股的资产统一颁发证书,做好登记管理备案,确保入股社员享有保障的财产权。
第三,加强农村集体经济资产产权管理
做好集体资产评估,委托专业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办理。评估小组成员,由经验丰富的法学家、农经学家组成。同时,能参考市场价格,给予集体资产以准确估价。另一方面,集体经营性资产能一次性全部折股量化到个人,涉及到的资源性资产,有不能量化的情况应登记到股权证上。涉及到公益性资产,一般由集体统一管护,做好产权登记即可。此外,注意台帐的动态化管理,随时登记资产出售、拆迁征地等情况,并能做到及时公示,积极接受社员的监督。
第四,完善集体经济资产管理审计办法
一方面,配置专业化的财会审计队伍,确保审计监督的专业化、规范化。上岗技术人才,应持有相应资格,做好岗前、岗中、岗后培训,提升技术人才的专业素养。另一方面,财会审计定期化,尤其日常财务、债权债务等等,都能按季度审查,形成规范化的审计报告。
第五,推行集体经济管理责任追究制
推行集体经济管理责任追究制,做到一岗一责,审计相关理事、监事、主管人员等的经济行为,对存在私吞资产、低价买卖等等的情况,依法给于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 体会总结
振兴农村经济,必须管理好农村经济资产,农村经济资产是当前农业经济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加大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应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独立的法人资格,根据要求规范集体资产相关权属登记管理,委托第三放做好集体资产评估,配置专业化的财会审计队伍规范化审计,推行集体经济管理责任追究制,做到一岗一责,审计相关理事、监事、主管人员等的经济行为,确保农村经济资产管理的高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