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思想政治教育默化行为
2019-02-20刘红梅谢慧婷
刘红梅,谢慧婷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江苏 南京210023)
思想政治教育是一门应用性极强的学科,其应用性一方面体现为理论解释功能,另一方面体现为解决现实问题。有效性始终是检验的尺度。在现实讨论中常常就其有效性提出诸多质疑,如思政课难上,学生配合度低,社会上人们要么是偏激,要么是牢骚对待思想政治教育。这些多是针对显明的思想政治教育发问,灌输作为显易的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尤其倍受质疑,那么从另外一个角度思考,与其相反的则是思想政治教育默化。思想政治教育的默化效果已引起学界关注,但还有很大探讨空间,尤其是这种默化作用是怎样得以开展的学理分析,它体现为思想政治教育默化行为,是教育者对受教育者的一种行为方式。
一、默化与默化行为
默化,默的词性是副词,表状态,化是动词,指变化,即悄悄地、不知不觉地变化。从现代科学对默化的研究角度看,是心理学、思维科学的范畴,“钱学森教授在《开展思维科学研究》中指出‘假设一个很难的问题,在思维中加工来加工去,得到结果了,这时可能与我们的显意识沟通了,一下得到答案,但是整个加工过程我们可能不知道’”[1]。这里在“思维里加工来加工去”,“加工过程我们不知道”描述的就是默化图式,不为主体自知,但在某个时刻觉悟的意识活动过程。默化概念本身表征一种结构关系,是指人、物或环境对人的默化,即默化与被默化的作用关系。明朝王阳明在《传习录》中就有“潜消其彼临,默化其麤顽”之用语。这里默化与今含义无二,是指暗暗地改变人们的鄙俗,不知不觉改变他们的粗鲁愚顽。由此可见,古人已重视默化的教育作用。在现代教育学中,由于教育的制度化和规范化,默化作为一种非正式的教育形式曾受到忽视,随着国家提出素质教育,对默化教育的理论研究也随之增多。通过查阅相关文献,较早系统研究默化的文献是《默化初论》,文中对默化概念进行了明确界定,指出“人们在家庭、学校以及社会活动中,无意识地、潜在地、自发地接受某种影响的活动及其过程”[2],并从精神分析和心理角度阐释了默化产生的机理以及默化的控制,提出默化的控制源和控制流的概念,通过源流控制,来控制对人们的默化。从文献看,对默化的研究更多集中在经验层面,诸如课堂教学、未成年人的教育,着眼点多是具体情景对受教育者的默化作用[3-4]。国外的研究中与默化研究相关,比较突出的是隐蔽课程的提出,最早由美国学者N·V奥渥勒在1970年提出。隐蔽课程是针对显著课程而言, “均未超出学校范围”的讨论,而带有默化涵义的隐蔽课程更广泛的是指“能在人们无意中潜在产生影响即默化作用的经验”都属于隐蔽课程[2]。
默化从其存在看,可以分成几种情况:(1)教育者有意识地对受教育者实施教育,而受教育者则无意识或未关注,由此所产生的默化;(2)教育者的无意识言语行为或称非教育目的言语行为对受教育者产生的默化影响,例如,成人的言语行为对于孩子形成一种默化,孩子会无意识模仿;(3)起默化作用的不是教育者有目的设计或无意识的行为,而是物或环境(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如,自然风光,祖国美好河山对人的情绪、情感等产生的默化。另外,有学者从主体习得角度划分,把师学和自学来的称为有意识习得,把默化而来的称为无意识习得[2]。
笔者这里所谈的默化是上述提到的第一种,即教育者对受教育者潜移默化的影响行为,简称默化行为,特指教育者通过不为受教育者所明确感知的行为方式影响受教育者习得知识和接收传递的思想信息的活动过程。旨在强调默化行为主体——教育者的目的性,被默化行为主体——受教育者的无意识性,由于受教育者的无意识,减少接收阻力,更容易接收并保持持久。上述后两种虽是默化的存在形式,但因为缺乏明确的教育者主体行为的目的性,非我们讨论的默化行为。另外,无论未成年人还是成年人,都会受到默化影响,只是未成年人由于模仿更易受到默化,成年人由于有一定的自制和判断能力,模仿行为缓慢,默化发生作用需要时间更长。因此,默化是一个长期过程,默化与潜入、隐性、渗透既有密切关联,又是相互区分的环节,反映默化是一个动态的、连续的过程,笔者借用杜甫名句“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来解释它们之间的关系,杜甫此句描述的是春雨润物的一种自然现象,也是一种默化的形象表述,首先春雨的进入方式是潜入,细雨无声,若有若无,不是磅礴大雨,作用方式是一点点渗透,不是大水漫灌,起到的作用效果是滋润万物,潜—渗—润,是一个温和、持久的过程,由此万物慢慢复苏,逐渐生机盎然,以此同理揭示默化行为的过程。
二、思想政治教育默化行为的界定及其特点
通过对默化及默化行为的分析,有助于我们对思想政治教育默化行为的认识和界定。在思想政治教育学界经常会用到潜移默化,指的就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默化作用,这种作用方式体现为思想政治教育默化行为,是思想政治教育者有意识为之和受教育者无意识接受之的过程。
目前,在思想政治教育学界对默化的研究多是将其作为一种思想政治教育的经验分析,系统学理分析不多。较为相关的是,学者白显良根据思想政治教育存在和发展的历史以及思想政治教育实践存在的形态提出了隐性思想政治教育,即是指“寓于专门的思想政治教育之外的社会实践活动中开展的、不为受教育者焦点关注(甚或不为受教育者明确感知)的一种思想政治教育存在类型。”[5]35
从历史看,思想政治教育本身是一种默化教育,它是占统治地位的阶级把自己的意志附于各种统治工具中,未自觉的个体是一种主动地“被接受”。例如,我国古代的科举制度作为国家选拔人才的机制,是民众上升的唯一通道,通过科举制度才能够改变命运,进入社会上层。但是现在意义的思想政治教育是从马克思主义诞生之后,在与资产阶级的斗争中锻造成型的。就西方而言,在马克思主义诞生之前,工人阶级只是自发采取反抗资产阶级剥削的消极怠工、破坏机器、罢工等活动,在马克思发现了资本主义剥削的秘密后,首要的任务是唤起工人的思想觉悟,这样思想政治教育必然以一种显性姿态出现,先进的思想必须首先进入到工人的思想空间。马克思强调对工人的“宣传工作”,就其作用可以两方面看:对接受宣传的工人群体对象是直接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而对非直接教育对象则起到一种思想政治教育默化的作用。
为了分析方便,笔者将现代语义下的思想政治教育默化行为定义为:教育者通过非显性的方式将要传递的思想政治教育信息和内容输送到受教育者的思想空间,对其思想和行为产生影响的过程,其实质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一种社会嵌入机制,是国家权力的社会渗透对公民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的塑造。它具有这样一些显著特点。
1.思想政治教育默化行为的教育者具有明确目的性
作为行为构成的要素,目的性是其根本,教育者作为思想政治教育默化行为的主体,具有明确目的性,也就是无论采取何种形式,教育者的目标都非常明确,就是让受教育者接受其传递的思想内容。这个目标对于受教育者来说是未受关注或未感知,受教育者是在不知不觉中接受思想政治教育思想,也即所谓的“潜移默化”“润物无声”,受教育者不会感受到压力和强迫感,更易于接受。与显明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相比,具有更多优势。
2.思想政治教育默化行为的受教育者群体具有随机性
思想政治教育默化行为不局限于高校思想政治课系统,它着眼于更大的社会系统中的人。社会中的个体是处于原子化、分散的状态。如何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笔者曾经做过观察,在一些公共空间中有一些宣传标语,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管是在公交车上的滚动字幕,还是地铁上的动视屏幕,甚至在一些工程围挡的外墙上都有画面生动的核心价值观宣传画。曾有学者认为,这些铺天盖地的宣传效果值得怀疑,笔者也曾执此观点,但经过观察发现,事实并非如此。根据心理学的科学发现,人的大脑皮层有一个称作“海马体”的区域,具有记忆存储功能,不断进行刺激,信息便会储存在大脑中,这是人的记忆原理。这些具有政治意义的符号,通过占据社会空间进而进入人的大脑空间,它并没有立刻改变人的思想,而是以一种潜移默化的形式,无形的思想符号通过社会空间进入到个体的思想空间,进行一种细水长流的对话行为,并逐渐默化入个体的思想中。对个体而言,也许不能完整地说出二十四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但是通过默化教育,能够知道富强、民主、文明是国家目标,知道自由、平等、公正,实现法治国家,知道爱国是公民首要的职责,有国才有家,要爱岗敬业,诚信、友善待人。因此,思想政治教育默化行为对社会空间中的个体具有较好的教育效果。
3.思想政治教育默化行为的载体具有多样性
思想政治教育默化行为与载体理论有密切联系。关于载体,有学者指出“是指在实施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中,能够承载和传递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或信息,能为思想政治教育主体所运用,促使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之间相互作用的一种活动形式或物质实体”[6]392。简单说,也就是能够承载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一切有形、无形的介质,语言、文字、会议、理论学习、管理工作,甚至纪律、制度等等,都可以作为思想政治教育默化行为的载体。由此,社会空间中处处存在思想政治教育行为。
4.思想政治教育默化行为的终端活动场域是社会中的个体思想空间
思想政治教育就其最终本质来讲,是国家进行的一种有组织、有目的、有计划的社会实践活动,最终的实施主体是国家。它最终要实现对社会全体成员的思想的政治性教育,确立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方向,实现国家认同。终端接受对象是存在于个体大脑中的思想,个体的思想只有接受了思想政治教育行为实施主体的思想,才可能转化为自己的行为指南。思想政治教育默化行为的实施主体通过默化源开展对社会成员的默化教育行为,受教育对象接受思想政治教育默化的表现通常是其行为发生改变,但究其行为发生改变的根源则是其思想认知发生改变,即受教育者思想在默化中接受了思想政治教育实施主体的思想。因此,思想政治教育默化行为的效果终端是存在于社会中个体的思想发生变化,主流意识形态在个人思想空间中占据主导地位。目前在我国就是要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人们的头脑。
5.思想政治教育默化行为具有很强的社会嵌入性
基于思想政治教育默化行为载体的多样性,它很容易嵌入到社会当中。我们在观察西方国家尤其是美国的思想政治教育时,通常都会认为它有很好的效果。究其原因在于,美国的国家机器没有使用政治显明的词汇,国家宣扬的意志都是嵌于一些载体中,如美国的影视传媒非常发达,好莱坞鸿篇巨制通常都涵纳着美国的价值观,并且随着其影片的国际化,而完成对其他国家的文化价值观意识形态的渗透。这表明美国的思想政治教育通过其极强的社会嵌入机制,实现其意志的潜移默化效果。
以上分析了思想政治教育默化行为的定义及其特点,思想政治教育默化行为不完全等同于隐性思想政治教育,隐性思想政治教育更侧重于描述思想政治教育存在的状态;而思想政治教育默化行为侧重于从行为角度,分析如何默而化人,它实质上是通过社会嵌入实现思想政治教育功能的机制。
三、思想政治教育默化行为的系统运行
思想政治教育默化行为可以看作是一种政治权力的社会嵌入机制,它通过国家权力的微观运作,实现默而化人,这是一个系统的过程。笔者之前曾经讨论过思想政治教育行为,认为思想政治教育行为是一个有机的行为系统[7]。此处讨论的思想政治教育默化行为是行为系统中的一种作用方式,在这个机制中,涉及到几个构成要素,包括思想政治教育默化行为的教育者、受教育者(个体或群体)、默化源、默化行为的场域、各种载体等。思想政治教育默化行为作为一种社会嵌入机制要良性运行,需要这些要素之间有机互动。
教育者是思想政治教育默化行为的主导者,高素质的教育者决定了思想政治教育默化行为的最终效果。由于思想政治教育默化行为具有非常明确的目的性,因此对教育者的素质要求很高。对教育者的理解有两层:其一,这里教育者主要是指具有明确思想政治教育自觉性的主体系统,“与经济主体、政治主体、文化主体、社会主体等共同构成‘人是主体’的系统。”[8]111凡是具有这种高度思想政治教育自觉性的人或组织都可以称之为思想政治教育者主体,以及具有现代存在与意识的主体人,包括网络主体、生态主体、法人主体等[8]111。从现在对思想政治教育者主体研究的理论看,主体具有了更加丰富的内涵和宽泛的外延。其二,教育者应该具备良好素质,包括政治素质、文化素质、品德素质、技术素质等,这些都决定了思想政治教育默化行为的有效开展,如处在宣传工作职能部门的人,本身是思想政治教育默化行为的主要推动和实施者,如果仅是作为上级的任务而机械执行,则难以有效发挥思想政治教育默化行为的作用。只有全方位地推进,才可能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实现社会空间对随机群体的个体化思想政治教育行为。
教育者通过默化源对公共空间占有实施思想政治教育默化行为。默化是这种行为方式发生作用的突出特点,特别需要有计划的控制默化源和默化流。所谓默化源是指一切能产生默化作用的因素,包括物质的和精神的,默化流是指由默化而形成的意识流[2]。简单说,就是教育者作为默化行为的主导者有意识控制默化源,即控制那些对受教育者思想意识产生影响的因素,使其产生积极的意识流,从而对受教育者思想发挥潜移默化的积极作用。思想政治教育默化行为开展主要是在公共空间中,主体对社会空间氛围的把握布控十分重要。这里空间可以分为物理空间、视觉空间、听觉空间、网络空间、个体思想中的公共空间等,福柯在《规训与惩罚》中细致入微地刻画了空间对人的规训与惩罚效应,指出新的规训机制征服了法律制度,在这种权力面前,一切人都是平等的[9]260。福柯意指这种新的规训机制不再只是法律制度的明文约束,而是渗透在人们生活的社会中的看不见的权力意志力量。举例来说,尊老爱幼观念的宣传除了专门的道德教育之外,在公共交通工具上设置的爱心专座,形成一种空间规训作用,座位设置在门口,用橙色标志,播放器中还会适时播放“请给老、弱、病、残、幼需要帮助的人让座”,从物理空间、视觉空间、听觉空间都对社会中的个体形成冲击,按照福柯的理论这就是一种规训,任何人在它面前都是平等的,公民的道德公约不再是一纸文件,而是通过一定的权力机构组织实施渗透在社会生活之中。从思想政治教育角度讲则是对社会中个体人的思想政治教育默化,在日常生活中逐渐成为其遵守的道德行为规范。
思想政治教育默化行为以思想潜入的方式进入到终端个体思想空间发挥指导作用。思想政治教育的信息和内容以思想观念的形式附着在各种载体上,如影视、文学作品等,热播电视剧《战狼》《人民的名义》等引起观众热议和强烈反响,正是这些带有思想政治教育意义的载体在社会公共思想空间引发争议,虽褒贬各异,但无形中将其传达的思想精神潜入到个体大脑。正确的思想能否在个体大脑中扎根发挥作用,影响因素是多方面的。因此,需要思想政治教育实施主体采取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乐于接受的形式,避免教条主义。要认识到个体虽然独立拥有自己的大脑,但作为社会中的人,其大脑空间又具有开放性,作为思想的动物,社会中的各种思想会影响个人的思想形成,因此,思想政治教育需要正确引导人们的思想,并通过占主导地位的思想意识形态与实践的结合形成具有说服力的理论,以此培养和提高人们的批判辨别能力,与其他各种思想争夺空间,正确的思想观念只有嵌入到个体思想空间中才可能发挥指导行为的作用。
思想政治教育默化行为是连续不断地对个体行为实施矫正功能的过程。正确的思想进入到个体思想空间有消化和接收的时间,不一定能够立刻有效发挥作用,有些需要外在的压力。仍以让座为例,对于社会中绝大部分个体而言,给老、弱、病、残、幼让座已经成为行为规则,但是仍有少数个体出现越轨行为,新闻媒体也由此为题报道过相关因让座而引发的社会事件,经常是未让座者遭到强烈谴责,新闻媒体舆论在思想政治教育默化行为中承担了监督职能,无形中成为默化行为的载体,发挥了对个体行为的矫正作用。
思想政治教育默化行为生成群体效应。思想政治教育默化行为根本上来讲是对社会中原子化存在的个体产生一种思想行为的默化作用,对其思想和行为进行规约,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对个体的默化会生成群体效应。这种效应可以从正反两方面来看,个体的良好行为会成为默化他人的思想政治教育载体,反之亦然。勒庞指出,个体的理性在群体中常会被无理性的群体埋没。人具有从众的心理,思想政治教育通过有目的、有意识地默化个体行为,而生成正向的群体效应,从而实现社会成员对良好社会风尚的尊崇。
思想政治教育默化行为作为国家权力的社会渗透,通过微权力实现塑造社会公民素质,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质主体是国家,它通过一系列的机制将国家意志传递给社会终端的个体。思想政治教育默化行为就是这样一种机制,它是国家权力在社会空间发挥的渠道,思想政治教育默化行为的各种载体背后都有国家权力的支撑,新闻媒体、娱乐、影视、网络、纪律、制度等,这些都直接作用于社会中的个体,嵌入到个体生活的方方面面。个人是社会之网中的一个结,无时无刻不受到社会的影响。而思想政治教育默化行为正是国家权力的微形式作用于个体,不为人察觉或明确意识到,但是却在切实发挥着压力和规训作用。中共中央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进”,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14],关键是如何进入到头脑。除了高校的思想政治课堂等显明和正式形式的思想政治教育外,更多的是在社会空间中进入到个体的头脑中,这就需要思想政治教育默化机制发挥塑造社会公民素质的作用。
综上所述,学界对思想政治教育默化的研究已经越来越重视,但是从行为角度研究思想政治教育默化还不多。从行为的特性来讲,行为是有目的人的活动,思想政治教育默化行为带有极强的目的性,即思想政治教育性。但是其表现形式却是潜移默化,润物无声,强烈的目的性和表现形式的示弱性,正是默化行为的特色所在。系统深入研究其机理,有助于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性,破解思想政治教育效果不理想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