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冒险家”奥斯邦的中国广播创业历程*
2019-02-20刘书峰
■ 刘书峰
一、问题的提出
在新闻传播的历史长河中,“新媒体”并不具体特指某一类媒体,随着技术的进步,新的媒体一直在不断出现。回望20世纪,广播作为第一个完全依靠电力产生的新媒体,在当时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影响了原有传播格局,产生出新的媒体业态,改变着人们的生活。中国境内第一座广播电台是由美国人奥斯邦(E.G.Osborn)于1923年在上海创办的。奥斯邦看到中国乃至整个亚洲巨大的无线电广播市场,在亚洲多地展开了他广播新媒体创业的“冒险”。奥斯邦不但在中国广播史上占有独特地位,而且在当时亚洲的多个城市都具有一定的知名度。然而,有关奥斯邦的资料较少,其在上海的情况集中记录在1986年郭镇之的有关文章和上海市档案馆、北京广播学院、上海市广播电视局合编的《旧中国的上海广播事业》史料集中,另外2018年刘书峰撰文介绍了奥斯邦在澳门开办广播电台的情况。然而,奥斯邦在中国多地进行广播创业活动,其在几个城市之间的行动路线是怎样的,又如何根据不同城市的地域特点和管治情况做了哪些不同的努力,分别取得了怎样的成果,他的广播创业是成功还是失败,原因是什么,则始终缺乏比较深入的分析和答案。本文从当时上海、香港、新加坡等地报刊的报道、广告,以及澳门的有关档案资料中搜集史料,发掘、梳理奥斯邦在中国各地的广播创业历程,初步探讨其作为“冒险家”的处境与心态,分析其作为新媒体创业者的行为,以期为中国乃至亚洲的早期广播史研究提供参考。
二、在上海:冒险家的乐园
上海开埠以后,以超常的速度急剧发展。第一次世界大战带来世界性的贸易增长,也造成世界性的人口迁移。“中国是这次世界性移民的主要目的地,上海作为中国首要的商业贸易中心,成为美国移民来华的主要地区。”①迅速发展的上海被称为“冒险家的乐园”。奥斯邦作为来上海的“冒险家”大军中的一员,清楚地知道自己在资金和社会资源方面不足,需要在上海这样的大都市中“冒险”,以寻找更多的机会。
奥斯邦在上海的“冒险”一开始看起来是成功的,他在上海建立了全中国第一座广播电台,受到整个亚洲的瞩目,香港、新加坡的英文报纸均对其有所报道。“一个新产生的媒介绝不仅仅囊括了一个旧媒介的基本元素,通常它会集众家之所长。”②作为“新媒体”的无线电广播,集中了以新闻为主要内容的现代报刊和以声音娱乐为主要内容的留声机的双重要素,而这两种媒介由外国人传入中国的时间也并不长。奥斯邦在上海依靠与“对近代中国新闻形态格局、中美外交均产生重要影响的美式报纸”③《大陆报》的密切联系,奠定其广播电台的听众基础,扩大广播电台的社会影响。然而,奥斯邦却在经济上迅速出现问题,这很有可能是他上海广播事业匆匆终结的原因。1923年2月,奥斯邦刚刚在美国领事馆与夫人举行完婚礼仪式后就被拘留,事情的起因是他借了一家瑞典进出口公司商人洛佩斯(F.X.Lopes)连本带利超过9000元,一直未还。值得注意的是,原告之所以提出如此紧急的诉讼,是因为原告听说奥斯邦即将离开上海逃之夭夭。④而这时,奥斯邦的上海电台才刚刚开播一个月。这不禁让人怀疑奥斯邦在上海开办广播电台的真正目的,到底是为了做出一番事业,还是为了卷一大笔钱逃跑。在上海的美国驻华法院里,奥斯邦邀请1915至1920年间任美国驻华法院地方检察官及远东美国律师协会副会长的郝克孟少校⑤(C.P.Holcomb,当时译为何尔康,曾任美国政府仓库管理主任之职⑥,又译候鲁姆⑦)以及斯奈德(H.R.Snyder)作为代理律师。此案的结局是奥斯邦不上诉,只在数额、日期、税务等细节方面与原告有所商议。⑧从时间上看,奥斯邦的这次官司与曹仲渊的记述颇为吻合。曹仲渊曾在《三年来上海无线电话之情形》中称:“公司忽生内讧,奥士蓬氏遂与脱离关系……奥氏曾因款项不清,交代为难,嗣后信用大失,不知所终,以致公司不能维持,宣告倒闭,该项播送机全副遂归曾君所有。此去年三月以后六月以前之事也。”⑨而六月之后,奥斯邦已经出现在香港媒体的视野中。
三、在香港:借来的时间,借来的地点
1842年,中英签订《南京条约》,香港被割让给英国。1898年7月1日起,新界正式租借给英国,香港殖民地政府开始大力发展九龙半岛。在现代化生活方面,当时的香港堪与上海比肩,甚至某些方面有所超越。1910年,日本近代著名水彩画家三宅克己路过上海、香港,写下这样的记录:“香港不愧是东洋首屈一指的海港,盛况远超上海。……比起上海,香港市街更为繁荣,建筑物宏伟,风景亦佳,一行人无不感到惊讶。”⑩香港人对广播这一“新媒体”十分感兴趣,在他们看来,虽然无线电广播音乐会不是必需品,但这种“特权”是香港应该享有的。1923年4月30日,在《士蔑西报》的组织下,香港无线电广播俱乐部(Hongkong Radio Club)在香港市政厅正式成立,一百多位对无线电广播有兴趣的人参加会议并选出了会长、副会长等,后来正式定名为香港无线电广播学会(Hongkong Radio Society)。香港有这样较为深厚的无线电广播“新媒体”爱好者作为基础,让在上海碰壁的奥斯邦决定前往香港寻找机会,继续其“冒险家”的探索。
奥斯邦最早出现在香港无线电广播爱好者的视野里是在1923年6月21日,这一天的香港《士蔑西报》头版刊登了一篇文章,作为总部在上海的国家无线电公司(National Radio Administration,Ltd.)总经理(general manager)的奥斯邦,接受了记者的访问。奥斯邦宣称他刚刚从菲律宾过来,已经在菲律宾做了一番彻底的调查,而他的公司有可能很快要在马尼拉建立一座高电压的无线电广播电台,到时香港有可能很快就能收听到来自马尼拉的音乐了。
奥斯邦很快在香港开展他的“冒险”历程。这年的8月2日,奥斯邦与香港无线电广播学会合作,在香港邮政局的演播室进行了一次公开演示。这是奥斯邦开拓香港市场的初次大规模试验和正式亮相,而且得到了政府邮政总监林德赛(Mr.R.E.Lindsell)和代理布政使弗莱切(Mr.A.G.M.Fletcher)的许可。在香港邮政局的演播室里,香港无线电广播学会会长杜尼嵩(Mr.J.H.Donnithorne)首先致辞,随后乐团演奏三个节目。奥斯邦在演示现场设置了一个扬声器进行转播。演示现场人满为患,有些人不得不一直站着。但对于这次演示的效果,香港媒体有着截然不同的报道。《南华早报》认为,虽然演示现场的音乐效果并非十全十美,但转播总体是成功的。《士蔑西报》却说,本次转播效果不好(a very poor one),现场听众根本听不清致辞讲了些什么,而接下来的音乐节目效果比糟糕的留声机还要差百分之五十,让人感觉就像老式留声机首次亮相。大多数人对这场演示活动深感失望(deeply disappointed)。
奥斯邦在香港的广播事业进展迅速。1923年11月7日,《南华早报》刊文报道了他广播事业的最新进展:奥斯邦的无线电通讯公司(Radio Communication Company)在每晚6点到7点之间,于香港酒店公司(Hongkong Hotel Company)播放广播节目。从8点半到10点,在香港的九龙、太平山顶、跑马地,以及澳门、广州等地,有几千人收听该公司从九龙播放的音乐及其他娱乐节目。政府暂时允许其安装一个一千瓦的设备,在未来几周内会安装好,预计可以联系北京、菲律宾马尼拉以及印尼巴达维亚等地。该公司播音使用的留声机和唱片由Messrs,Moutrie公司提供,还向其借了一台钢琴。该报道还介绍说,最近几个月香港的收音机听众剧增,收音机已经超过450架,其中许多是由华人所拥有的。不但如此,奥斯邦无线电通讯公司的用户还以每天新装10到12个收音机的速度增长。奥斯邦还向香港商会写信,说明无线电广播在香港的价值和听众基础,要求政府允许他们开办无线电广播服务。他知道,在香港,政府只能给英国有雄厚财力的公司颁发牌照,因此他也做好了被英国独资的大企业收购的准备,但却一直没有得到政府的回应。
进入1924年,奥斯邦在香港成立的香港东方无线电有限公司(Radio Communication Company[Orient]Limited)行动愈发频繁,在香港本地的各大英文报纸上刊登广告,主要是售卖各种无线电零件。1924年1月和3月,奥斯邦的香港东方无线电有限公司通过设在九龙酒店的广播为路过香港的弗朗科尼亚号船以及九龙板球会提供舞蹈音乐节目信号。然而,香港政府一直对开办无线电广播事业持十分谨慎的态度,奥斯邦逐渐觉察到在香港无法实现其开设广播电台的愿望,于是开始将眼光投向澳门。3月,奥斯邦向香港听众介绍如何收听到新开播的美国加州奥克兰和澳大利亚悉尼两个电台的节目,同时提示无线电通讯公司在澳门的第一座广播电台正在建设,而且即将开播。这是有关奥斯邦在澳门开展无线电广播事业最早的报道。由于奥斯邦的公司注册地仍然在香港,而且香港的消费能力显然高于澳门,主要听众也必然在香港,因此在香港的报纸上,奥斯邦并未对政府有关无线电广播计划的决策进行评价。但新加坡《海峡时报》1924年4月19日刊登的一则无题短消息,则表达了奥斯邦的广播电台对香港政府的不满:“一家私人广播公司对香港政府的态度感到失望和气馁,因而放弃了一项雄心勃勃的计划……这个公司未能得到政府的赞赏,已迁至澳门,澳门已建成最高效的无线电广播电台之一,并将于本月内建成。”
作家、翻译家韩素音将香港形容为“借来的时间,借来的地点”,奥斯邦在香港也有着同样类似“过客”的心态和旅程,他顶着在上海创办第一座无线电广播电台的名头来到香港,获得了本地业余爱好者组织的支持。奥斯邦在香港投入较大精力,与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进行无线电交流,并多次宣称自己是“英国”的公司,也准备好了被更大的英国公司收购,以迎合香港的情绪。然而当他发现香港殖民地政府管制严格,不会允许他在香港开办无线电广播电台之后,他便迅速做出决定,离开了这个本不属于他的“借来的”地方。
四、在澳门:中西交融之地
澳门是中国开埠最早的港口,在明清时期已成为中西文化碰撞与交融之处,是西太平洋早期最重要的交通枢纽,最早形成了华洋杂处的格局。随着香港以及内地各通商口岸的相继开放,澳门“通过与香港的联系,在人员、思想观念的流动上,从原来的内地—澳门—世界的模式转换成了内地—澳门—香港—世界的新模式,澳门影响力的绝对值并未减少”,澳门仍然是西方人前往亚洲游历的重要一站。在上海和香港都居住过的奥斯邦对澳门应当不会陌生,而且澳门与香港隔海相望,交通十分便利,两地交流甚广。只要技术处理得当,以香港听众为主要市场是完全行得通的。因此,当奥斯邦意识到香港殖民地政府不肯推动广播业务的开展,他很快将眼光转向了大海对面的澳门。
1924年3月17日,奥斯邦的无线电广播公司正式向澳门官方递交文件,申请在澳门设立无线电广播电台。经过澳门市政府与澳门财政局的一番内部沟通,最终奥斯邦于5月7日得到澳门总督的正式批准。同时澳门官方也对奥斯邦建立无线电广播电台的计划提出明确要求,包括交费5600元,以及自收文起四个月内设立电台等。实事求是的讲,奥斯邦在澳门的广播事业能够得到官方批准,有一定的幸运成分。澳门总督批准奥斯邦建立电台时,实际上已经知道自己即将卸任离开澳门,基本上无需再为此事负责,才以公事公办的态度,以交纳保证金、严格限制开播日期等为条件,在本地人的斡旋和帮助下,让奥斯邦得以在官方批准的情况下开办了无线电广播电台。最终,奥斯邦的电台,赶在截止日期前的最后一个周末,举办开幕仪式。
香港的许多无线电业余爱好者十分关注澳门这座广播电台,积极试验收听,却始终未能达到理想效果,这或许与该无线电广播电台建设的时间紧迫仓促有关,也是奥斯邦作为一个“冒险家”特点的体现。1926年2月,澳门总督购买了这座广播电台。1927年,香港东方无线电有限公司在香港注销,奥斯邦在中国的无线电广播事业宣告结束。
五、结语:奥斯邦的“冒险”和失败
“到上海去是西方人的一种经典的冒险,对那些在自己家乡混得不甚得意的人来说也是解决困境的方法之一。上海就是这样一座为人们提供梦想和逃避之所的城市。”1920年,《东方杂志》刊文《用无线电传达音乐及新闻》介绍无线电广播的发明,“它从人们日常生活出发,所描述的景象实在令处在印刷媒体时代的人们所向往,对当时的国人来说不啻为一个科幻故事”。“冒险家”奥斯邦将电台建在上海租界内的大来洋行上,利用租界里外国人的行动基本不受中国政府管辖的特点,将新媒体的“科幻故事”在这里变为现实。这显然是一种“冒险”,然而在北洋政府关于无线电的法令尚未直接对奥斯邦起作用时,他却因自身的经济纠纷导致其在上海的广播事业难以为继。换句话说,奥斯邦在上海的创业是冒着管治和资金的双重风险展开的,无论哪个方面受到威胁,其“冒险”都有失败的可能。
奥斯邦在香港的“冒险”经历显得比较谨慎,这可能与香港政府对无线电广播这一“新媒体”的管制较为严格,且存在强大的竞争对手有关。香港无线电学会成立后召开的第一次会议上,香港代理布政使弗莱切勋爵就出席并阐释政府有关无线电广播的意见。他说,政府已经成立了一个小型委员会专门讨论此事,认为香港这样的地方,应该只有一家广播公司存在,政府已经要求由英国方面提供有关方案的完整细节,谨慎小心进行,以免出现混乱。在这一指导思想下,香港电台直至1928、1929年才正式开办。在外部竞争方面,当时世界上最大的无线电公司英国马可尼公司在香港的代表切斯特顿(A.J.Chesterton)早于奥斯邦来到香港,在香港无线电广播学会正式成立之前,切斯特顿就曾接受《士蔑西报》的访问,表示只要有公司愿意提供资金,建立起无线电广播服务并不困难,而只要安装了必要的设备,香港的私人住宅或俱乐部听到的管弦乐队的声音将十分清晰。马可尼公司与在港岛的香港酒店合作,开展无线电广播试验和应用,奥斯邦作为后来的竞争者,只能以在九龙的九龙酒店为基地,开展无线电广播试验和应用。即便如此,奥斯邦在香港的创业也并非四平八稳,充满了“冒险”的性质。奥斯邦刚到香港一个多月,就迫不及待地进行无线电广播转播演示,面对演示效果并不尽如人意的局面,奥斯邦将其解释为只是验证在香港使用无线电广播进行转播的可能性,并未采用最适合的设备,同时现场邀请人们试听音质效果好的新款收音机以作补救。而当时有报道指出这次所谓的“转播”并未按照原定和所宣传的那样从邮局进行,而是为了效果将转播距离缩短至不过大约20码远。如果这一报道属实,奥斯邦故意缩短本次转播的传输距离,那么收听效果究竟如何还在其次,让人怀疑的是奥斯邦的“诚信”问题。
奥斯邦在澳门的创业中,“冒险”成分更多一些。首先,奥斯邦在没有得到正式批准时就开始“冒险”宣传。1924年3月11日,香港《南华早报》报道奥斯邦的公司正在澳门建造第一座广播电台,而且即将开播。然而实际上,当时奥斯邦甚至还没有正式向澳门政府递交申请。据澳门政府所存档案显示,奥斯邦的无线电广播公司正式向澳门官方递交文件是在1924年3月17日,经过澳门市政府与澳门财政局的一番内部沟通,奥斯邦最终于5月7日才得到澳门总督的正式批准。其次,奥斯邦这一电台是在时间紧迫、播出效果无法保证的情况下“冒险”开播的。根据档案显示,澳门政府5月7日批准这一申请时提出要求,应于自收文起四个月内设立电台。以3月17日奥斯邦正式向澳门官方递交文件的时间算起,广播电台须在1924年7月17日之前开播。而从得到批准的5月7日到截止日期7月17日,不过2个月的时间,是相当紧迫的。而最终,奥斯邦的电台赶在截止日期前的最后一个周末,“冒险”举办开幕仪式。事实也证明,该台的实际效果并不尽如人意,许多香港无线电爱好者根本没有收听到该台的播出。再次,奥斯邦在人际关系上再次“冒险”,拒绝给帮助他申请许可的澳门居民支付报酬。档案显示,奥斯邦这一广播电台是借了当地一位葡萄牙人的名义开办的,而正式开办一个月后,1924年8月23日,这位Mello Macau 电报公司的A A de Mello就致信给澳门政府秘书长,声明他不会再担任奥斯邦公司在澳门这座电台的负责人。他特别指出,他为澳门这座电台所做的工作没有得到任何报酬,特别是为获得广播特许经营权所做的工作,也没有获得报酬。我们可以据此怀疑奥斯邦资金紧张,舍不得或无法为协助获得广播电台特许经营权的功臣支付酬劳;也可以认为奥斯邦并未打算在澳门长久开办广播电台,只是希望通过这种形式,多在香港、澳门等地销售一些他所安装的收音机。无论哪种推理,都是奥斯邦作为“冒险家”的一种体现。
1924年8月22日,奥斯邦离开香港前往马尼拉,代表香港本地的无线电广播公司参加国际无线电广播会议。奥斯邦曾多次前往菲律宾,更多次宣称将在马尼拉建立广播电台。然而实际上,奥斯邦在菲律宾并没有找到建立广播电台的机会。美国退役军人亨利·赫尔曼(Henry Herman)1903年退役后就在当地展开经营,于1922年6月就获得政府的临时许可在马尼拉等三地进行无线电广播试验,随后就建立了KZKZ电台。后来更是被RCA美国广播公司收购,成立RCP菲律宾广播公司。奥斯邦后来前往新加坡,受雇于他太太的兄弟麦克斯·斯坦伯格(Max Sternberg)。1928年,奥斯邦试图私下和其他人成立一个名为RADIOARTS LTD的无线电公司,然而却因家庭纠纷于1929年被他太太和麦克斯·斯坦伯格告上法庭,极力阻止奥斯邦开办这一广播电台。显然,奥斯邦在新加坡的“冒险”也命运多舛。
奥斯邦将西方世界视野中的“东方”作为发展其“新媒体”无线电广播的目标,包括日本、上海、香港、澳门、菲律宾、新加坡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多个城市。然而,新媒体创业不仅仅需要技术,更是多方面因素的集合。正如当时朱其清在《无线电之新事业》中指出的,发展无线电广播事业,涉及到广播技术、收音机价格、播音节目、与政府管理的关系等多个方面的要素。合适的创建地点、领先的技术手段、充足的资金投入、适当的播出内容、政府的推动支持,这些因素在新媒体的创业过程中都十分必要。但对20世纪的广播创业者而言,要想在异国他乡的土地上建设起广播新媒体的家园,必然要面对各种先天条件的不足。奥斯邦的奔走和“冒险”,最终无法超越时代的局限。以奥斯邦为代表的外国无线电广播新媒体创业者的失败,几乎是历史的必然。
(感谢中国传媒大学颜巧容老师翻译葡语资料)
注释:
① [美]何振模:《上海的美国人:社区形成与对革命的反应(1919—1928)》,张笑川、张生、唐艳香译,辞书出版社2014年版,第3页。
② 加布里埃尔·巴尔比:《新媒介和旧媒介——基于媒介史的二者关系理论化探索》,戎瑶译,郭镇之校译,《全球传媒学刊》,2016年第1期。
③ 沈荟:《历史记录中的想象与真实——第一份驻华美式报纸〈大陆报〉缘起探究》,《新闻与传播研究》,2014年第2期。
④⑧ Romance and the Affidavit.AShanghaiManDetainedafterAWedding.The North-China Daily News.27 February 1923.
⑤ 李洋:《美国驻华法院研究(1906—1943)——近代治外法权的殊相》,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182页。
⑥ 《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公报》,1934年第18期。
⑦ 朱志辉:《清末民初来华美国法律职业群体研究(1895—1928)》,广东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57、173页。
⑨ 曹仲渊:《三年来上海无线电话之情形》,载上海市档案馆、北京广播学院、上海市广播电视局合编:《旧中国的上海广播事业》,档案出版社、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85年版,第55页。
⑩ 陈湛颐编译:《日本人访港见闻录(1898—1941)》,三联书店(香港)有限公司2005年版,第11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