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视域下短视频内容监管治理探究
2019-02-20□王鑫
□ 王 鑫
一、短视频兴起
如果2016年被称为网络直播元年的话,在随后的三年时间中,短视频异军突起,成为继文字、图片之后又一火爆的互联网内容传播方式,备受人们关注。当前,抖音、快手、腾讯微视等短视频平台吸引了大量用户。短视频具有制作简单、用户准入门槛低、社交互动属性强、碎片化传播模式等优势,改变了人们获取资讯和传统社交的方式。在短视频越来越火的当下,我们必须思考短视频发展遇到的问题以及相应的解决方式。
二、目前短视频发展存在的问题
随着短视频APP 不断增多,用户规模不断扩大,人工、技术审核速度远远无法跟上内容发布速度,视频内容存在不可控的风险。部分“三俗化”、虚假信息视频内容严重影响短视频领域的网络生态环境,大数据算法下的个性化推荐也容易造成用户沉迷,增加视频浏览时间,影响正常工作生活。在短视频行业规模高速扩大的同时,由于缺乏有效监管,部分短视频平台为了流量、广告收入而进行恶性竞争。
(一)短视频内容生态健康堪忧
社交媒体时代,短视频异军突起,用户上传的原创内容在获得关注和点击量的同时,甚至可以为用户带来一笔不菲的收入。因此部分原创内容生产者为了获得经济利益,制作拍摄三俗化的视频内容,例如网红papi 酱的视频内容存在直接、间接的性暗示、侮辱性的语言等;湖南益阳两名主播爬上正在巡逻执勤的警车“耍帅”;湖北武汉一位网友在模仿某平台翻跟头动作时不慎将自己两岁的女孩摔伤,孩子脊髓受损。短视频内容繁杂、质量良莠不齐、盲目跟风模仿高风险行为、三俗化情况严重等都是目前短视频内容存在的严重问题。我们必须注意到短视频具有瘾性机制,其内容大多着力迎合大众的审美情趣,提供浅层次的感官愉悦和苍白的狂欢式表演。
(二)短视频内容侵权问题严重
侵权问题一直伴随着短视频APP 的发展,并愈演愈烈。随着短视频用户爆发式的增长,内容的监控变得越来越不可控。在短视频拍摄以及剪辑的过程中,最容易出现的侵权包括短视频使用的音乐版权以及原创内容版权。
音乐虽然不是短视频的重点内容,但仍然是整个视频输出传播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对于其使用音乐的版权问题一时间也变得模糊,难以界定。虽然伴随着国内三大网络音乐平台的版权之争,社会各界开始逐渐重视音乐版权问题,但进入短视频平台之后,音乐版权如何界定、二次创作音乐的内容版权问题如何定义均成为短视频侵权问题中非常棘手的存在。
另一时常出现的侵权问题是短视频内容复制,我们经常可以看到相关原创内容生产者在自己的账号中发布对比视频,控诉别人对其原创视频内容的高相似度模仿。虽然APP平台设有优质视频创作者的认证标识,但目前短视频APP 平台对视频内容原创者的保护程度及效果并不显著。
(三)未成年人短视频APP使用过度
据《中国青少年互联网使用及网络安全情况调查》显示,20%的青少年存在“几乎总是”看短视频的行为,接近10%的青少年会“每天看几次”。网络使用时间长、缺乏成年人监管、网络使用低龄化、网络内容娱乐化比重偏高等都是调查报告中指出的青少年使用互联网的问题,同时也是青少年使用短视频的问题所在。盲目跟风模仿短视频的内容,对于还不具备明辨是非能力的未成年人来讲是非常危险的,短视频中的秀晒炫也可能会给未成年人造成对生活错误的认知,认为成功轻而易举,想要不劳而获。
虽然目前不少短视频平台内置了“青少年防沉迷系统”,进入“青少年模式”后,用户使用时段、服务功能、在线时长都将受到限制。但是,用户可以自主选择是否进入,退出登录以游客身份进入以及卸载重装APP 之后依然可以恢复正常模式。所以“青少年防沉迷系统”是否真正起到了防火墙的作用,仍然值得讨论。
(四)行业监管难度大、监管体系不完善
监管体系的不完善应该从两个角度出发理解。其一,新媒体时代人人都是信息的输出者,短视频平台人人都可以上传视频内容,海量视频的出现给短视频平台的监管带来了巨大挑战。不同于文字可以屏蔽关键字词的方式,视频内容很难通过屏蔽关键字词达到净化内容的目的,监管难度较大。其二,相关主管部门的权责不清晰,监管力度不够。对于多数短视频内容侵权行为,以简单的删除内容和口头警告为主,并没有起到真正的监管作用。监管力度不足无法对整个行业以及从业者形成有力的震慑和教育效果,也无法彻底净化短视频行业的生态环境。
三、短视频内容监管建议
(一)平台:加大视频审核管理力度
根据《网络短视频平台管理规范》的总体规范要求,短视频平台应当建立总编辑内容管理负责制度。短视频平台内部工作人员必须明确其在内容传播以及版权维护等方面的权责。在日常维护平台、经营平台的同时,对平台上出现的三俗化、暴力、违规内容进行删除或予以警告。对违规违法发布不良信息的用户采取警告、限制视频平台使用、限制内容上传、限制互动甚至封号等不同程度的处置措施。
(二)用户:UGC内容生产强调原创
短视频目前已经成为年轻人的社交平台之一,魔性的旋律、动作、表情和滤镜,没有高超的技术要求,就能模仿制作出一条前卫的短视频。然而相同内容的短视频大量重复出现不免会引起受众的审美疲劳。因此“原创”必然是用户在目前短视频井喷之势下取得竞争优势的核心出路。用户应该在短视频制作上下功夫,在内容上贴近受众,选择有创意的内容及选题,远离敏感词汇,选择互动性和参与性强的话题,分析受众、了解受众需求,满足细分受众的审美需求。
(三)受众:完善监督举报机制
移动短视频内容庞杂,数量激增,仅仅凭借监管部门和短视频平台的共同努力,难以对短视频内容做到全面监管。监管部门可以通过明确规则,把前置审查的监督权力分出去,建立短视频违法违规内容网民举报监督机制和投诉受理机制。短视频使用者可以通过平台客服、举报电话、邮箱等方式向短视频平台或相关监管部门进行监督举报。政府相关监管机构以及短视频平台要建立健全投诉受理机制,及时回复用户投诉、建议,并对违规内容进行及时整改,真正做到“分权”监管,共同维护短视频内容生态健康发展。
(四)监管机构:监管履职,引导市场健康发展
2018年3月广电总局规范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秩序,强调了短视频版权和视听节目许可证;7月上旬开展“剑网2018”专项行动,4 个月时间,15 家短视频平台下架侵权盗版作品57 万部;8月份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全面启动分领域节目内容审核标准细则的制定工作,其中再次涉及到短视频。今年1月9日,为了进一步规范短视频传播秩序,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在其官网上发布了《网络短视频平台管理规范》和《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网络短视频平台管理规范》中涉及到总体、账户(合作、上传)、内容管理、技术管理四个规范,《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更是详细列举了100 条审核标准细则。不难看出,相关主管部门在对短视频的监管上持续跟进。短视频的野蛮生长必然带来监管难题,因此短视频监管一方面要依靠细化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另外一方面也需要坚持不懈地规范治理,引导短视频行业健康发展。
四、结语
除了平台、用户、受众以及监管部门需要协同努力,共同为短视频行业稳健发展贡献力量以外,我们还必须清楚地认识到,短视频行业目前发展已经进入下半场,其内容娱乐化程度严重、平台缺乏“社会责任感”等问题仍然显著,更需要我们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