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内蒙古“智慧广电”建设方案》
2019-02-20内蒙古广播电视局科技处
12月16日,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布小林主持召开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内蒙古“智慧广电”建设方案》。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局长姜伯彦汇报了方案起草背景及过程、主要内容、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会议原则通过《内蒙古“智慧广电”建设方案》,决定由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造智慧广电媒体,发展智慧广电网络”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应对网络媒体、自媒体对广电行业的冲击,主动适应现代通信技术的快速发展,充分发挥广电行业内容生产、传输覆盖、用户资源、网络联通、公共服务、人才运维、网络绿色的优势,推进广播电视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全区工作大局,按照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和自治区政府要求,自治区广播电视局起草了《内蒙古“智慧广电”建设方案》,初稿形成后,认真征求、全面吸收了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等9 个厅局的意见,自治区党委宣传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进行了合法性审核。
内蒙古“智慧广电”建设周期3—5年,规划实施广电网络基本公共服务入户工程、“智慧广电”固边工程、高清内蒙古工程和台站标准化体系、应急广播体系、监测监管体系和运维管理体系等“三大工程”“四大体系”建设,共45 项任务。一是实施“智慧广电”固边工程,包括加强广电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军民政商服务、健全“户户通”运维体系、完善微波蒙古语广播电视节目服务平台、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提升边境地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能力、实施丝绸之路影视桥工程等7 项具体任务;二是实施广电网络基本公共服务入户工程,包括广电网络云、公共服务平台、融合覆盖网络建设和普及4K 终端、加强大数据开发、加快融媒体发展、拓展平台服务等7 项具体任务;三是推进台站标准化体系、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共13 项具体任务;四是推进监测监管体系、运行维护体系建设,共18 项具体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