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扶贫小额信贷
2019-02-20刘超
刘 超
(黑龙江省大庆市扶贫开发服务中心,黑龙江 大庆 163000)
1 扶贫小额信贷的阶段性特征及主要表现形式
扶贫小额信贷有着较为明显的阶段性特征,具体为:
(1)第一阶段:简单发放生活救济及财政补贴
在这一阶段,政府帮扶贫困人口的政策及措施主要是“钱、粮、物”简单发放模式,即向贫困人口单纯的简单发放生活救济和财政补贴。
(2)第二阶段:区域经济开发
在本阶段,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在对贫困人口实施生活救济和财政补贴的基础上,进一步与本地区域经济发展联系了起来,通过帮扶地方发展生产,改善基础设施建设状况,从而拉动务工就业,扩大就业量,一定程度达到了贫困人口增加收入的目的。
(3)第三阶段:“点对点”精准发放
本阶段扶贫小额信贷是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为发放单位,由金融机构对提交申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审核,审核申请发放对象是否为有贷款意愿、有就业创业潜质、有技能素质、有一定还款能力、有信用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审核通过后,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额度在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免担保免抵押、不高于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的小额贷款[1]。
2 对各阶段扶贫小额信贷的几点认识
第一阶段的扶贫小额信贷政策,笔者认为,根本缺陷在于从根源上忽视了贫困人口能改改造世界的主观能动性,就是没有将贫困群众的自身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出来。单纯的无偿救济扶贫不但不能贫困群众拜托贫困,相反,还可能使部分贫困人口形成“等、靠、要”的惰性思想,同时由于政策的“悬崖效应”,引起建档立卡贫困群众与非建档立卡贫困群众之间的矛盾,影响政策的顺利实施。
第二阶段的扶贫小额信贷政策,主要用于一些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对各地的经济发展起到了强力的拉动作用。然而,我们也深刻认识到,此阶段扶贫小额信贷政策所扶贫的主要对象是贫困地区而非贫困地区的贫困人口,可以说,本阶段的更大受益者是贫困地区的各级政府而非贫困群众,对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状况改善效果甚微。
第三阶段的“点对点”式精准发放扶贫小额信贷,此阶段的扶贫小额信贷,主要用于支持贫困县域特色主导产业、支持贫困村“一村一品”发展、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通过低息贷款扶持,提高扶贫产业及贫困户贷款的可获得性,激发建档立卡贫困户内生动力、实现脱贫,有效解决了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矛盾。
3 关于扶贫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的几点思考
扶贫小额信贷项目可持续发展是指随着不断的发展,享受政策的贫困群众的生产经营规模不断得到扩大,从而创造更大的价值增值,获得了更多的资产增加,反过来促进扶贫小额信贷取得更好的自我生存和发展条件,向更多的贫困户提供更多更好的信贷服务的相对无限循环的结果过程。
(1)在政府方面。一是为扶贫小额信贷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政策法律环境,这是扶贫小额信贷得以可持续发展的必要前提。二是地方政府要建立风险补偿金,并且规范的进行使用,旨在用于弥补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等形成的农户小额信贷的损失。三是建立健全针对扶贫小额信贷的监管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区分审慎性和非审慎性监管,形成分层监管和分级监管的全方面监管制度。四是协助贫困群众,帮助其参谋提供一些可操作性高、效益明显的生产项目,并主动靠前帮其解决一些发展中所遇到的瓶颈困难。五是进一步加大对贫困群众的培训力度,根据贫困户的发展意愿,按需进行培训,切实提高贫困群众的知识技能水平和综合发展能力,加强自身的市场竞争力。
(2)在金融机构方面。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扶贫小额信贷在农村的供给机制,进一步加大对已享受的和申请享受的建档立卡贫困群众的信用考量,对于一些有不良还款记录的、恶意拖欠的、无偿还能力的、无创业意愿的等,坚决不予发放。同时还可探索性吸纳社会资金,充实金融机构,将民间借贷引入规范化轨道,可抑制地下金融活动。
(3)在贷款者方面。进一步加强对享受扶贫小额信贷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宣传教导力度,引导建档立卡贫困群众牢固树立还贷信用理念,从而提高小额信贷的还款率。同时,应该通过多种形式,激发建档立卡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只有贫困户自己干起来了,致富增收的可持续性才会成为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