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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民族思想与处理族际关系的智慧研究

2019-02-20王文光

思想战线 2019年2期
关键词:华夷族际共同体

谢 翔,王文光

费孝通先生在他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中说:“中华民族作为一个自觉的民族实体,是近百年来中国和西方列强对抗中出现的,但作为一个自在的民族实体则是几千年的历史过程中形成的。”①费孝通:《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北京: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89年,第1页。从民族关系的角度来看,中国古代民族思想的一部分,是民族之间交往关系的一种反映;从民族思想的阶段性特征来看,古代中国“华夷”二元民族思想,充满着处理民族关系的智慧。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研究中国古代的民族思想与处理民族关系的智慧问题,对于维护国家统一、加强民族团结,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商周时期的“华夷”思想与“华夷互变”族际关系的智慧表达

按照传统的中国历史王朝顺序,在公元前21世纪,夏朝出现。一般学术界认为,20世纪50年代以来发现的河南省偃师县二里头遗址与夏朝有关,其地理位置大约是后来九州中的冀州,因此夏朝的疆域主要在今天的河南省西部和山西省南部,面积仅仅不过10余万平方公里。②顾颉刚:《中国史学入门——顾颉刚讲史录》,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1986年,第106页。但是关于夏王朝更加具体的历史,因为没有文献支持,所以难以记述。

从商、周时期开始,多民族中国就开始有了“华”和“夷”的民族思想。这是中国古代最初的民族思想,是在处理民族关系中产生的,充满了政治智慧。根据《礼记》中的记载,“夷”是一个“复数”,因此,中国从一开始就是一个多民族国家。民族多,必然就有民族间的区别与划分,于是也就有了“华夷之别”。但是在多民族中国古代各个王朝国家特定的历史情景当中,“华夷”民族思想是在发生变化的。特别是发展到了近代,在世界近代化潮流中,“华夷一体”发展为中华民族思想,而中华民族思想成为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核心,被费孝通先生概括为中华民族发展的“多元一体”格局。

商、西周时期,“华夷之辨”的民族思想实际上是一种文化分类,所以有了“五服”观念。关于五服观念,《国语·周语上》说:“夫先王之制:邦内甸服,邦外侯服,侯、卫宾服,蛮、夷要服,戎、狄荒服。甸服者祭,侯服者祀,宾服者享,要服者贡,荒服者王。”①《国语·周语上》又说:“夫先王之制:邦内甸服,邦外侯服,侯、卫宾服,蛮、夷要服,戎、狄荒服。甸服者祭,侯服者祀,宾服者享,要服者贡,荒服者王。”具体来说:甸服是“天下”的中心,“天子”居住,“天子”在这里主持祭祀天和祖先;侯服是与“天子”有血缘关系的人分布的地区,侯服地区的华夏人必须参加祭祀;宾服是一般诸侯分布的地区,宾服地区的华夏人也要参加祭祀;要服是具有朝贡关系的边疆民族,不一定参加祭祀;荒服则是更加遥远的边疆,荒服地区的民族具有一定的独立性,所以说“荒服者王”。“五服”理论,实际上是以“华”为中心的多民族中国民族分布的空间观念,即“华夷”都共同生活在中华民族最早的生存空间“天下”当中,所以《诗经·谷风之什·北山》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②高 亨:《诗经今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第315页。这些都是中国多民族国家最初处理民族关系的智慧表达。

在“五服”观念中,我们看到了一个中华民族共同体早期分布的文化圈层结构锥形。《尚书·禹贡》记载,以“天子”居住的王畿为中心,每500里为一个圈层,即甸服500里之外为侯服,侯服500里之外为绥服(即《国语》的宾服),绥服500里之外为要服,要服500里之外为荒服,荒服就可以认为是最外面的圈层,具有了边疆的意味。用现代的学术观点来看,具有“文化圈层分析思想”或者是“差序格局分析方法”的含义。

由“五服”观念反映出来的文化圈层现象告诉我们:文化圈层中的所有“华夷”都是一个共同体,都共处于一个“天下”,没有“华”就没有“夷”,反之,没有“夷”就没有“华”。这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存在的逻辑,也是多民族中国发展的内在动力。因此,“华夷”民族思想是多民族中国族际关系的基点,华夷关系构成了多民族中国民族关系的基本方面。

因为“华夷”是一个民族共同体,所以“华夷”之间也是可以互相变化的。在“华夷有别”和“以华变夷”民族思想指导下,诸多民族开始从夷变为华。对此,《荀子·儒效》说:“居楚而楚,居越而越,居夏而夏,是非天性也,积靡使然也。”③《荀子》,《诸子集成》第2册,上海:上海书局,1986年,第92页。当然,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之下,华夏族在文化上占有一定的优势,所以“华夷互变”的思想表现为“用华变夷”,具体就是学习华夏族的文化之后“由夷变华”。《孟子·滕文公上》说:“吾闻用夏变夷者,未闻变于夷者。陈良,楚产(按,即土生土长的楚国人)也,悦周公、仲尼之道,北学于中国。”④《孟子》,《四书全译》,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448页。这说明陈良虽然是个楚人,但是通过学习“华文化”,是可以变为“华”的。显然,在“华”的心目中,南方的楚人,最早也是“夷”。故《诗经·商颂·殷武》说:“维女荆楚,居国南乡,”⑤高 亨:《诗经今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第533页。说明楚人是南方的少数民族。在《史记·楚世家》当中,楚国的国王熊渠自己都说:“我蛮夷也,不与中国之谥号。乃立其长子康为句亶王,中子红为鄂王,少子执疵为越章王,皆在江上楚蛮之地。”⑥《史记》卷四十《楚世家》,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第1692页。但是到了战国时期,楚国强大起来,成为战国七雄之一,已经变化为“地道”的华夏族,而且还成为“合纵连横”政治格局当中纵的“纵长”。《史记·楚世家》记载说:“苏秦约山东六国共攻秦,楚怀王为纵长。”⑦《史记》卷四十《楚世家》,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第1722页。更加夸张的是,楚国居然还敢“问鼎中原”。因此司马迁说:“楚灵王方会诸侯于申,诛齐庆封,作章台,求周之九鼎。”⑧《史记》卷四十《楚世家》,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第1737页。鼎是华夏族的象征物,承载着厚重的华夏族文化。楚人对于鼎的关注,只能说明他们已经完全变成了华夏族,是用华夏文化的思维在指导自己的政治行为。

与此同时,也有由“华”变化为“夷”的情况。《左传·僖公二十二年》载:“初,平王之东迁也,辛有适伊川,见被发而祭于野者,曰:‘不及百年,此其戎乎,其礼先亡矣。’”①许嘉璐主编:《文白对照十三经·左传》下册,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1995年,第77页。伊川在西周初期曾经是甸服,但是到了后期,却因为与“戎”交往,成为了“夷”。

到了春秋时期,诸侯称霸,除了把“华夏”纳入控制范围,“夷”也是纳入控制的对象,因此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早期形态得到了发展。当时的政治家也认为,“和戎狄”是一件好事。《左传·襄公十一年》载:“晋侯以乐之半赐魏绛,曰:‘子教寡人和诸戎狄以正诸华,八年之中九合诸侯,如乐之和,无所不谐。请与子乐之。’辞曰:‘夫和戎狄,国之福也。’”②许嘉璐主编:《文白对照十三经·左传》下册,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1995年,第218页。虽然这儿的“国”指的是晋国,但是却可以看出,能够“和戎狄”,把“夷”纳入共同体是关系重大的事情。

二、汉代“华夷共祖”的民族思想与处理族际关系的智慧

(一)“华夷共祖”的民族思想及历史文本书写

秦汉时期,因为统一多民族中国建设的历史需要,在“华夷有别”的同时,出现了司马迁为代表的历史学家提出的“华夷共祖”民族思想,对于处理民族关系产生了巨大的作用。具体到操作层面,就是在汉族之外的圈层,也就是边疆地区设置郡县,将边疆的“夷”纳入统一的多民族中国国家疆域,因此在中国国家发展历史上出现了一个空前强盛的汉王朝。这是处理多民族国家族际关系大智慧的结果。虽然开拓疆域的过程,常常与战争伴随,但是其目的,是为了缔造强大的国家,是为了边疆的稳定与发展。此外,从汉代开始的羁縻政策,也是处理族际关系的一种政治智慧,值得深入总结。

汉代统一多民族国家建立之后,却没有一部国家历史(《左传》《国语》《战国策》都不是统一多民族国家历史),在这样的背景下,司马迁写出了《史记》。司马迁充分认识到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的历史特性,所以他在《史记》中表达了“华夷共祖”思想。现将相关文献梳理如下:《史记·匈奴列传》载:“匈奴,其先祖夏后氏之苗裔也”。③《史记》卷一百一十《匈奴列传》,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第2879页。生活的北方草原的匈奴也是夏后氏的子孙。《史记·越王勾践世家》载:“越王勾践,其先禹之苗裔,而夏后帝少康之庶子也。封于会稽,以奉守禹之祀。”④《史记》卷四十一《越王勾践世家》,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第1739页。越王勾践是大禹的子孙。《史记·东越列传》载:“闽越王无诸及东海王摇者,其先皆越王勾践之后也。”⑤《史记》卷一百一十四《东越列传》,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第2979页。因为勾践是大禹的后代,所以闽越王无诸及东海王摇肯定也是黄帝的后裔。《史记·秦本纪》载:“秦之先,帝颛顼之苗裔”。⑥《史记》卷五《秦本纪》,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第173页。秦人最初是分布在西部的少数民族,但是司马迁认为他们是五帝颛顼的后裔。分布在中南部的楚人也与秦人共祖帝颛顼。《史记·楚世家》载:“楚之先祖出自帝颛顼高阳。高阳者,黄帝之孙,昌意之子也。”⑦《史记》卷四十《楚世家》,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第1689页。分布在西南的少数民族与黄帝亦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楚人庄蹻王滇,带去了众多的楚人。汉朝建立后,庄蹻的后代仍世袭滇王。故《史记·西南夷列传》载:“秦灭诸侯,唯楚苗裔尚有滇王。”⑧《史记》卷一百一十六《西南夷列传》,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第2997页。楚人的先祖为帝颛顼,作为楚苗裔的滇王,当然是黄帝苗裔了。

司马迁强调华夷起源于一个共同的祖先,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最初的思想基础,是促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发展的重要政治文化动力。

(二)“华夷共祖”民族思想背景下处理族际关系的相关措施

1.设置管理民族事务的机构和设置特殊县级行政区“道”

汉王朝建立之后,境内的民族都具有“华夷共祖”关系,所以首先在朝廷设置了管理边疆少数民族的机构“典客”。“典客”后来改为“大行令”,再后来改为“大鸿胪”。“大鸿胪”的职责是:“掌诸侯及四方归义蛮夷,及四方夷狄封者。”①《后汉书》卷一百一十四《百官志二》,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3583页。在“大鸿胪”之下还有负责接待的“行人”、负责翻译的“译官”、负责制作不同民族特殊饮食的“别火三令丞”以及“郡邸长丞”等官员,这应该就是比较早的民族事务管理官僚体系。这些官员的设置,也是为了表示民族共同体内部,有文化差别的群体能够很好地交往、交流,是一种处理族际关系的智慧。

由于汉王朝边疆在不断变化,所以一些原来的边疆地区成为了内地,因此汉王朝在靠近内地的少数民族分布区,设置了一种特殊的县级行政区“道”。据《汉书·地理志》记载,共有零陵郡的营道,广汉郡的甸氐道、刚氐道、阴平道,蜀郡的严道、湔氐道,犍为郡的僰道,越巂郡的灵关道,武都郡的故道、平乐道、嘉陵道、循成道、下辨道,陇西郡的狄道、氐道、予道、羌道,天水郡的緜诸道、略阳道、安定郡的月道,北地郡的除道、略畔道、义渠道,上郡的雕阴道等等。②详见《汉书》卷二十八《地理志》,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1596~1617页。县级行政区“道”的设置,使一些靠近内地的少数民族与内地的汉族有了密切的交往、交流、交融,有利于各民族之间建立良性的民族关系,有利于各民族之间的共同发展,有利于王朝国家对这些民族的治理,是一种处理族际关系的智慧举措。

2.以和亲求和平处理族际关系

所谓和亲,就是两个民族政权的首领,为了一定的政治目的所发生的婚姻关系,是一种典型的处理族际关系的智慧举措。虽然在商周时期就有和亲,但大多数是在诸侯之间发生,而具有民族之间政治意义的和亲,应该是从西汉时期开始,一直延续到清代。

西汉王朝建立之后,汉高祖希望解决与匈奴的紧张关系,首先是北征匈奴,但是反而被匈奴围困在平城,处于被动地位,汉高祖接受了刘敬的建议,与匈奴和亲,这是西汉时期和亲的开始。由于整个西汉时期,民族矛盾的主要方面在北方和西北,所以西汉时期的和亲除了与匈奴之外,还与西北方向的乌孙、龟茲、鄯善和亲。通过和亲,汉朝与西域的部分民族建立友好关系,对于解决汉匈民族矛盾起到了积极作用。在一定时期内,各民族都获得了稳定的发展时间和发展空间,对于民族融合、文化交往、交流意义重大且深远。

3.以羁縻制度控制边疆少数民族政治首领

在西汉王朝的边疆地区,存在着诸多的少数民族政治首领,为了保证这些少数民族政治首领与王朝国家紧密的政治关系,保证民族共同体的完整性,维护国家统一,边疆稳定,西汉时期有一种处理族际关系的政策,叫做羁縻政策。对于羁縻的解释,《史记·司马相如列传》曾有这样的记载:“盖闻天子之于夷狄也,其义羁縻勿绝而已。”司马贞“索隐”解释说:“羁,马络头也;縻,牛紖也。《汉官仪》云:马云羁,牛云縻,言制四夷如牛马之受羁縻。”③《史记》卷一百一十七《司马相如列传》,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第3049~3050页。羁縻政策的实质,是在边疆少数民族内部制度不发生重大变化的前提下,保证与王朝国家的紧密关系,保证多民族国家民族共同体的完整性。

对于接受羁縻制度治理的边疆少数民族政治首领,王朝国家一般都给予册封。《册府元龟》说:“中国之于夷狄羁縻而已……加以侯王之号,申之封拜之宠。”④《册府元龟》卷九百五十三《外臣部·册封一》,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第11326页。例如在“西南夷”地区,汉王朝册封的少数民族政治首领就有滇王、夜郎王、句町王、哀牢王、破虏旁邑侯、漏卧王、进桑王等等。这些少数民族政治首领,就成为王朝国家在边疆的政治力量,对于维护多民族国家的统一、边疆的稳定、民族共同体的发展,意义非凡。

正是因为有上述处理族际关系的智慧之举,汉代就开始有“夷”也是“天下”组成部分的思想。贾谊曾经对汉文帝说过:“凡天子者,天下之首,何也?上也。蛮夷者,天下之足,何也?下也。”⑤《汉书》卷四十八《贾谊传》,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2240页。尽管有上下之别,但贾谊此说已蕴含着“华夷一体”民族思想,应该也是最早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雏形。

三、魏晋南北朝时期“华夷皆正统”的民族思想

魏晋南北朝时期,多民族中国西北和北方的匈奴、鲜卑、羯、氐、羌这5个正处于上升时期的民族,利用中原地区的政治动乱,进入了中原地区,并且建立了众多的政权。这些政权首先面临的基本问题,是如何对待汉族和汉族的儒家文化。这关乎到这些政权能否巩固发展。在处理族际关系上,他们的政治智慧是:吸纳汉族文化,并以之作为本民族文化的一部分;在民族思想方面,继承了司马迁“华夷共祖”的民族思想。《晋书·刘元海载记》说:“汉高祖以宗女为公主,以妻冒顿,约为兄弟,故其子孙遂冒姓刘氏。”①《晋书》卷一百一《刘元海载记》,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2650页。刘元海在建立政权的过程当中,是以恢复“汉”的正统作为政治号召,于是“乃为坛于南郊,僭即汉王位……乃赦其境内,年号元熙,追尊刘禅为孝怀皇帝,立汉高祖以下三祖五宗神主而祭之。”②《晋书》卷一百一《刘元海载记》,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2645页。匈奴贵族赫连勃勃也认为,他是历史上夏后氏的后代,因此“(赫连勃勃)僭称天王、大单于。赦其境内,建元曰龙升,署置百官。自以匈奴夏后氏之苗裔也,国称大夏……朕大禹之后,世居幽朔……今将应远而兴,复大禹之业。”③《晋书》卷一百一《刘元海载记》,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3205页。故赫连勃勃所建的政权才会叫做“夏国”。这些都是“华夷共祖”民族思想,在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发展。这些历史表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孕育一直持续不断。④王文光,徐媛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形成与发展的历史过程研究论纲》,《思想战线》2018年第2期。

进入中原的匈奴建立了夏、前赵、北凉政权,鲜卑建立了西秦、前燕、后燕、南燕、南凉,羯人建立了后赵,氐人建立了前秦、后凉,羌人建立了后秦等等。在这些政权的发展过程中,大家都希望成为“正统”,都在强调自己才是“正统”,于是出现了“华夷正统”之争。这种“华夷正统”之争,实际上是民族思想在发生变化。部分原来的“夷”,主动放弃自己“夷”的文化身份,希望得到“华”的文化身份认同。这是“夷”处理族际关系的智慧,使本时期的族际关系处理出现了一个历史转机,即“华夷互变”的历史现象。这就极大地丰富了多民族中国国家发展的历史内涵,最后终于出现了华夷皆是正统的民族思想。这是在“华夷共祖”民族思想基础上的大进步,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孕育起到了推动作用。

为了让华夷皆是正统的民族思想得到实践,“五胡”建立的政权开始借鉴汉族的各种政治制度和政治文化。最可以说明问题的就是,“五胡”政权的政治首领开始称皇帝,他们传统社会的单于地位下降;此外,几乎都有年号,而且年号使用的词汇也与汉族的年号基本相同。例如后凉太祖的年号为“太安”“麟嘉”“龙飞”“承康”等等。“年号制度是汉武帝以来中华王朝特有的制度。采用年号制度,不仅证明了一个政权在政治上的自立,同时也证明了这些胡人政权继承了中华王朝的文化传统和政治理念。”⑤王 柯:《民族与国家—中国多民族统一国家思想的系谱》,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第90页。

在具体的文化事项方面,北魏的汉化是最彻底的。《魏书·高祖本纪》记载,孝文帝在495年下令:“诏迁洛之民,死葬河南,不得北还。”⑥《魏书》卷七《高祖孝文帝》,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178页。同时还禁止穿鲜卑的民族服装,因为皇太子坚持要穿民族服装,结果被处死。这种在文化上彻底放弃鲜卑传统文化的做法,其目的就是要表明,鲜卑具有中华文化的正统地位。

“华夷互变”具有南北方空间的差异。即中国北方“华夷互变”的特点是“华化”,具体来说,北方草原游牧民族的政治首领,在政治上放弃了单于的称号,选择了皇帝的称号,文化上的民族身份开始由“夷”向“华”转变,经济上开始从游牧向农耕转变。而南方则是一种逆向的“华夷互变”,例如西南地区部分汉族政治首领的“夷化”。所有这些“华夷互变”的历史现象,都反映了各民族处理族际关系的生存智慧和生存策略。

四、隋唐时期“华夷一家”的民族思想与族际关系

随着隋王朝的建立,一个更大规模的统一多民族国家出现,虽然仍有“华夷”的观念,但是都认为“华夷”是多民族共同体的成员,所以隋炀帝提出“混一戎夏”的民族思想。在这种民族思想的指导下,天下“大一统”成为多民族国家发展与建设的目标。

经过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民族融合,汉族的民族构成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所以唐王朝的民族观也发生变化,对于“华夷”的区别不是特别在乎,于是有了唐王朝开明的民族政策。因此,唐王朝境内的各民族积极参与多民族中国的国家建设,第一次出现了“华夷一家”的民族思想。这比司马迁的“华夷共祖”民族思想,不论是理论还是实践上都有了发展。

唐太宗与汉王朝的帝王相比较,以“华夷一家”的民族思想处理族际关系取得了更好的效果。唐太宗趁突厥内部的政治斗争和自然灾害发生的时机,打败了东突厥,解决了来自北方游牧民族的攻击,将突厥控制之下的北方、西北方的民族纳入了唐王朝的控制范围,特别是不再以“华夷有别”的民族思想来处理族际关系,获得了各民族的拥戴,被尊称为“天可汗”。唐太宗以后的帝王也基本遵循了这样的民族思想,使唐王朝的“天可汗”地位一直维持到了唐代中期。值得注意的是,唐王朝皇帝家族的血统当中,具有北方民族的基因,特别是突厥人基因。例如唐太宗的皇后长孙氏就是突厥人,唐太宗的一些姐妹也与突厥人通婚。因此唐太宗才会说:“自古皆贵华夏,贱四夷,朕独爱之如一,故其种落皆依朕如父母。”①《资治通鉴》卷一百九十八《唐纪十四》,北京:中华书局,1956年,第6247页。

概括来说,在“华夷一家”民族思想的指导下,唐王朝处理族际关系的智慧,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其一是在边疆民族地区设置羁縻府州。羁縻府州的设置,其内在的历史源流与汉代的羁縻制度有关,但是又有创新,即按照各边疆民族原有的民族分布格局,在保持原有政治制度不变的前提下,设置羁縻府州,以各民族的政治首领担任羁縻府州的都督、刺史;但是这个都督、刺史是朝廷封赐的。对此《新唐书·地理志七下》说:“唐兴,初未暇于四夷,自太宗平突厥,西北诸蕃及蛮夷稍稍内属,即其部落列置州县。其大者为都督府,以其首领为都督、刺史,皆得世袭。”②《新唐书》卷四十三《地理志七下》,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1119页。设置羁縻府州的时间,是从唐太宗时期到唐玄宗时期,设置的羁縻府州有856个。③《新唐书》卷四十三《地理志七下》,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1119~1120页。

唐朝的羁縻府州制度,是为了维护多民族国家共同体,保证多民族国家共同体的稳定,这应该说是唐朝处理族际关系的大智慧。

羁縻府州的内部结构,分为都护府、都督府、羁縻州。都护府是朝廷派出的军政合一的边疆治理机构,唐朝一共设置过单于都护府、北庭都护府、安西都护府、安南都护府、安北都护府、安东都护府。这6个都护府,几乎管辖了唐王朝边疆的所有羁縻府州,从多民族中国边疆建设的历史来看,意义重大。

和亲是多民族中国历史上处理族际关系的重要方法之一。在隋王朝短暂的38年中,和亲一共有9次,其中与吐谷浑和亲1次,与突厥和亲7次,与高昌和亲1次。可以看出,隋朝的和亲,仍然是想解决来自北方和西部民族的压力,仍然是希望以和亲作为一种和平的方式解决族际关系,为唐代的和亲奠定了基础。

唐代的和亲非常广泛,从唐太宗时期弘化公主嫁给吐谷浑开始,之后有文成公主、金城公主嫁给吐蕃赞普,还有诸多的唐朝公主嫁给奚人、契丹等等。对于把和亲作为处理族际关系的一种智慧之举,唐太宗曾经这样说过:处理与边疆民族的关系“惟有两策,选徒十万,击而虏之,灭除凶丑,百年无事,此一策也。若逐其来请,结以婚姻,缓辔羁縻,亦是三十年安静,此一策也。”④《旧唐书》卷一百九十九《北狄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5345页。按照唐太宗的思想,和亲也是羁縻制度的一种实践。

唐朝的民族思想还反映在历史文本的书写当中,例如《宋书》《南齐书》《魏书》等正史,把北方民族称为“索虏”,把南方民族称为“岛夷”,这样的民族思想就具有民族歧视。但是李延寿在写《北史》《南史》的时候,就不再使用这些词语,表明了当时不再有特别的民族歧视,即没有明显的“华夷”区别。

五、辽宋夏金元时期“华夷互动”的民族思想与族际关系

辽、宋、西夏、金时期,在多民族中国境内有多个政权存在。辽、西夏、金几个政权的主体民族都坚持自己的民族身份,但是从都说自己是正统这个问题上讲,几个民族对于华夏文化已有诸多的认同,而且在处理族际关系上也显示出许多灵活性。例如辽朝的南北面官制度,就是有效处理民族关系的一种智慧。因此,辽、西夏、金几个政权,对于多民族国家的整合,是有历史贡献的。

在唐代,唐王朝在契丹分布区设置了松漠都督府,契丹的政治首领都是羁縻府州的刺史,从此契丹开始接触汉族的政治文化。916年,耶律阿保机称帝,使用“神册”年号。这说明了两层意思:第一,年号是汉族政治文化的一个重要特征;第二,“神册”的含义也具有汉族政治文化的特征,即辽朝是“神”册封的。在此之后,耶律阿保机又立皇储、建立官僚体制等等,这些都说明,辽朝在采纳汉族政治文化建立自己的政权。在契丹的观念当中,是没有“华夷”二元对立的,在这样的民族思想指导下,辽朝在政治上制定了南北面官制度。这也是一种处理族际关系的智慧之举,这种处理族际关系智慧的核心,就是建立了政权的少数民族,在保持自己民族传统文化的同时,尽可能与汉族文化实现共存,而且还不断吸收汉族文化,渐渐发生文化交融,最后甚至出现民族融合。

到了北宋时期,契丹人建立的辽朝在与北宋交往的过程当中,出现了“两国同为一家”的观念。这个观念的来源,是认为契丹人与汉族具有同源共祖关系。据《辽史》卷六十三的记载:“伏羲氏降,炎帝氏、黄帝氏子孙众多,王畿之封建有限,王政之布濩无穷,故君四方者,多二帝子孙,而自服土中者本同出也。考之宇文周之《书》,辽本炎帝之后。”①《辽史》卷六十三《表一·世表》,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949页。契丹自认为是“炎帝后裔”的思想,就包含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也同样是处理族际关系的一种智慧表达。

在具体的政治实践中,耶律阿保机一开始就把儒学作为辽朝的核心价值观。耶律阿保机即位之初问大臣,说自己“受命于天,当事天敬神。有大功德者,朕欲祀之,何先?皆以佛对。太祖曰:‘佛非中国教。’倍曰:‘孔子大圣,万世所尊,宜先。’太祖大悦,即建孔子庙,诏皇太子春秋释奠。”②《辽史》卷七十二《义宗倍列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1209页。由此来看,契丹人并没有把自己当做“夷”,而是“华夷”民族共同体当中的一员,淡化了“华夷”的差别,这就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具体表现。因此,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除了少数契丹人发展为现代的达斡尔族之外,其他的绝大部分契丹人,融合到了北方的汉族中。这个历史事实,也是中华民族相互离不开的历史基础。

蒙古人在建立元朝的过程当中,虽然有过民族歧视,但是“人分四等”的民族政策,以及后来的“蒙汉一体”的民族观,彻底颠覆了先秦时期以来“华夷有别”的民族思想。这是多民族中国民族思想的一个巨大转变,也是一种处理族际关系的大智慧。

蒙古人建立蒙古帝国之初,是没有建元年号的。忽必烈即位之后,开始在“华夷”民族共同体思想的指导下处理族际关系,首先是在1260年立年号“中统”,之后又建立“元朝”;其次,消灭南宋之后,忽必烈下令,将南宋的所有“秘书省图书、太常寺祭器、乐器、法服、乐工、卤薄、仪卫,宗正谱牒,天文地理图册,凡典故文字,并户口版籍,尽仰收拾。”③《元史》卷六《本纪六世祖三》,北京:中华书局,1976年,第179页。所有的这些举措,都关系到国家建设的文化财富。所以蒙古人将所有的典籍、档案全部送到大都,目的是要用“华”的政治文化制度来治理新建立的政权。

元朝最大的变化是在朝廷设置了“劝农司”。表面上看是设置了一个负责农业的机构,而实际上反映了蒙古人政治家经济思想的变化,即从游牧经济思想向农业经济思想的转变,开始重新认识农业民族的价值,并且以之来处理蒙古族与汉族的关系,其中的政治智慧不言而喻。

元朝广泛推行的土司制度,是少数民族建立的王朝国家处理民族关系的一大政治举措,使多民族中国得到了空前巩固和强大。正是因为如此,《元史》中再也没有民族列传。这种历史文本书写的变化,就是民族观的变化,是明代汉族历史学家对蒙古政治家政治智慧的一种肯定。因为蒙古人作为元朝的统治者,是没有“华夷”意识的,因此元朝开始推行的土司制度,是国家政治制度的一部分,蕴含着处理族际关系的政治智慧。元代的土司制度从形式上来看,似乎仅仅是任命边疆的少数民族政治首领担任朝廷官员,但是其深刻的含义,是让朝廷暂时还不能够进行治理的地区,让少数民族政治首领进行治理,保证国家的统一,边疆的稳定。

元朝是蒙古人建立的,在元朝的民族思想中,没有“华夷之别”,所以脱脱在撰写《宋史》《辽史》《金史》时,民族思想是“华夷”皆正统,认为宋朝、辽朝、金朝都是正统,因此同时把《宋史》《辽史》《金史》这3部历史著作都作为正史。这样的做法,表达了蒙古人的民族思想,即认为不管是汉族、女真还是契丹,都是中华民族共同体的一部分,他们的历史都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历史的组成部分,其中包含着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民族思想,具体就是“华夷一家”的民族思想。

六、明清时期“华夷有别”民族思想的变化与族际关系

明朝建立之后,朱元璋就有建立大一统国家的宏大理想。从民族的角度看,我们认为,大一统的思想就是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大一统国家内的所有民族是一个共同体,所以明朝基本上承认元朝设置的土司,即延续了元朝的土司制度,但是制度建设是超过元朝的。例如每一个土司上任之前,都要到京城朝觐;土司的继承也必须得到朝廷的认可;土司的武装力量同时也是国家武装力量的一部分等等。这些制度表达的是,作为民族共同体一部分的土司,对于国家而言有守边的责任,这是“守在四夷”民族思想的实践。所以到了明代,土司地区开始成为多民族国家重要的组成部分,进行与内地一样的制度建设,其中最为重要的一个变化,就是让土司的子女必须接受儒学教育。《明史·湖广土司传》记载说:“以后土官应袭子弟,悉令入学,渐染风化,以格顽冥。如不入学者,不准承袭。”①《明史》卷三百一十《湖广土司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7993页。这是用儒学来作为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

从民族思想的角度看,朱元璋虽然有“华夷之别”和“以华变夷”的民族思想,但是其实践的结果,对于多民族国家,或者说对民族共同体的发展是有积极意义的,因为“华夷”都是国家的臣民,都是民族共同体的一员。

为了让民族共同体更加巩固,明代的土司虽然比元代多,但是所有的土司官阶比元代低,其目的就是要缩小民族之间的差距。与此同时,明代“改土归流”的目的,也是为了让国家的力量能够管理到边疆民族地区,加强民族共同体的建设,加强多民族国家的建设。

满族建立的清朝,与北魏拓跋鲜卑全面放弃自己的文化传统与民族身份不同。满族在建立清朝之后,仍然坚持自己的民族身份,在民族思想上没有了“华夷”的思想,反而是表现出“汉满合一”的民族思想。这是多民族中国民族思想发展的一个里程碑。

在处理与边疆民族的族际关系时,清朝仍然是在承认明朝相关民族政策的同时,也进行了诸多的改革。其中最大的改革就是进一步降低土司的官阶,绝大部分土司的官阶在五品以下;此同时还大规模推行“改土归流”。从历史发展的客观角度来看,“改土归流”也是为了使大一统国家更加巩固,使民族共同体得到更大的发展,因为“改土归流”也是处理族际关系的一种政治智慧。“改土归流”的最终目的,仍然是希望消除民族共同体内部的诸多差异,希望实现国家政治的一体化。

在“改土归流”的过程中,湖南的儒生曾静写了一部叫做《知新录》的著作,在书中强调了“华夷有别”的民族思想。对此,雍正皇帝亲自审问了曾静,把审问的记录以及所有的文字汇集起来,成为著名的《大义觉迷录》,反驳曾静“华夷有别”的民族思想,强调“大一统”才是多民族国家重要的实情,维护多民族共同体才是重大的事情。因为,从康熙皇帝与俄国签订《尼布楚条约》开始,多民族中国的国家主权意识已经产生,民族共同体意识也在孕育,所以雍正皇帝的《大义觉迷录》,实际上已经表达出多民族中国的民族共同体思想观念,目的是要消除“华夷有别”的民族思想。

结 语

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发展历史表明,在多民族中国,从古至今都存在一个“华夷”民族思想,以及处理“华夷”族际关系的智慧问题,其本质是民族思想的问题。在汉族建立的王朝国家时期,“华夷有别”的民族思想依然存在,但是在一些特定的政治博弈中,就会有处理族际关系的民族思想智慧,并且以之来解决相关的民族矛盾冲突。例如司马迁的“华夷共祖”思想、唐太宗的“华夷一体”思想。在边疆少数民族进入中原地区建立政权之后,则有两种情况存在,一是为了维护政权的稳定,并且希望能够长期发展,所以在文化上选择了汉文化,最后迅速融入汉族,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五胡”,都述祖起源于华夏,是“华夷共祖”,在文化上选择了汉文化,最后迅速融入汉族;另外一种是以蒙古族、满族为代表,蒙古族和满族建立了元朝和清朝之后,民族思想发生了变化,不再按照“华夷”进行文化分类,而是按照民族的类别分类,仍然希望王朝国家的各民族都是臣民。所以有顺治帝“满汉一体”的民族思想,以及后来雍正皇帝《大义觉迷录》中的民族思想。

通过对中国古代民族思想与各个政权处理民族关系智慧的研究,我们的目的,是要去寻找研究多民族中国形成与发展的内在机制,探讨多民族中国的民族思想,以及这种民族思想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实践,最终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提供一些历史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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