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思考
2019-02-19袁利华石明培
文/袁利华 石明培
(作者单位:大英县人社局)
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是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干部职工依法依纪依规从事行政行为、优化为民服务情怀、严防腐败行为发生的有力抓手。
目前,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在履行“一岗双责”中,仍然还存在盲区。一是责任意识不强,履职不到位,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少。二是以形式对形式,与具体工作脱节。三是对分管范围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什么、怎么抓、谁来抓缺少系统性、针对性,对廉政风险点缺乏掌控度。四是对分管范围内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研究少、部署少、检查少、追责少,认为只要管好自己、不贪不腐,就是履行了党建责任制。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各部门党组(党委)要强化抓机关党建是本职、不抓机关党建是失职、抓不好机关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坚持“书记抓、抓书记”,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级领导干部要履行“一岗双责”,做到明责、履责、尽责。要处理好党建和业务的关系,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
因此,党员领导干部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全面从严治党为己任,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全面提高党建质量和水平上下功夫。
一要强化学习引领。党员领导干部应坚持理论学习,使全面从严治党入脑入心。要把理论学习成为提升自身政治素质的行动自觉,作为自身修为的必修课,作为考察、考核党员干部的重要依据。
二要强化担当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在基层党建工作中起着风向标、示范者效应。一方面要身体力行做表率,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按照党支部安排完成各项任务。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分管领域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研判,了解分管领域党员的思想、工作、生活、学习等情况以及贯彻落实组织纪律、廉洁自律、党纪国法等情况,指导分管领域扎实开展基层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工作,督促分管单位抓好廉政
关键词:从严治党 党建 一岗双责风险点防控、正反典型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等工作,对发现问题的人和事要及时及早谈话提醒、诫勉谈话或教育批评,做到防微杜渐。
三要强化问题导向。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经常深入分管领域一线,重点对党建基础工作、重点工作、中心工作等查找薄弱环节,分析问题原因,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督促问题的解决和工作的推进。
四要强化教育引导。要加强分类指导,科学精准施策,增强机关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党员领导干部除自身积极参加“三会一课”外,还要坚持对分管领域各单位党支部的工作进行指导和规范,督促分管单位从严从实推进党的建设。要坚持把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正反典型教育、警示教育、廉政教育贯穿始终,筑牢思想防线。要坚持开展对软弱涣散党支部、问题党员的关心、帮助、教育、转化、引导工作,通过抓问题整改促工作推进,抓教育转化促认识提升,塑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五要强化监督问责。党员领导干部要提高党的建设的政治敏锐性,敢于对一切违纪违规违法行为亮剑。要运用问责机制,问责一人,教育一片,警示全体。要用制度管人管事,从日常规范抓起,通过严的要求、严的约束、严的规范,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六要强化组织领导。一是抓住主体责任引领。厘清党的建设工作清单,时刻绷紧党的建设这根弦。二是抓住关键少数作为。一个单位,抓住分管领导,督促分管领导在分管领域履职尽责,把好关口,就会带动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积极向好。坚持分管领导常态化监督管理、常态化汇报反馈情况,党组(党委)定期研判,促使党员领导干部积极所为,对党员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才会凸显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