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国际竞争优势研究
2019-02-19孙会娟姚正海
孙会娟 姚正海/文
近年来,我国的经济结构分化日趋明显,国家为了适应这种变化,推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而知识产权工作为了顺应改革势必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对知识产权行政体制改革提出了新的明确要求。长期以来,我国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一直面临着分散管理、独立并行、行政执法保护标准体系不健全等问题,致使知识产权持有人,尤其是企业,在对其知识产权提出保护和服务诉求时无计可施,这样就导致了知识产权和经济相关工作无法很好地融合。第七届中国专利信息年会报告指出:知识产权本身具备制度供给和技术供给的双重属性。因此,加快知识产权体制建设,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必须着力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体制改革。
一、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国际竞争优势的研究综述
1.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对经济的影响
潘菁和刘辉煌(2008)以知识密集型服务作为中间投入要素,以建立模型的方式,系统分析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在封闭和开放条件下对经济增长会产生怎样的影响,认为发展知识型服务贸易以及加强对其自由化的建设对一国的经济增长会有显著作用。钟潇洁(2010)通过分析我国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的出口现状及特点并以“价格——边际成本率”模型来实证测算知识密集型服务业中各行业出口的市场势力指数,得出我国知识密集型服务业中大部分的行业出口的市场势力指数都很低的结论,归纳总结出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服务水平低下、逆差持续扩大以及同质化现象等严重的影响因素。姜南等(2014)在对中国专利、版权和商标密集型产业构建方式分析的基础上,分析了2008-2010年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对国内生产总值与就业总人数的影响,并且与欧美等国家的情况进行比较,依据现有的相关政策和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的意义,分析了其对中国经济转型及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发挥的重要作用。范文等(2017)对我国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的健康发展提出了可行性的对策建议。
2.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国际竞争优势分析
Antonelli(1998)根据欧洲一些国家投入产出数据计算了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的产出弹性。国际相关学术专家也利用各国的投入产出表就各国的服务业与制造业的相互关系做出了相关实证研究,他们发现服务业对一国制造业的发展以及提高其在产业中的竞争力具有显著促进作用,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尤为突出(Guerrieri et al.2005;等)。王静(2011)先采用净出口比率(RNX)指数对我国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国际竞争优势的变动趋势进行了系统的分析;其次采用显性比较优势指数(RCA)利用与国际比较的方式对各个国家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的竞争力进行详细阐述,其中英国的知识产权密集型服务业中的各个行业的国际竞争优势较为突出。刘林青、谭畅(2017)根据2012年美国发布的《知识产权和美国经济:聚焦产业》报告,从竞争性和互补性两方面对其和我国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进行详细对照和分析,得出中国的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的贸易竞争力的优势主要体现在单一产品类别出口量较大,而美国则依靠多类别产品出口。
通过以上回顾和梳理国内外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的研究状况,可以发现:大多数关于国外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最初的研究,基本上集中于从微观层面对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以及服务创新与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中的知识传播机制之间的关系,取得了大量显著的研究成果。目前国内对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研究内容仍然不够全面,缺乏系统性、整体性的深入研究,无论是从研究的对象与主题,还是研究的思路与框架,以及理论体系的构建上,都存在一些不足。目前,在中国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的研究中,突出存在以下问题:
在研究思路方面,尽管国内外学者已经达成了共识,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但是国内学术界对于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自身发展变化的规律,以及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作用还缺乏系统、全面的深入研究。在研究层次方面,我国现有的研究主要聚焦于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的基本面探讨,或从管理学角度出发,在微观层面上对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与服务创新的关系进行实证研究,然而从产业和宏观层面针对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自身发展变化的规律以及在国民经济中作用的系统性、全面性研究还较少。
二、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国际竞争优势的现状分析
1.知识产权转化效率不高
目前,我国有关专利转化率的计算标准尚未统一,因此,部分学者认为专利转化率在10%左右,但也有部分专家学者经过研究,认为专利转化率只有2%左右。据统计,2018年我国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专利申请达到了432.3万件,然而专利转化成技术实施的总量相对较少。通过分析发现:问题主要表现在没有面向社会和公众的有效需求进行专利和科技成果的研发创造,没有处理好信息和风险不对称问题,同时,企业和高校缺乏国家对创业阶段的政策支持,企业中缺乏有效的专利转化组织机构和高效的人才研发团队,还未形成系统的知识产权集中管理机制。
我国专利申请在技术方面存在创新水平相对不高,并且在关键技术领域相较于欧美等发达国家的专利占有率明显不足,关键核心专利较少,政府所做的政策引导和专利考核评价工作存在较严重的重数量轻质量倾向,甚至通过了部分企业一些不以保护技术创新研发成果为根本、不以提升企业和国家市场竞争优势为目的的专利申请。汤森路透发布的2018年全球最具创新力大学名单显示:美国高校以约50%的占有率位居榜首,虽然中国高校在专利存量方面全球领先,但是在专利质量、专利转化率和全球影响力等方面竞争力较弱,中国仅有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和复旦大学五所大学上榜。该统计结果也揭示出中国大学专利申请数量与质量存在严重不匹配的问题。
2.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缺乏基础设施体系
知识产权保护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牵涉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工作的方方面面。为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必须加强整体设计,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保护体系建设,规范企业内部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工作。目前,大多数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尚未形成科学的、专门的、全面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尤其是没有明确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属问题、保护问题和对发明者的激励措施等规定。从而导致了知识产权的利用率、转化率和产业化率都较低,不能很好地转化成技术、商品等形成生产力。即便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管理体制,由于与知识产权科学发展规律不相符,使得管理制度的灵活性和可操作性较低。
我国现有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基础设施相关条款分割较严重,各类信息平台服务能力不统一,特别是在基础数据服务方面存在严重不足。同时,关于知识产权分散化、碎片化等问题亟待解决;知识产权产品、企业集群和经济科技园区体系建设不完善。目前进行的创新驱动发展实验区试点专利导航工程覆盖面还较小,缺乏有关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实施政策先行先试的手段。
3.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人才支撑体系尚未建立
人力资源是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创新的基础。对于具有高度知识密集性和高素质劳动力投入的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来说,更需要高素质、高技能的专业性人才。在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过程中,高素质人才的就业、教育以及培训等人才政策发挥着重要作用。例如由美国联邦政府额外向学校、社区、市区和各州提供财政支持,主要是为了以提高学校的整体教学水平,使更多的青年人能够接受系统性的教育。另外,美国联邦政府在劳工技能培训方面也做出了巨大努力,为了更好地促进劳动力进行培训,学员可以使用个人培训账户来选择培训服务,各州必须建立就业服务中心,目的是为成年人就业提供系统性的培训服务和其他服务。
虽然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就业人数迅速增长,但是高科技人员和经过专门培训的人员所占比例较低。另外,政府和企业在专业性人员的教育与培训方面的财政投入也不够。当今社会,没有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就无法提升我国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的全球竞争力。
4.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相关法律建设不够完善
在愈演愈烈的全球市场争夺战中,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逐渐演变成为各国的“进攻之矛”与“防守之盾”。一方面,在国际市场上,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依靠自身的技术优势率先在海外市场抢先注册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占领了该国或该地区的高地,提前布下了知识产权陷阱。另一方面,在国内市场上,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依靠自身拥有的专利技术,步步为营,不断提升本企业产品的销量与市场份额,从而引领本国企业的技术创新发展方向。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稳步发展,美国主导的新式贸易壁垒把主要矛头对准了中国。2017年,中国企业遭遇美国“337调查”的总数量高达24起,已连续多年位居涉案国首位。其中涉及最多的领域是电子通信,86家中国企业被卷入其中。据统计分析,90%以上的“337调查”关注的焦点在于专利侵权问题。
当前我国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在法律制度建设方面的问题普遍存在于:行政执法力度不够强硬和执法手段相对薄弱。随着国家、企业对知识产权研发投入的增加,知识产权申请数量和授权量较之前都有了大幅度提高,然而知识产权纠纷事件发生的频率逐渐增加。同时,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方面,我国存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设置混乱、执法队伍建设不完善、执法通信工具落后等问题。
三、我国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国际竞争优势提升对策
1.加强创新意识,积极提升科技成果转化率
通过强化对新工艺、新产品等知识产权的保护以及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供给的方式改善产品和服务供给,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当前如果想要解决制造业产能过剩的问题,并实现制造业的转型升级,就必须要不断提升产品的技术、品牌、服务、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附加值,实现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从价值链低端迈向高端。通过有效完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优化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质量,做好在关键技术和科技创新等方面的具有前瞻性的专利布局,形成在关键技术领域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的竞争优势。
2.发挥科技园区产业集聚功能,推动基础设施建设
目前,中国的许多科技园区仍然专注于制造和加工贸易。在发展和转型过程中,我们可以加强软件产业基地、金融服务外包基地、现代物流基地等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基地的建设。充分发挥科技园产业集聚区的主导作用和示范效应,促进中国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的快速发展。首先,从发展角度看,科技园区的产业结构应该从单一的产业集群发展到包括知识密集型产业在内的复杂生态系统产业集群。其次,在园区配套政策方面,为促进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的发展,园区的优惠政策应该多向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倾斜,增大优惠力度。对那些具有创新意识、规模贡献度高的企业以及颇具创新性的项目,应在科技园区内设立引导资金对其进行嘉奖和鼓励。此外,要大力推进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与先进制造业的互联互通。最后,在科技园区设立研发中心,从事技术服务项目,金融和售后服务的企业将受到鼓励和表彰。
3.创新人才培育机制,降低创新人才培育成本
在战略上,美国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也十分关注对重点科技人员的培养和储备;德国注重国际化经营,实施结合自由化和保护服务贸易政策;日本则是实施逐步推进的国家开放战略,更加注重高新科技研发和国家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创新发展需要持续注入知识要素,知识要素则依靠高素质综合性人才的教育投入的多少来衡量。在知识经济时代,我国高等教育的重点培养目标是创新型的跨学科人才,目前我国对于这方面的人才储备主要来源于高等教育,然而,我国目前高等教育向社会输送的人才还不能达到社会或企业对其的要求,这就导致了许多刚入职的员工业余还要接受相当程度的专业技能培训,从而也就导致了社会创新成本的提高。因此,高等院校应该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符合社会发展实际的相应人才培养计划,政府加强与高校的互联互通,进一步增进产学研结合发展,推动高校产业的创新协调发展,培养满足社会和企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人才,降低后期创新成本投入。
4.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优化产业发展环境
为更好地促进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的发展,应注重营造有利于其发展的硬件和软件环境。建立长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在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建立行政执法职能整合,建立诚信档案、诉前调解纠纷、海外维权保障和多重司法保护的创新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司法部门的地域优势与专业特长,用于探寻更加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营造具有竞争性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使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和产业广泛集聚和协同发展,逐步建立政府监管、企业自律、司法保护、舆论监督的多元立体化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对于侵犯知识产权与制假售假的违法行为给予严厉打击和惩戒,激励社会的创新意识,勇于发明创造。积极改善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的发展环境,逐步开始实施开放性的发展战略,促进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的创新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