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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女德教育文献综述

2019-02-19冯小桐

社会科学动态 2019年4期
关键词:男尊女卑教育

冯小桐

近年来,社会大众对于中华传统文化的关注度日益提高,传统文化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复兴,但是这种复兴也带来了不同的声音:有人认为是开历史倒车、温习封建文化,是“捡起旧时糟粕,强化传统女性的依附性人格。”①也有人认为应重视妇女传统美德的价值,并按着社会主义原则加以改造提高,赋予其符合时代发展的新的内容和新的理解,使之服务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这是时代发展的需要,需要全方位弘扬中华优秀的传统文化。

而以教导女子、复兴中华传统文化为主题的女德班随着传统文化大力弘扬的浪潮也一度被推上风口浪尖。不可否认的是中国古代的女德教育对于塑造古代女子形象、规范女子行为是有一定积极影响的。但是一些对于古代女德教育的的误读,也使得女德教育被妖魔化,负面报道屡见报端。如何客观地看待传统文化的过去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对古代女德教育情况进行了回顾与整理,希望通过这样一个整理的过程逐渐接近中国古代真实的女德母教。

一、我国古代女德教育研究情况

以“古代女子教育”、“女德”、“女子道德教育”、“母教”、“女子德育”、“古代女子伦理”为关键词在CNKI(中国知网) 上检索期刊文献,大概有30多篇论文。90年代的论文虽然距今较远,但是在整理的过程中,发现一些高质量的论文在今天仍有借鉴意义。

本文主要围绕“中国古代女德教育”(后文以“女德”代之)展开论述。在对文献进行梳理的过程中,发现 “妇德”、“女教”、“母教”等关键词与中国古代女德教育有着紧密的联系,在讨论中国古代女德教育时不可避免的会涉及到这些词语。所以我们首先论述“女德”、“妇德”、“女教”、“母教”的相关内涵。

1.女德、妇德、女教、母教的内涵

对于女德的概念,浙江大学苏羽认为,中国传统文化中所谓“女德”是指妇女应该具有的品德,其大体包括三个方面:妇道、妻道和母道。②中南大学孙哲、刘立夫认为,女德,或者说妇德,外延极广,主要包括女子的德性及其日常行为规范。教导女子如何具备相应的德行的教育就是女德教育,它是我国古代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③东南大学陈爱华认为,传统女德的内涵有狭义与广义之分,从广义的角度看,它包括了从先秦时期直至近代的女德学说。从狭义的角度看,主要是指“三从四德”。④淮阴师范学院黄明理、张超认为,中华传统女德的主要内容是“从”、“节”、“孝”、“勤”。⑤福建社会科学院许莹莹认为,在两千多年的妇女道德发展史上,各朝各代各个时期伦理思想家都赞同的基本规范就是“三从四德”,它是中华传统妇女道德的集中反映。中华传统女德的基本内涵是妇德、妇言、妇功、妇容。⑥

对于女教、妇德的概念,湖南女子大学易银珍认为,所谓“女教”就是指用规劝告诫的方式诱导女性从举止动作到一颦一笑如何做到符合封建礼教的规范,彻底全面、从内到外地完成对父权、夫权的驯服和尽忠。所谓“妇德”实际是对妇女的道德规定,史称“四德”。⑦

肖群忠认为,传统女性道德是“三从四德”、“男尊女卑”。妇德,主要是对女子的行为和品质要求。从严格意义上讲,敬顺、贞节节烈等都可以说是一种女子个体道德。⑧

何静之指出,以君臣、父子、夫妻,这“三纲”为准绳,制定出的一整套的伦理、道德、礼仪的标准和具体内容,用以规范约束人们的思想行动,可称之为礼教。其中专门针对妇女的部分,可称之为女教。⑨内蒙古师范大学张丽杰认为,“女教”即女子教育。⑩

陕西师范大学高荣楣指出,中国自古便极为重视教育妇女,只是目的不在于让她们学习知识,开发智力,而是要让妇女们知晓礼法、妇道,成为最符合男权社会要求的淑女贞妇。由于这种观念,中国古代形成了一套发达的“女教”“女学”。⑪

济宁学院李群指出,母教文化是关于母亲教育的文化。目前,我国学者对“母亲教育”的界定,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母亲的教育”,认为母亲是人生的第一位教师,承担着教养子女的重任;二是“教育母亲”,即通过对母亲实施教育,提高母亲的素质,从而提升母亲的教育质量。⑫

在进行整理之后,在本文中对“女德”的讨论,范围限定为广义的女德,即包括女教、妇德、母教中教育母亲的部分等涵义在内。中国古代女子教育,以“女德”为首,因此女德的涵义在本文中也应包含中国古代女子教育中关于“女德”教育的部分。古代女子伦理道德教化、封建社会礼教中关于女德教育的部分在本文中也包含在“女德”的涵义之内。

2.女德的产生

(1)女德源于《易经》中的阴阳哲学。咸阳师范学院王渭清指出,《易经》是我国最早阐述男女两性关系的经典著作。作为一部哲学著作,《易经》将阴阳、乾坤、天地、男女作为相对的概念赋予了哲学的含义。纵观全部《易经》所言八八六十四卦,可以说完全是基于阴(--)、阳(—) 两爻,阴阳两爻是一切思想的根源,也应是一切文化制度的根源。由阴阳观念衍生出的男女关系最初是作为一个哲学的命题,被认为是社会伦理之始。⑬

中国人民大学吴效马指出,生成、传衍于宗法农业社会土壤的中国传统性别秩序理念,乃是中国古代礼法制度、观念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以源自《周易》的阴阳乾坤学说为哲理依据,以扶阳抑阴、尊男贱女、“夫为妻纲”和阴阳互补、“夫妻一体”“夫义妇顺”为核心原则。⑭

易银珍指出,《易经》中坤道要顺应乾道。人的自然性别被赋予阴阳的涵义,阳为男为刚,阴为女为柔。由天尊地卑而致男尊女卑,开启了古典伦理的运行轨迹,奠定了其后中国传统社会男女道德人格的基础,成为处理两性关系的指导性原则,也带来封建女性伦理观念的形成。⑮

(2)与封建宗法制度相联系。中国古代女子教育的发展与一定的社会条件相联系。湖南科技学院乐伶俐指出,我国传统社会是一个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宗法制度社会,维持宗法制度社会正常运转的是伦理关系。我国传统社会通过建立一套完备成熟“伦理本位”的社会关系来管理国家、制约和规范人们的行为,具体而言,即落实到依“礼”而治。⑯

许莹莹认为在宗法制封建时代,古代女子教育的这种状况是历史的必然产物,它有利于维护小家庭的和睦安定,进而促进君臣等上下关系的和谐,并最终实现宗法等级社会的稳固。⑰

严琬宜、曹大为认为,中国古代在农耕自然经济与宗族血缘纽带双重制约下跨入阶级社会门槛,国家行政组织与血缘纽带相互耦合,凝为社会深层结构,制约、规定着中国古文化的导向。在这片特定社会土壤中积蕴的妇女问题,同样打下这一社会文化传统的特殊印记。⑱

湖南师范大学道德文化研究中心李桂梅、张翠莲认为,中国传统社会非常注重男女差异,是个男女有别的社会,当然这种注重不是单纯地基于男女两性生理上的差别,而是基于封建宗法社会保持稳定的需要。封建宗法制度决定传统女德的构建,女性的角色、身份和行为规范均以此而设定。在宗法家族血缘关系中,则被排除在宗族世袭统治和财产的继承权之外。在注重宗族整体利益的条件下,女性也没有独立的经济权利,只有依附于宗族势力才能获得相应的社会地位。传统女德构建的过程也就是封建宗法制度依据不同时代的要求,对传统女德内容不断丰富的过程。⑲

(3)儒家伦理对女性进行塑造。青海师范大学纪宁指出,在儒家大背景下的中国是一个重视家庭、有高度秩序并具有等级观念的社会。儒家上承父系氏族社会文化和周代所构建起的父权制社会性别制度,强调男尊女卑,男主女从,男女有别的纲常伦理思想和观念。男女双方生理上的差异,在以儒家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中得到了强化,将女性卑弱论上升到了哲学理论高度,根深蒂固地深植于人们的思想观念中,成为一种天经地义、永远如此的意识。⑳

易银珍认为,家国同构的儒家伦理结构使女性自觉置诸“内”的伦理位置。家庭伦理是国家伦理的基石,而夫妇之道是天地之道的家庭呈现,男外女内是儒家伦理体系下所规定的男女性别角色的伦理位置。作者还指出,在儒家的伦理体系中,男性身处由君到子层层相扣的伦理阶梯,而妇女则限制在家的脉络里,仅居五伦之一,她们的社会脉络被无限简化。“男外女内”的性别分工及性别隔离制度把妇女的角色定位在家庭内部,“家”成了女性全部的生活空间,家务成为女性的一生事业。考察传统伦理话语,妇女一直被深植于家庭之“内”,终究没能归结到女性主体本身。作者指出,儒家女性伦理是中国古代社会的主导意识形态——儒家伦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古代规范女子道德行为的根本准则。一方面,儒家女性伦理是男性中心社会里为统治女性而制定的,总体上是维护、代表男性利益,压抑、摧残女性群体的。它造就了一代代逆来顺受、委曲求全而又弱不禁风的柔弱女子。另一方面,却也培养了中国妇女的温柔贤惠、和顺谦让、勤劳节俭、无私奉献等优秀品德,以及德才兼备、刚毅勇敢,识大体、顾大局的精神气质,体现出我国古代女性的传统美德。㉑

3.女德的历史发展

黄明理、张超指出,中华传统女德发端于先秦,形成于两汉,反复于魏晋南北朝,重构于隋唐,强化于宋以后。㉒

李桂梅、张翠莲㉓认为,夏商周时期对女性德行的认识仍然处于自然朴素的认知阶段。在先秦以前的文化中,女德主要指女性所具有的“生”“养”能力以及相应的德性。春秋战国时期随着儒家思想的不断完善,其所倡导的礼治思想开始渗入人们的日常生活,形成男尊女卑、男主女从、男外女内的礼性规定。生殖、养育虽仍是女性的主要职责,但女德的内涵已经开始发生变化。男女两性的关系被纳入儒家伦理道德的起端而逐渐具有礼制的意味。西汉时期,刘向编著的《列女传》和东汉班昭编著的《女诫》表明女德真正演化为封建伦理思想体系下女性德性、言行、修养和态度等方面的原则规范。五帝时期专门针对女性的礼节规范已经出现。夏桀、殷纣、幽王的宠妃干涉政治生活,最终败国离家。其时,女德构建的必要性逐渐凸显。春秋战国时,传统女德构建的基本框架形成。这一时期,礼崩乐坏,诸侯争霸。为结束这种混乱局面,孔子主张“复礼”、“为国以礼”。在孔子修订和整理的六经中,出现了妇礼、妇道、妇德、母道等女性专门的规范概念。两汉时期,女德构建的理论依据得到完善并开始实行。董仲舒将“三从”上升为“三纲”,将普通的行为规范上升到政治高度。《白虎通·五行》则从哲学的高度,进一步论证男尊女卑的合法性与永恒性。理论的完备,为女德构建奠定了基础,这一时期女德的经典读本《列女传》和《女诫》问世,“男尊女卑”“三从四德”是其主旨思想。唐宋时期,女德构建内容逐渐转向贞节、忠孝。明清时期,女德构建得到强化,节烈成了戕害女性的沉重枷锁。这一时期封建官僚体制越来越僵化,对女性的贞节提倡达到了最高点。作者还指出,传统女德构建的过程也就是封建宗法制度依据不同时代的要求,对传统女德内容不断丰富的过程。如果说先秦典籍中对女德的思考更多是出于对女性自然的生理和心理的朴素认知,而封建社会形成之后,女德的构建则更多具有封建宗法制度的考量。

4.女德的教化书籍

徐州师范大学陈延斌、王丹丹㉔指出,女训或称女教书,是专门以女性为教育对象,通过文字与语言的形式阐述女性如何治家处世的训揭,道德教化是古代女训的主要内容。古代女训分为先秦时期(发轫)、汉唐时期(形成和发展)、宋元明清时期(繁荣与昌盛)、明清时期(鼎盛时期)四个阶段。先秦时期是发轫期,中国古代女训产生的萌芽在《诗》 《书》 《礼》 《易》 《春秋》 《论语》 《孟子》等先秦时期的典籍中有所反映。汉唐时期是形成和发展时期,从汉到隋唐是古代女训在中国的第一次高潮。该时期的女训仅专著就有《内训》 《列女传》 《女诫》 《女鉴》 《女记》 《诫诸女及妇》《女戒》 《戒女》 《女孝经》 《女论语》 《戒子拾遗》 《贞顺志》 《妇人书仪》 《妇人训诫集》 《美妇人传》 《妬记》 《娣姒训》 《后妃记》等多种。宋元明清时期是繁荣与昌盛时期,这一时期随着印刷术的发展,女训著作的思想内容更加理论化、系统化,而且还出现了除语录、书信、经书、条规之外的诗、词、箴、铭及歌诀等新的表现形式。宋元时期女训的代表作有司马光《家范》中的女训部分、宋太祖赵匡胤的《戒公主》、徐伯益的《训女蒙求》和许熙载的《女教书》。明清时期是鼎盛时期,作者归纳了这一时期较有影响的书籍,如黄尚文等人汇辑的《女范编》,明仁孝文皇后的《内训》,王刘氏的《女范捷录》,官吏温璜记录整理其母训诫的《温氏母训》,李氏与丈夫袁参坡的《庭帏杂录》,诗人徐媛的《训子》,以及黄氏的《训子诗三十韵》和《百字令·戒子》等。清代是“集女教之大成”的时期,如陈宏谋的《教女遗规》、陆圻的《新妇谱》、陈确与查琪两人补作的《新妇谱补》和《补新妇谱》、蓝鼎元的《女学》,还有大量流行于民间下层的女训,如《妇女一说晓》 《闺训千字文》 《绘图女儿三字经》 《闺阁箴》 《女小儿语》等。

作者根据写作内容的不同,将古代女训的类别分为说教型、典范性、混合型。根据写作方式、写作风格的不同,将女训分为引经据典型、清规戒律型、书信随笔型、箴语歌诀型。根据女训针对的训诫阶层对象不同,将女训分为专门针对皇室的、贵族的、宦官的、殷实之家的、平民的等。根据训诫教化范围,划分为家庭教化型、社会教化型和混合型等。

河北师范大学安拴虎㉕认为我国古代很早就有了女教的读物。作为周代礼义集大成的“三礼”中关于如何做媳妇、事舅姑(即公婆)的规矩、礼义的内容,可以算作是中国古代女教读物的雏形。女教教科书的出现是在汉代,汉以后,女教的读物陆续增多。汉代是女教读物的奠基期,直到宋代后期,理学逐渐成为统治思想之后,女教读物便迎来了第二次高潮,不但内容上出现了多方面的更新,而且导致了女教、女性伦理道德以及妇女生活等发生了一系列显著变化。从汉至隋,女教读物仅专著就有《曹大家女诫》 《妇人书仪》 《列女传》 《女鉴》 《妇人训诫集》 《贞顺志》 《女记》 《美妇人传》 《妬记》 《娣姒训》 《后妃记》等,其中《列女传》就有刘向、赵母、刘歌、曹植、皇甫谧、茶母邃等人撰写的10种不同版本。唐代女德教科书,除上述各书外,又有《内训》 《女训集》 《妇人训解集》 《女则要录》 《孝女传》等书。宋代有《诫女书》 《弟子职女诫乡约家仪乡仪》 《家范》;明代有《高皇后内训》 《女诫》 《章圣太后女训》《女钅监》 《内则诗》 《母训》 《妇训》 《女教续编》《古今列女传》等,清代顺治皇帝还亲自编写了《内则衍义》。

北京大学张秀春根据研究发现出土文献《季子女训》、失传文献《女宪》及传世文献《礼记·内则》等都可以反映出女教文献的萌芽,两汉刘向《列女传》和班昭《女诫》的问世标志着中国古代女教文献的产生。此后,历经魏晋隋唐的发展期、宋元的低落期,到明清达到鼎盛并发生变异。它们可分为传记类、理论类、综合类和仪则类,内容涉及道德品行、人际关系和才智技能等方面。呈现出由少到多、渐趋鼎盛发展的过程,女教文献数量呈马鞍型变化,读者群由社会中上层扩大到下层、由已婚妇女扩大到几乎所有女性,作者群中女作者逐步增多、帝王后妃亲自参与撰著,内容和形式也渐趋通俗化,到清末发生变异,向新式女教文献转变。㉖

二、中国古代社会对于女德教育的认知

1.中国古代社会女子伦理道德观

(1)男尊女卑。有学者认为《易经》是男尊女卑思想的根源。如肖群忠认为男尊女卑是指男子在社会、宗族、家族生活中有尊贵的地位,妇女则处于卑残的地位;在人格上男子有独立人格和尊严,而女子则无独立人格、尊严。作者指出,《易传》的乾刚坤柔,男阳女阴,男能生女,男国女家,男外女内等思想从宇宙观,社会观上提出男尊女卑观念。“天”“阳”为“一”,为“奇”;“地”“阴”为“二”、为“耦”;既然“一”能生“二”,“太极”能生“两仪”,则“男”能生“女”,“女”生于男。由此宇宙论的男尊女卑推至在社会生活中男国女家、男外女内。国统治家,也就是男统治女。儒家通过居丧、奔丧、祭祀、配偶、生子、结婚、离婚等礼法给男尊女卑以制度上的保证。㉗

男尊女卑对于维护社会秩序有重大意义。河北大学阎广芬认为,男尊女卑有两层内涵:第一就其自身存在而言,男性比女性优越;第二就其社会地位而言,男子高于女子。滥觞于先秦而完成于汉代的“三纲”思想集中而又明确地体现了男尊女卑思想。阎广芬认为,男尊女卑的理论实质是“男女有别”。这个“别”是本体论和人性论意义上的差别。传统文化心理对女性地位的认识寓于乾坤、阴阳等本体论的哲学思想中,歧视女性的社会偏见牢牢地放到了本体论的基石上,这就从本体论的高度确定了女性是卑贱的。作者指出,男尊女卑必然导致男女有别,男女有别对维护社会秩序有重大意义。㉘

有学者分析了男尊女卑产生的原因,认为男尊女卑是封建社会的产物。阎广芬、张杨认为,“男尊女卑”思想的形成一方面是古代社会分工,男子在社会生产和政治经济生活中居于重要地位,这种社会生活实践反映在人们的头脑中,便产生了相应的男尊女卑的意识。另一方面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产物。中国古代政治体制有两大特点:一是大一统,二是宗法制。大一统需要有一个相应的意识形态体系来统一全国人民的思想,而“三纲五常”就是这个体系的核心。所以,“男尊女卑”是中国封建社会的产物。㉙

对于男尊女卑观的强化方式,谷忠玉认为,男尊女卑观在中国古代社会通过哲理化、法律化、社会习俗化而不断得到强化,从而对中国古代女子的生存与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㉚

(2)三从四德。有学者探讨了三从四德的起源和三个层次,并阐述了三从四德与男尊女卑的关系。易银珍㉛认为,“三从”最先见于《仪礼》:“妇人有三从之义,无专用之道。故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四德”即妇德、妇言、妇容、妇功。“三从”把女子的一生固定在一个依从他人的毫无自主、泯灭自我的整体框范之中;“四德”则为女子的举止言行提供了严格而细致的规定和典型。男尊女卑,“三从四德”可分三个层次:男尊女卑是传统女子道德的价值观念和总体目标;“三从”是男尊女卑的价值观念和目标在女性终生不同阶段的人际关系中的贯彻;“四德”则是上述观念和目标对女性个体品质的具体要求。男尊女卑给“三从四德”提供了应然性的目标,“三从四德”给男尊女卑提供了规范性的保证。

有学者认为三从四德体现的是对妇女的束缚、束缚妇女的精神枷锁。肖群忠认为,即幼从父、嫁从夫、老从子在《女诫》等女子教训书中则提出一系列行为规范使其更加具体化了。未嫁从父,体现了父权对女子的束缚,既嫁从夫体现了夫权对女子的统治,夫死从子则使妇女最终丧失了任何自主权利,而终生沦为男子的奴隶。㉜“四德”从它是专为丈夫和夫家所设的对妇女的规范和片面义务来说,是为男尊女卑和“三从”服务的,因而也是束缚妇女的精神枷锁。阎广芬认为,三从四德的本质就在于对妇女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全面奴化,它是整个中国古代社会妇女文化的根本所在。㉝

也有学者对此持不同观点,认为三从四德并非绝对的服从。严琬宜、曹大为以“三从”中 “夫死从子”的条目为例,指出“夫死从子”因有儒家孝道的制约,也只限于夫死不嫁,不另立门户,而并非实际规范母子关系的准绳。相反,社会一向认同母亲具有一定管教惩戒子嗣的义务和权力。除了日常家教外,在主婚、分配财产等方面,亦有次于父家长的权限,甚至皇太后在夫亡子幼的情况下暂行摄政。这种状况多少反映妇女因在人类自身繁衍、家庭经济及操持家务、稳固家庭宗族等方面的作用而享有一定的社会地位。但是,一些父家长在家内受制于妻妾的表象并不能改变在政治、经济等社会活动中男尊女卑的大局。㉞

(3)持贞守节。对于贞节观产生的原因,黄明理、张超认为,在私有制和父权制下,财产继承的必然,要求妻子必须生出确实属于父亲血统的子女,于是,忠贞专一便异化为对女子的片面的道德禁锢,并走上了“从一而终”、“节妇烈女”的绝对主义。㉟

有学者对贞节观的历史发展进行了梳理,易银珍认为在先秦早期文献中已有“贞女”的记载。㊱当时对寡妇改嫁也没有严格的限制,乃至于到了唐代,由于政府对寡妇再嫁一直采取不干涉态度,因而妇女离婚易嫁之风依然盛行。到了宋代程朱理学形成后,贞节观念才严格起来。经过宋代对于贞节观念的强化,到了元代,便渐渐地成为一种社会风气,夫死守寡,成为人们一种下意识的行为。及至到了明朝,朱元璋登基后,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十分重视利用儒学中君臣父子夫妇的封建纲常说教来驯服人们。各地争相仿效,一时节女烈妇剧增。清朝统治者更是不遗余力地旌表贞女节妇。特别是同治以后,推崇贞操达到极盛。“全节堂”“崇节堂”“导节局”“清节堂”“立贞堂”等到处设立,节烈妇女越来越多。由于严酷的贞节观浸润到人们的意识深处,使人们的心灵扭曲,造成许多荒唐的行为和风气。这种封建的节烈观带给一代又一代妇女的是灾难深重的致病镣铐。安阳师范学院孙朝阳认为,节烈思想的发展清晰地表现出两条主线:一条是男权社会积极进行节烈理论建设、倡导节烈的主线;一条是节烈思想由一种社会精英理论逐渐进人世俗生活的主线。作者将这一历史过程分为“先秦:节烈思想的滥觞和两性关系的宽泛”;“秦汉魏晋南北朝:节烈理论的完善和节烈观念的淡薄”;“唐宋:节烈理论的重建和节烈观念由淡趋浓”;“元明清:节烈理论和世俗行为的统一”这四个阶段进行考察。㊲

许莹莹指出自先秦至明清,贞节观的形成及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先秦时期,在父系社会取代母系社会的过程中,朴素的贞操观念产生了。春秋中后期以降,随着儒家礼教的产生,朴素的贞操观念开始具备“从一而终”等原则,而逐步演变为封建的贞节观。此后在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里,贞节观的发展主要呈现两个方面的态势,一是统治阶级和社会精英致力于贞节理论的建设,贞节理论日趋完备;二是贞节观不断由理论倡导向民众接受转化,明清时,成为世俗社会女性的行为规范。㊳

(4) 女子无才便是德。对于“女子无才便是德”产生的原因,易银珍认为“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论调是男权社会对女性的歧视和压迫,也是统治阶级为了加强对民众的控制而执行的“愚民政策”的具体表现。之所以能够流传至今,主要与各种社会历史偏见密切相关。㊴主要是:一是认为女子有才则容易导致不贞;二是认为女子有才则会命运不济;三是认为女子多才则命不长。从女性价值含义角度,阎广芬认为,“女子无才便是德”的价值观是以男性为认识主体审视女性的价值观念,是男性中心社会为男权统治的便利而着眼的。㊵吴效马认为,在有关女性个体价值的女子才德关系问题上,中国传统主流社会一贯秉持“德本才末,才为德用”的道德中心主义观念。㊶

也有学者指出中国古代社会的女子教育“重德”,但也不“反才”。同济大学刘颖、邵龙宝认为,“女子无才便是德”是现代人不假思索戏谑古代女子教育的话,事实上在中国传统社会女子教育的确非常“重德”,但也不“反才”。㊷女子文化知识教育具有相当大的自觉性,很多有识之士都认识到,女孩子和男孩子一样都应当读书识字,尽管其落脚点也许还在于女德的提升。作者认为中国古代对女子文化教育没有要求的观点是片面的。

2.中国古代社会对女德教育十分重视

高荣楣指出,中国古代妇女没有与男子同等的教育权利,但这不是说古代忽视女子教育,恰恰相反,中国自古便极为重视教育妇女,只是目的不在于让她们学习知识,开发智力,而是要让妇女们知晓礼法、妇道,成为最符合男权社会要求的淑女贞妇。由于这种观念,中国古代形成了一套发达的“女教”“女学”。㊸

熊贤君㊹认为,封建社会统治者将开展女子教育提高到教化、成德、贤明廉正、无殃避祸的高度来认识,说明他们对女子教育的社会价值持肯定态度。汉魏以来,女子的社会地位虽不高,但重视女子教育,却逐渐为更多的社会人士尤其是上流社会人士所认同。两宋时期,尤其是南宋周密地设计出了压迫女子的“节烈名教”理论系统,提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观点,导致女子社会地位大幅度降低,但事实本身正好说明宋儒比任何时候更重视女子教育问题,只不过是其内容偏离了科学与民主、人道与妇道的标准而已。明清以降,女子教育的内容离这个标准愈来愈远,但统治者乃至朝野士大夫庶民无不看重女子教育。

严琬宜、曹大为认为,在家国同构、血缘地域二系合一的古代中国,家庭既是农业自然经济下进行生产、承担赋税兵徭的基本单位,又是宗族血缘色彩极浓的社会组织基本细胞;因而“齐家”一向被视为“治国平天下”的前提。而夫妇关系又是组成家庭结构的主导因素。在家国一体社会结构中,妇女的社会价值和意义不言而喻。作者指出,中国古代的妇女问题,在维系自然经济、稳定宗族血缘社会结构、强化专制集权统制等方面有奇特功效,异乎寻常地受到历代统治阶级高度重视,成为他们殚精竭虑冀图加以解决的事关立国之本的重大社会课题。㊺

许莹莹㊻认为,历代统治者、士大夫乃至庶民阶层对女子教育的重视程度不亚于男子教育。占中国人口一半的女子教育,其成功与否直接关系着男权宗法社会统治秩序的稳定。王伟萍认为,中国人讲齐家、治国、平天下,而母教是决定家齐与否的关键,母贤而后子孙贤,子孙贤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作者还认为,教女比教子切要的原因在于:有贤女方有贤母,而且女子受教育的机会和时间均比男子少,教育女孩显得更为重要。㊼

上海大学王有英认为封建统治者之所以重视“女教”,原因在于女教的成功与否与政治教化的得失休戚相关。作者认为,即使重视女子教育,也并没有把其放在与男子相同的高度上,只是为了更加凸显男性在家庭和社会上的地位。㊽

因此,中国古代女德教育的目的就与培养家庭中的贤妻良母密切相关。高荣楣认为,古代对妇女的专门教育受男尊女卑观念影响,无外乎要培养濡染出所谓“贤妻良母”。女性可能受女德的影响,逐渐训练成为温柔可爱、富有自我牺牲精神的母亲,成为她的子女眼中完美高尚的典型。作者指出,良女的家庭教育使女性有机会成为一个成功的妻子和母亲,这就是古代女子教育的宗旨。㊾

三、中国古代女德教育的主要内容及方式方法

1.女德教育的特征和内容

刘颖、邵龙宝认为,同男子家庭道德教育相比较,中国传统家庭女子道德教育呈现五个主要特点:围绕婚姻家庭生活而展开;借助美育开展道德教育;智育提升德育效果;和家务劳动相结合培养女子勤俭美德;“卑顺”是总体的道德品质要求。㊿

高荣楣认为,女教的内容有道德礼法教育、文化知识教育两种。〔51〕乐伶俐将女教的内容概括为:守节思想教育、礼仪教育、孝道观念教育,以及三纲五常、等级观念、男尊女卑等内容的教育。〔52〕王伟萍将女教内容概括为,基本生存技能和家庭常务的教育;如何为人妇、为人母的教育;经史诗书的教育;艺术的教育;其他教育。〔53〕福建社会科学院许莹莹将女性道德教育的内涵概括为“三从四德”的教育。〔54〕乐伶俐认为,女书中的礼教思想有守节思想、礼仪教育(主要是婚礼、祭祀)和孝道观念。〔55〕上海大学王有英认为,“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的三从教化与“妇德、妇言、妇容、妇功”的四德教化是封建礼教的主要教化内容。〔56〕作者将这种教化划分为三个阶段:婴儿期、幼儿期、出嫁前和出嫁后四个阶段并进行了阐释。徐州师范大学陈延斌、王丹丹指出,古代女训的伦理道德教化的基本内容是孝顺和慈、恭敬贞淑、勤励节俭、遵礼崇德、顺从奉迎。〔57〕黄明理、张超指出,传统女德的基本原则是“从”,传统女德的主要规范是“节”、“孝”、“勤”。〔58〕

对于男女教育内容的不同,张丽杰指出,男女教育的差别不仅表现在地点和形式上,最重要的是还表现在内容和目的上,就男子而言,读书习礼,寻求为仕(做官)的道路;就女子而言,则是伦理修行,学会做人处事(做人妇)的方法。〔59〕

有学者还将贵族女教与平民女教进行了对比。如熊贤君认为,贵族女子较之平民女子还有些特殊的教育内容。作者认为在漫长的封建社会,普通人家女子与贵族女子教育的内容,在许多方面出入不大,但贵族女子还有些特殊内容,或者存有强调的程序与重点之分。贵族女子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德性与修身,这一点较之平民女教更为突出。在与男子教育关系上,作者认为女子教育内容与男子也有少量重合的,其范围多为识字、记数及浅易经书。但论其程度,则远不及男子。〔60〕

2.女德教育途径及方法

古代女德教育以家庭为主要场所展开,通过女子教育书籍的流通来普及和传播。高荣楣认为,古代的妇女教育中,除了宫廷设学堂,由专职的教师教授嫔妃、宫女之外,其余完全以家庭、私人教育为主,绝少公共教育。有些人家专门聘请女塾师为女子授业。有的家庭在家中设立家塾或学馆,常让兄弟姐妹或家族、亲戚的男女儿童一起读书。除了大户人家的家塾外,有的村镇也设有学馆或家塾,女童也有进入这种学馆读书的。〔61〕张丽杰认为中国古代女子教育的最主要的途径是通过女子教育书籍的普及和传播,及家庭教育的引导和制约。〔62〕许莹莹指出,与男子相比,古代女子受教育的途径非常狭窄。除了以宫女及风尘女子为对象的少数特殊教育(宫廷教育和教坊教育)外,古代女子教育以家庭教育为主,绝少公共教育。妇女几乎没有进入学校或私塾学习的机会,而只能在家庭接受来自父母兄长特别是母亲的言传身教。〔63〕

有学者分析了古代女子教育为何要以家庭化的形式表现的原因。中华女子学院蔡锋指出,古代女性教育之所以通过家庭化的形式表现出来,也正因为社会化教育对女性的剥夺、歧视所致。在此种情形下,贵族(包括皇室)、官宦、富裕之家,为其女性以后能承担起“相夫教子”的重任,不得不以家庭文化教育的形式、途径来解决其女性的文化知识问题。〔64〕

蔡锋还分析了古代女性文化教育难以社会化的原因:古代女性文化教育之所以很难社会化,就是因为在很大程度上,女性的接受文化教育只是从家庭、家族的利益出发,最多也只从某一社会政治集团的利益出发,而绝无替社会文化进步考虑的因素存在。因此,女性文化教育家庭化特征有很大的负面因素。

在教化女子的方法上,有学者认为男女教化的分流以十岁为界,男女教化方式开始出现差异。王伟萍认为,据《礼记·内则》记载,周之时,中国女子教育的基本途径和方法就已基本形成。女子教育的执行者主要是家庭,10岁以前实施的是男女无差别的教育,即基本生活仪节、说话、识数认名、知年日、男女相处之道、长幼之礼等,十岁之后男女教育开始分化、分流,男子教育由社会接管,女子教育则继续由家庭负主责。此时,男子离开家庭出外就傅学书诗乐礼、致仕为官诸事,女子在家中跟随母亲(贵族家庭除母亲之外,还请有子师、傅母等专人负责教育)学习,成年嫁人之后则由婆母接管。〔65〕王有英根据清代前期所编的《教女遗规》对封建统治者教化女子的方法做了总结,她认为大致有:其一,上以导下,内以表外。其二,父子兄弟陈述。其三,观感而效法。〔66〕

李桂梅、张翠莲指出,封建宗法制度通过对女性的角色固化使女性处于卑从低下的地位,而代表封建宗法势力的社会机构、家族以及文化名流则通过知行合一、奖惩结合、教化规劝兼施三种方法从情感行为上强化其对身份的认同和顺应。中国古代社会通过权威读本的普及形成传统女德人格塑造的价值认知惯性,通过森严的家庭规范奠定女德人格塑造的无我品格基础,通过纯化的生活环境强化女德人格塑造的单向价值判断。〔67〕

四、中华传统女德的现代价值

有学者对中华传统女德的价值是持否定态度的。高荣楣认为,以历史的眼光看,古代女教有很大的局限性。特别是自宋朝以来对女子贞操观的大力推崇,为女性们带来更多枷锁,使她们常常处于束缚、压迫之中。她们一定程度上被摧毁了应有的自信心,因此也被排挤出社会活动的大舞台。长期封闭的家务劳动可能使女性变得目光短浅、心胸狭窄,无法和男性一样在社会上发挥作用,同时它也强化了女性的依附心理,不利于形成独立人格。〔68〕王有英也认为,尽管中国古代女子的教化为当时社会秩序的维持和巩固做出了一定贡献,其教化方式也别具一格,但由于以社会教化形式实施的封建正统礼教,仅专注于女德,并灌输“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观点,把培养女子的基本目标定格在三从四德式的贤妻良母上。在这种情况下,广大妇女身心受到严重的摧残、变形乃至扭曲。而她们的不争、顺从、忍让也使得她们成为“失语”的一群。这不能不说是中国古代女子的悲哀。〔69〕学者高碧英认为古代女性在政权、族权、神权、夫权的多重压迫和封建礼教的束缚下,将自身的人身价值和受教育的目的定位在相夫教子上。古代女子所受的教育是一种驯服工具。〔70〕

但是也有学者认为中华传统女德可资现代借鉴。如熊贤君指出,传统与科学理性并不是两不相容的水火冰炭,中国传统的女子教育并不完全是现代教育发展的障碍。中国女性温柔敦厚、吃苦耐劳、勤俭持家、深明大义的优良传统与文化性格,便与传统的女子教育代代相因的行事方式、规范作用、道德感召的文化力量,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71〕李桂梅、张翠莲认为,在现代女德构建的过程中,我们一方面要传承与弘扬传统女德的精华,培育女性的道德品质;另一方面又要批判宗法等级观念和男权意识,普及现代平等民主自主意识,塑造现代女性自主、自立、自尊和自强的形象,使传统女德焕发出时代生机。〔72〕孙哲、刘立夫指出,中华传统女德教育作为中华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有着十分丰厚而珍贵的资源,同时又是精华与糟粕并存,对于其糟粕的部分,我们应当坚决予以摈弃。但是,对于其中超阶级、超时代、符合人类本性的普遍理念,完全可以为现实的妇女道德建设所用,值得提倡和发扬光大。构建当代女性道德要大胆地、卓有成效地吸取传统女德中的优秀成分,并结合现实赋予其必要的时代内涵,从而实现传统与时代的整合,创造出既源于传统女德又不同于传统女德的全新的现代女性道德。〔73〕还有学者从家庭教育的角度,指出古代母教仍有值得今天家庭值得借鉴学习的地方。〔74〕

在批判继承的内容上,许莹莹将中华传统女德的现代价值概括为尊爱丈夫、孝敬老人、善教子女、珍视名节、勤俭持家、注重礼仪六个方面。〔75〕张丽杰认为,中国古代女子教育对当代女子教育的启示在于要重视早教;要重视孝敬、贤良、慈爱、仁义等人格和美德的教育、要重视家庭对女子教育的作用、要重视妇道教育、要重视母亲教育这五方面。〔76〕

还有学者指出,中国古代女德教育对于古代男士也有教育意义。张秀春指出,在女教书籍的教导影响下,我国古代妇女形成了孝亲、相夫教子的人生观、宁玉碎不瓦全的贞节观和夹缝中艰难展露的价值观,同时它们还吸引了大批男性学者积极编写、注解和传播,直接或间接地教诲、帮助了中国古代男士。〔77〕

五、中国古代女德教育研究情况分析

在整理女德教育文献的过程中,不难发现学者们对于女德的研究已经十分深入,比如对女德教育的内容、方式、教化书籍等方面的探究,已经取得了相当范围的成果。特别是一些学者将社会学理论引入中国古代思想政治教育领域来进行研究,这不能不说是研究古代女德教育的一个可喜突破:有的学者引入了社会性别理念,在女性价值这个角度上立意进行阐述;还有的学者引入了社会学的量表,将各个地方的女子节烈情况进行量化分析。这些都是值得关注、学习的研究方法。

但同时,对于中国古代女德教育的研究也有一些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

一是对于中国古代女德教育有待加强学科特性的研究。在整理古代女德教育文献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对于“古代女德教育”这一领域的研究,涉及历史学、中国古代文学、伦理学、哲学、教育学、中国古典文献学等诸多学科,而学者们所研究的成果共性的多,特性的少,特别是体现本学科特性的较少。对于之后的女德教育研究,我们因此要注意加强学科特性,鲜明地突出所在学科的学科属性。

二是“女德”概念的界定仍需完善。对于“女德”概念,虽然已有多位学者给出自己的界定,且这些界定也均有一定的合理之处,但是我们仍然认为有必要给“女德”进一步做一个外延和内涵都准确精当的定义。现有文献对“女德”概念的界定不明,导致“女德”与“女教”、“母教”、“妇德”、“古代女子伦理”等概念混淆使用。我们肯定这些概念有一定的相通之处,也有重合之处,但不加区别的使用会使女德教育的研究陷入混乱,所以澄清这些概念的联系和区别显得尤为重要。

三是对于男士的教育意义研究需加强。在女德教育已有的文献中,除北京大学张秀春提到中国古代女德教育对于古代男士也有教育意义外,在其余的文献中没有提及古代女德教育对于男士的意义。特殊的性别教育是否有跨越性别的意义,女德教育对于古代男士、当今男士有何价值?这应该作为我们考虑古代女德教育现代价值的一个方面。

四是连续性研究需加强。在已有文献中,除王伟萍、许莹莹等学者外,其他学者基本上只发表了1篇有关女德教育的论文,缺乏连续性的关注。

五是女德教育史料的搜集有待突破。对于女德教育的文本研究可以说已经比较全面,但还是有所局限。在整理文献的过程中,我们产生了一个疑问:中国古代妇女对自身的普遍认知是什么,她们对于女德教育是否存在过反抗,她们对于社会期待的角色认定接受的是否自觉,她们是否认同这种教育?这里我们不是指古代女教书编辑者的观点,而是指普通的古代妇女对于自身是如何认知的。但是囿于史料的限制,从现有的文献来看,学者在这方面的论述较少,即便有所论述也多是从女性中杰出者的角度进行论述,普通百姓的观点很少。这就需要我们对于现有女德教育的研究资料进行拓展,进一步加强对女德教育史料的搜集。

注释:

① 贾梦雨:《现代女性角色,“女德”岂能涵盖》,《新华日报》2014年9月25日。

② 苏羽:《明代志怪小说中的女性形象与女德观念》,《西安交通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2011年第4期。

③〔73〕孙哲、刘立夫:《女权与女德的会通——〈女诫〉家教意义的现代诠释》,《湖南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2015年第1期。

④ 陈爱华:《论传统女德对当代女性道德建构的价值》,《学海》2000年第2期。

⑤㉒㉟〔58〕 黄明理、张超:《试论中华传统女德及其现代意义》,《华东师范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年第5期。

⑥〔54〕 许莹莹:《中华传统女德的历史建构与当代审视》,《黑龙江史志》2010年第16期。

⑦⑮㉑㉛㊱㊴ 易银珍: 《中国传统 女性伦理观 的基本内涵》,《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06年第3期。

⑧㉗㉜肖群忠:《中国传统女性道德观述评——〈女诫〉 〈女论语〉 〈女儿经〉研究》,《社会科学》1990年第5期。

⑨ 何静之:《儒学礼教的发展与中国妇女相夫教子的作用》,《中国典籍与文化》1994年第3期。

⑩〔59〕〔62〕〔76〕 张丽杰:《中国古代女子教育对当今女子教育的启示》,《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 (教育科学版)2009年第11期。

⑪㊸㊾〔51〕〔61〕〔68〕 高荣楣: 《试谈中国古代的女 子教育》,《华夏文化》2009年第3期。

⑫ 李群:《中国传统母教文化及其当代价值》,《中国成人教育》2011年第5期。

⑬ 王渭清:《先秦儒家女性观论略》,《文艺评论》2013年第8期。

⑭㊶ 吴效马:《中国传统社会性别理念的近代转换》,《教学与研究》2006年第10期。

⑯〔52〕〔55〕 乐伶俐:《论女书中的礼教思想》,《广西社会科学》2009年第7期。

⑰〔63〕 许莹莹:《浅谈中国古代女子教育》,《黑龙江史志》2012年第18期。

⑱㉞㊺ 严琬宜、曹大为:《传统文化与中国妇女》,《北京师范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1994年第4期。

⑲㉓〔67〕〔72〕 李桂梅、张翠莲:《中国传统社会女德构建的价值向度》,《深圳大学学报》 (人文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6期。

⑳ 纪宁:《儒家伦理中女性的理想人格》,《理论前沿》2013年第2期。

㉔〔57〕 陈延斌、王丹丹:《中国古代女训论要》,《上海师范大学学报》 (基础教育版)2010年第6期。

㉕ 安拴虎:《中国古代女教读物》,《河北师范大学学报》 (教育科学版)1998年第4期。

㉖〔77〕 张秀春:《中国古代女教文献研究》,《中国典籍与文化》2005年第4期。

㉘㉝㊵ 阎广芬:《中国古代女子伦理道德观简论》,中国地方教育史志研究会、《教育史研究》编辑部:《纪念〈教育史研究〉创刊二十周年论文集(13)——中国性别教育史研究》,2009年(光盘版),第847—852页。

㉙ 阎广芬、张杨:《儒家妇女观与现代女子教育》,《河北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学报》1999年第4期。

㉚ 谷忠玉:《男尊女卑观在中国古代社会的强化路径》,《妇女研究论丛》2003年第4期。

㊲ 孙朝阳:《论节烈思想发展的两条主线》,《安阳师范学院学报》2006年第6期。

㊳〔75〕 许莹莹:《谈中国古代妇女贞节观的形成与变迁》,《学理论》2010年第32期。

㊷㊿ 刘颖、邵龙宝:《中国传统家庭的女子道德教育及其特征》,《重庆社会科学》2010年第8期。

㊹〔60〕〔71〕 熊贤君:《中国女子教育的传承与擅变》,《华中师范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1994年第3期。

㊼〔53〕 王伟萍:《中国当代母教文化发展探讨》,《广西社会科学》2014年第9期。

㊽〔56〕〔66〕〔69〕 王有英:《中国古代女子教化探析》,《山西师大学报》 (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4期。

〔64〕 蔡锋:《中国古代女性文化教育特征刍议》,《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05年第3期。

〔65〕 王伟萍:《试论中国传统的母教观及其现实意义》,《创新》2010年第3期。

〔70〕高碧英:《浅议中国古代女子教育——中国古代女子教育对妇女站到历史前台的阻碍》,《教育教学论坛》2016年第5期。

〔74〕 李中学:《郑珍〈母教录〉对当代家庭教育的启示》,《教育文化论坛》2016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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