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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化与互联网时期票据业务风险防控新机制探究

2019-02-19李明昌汪武超詹佳燃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学报 2019年1期
关键词:信用风险票据

李明昌,汪武超,詹佳燃

(招商银行总行票据业务部,深圳518040)

一、票交所成立前后票据业务风险变化趋势

2016年12月8日,上海票据交易所(以下简称“票交所”)成立,2018年国庆期间,票交所纸电系统融合项目顺利上线,票据市场全面进入电子化+互联网发展新时期,票据全流程、全生命周期已实现电子化和平台化操作,票据业务风险特征发生了很大变化。总体看,合规风险处于严监管态势,操作风险趋势性显著下降,信用风险总体趋好但形势更为复杂,市场风险尤其是利率风险显著上升。新的时期,经营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将成为商业银行关注的重要领域,也是体现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水平的核心竞争力。

(一)合规风险形势依然突出,监管关注向企业和非银端转移

合规风险的变化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纸票时代存在的合规问题在减少,另一方面是新的合规问题开始被监管关注。票据业务以往的合规问题主要集中在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承兑、贴现业务,利用票据调节信贷规模、减少资本和拨备计提,同业业务专营不彻底,同业户、清单交易、违规代持、贴现资金流向不合规等方面。随着《关于规范和促进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发展的通知》(银发2016〔224〕号)、《票据交易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6〕第29号))取消了票据贴现贸易背景资料的审查,以及票交所场内集中电子化交易模式发展、买断式回购合规开展,上述多数合规问题正逐渐减少至消失。

但同时,票交所成立后,随着参与主体从银行扩大到证券、基金、保险、信托、资产管理公司等非银金融机构,票据市场监督管理主体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的基础上增加了证监会、票交所,监管协调难度加大,各类监管机构间难免存在监管标准不统一的问题,如对贴现是否要审查贴现贸易背景、转贴现是否应纳入同业专营、非银金融机构能否开展票据业务、能否与商业银行开展转贴现买卖、票据资管计划在监管层面能否得到认同等,各执一词,未达成统一;同类监管机构的不同地区的监管尺度也不一样,对现行监管文件的解读和解释也有很大差异,如大部分地区监管基本认可贴现无须提供贸易背景资料,但个别地区仍对该问题开出多张大额罚单,给票据经营机构带来较大困扰和担忧。在互联网时期,各种民间资本和票据中介主导的新兴互联网票据平台法律地位模糊,未贴现票据在企业间通过背书买卖。

总之,在强监管、重处罚、严问责的监管环境下,商业银行票据合规风险管理工作压力仍较大,票据业务是仅次于信贷业务的监管处罚重灾区。

(二)操作风险趋势性下降,系统缺陷成为新的重要风险因子

电子化和互联网发展时期,票据业务的操作风险呈明显下降趋势。操作风险是纸票时期银行面临的最大风险,贯穿于票据生命周期和各业务环节。但当前电票占比已达95%甚至更高,占据主导地位。过去纸票时期存在的假票、伪造票、变造票、丢失、磨损、调包、一票多卖以及清单交易等常见的操作风险已基本消除。同时,票交所系统对票据签发、承兑、质押、保证、贴现、交易、结算、托收等环节实现电子化操作和系统刚性控制,极大程度上消除了票据手工操作失误和关键环节控制缺失引致的操作风险。

值得关注的是,票交所模式下,几乎所有票据业务操作环节都通过系统实现,但系统的操作需要人工干预,客观上也存在操作风险。一旦系统存在缺陷或系统之间衔接出问题,或业务人员对系统不熟悉操作不当,甚至业务人员利用系统漏洞或控制缺失绕过系统控制违规办理业务、划转资金,蓄意开展不利操作,都会产生操作风险或道德风险。票交所系统允许机构在系统中自行设置是否需要复核,即允许交易员单人操作,单人操作常见风险表现形式包括:密码保管不当被他人获得违规操作系统;未设置复核单人操作,客观因素操作失当,如录错交易关键要素;在利益驱动下,业务人员故意违规为交易对手输送利益;盲目追求个人业绩或过于自信,未经有权人批准擅自开展交易等。近期发生的不法分子通过克隆企业账户签发虚假电子商业承兑汇票进行诈骗的案件,也暴露出电票系统存在一定缺陷。

(三)信用风险总体较低可控,但表现形式更加复杂分化

以往票据业务信用风险包括票据到期承兑人(或付款人)无理拒付、延迟付款,回购交易对手违约等情况。银票的付款人是银行,信用风险较低,商票的付款人是企业,信用风险相对较高。票交所纸电票交易融合项目上线后,未贴现票据到期兑付和追索规则不变,但已贴现票据到期兑付和追索规则有所调整,银票到期日由系统向承兑行自动发起提示付款,应答拒绝或应答同意但扣款失败的,则持票人可于T+1日向贴现行发起线上追索,直接从贴现行备付金账户扣划资金;商票到期由系统自动向付款人发起提示付款,由付款人或其开户行代其应答,应答拒绝或应答同意但扣款失败的,则持票人可于T+1日向贴现行发起线上追索,直接从贴现行备付金账户扣划资金。因此无论是银票还是商票,信用风险总体可控且有所降低。

尽管信用风险总体可控,但新时期票据业务信用风险表现形式更加复杂,且会根据信用主体的信用资质差异出现分化。一是市场主体多元化导致信用风险管理的范围扩大,不仅有银行,还有证券、基金公司以及非法人投资产品,用“旧”方法管控“新”风险是目前商业银行票据信用风险管理面临的一大问题,建立相适应的风险管理方法尚需时日。二是票据交易规则的改变导致信用载体出现变化,以前关注的是承兑人,现在不仅要关注承兑人,还要关注贴现行、保证增信行等信用主体,且持票人放弃对转贴现交易对手的追索权,因此信用风险与交易对手不再相关。三是商票的信用风险大大降低,兑付规则调整后,已贴现商票到期持票人可向付款人或直贴行账户扣款,信用主体由付款人变为付款人和直贴行中信用资质更高者。四是信用风险最终将通过信用溢价体现出来,票据的信用风险差异将会在资产价格上得到体现,商业银行通过风险定价覆盖票据信用风险。

(四)市场风险呈上升趋势,投研能力至关重要

票交所纸电系统融合项目投产上线后,全部票据交易将从场外转到场内,票据报价、询价和交易都在票交所平台进行,信息高度透明,交易高度集中,市场主体扩容至非银类机构和非法人投资产品,增强了市场活跃度,票据利率市场化程度进一步深化,市场波动更剧烈,利率风险呈上升趋势。一是交易由场外转向场内,从分散走向集中,在这一变化过程中,市场风险的关联性和集聚性将放大整体风险。二是交易效率和频率的提升会加大利率的波动程度。票交所提升了交易效率,交易更便捷,市场所有变化都会通过利率表现出来,交易员对利率更敏感。2018年票据市场利率波动已有体现,在一周内振幅超过100BP的情形时有发生。三是利率影响因素更加多元复杂。票交所的成立以及非银类机构、非法人产品的加入,打通了票据市场与货币市场、理财市场、基金市场等金融市场之间的资金流通渠道,票据市场利率走势受到相关市场变动的影响也愈加明显,其他市场的波动会及时传导至票据市场,引起票据利率的剧烈波动。

二、建立电子化与互联网时期票据业务风险防控新机制

电子化+互联网发展新时期,票据业务风险防控机制较过去有颠覆性变化。一方面,票交所作为票据市场的监督管理机构,已开始从顶层制度设计和机制建设上重构票据业务风险防控体系,利用其系统优势、数据优势、技术优势建立并不断完善新时期票据业务风险防控措施;另一方面,商业银行也在结合新的制度规则和市场变化趋势,积极主动调整原来的风险管理架构,尝试建立适应新形势下票据业务发展的新机制。

(一)转变票据业务风险管理理念,建立新时期风险防控新机制

一是走出对票据业务风险偏高或偏低的认识误区。新时期要用新视角客观评判票据业务的价值和风险。一方面,应改变对票据业务高风险的看法。当前电票占比已达95%以上,且票交所已实现纸票电子化。以往纸票时代出现的各类操作风险、资金风险、违规交易风险已成过去,票据交易正朝着阳光化、规范化方向发展。同时,票交所对票据兑付规则的变革消除票据到期兑付违约的后顾之忧,银票和商票的整体风险已大幅降低。另一方面,要改变对票据业务低风险的看法。票据业务通常被银行视为低信用风险业务,风险容忍度很低,甚至要求保持“零”不良。实际上,票据业务是盈利性、流动性和综合贡献非常高的业务品种,其综合价值甚至高于一般对公贷款。因此商业银行可适度提高对票据业务风险容忍度,通过资产风险定价和拨备计提覆盖可能产生的损失,主动经营信用风险获取超额收益。

二是建立新时期票据业务全面风险防控的新机制。票交所模式下,票据资产标准化趋势日益明显,其资金属性日益显著,商业银行应改变将票据业务比照信贷业务进行风险管理的传统思维,比照债券市场业务进行风险管理,围绕全面风险管理理念,完善制度框架,优化业务流程,加强系统刚控,用好大数据风险防控技术,构建“定性+定量”的风险管理方法和架构,形成“事前+事中+事后”全面风险管理机制,坚决杜绝合规风险和操作风险,主动经营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通过提升风险管理能力不断拓展票据业务发展边界。

(二)建立票据信息共享机制,探索全员参与风险管理新模式

一是探索全员参与、信息互通、各司其职的风险管理模式。首先,票交所可发布票据业务风险管理指导意见和相关政策,建立科学的风险监测指标体系,以及全市场异常交易监控和承兑人兑付违约的信息披露和惩戒机制,指导成员单位开展票据业务风险管理工作;依托系统、数据、技术、机构等优势建立票据市场统计指标、主体信用评级和资讯研究报告,让各机构全面了解市场发展形势和风险发展态势;开发票据大数据分析平台,有条件地开放数据查询接口,帮助商业银行精准识别票据业务风险。其次,商业银行或其他机构管理部门应制定适应业务发展的风险政策和风险策略,指导本机构开展票据业务。第三,票据经营机构(分支行)应建立起日常风险管理工作制度和关键风险审查指引或细则,加强风险管理的精细化和针对性。最后,客户经理、产品经理、风险经理应加强业务、产品和风险知识技能学习,形成“铁三角”作业制度,真正做到了解业务、了解产品、了解客户。

二是建立票据市场信息共享的机制,解决各机构信息不对称问题,依托全流程票据行为数据进行客户风险画像。票交所系统汇集了市场全部交易数据,但各商业银行仅能查询到本行范围的交易数据,无全市场的数据查询权限,数据的权限约束使得各维度的风险画像存在片面性,“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无法准确反映风险全貌,如对手的业务规模和经营规模是否匹配,票据贴现资金的跨行流向监管,承兑业务的保证金来源等。因此建议票交所研究开发数据接口的可行性,将系统的业务数据脱敏后提供查询,以便商业银行进行风险建模管理。

(三)完善事前准入规范机制,制度流程应动态覆盖票据全产品

一是建立完善票据全产品的制度规程和操作规范。商业银行及其他市场主体要根据当前金融市场的监管形势要求、票交所交易规则和业务流程的变化,全面识别评估新的风险因素,制订票据全产品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覆盖票据承兑、质押、票据池、贴现、转贴现、回购、再贴现、同业投资、经纪等产品和业务,保证所有业务操作均有章可循,每个步骤都有清晰的责任主体;改进风险管理方法,将风险管理要求嵌入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加强制度宣讲和人员培训,防范新规则、新业务、新系统中隐藏的操作风险、合规风险和道德风险。同时要增强风险文化意识,要求员工讲规矩、守纪律,强调制度流程不可越,风险底线不能踩,通过制度和流程约束业务人员的操作行为。

二是动态掌握风险变化趋势,主动防控实质性风险。商业银行应及时掌握新政策、新业务、新产品、新模式、新流程带来的风险变化,通过打补丁、发布风险指引或风险提示等方式,及时主动提示风险。同时,风险部门要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及时理解监管政策的意图和执行尺度,积极推动监管部门对话常态化,针对市场关切问题磋商达成一致监管意见,消除监管套利。

(四)加强事中审批与控制,将风险控制嵌入业务系统,从源头遏制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

过去发生的票据风险事件大多数是由于业务操作人员未按规章制度和管理要求严格执行突破风险第一道闸门所致。因此,商业银行须在制度规程的基础上构筑起风险管理的第二道闸门,从业务系统层面进行刚性控制,减少操作人员“犯错”的机会。要建立票交所系统和本行系统刚性控制机制,将日常风险管理要求进行参数化设置并内嵌于业务审批和管理系统中,依托系统刚性控制客户准入识别、业务要素录入校验、岗位权限和关系制衡、业务逐级审查审批、授信额度扣减释放、业务放款、资金流向合规监控等环节,均由系统自动审查校验,将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不符要求的操作挡在相应环节,以确保所有业务操作受系统制约,按既定规则和流程顺序执行。通过系统的刚性控制替代对操作人员理解制度、执行制度、遵守制度的信任,从源头上减少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发生的机会。

(五)加强事后监测与督查,确保风险管理规则和要求落地实施

商业银行要重视票据大数据风控技术的应用,加强非现场监控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事后监督机制建设。

票交所时代,各方信息汇聚于票交所平台,全部业务数据集中透明,所有业务行为都可通过数据追溯,为大数据风控技术的应用奠定了良好基础。因此商业银行构建基于大数据的风险预警和监控机制将成为票据业务风险管理的第三闸门,通过大数据风控技术,各类票据业务的违规操作行为和风险苗头将充分暴露。

三、新时期票据业务量化风险管理体系建立及方法探索

根据巴塞尔协议和监管要求,风险不仅要能够有效识别,还要能够计量和监测,其核心要求是加强大数据和风险计量方法应用探索,通过大数据解决金融领域中信息不对称问题。而票交所的系统、技术和数据优势,为票据业务量化风险计量和管理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一)票据主体及专项信用评级方法和工具探索

票据业务信用评级对象包括信用主体以及票据专项。其中信用主体评级主要包括商票的承兑人/付款人、贴现申请人、保证人(若有),以及银票的承兑行、直贴行、保证增信行(若有)。

一是商票信用主体评级。商票信用主体评级主要是针对企业,企业主体信用评级可借鉴已有成熟方法。目前各商业银行基本都建立了企业的授信和债项信用评级模型,对此已有深入研究和广泛应用。大致思路是,通过对企业一定经营时期内的偿债能力和意愿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对企业本身的违约概率进行计量和评价,以反映企业的违约风险,并在此基础上对企业实施分级管理。具体算法实现上,比较主流的是基于机器学习的logistic回归算法,基于历史数据测算影响违约概率的风险变量和打分指标,并根据影响的程度确定变量和指标权重大小。目前较常见的应用是打分卡模型,首先区分企业所属行业、是否有财报、企业规模等维度,确定打分卡模板,每个行业的模板评级指标体系有所差异,每个指标项及指标权重均有所区别,最终评级得分由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的得分加总得出。其中,定性指标涵盖经营环境、企业市场竞争力、信用记录、发展前景、销售(结算)量、票据结算占比、票据签发(开票)、到期兑付情况(商票)等;定量评价体现为企业财务分析,从财务结构、偿债能力、运营能力和盈利能力四个方面综合考量。

二是银票信用主体评级。银票信用主体主要针对银行类金融机构。票交所兑付扣款规则发生改变后,银票的信用主体包括承兑行、直贴行、保证增信行(如有),承兑行、贴现行的信用状况很大程度上决定票据的信用风险。目前比较成熟的金融机构评级打分卡按主体性质划分为中资银行打分卡、外资银行打分卡、证券公司打分卡、财务公司打分卡、信托公司打分卡等,包括定性和定量指标。定性指标可涵盖经营环境、基本素质、风险控制、票据交易记录、到位兑付违约记录、兑付及时性等方面;定量指标体现为财务分析,主要包括银行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流动性、盈利能力等方面。主体信用评级最终取决于承兑行和直贴行、保证增信行(如有)三者中评级最高者。

三是票据专项信用评级。票据专项评级根据票据的性质不同,可分别构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评级指标。评级指标可由票据属性指标和票据交易指标构成,其中票据属性指标包括但不限于票据是否有真实贸易背景、票据到期期限、票面金额等;票据交易指标包括但不限于票据流通过程中的记录,交易记录,兑付保证等,比如是否有三农、保理背书,是否经过承兑人付款确认,是否有其他行作为保证增信行等。票据评级结果由票据专项评级和主体评级加权得出,原则上票据不得高于主体信用评级。

(二)市场风险计量与利率预测模型探索

一方面,要建立合适的票据利率预测模型,前瞻研判市场利率风险,为主动经营市场风险提供依据。有研究显示,股票价格、资金利率、票据利率等金融时间序列具有自相关性和波动集聚效应,序列分布呈“尖峰厚尾”特征。在金融时间序列建模方法中,较成熟和常用的是自回归条件异方差 (ARCH)和广义自回归条件异方差(GARCH)模型。研究表明,票据利率与FTP、Shibor、FR等指标有较强的相关性,且1阶ARCH模型(ARCH(1))可以较好地描述票据利率的波动性,可建立票据利率与这些指标的模型关系。在实际运用中,可根据管理需要和数据可得性加入其他变量,不断提高模型的适用性和预测精度。进一步研究发现,ARCH(1)模型无法反映某些情形中自相关系数消退缓慢的信息,经济学家提出了改进的GARCH(1,1)模型。我们研究发现,GARCH(1,1)能够有效建立票据利率与上述指标间的非线性相关关系来估计票据利率的变动。在实际应用中,对最优ARCH和GARCH模型的选择需要结合参数估计和检验指标来综合确定。

另一方面,要建立一套科学的计量和监测体系。从常见的风险管理指标方法看,票据利率风险计量监测可选择限额止损、敏感性分析、久期、风险价值(VaR)等工具。一是限额止损。预先设定一个风险额度,一旦交易员或机构累计亏损达到设定值,则强制平仓或限制交易。二是敏感性分析。用于测算单个因素变动带来的影响,比如假设其他因素不变,构建投资收益与市场利率变动的关系函数,并测算利率每变动1%、5%等不同程度时,对投资收益的影响。三是资产久期。久期是基于现金流加权平均期限的测度,可以衡量票据价值变动对利率变动的敏感度。四是风险价值(VaR)。VaR是指在正常市场环境下,在给定置信水平和目标持有期内,票据资产价值的最大可能损失。VaR是目前最先进的风险计量方法之一。

(三)经营风险预警及合规风险监测模型探索

票据业务具有天然大数据基因,尤其在电子化+互联网时期,理论上所有的票据行为、票据信息、资金流向均可查询,因此可基于大数据构建经营风险预警和合规风险监测模型。比如经营风险方面,可设定阈值进行预警和监控,如预算指标、损益指标、规模指标、定价指标、客群指标等,根据指标预警情况,对超标、不达标的机构给予重点关注、提示、分析和指导。针对内外部合规问题,可按政策要求、制度要求、岗位设置、系统权限、审批条件等参数设置,建立非现场排查模型,比如贴现资金流向是否合规、承兑保证金来源是否合规、价格是否符合指导价、是否违规办理业务,收费是否合理等。建立常态化监测机制,针对发现问题主动提示风险,督导分行整改落实,对严重违规问题予以处罚,形成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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