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以钱财论人物
2019-02-19司徒伟智
◎司徒伟智
承蒙信任,屡屡有读者给退休老汉我发邮件交流想法,荣幸之至。最近两封信,某读者都为自己公司的董事长老L“太走红”而想不通,要听听我的意见。
老L,一个曾经的外来打工仔,“办起工厂,发了财,又给他入党,还当上地区劳模,出席省里党代会。最近县领导召开经营创新座谈会听意见,又有他。样样都是他,不就因为他财大气粗?”某读者颇不以为然,更为大多数员工“都认可他的表现,在各种上级部门考察场合就爱投他的票”而感觉怪异。
见钱眼开,嫌贫爱富,诚然不宜。倘使老L入党、当上劳模、参加党代会等,真就是因为钱财丰厚、厂房宽大、交税可观所致,那么我也一准大摇其头。钞票多等于表现好,财富标准取代政治标准,上级党政部门岂可如此“势利眼”乎?然而,现实情形并非如此。就来信看,老L为人颇正,各方面表现是好的,上级主管部门一再作过认真考察,且获得大多数职工认同。非以钱财取人,确以表现取人,没有暗箱操作,而是群众公认,那么依我看,人家老L“走红”,实属无可非议,简直天经地义。
问题在于,有这样一种传统观念,叫作“管你表现好不好,钱财一多就不好”。年深月久,迄于今日,流风所及,影响不小。不客气地问一句:你,赞或不赞成,有没有受到它的影响?
我的想法是,品评人物之高下,标准即在其自身思想道德表现,又何劳另立标准?从前魏晋时代“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门阀制度,唯富是举,惟贫必弃,堵截穷苦知识者的上升通道,自然极不合理。但是反过来,惟富必弃,就对了?富人或穷人中,都有德才兼具之士,都理当推崇褒奖。不要眼睛只是盯着少数“血汗矿主”、“赖薪老板”之类为富不仁者,须知还有更多的“为富”而仁、而慷慨、而急公好义者。君不见,在一次次的抗震、抗洪救灾中,民营企业家朋友慷慨解囊,出钱出力出人?犹忆沪上那一回,“海葵”携风裹雨袭申城,一群超级跑车俱乐部成员自发组成“爱心车队”,开动私家车一趟趟免费接送被困雨中的上班族?听听市民赞美:“开着价值百万的SUV做义务车夫,真是可敬的‘高富帅’!”
依收入定觉悟,以钱财论人物,见钱不见人,诸如此类从来要不得。如果说在民主革命时期,此类命题即属幼稚可笑——在斗争烽火中既有饥寒交迫的穷苦人揭竿而起,也有家境优渥的知识者毁家纾难;那么在改革开放以来社会阶层发生了新变化的历史时期,尤其要不得。作为改革开放的最大受益者和重要贡献者,我国民营企业家与党与人民同心同德,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血肉相连。事实也充分证明了“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何谓“自己人”?就是跟工农兵一样可以信任依靠的政治力量,即便他们有厂有业有钱财。
勿以钱财论人物,还该顺带讲一层意思:也不要因为他曾家境贫寒而盲目信任。君不见,有一个时期,流行的是“苦出身拜物教”,似乎越是出身贫寒,就越是靠得住。但实践证明这种逻辑有缺陷,某些业已揭露出的贪官竟是苦出身的,甚至还是自幼衣衫褴褛牧羊放牛的。
勿以钱财论人物,而要以表现论人物。管你有钱没钱,就看你品格如何。不因你有钱而崇拜,也不因你有钱而排斥。总之,要细细地分析其表现,“分析好,大有益”,这就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