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协同发展与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互融共建探讨
2019-02-19杨英法李彦玲
杨英法,李彦玲,韩 峰
(1.河北工程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北 邯郸 056038;2.河北省新型智库“长城文化安全研究中心”,河北 石家庄 050024)
在2017年12月举办的第四届京津冀协同发展研讨会上,京津冀三地正式签署了《携手推进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倡议书》,由此而加快了京津冀一体化与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推进速度,并为新时期的区域、跨区域发展指明了清晰的突破方向。京津冀一体化发展与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之间存在内在的关联,推进二者的互融共建,能够充分发挥区域内各类资源的整合优势,持续优化跨区域的空间结构,不断完善多地联合发展的产业集群布局与治理体制,助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度释放市场主体的活力,从而对探索与建立现代化的经济、文化融合发展的新体系产生助力。[1]鉴于在经济发展水平、文化习俗、社会意识以及利益诉求等方面的差异性,京津冀协同发展与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互融共建,尚有诸多困难需要克服,需综合采取一系列措施方能顺利推进。
一、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与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互融共建是实现二者良性互动的必然选择
(一)京津冀协同发展与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在内容上有诸多重合、交叉之处
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构想的提出,有其深刻的历史原因与时代背景。作为贯穿我国南北水上交通运输的大动脉,大运河曾长期扮演着维持、促进区域经济与文化交流互通的重要角色,强化了跨区域间的资源交换,为深层次、全方位的人文往来提供了设施保障。尽管在高速铁路、高速公路、飞机航运等新型交通工具、运作模式不断应用的当下,水上交通的地位有所下降,但其自身所特有的运输方式、相对低廉的成本优势乃至蕴含其中的文化情怀,仍使得运河具备了其他交通运输形态所难以取代的社会地位。所以,在经济、文化发展更趋多元化的当下,应当秉持更为开放、包容的理念,让大运河这一兼具历史文化价值、运输实用性的联通动脉,继续发挥自身的作用,并在新时代背景下焕发新生。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平稳发展、民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追求精神享受、强调人文体验的文化消费,成为不可逆转的时代潮流。原先潜藏于民众心底的文化消费需求,逐渐凸现,并很快催生出了全新的市场。在这一背景之下,文化旅游蓬勃兴起,文化产业迅速壮大,实现文化资源价值与经济效益的充分转化,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共同追求。因此,承载厚重的历史文化积淀、具备独特的旅游观光功能与特色的大运河及其运河文化,也由此获得了全新的发展机遇。大运河流域具有独特、丰富的人文与经济资源,在南北文化交流、汇聚的滋养下,又生成了兼具自然观光特色、人文浸染的独特气韵,这为其文化产业的规模化开发、多元化运作,创设了颇为有利的条件。以传承地方优秀文化、深度开发优势资源为出发点,通过打造大运河文化带去推动区域的协调发展,实现经济转型、文化复兴的双赢共进,无疑契合了时代发展的主题。而京津冀的协同发展,同样也是着眼于发挥北京、天津以及河北三地的区位优势,寻求历史文化的弘扬与变革、区域经济的振兴和升级,逐步建立起具有区域辐射力的经济、文化一体化的生态圈。这无疑与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初衷与目标有着高度的重合性、一致性。[2]
(二)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与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互融共建合乎国家发展导向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这五大发展理念是新时期我国发展的基本导向。京津冀协同发展与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互融共建,完全合乎我国的这一发展导向。应借助京津冀协同发展所带来的政策、机遇等优势,着力建设大运河文化带,形成合作推进机制,打破原有的地域限制、加强资源共享与互补,进一步凝聚发展合力,深度挖掘大运河的文化内涵,全方位整合运河文明血脉,通过区域、跨区域的文化资源开发,去带动产业结构调整、供需优化以及发展转型,充分契合民众愈发个性化、差异化以及多样化的消费需求,由此而贯彻开放、创新、融合的发展方向,形成多层次、立体化的产业结构和格局。
首先,京津冀协同发展本身就意味着打破京津冀三者行政界限,进行统筹规划,实现协同发展,体现了协调、开放、共享的理念。而大运河文化带涉及大运河沿线诸多省份、城市,旨在保护这一生态命脉和历史文化,无疑体现了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理念。二者的互融共建打破了各自为政、封闭发展的惯常思维,富有创新性,使得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这五大发展理念得到完整展现,充分拓宽了跨区域发展的视野。伴随着综合效益的稳步提升,泛大运河文化产业链条的逐渐形成,融合发展格局不断得以强化,京津冀各地也能从大运河文化带的建设中,去充分借鉴更具前瞻性与创造性的创意理念、运营机制,持续引入更具针对性、差异性、革新性的经营理念与管理模式,增强自身对市场消费趋势的积极影响与正面引导,保持创新、精进的精神品格,以此对京津冀区域内现有的机制、体制进行全面调整、深度革新,使其逐步优化;其次,通过将产业转移、资源配置、行业转型等要素融为一体,二者的互融共建充分强化了经济结构优化、文化传承推进、民生水平改善等多个领域的协同性,有力助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此基础上,围绕大运河文化带的深度开发,也能加快龙头品牌的建设步伐,构建起多层次、立体化、联动式的文化产业新格局,由此去进一步挖掘、释放京津冀协同一体化的发展潜力,持续加强区域、跨区域内各个行业之间的融合,巩固互利共赢的发展新格局;再次,二者的互融共建以构建区域、跨区域利益共同体为突破口,加强了各项机制与体制的改革、创新,最大程度发挥了资源整合、聚变的效能,进一步激发、释放了市场的潜力与活力。而随着大运河文化带建设进程的深入推进,注重特色化运营、规避同质化发展开始得到各方认可,强化文化产业与伴生产业之间的交互性,加快优势资源在京津冀区域、跨区域内的充分流转,无疑能够推动现有的经营、管理制度的深度改革,输出更能契合受众需求、凸显自身优势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强化对市场消费趋势的积极影响和引导,使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成为撬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内生力的新引擎。因此,二者的互融共建,是对新时期国家发展导向的充分响应与落实,是一种富于创新性、前瞻性以及科学性的发展探索。
(三)京津冀协同发展与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之间存在互融共进关系
随着我国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新时代,继续优化、升级产业结构,加强区域产业的转移与对接,推动市场的一体化进程,成为新时期我国的中心发展任务之一。打破分散经营、粗放发展的格局,建立资源共享、互补互利的全新发展生态,是推动京津冀协同一体化发展的核心目标之一,也是建设大运河文化带的中心任务。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逐步进入深水区、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得到社会各界的响应与支持,产业转型与文化开发的统筹理念与运作模式,也需要得到同步调整与优化。应顺应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跨区域资源共享互补的时代潮流,充分利用京津冀协同发展所带来的政策、机遇等优势,以开放、革新、合作、共赢的战略规划去驱动大运河文化带建设,进一步拓宽区域、跨区域联动发展的视野,通过将产业转移、资源配置以及行业转型等要素融为一体,去不断强化经济结构优化、文化传承推进以及民生水平改善等多个领域的协同性,逐步构建区域、跨区域协同发展的利益共同体,加快各项机制与体制的改革、创新,最大程度发挥资源整合、聚变的效用,形成开放合作、共享共赢的联动发展新生态。
毋庸置疑,推进京津冀的协同发展,是当前国家的重要区域发展战略,顺应了当前社会的主流需求,对区域产业改革、文化创新、民生改善的同步发展进行了精准定位与科学规划。大运河文化带的建设,则是针对新时期发展实际而制定的又一全新战略,其通过深度挖掘、利用运河文化资源,顺势去带动经济转型、文化繁荣、社会和谐,逐步形成全局统筹、多方面协同的发展新格局。因此,在互通互存、协同共进愿景的驱动之下,京津冀协同发展与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互融共建,则能够充分发挥跨区域资源整合的优势,为优化空间结构、调整产业布局以及实现互惠共赢提供这助力。
二、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与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互融共建存在的制约因素
(一)缺乏对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全面认识,对区域内资源的定位带有局限性
作为一项综合性、复杂性、长期性的发展工程,大运河文化带的建设,必须立足区域诸方面会的实际,并充分借助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政策机遇,形成开放、共享、创新的运作模式,才能取得互利共赢之效。保护、延续运河文化的“根”与“魂”,秉持可持续发展的基本理念,对大运河流域内的自然、人文资源进行科学的开发与利用,寻求生态环境改善、文化产业勃兴以及社会经济转型之间的共进和转化,不仅是打造大运河文化带的初衷,而且也是实现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前提、保障。而长期以来形成的重经济建设、轻文化开发的发展观,则容易对大运河文化带的建设产生宏观规划与具体操作上的偏差。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核心是借助文化资源的深度开发、利用,去实现区域整体发展,尤其是经济的振兴。这与一二产业的发展逻辑存在较大差异,适宜参照第三产业的运营模式进行有针对性地调整,才能充分释放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潜力与活力。而在区域内的部分地方政府的管理层看来,建设大运河文化带是在行政权主导下的产业布局与资源配置,可以被划定为依托政策、制度而开展的文化活动,与产业结构优化、经济体制转型之间的关联度不高,因此并不需要单独对其进行专项化管理,由行政管理、市场协配即可促成其有序运转。受此影响,大运河文化带的建设,无疑缺少了更为清晰、合理的规划与引导,仍在整体上倾向于依赖行政权力进行资源调配,限制了市场对资源的基础性配置的作用,难以真正因地制宜地发挥自身特有优势,以文化产业的转型升级去撬动区域发展的内生力。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偏离了其与京津冀协同发展同步推进的这一中心导向。[3]
(二)空间结构、治理体制不够顺畅,未有效形成跨区域的共享合作发展模式
京津冀协同发展与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互融共建,着眼于跨区域的资源整合、优势互补,谋求通过发挥各自的优势、形成联动发展的合力,从而驱动产业发展、社会稳定、文化繁荣与民生的改善。因此,打造科学的空间结构、形成合理的资源布局、构建高效的治理体体系,无疑是实现此目标的关键所在。其中,有效预防大运河流域内的生态破坏、环境污染问题,将保护、修复运河生态环境作为基本的出发点与落脚点之一,科学统筹流域内的水资源、水环境以及水生态,围绕加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功能以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科学开发与利用水资源,提高水质安全,严格管控城镇周边生态空间的占用,提升河网水污染治理力度,营造完整、清洁、宜居的自然生态环境,则是优化大运河流域空间结构、提高区域综合治理水平的关键所在。然而由于跨区域内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各方利益诉求又有待整合,尚未达成具有约束力、可操作性的合作方案,因此也就很难在短期内,就能充分实现各类生产要素在空间流动上的相对均衡,尚难有效推动各地深化沟通、合作,形成平等、互利的发展格局。而在相配套的治理环节,目前也尚未在行动上达成跨区域协同治理、利益共享的发展共识,各自为政、地方保护等现象依旧普遍存在。此外,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在对接上的脱节,也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多元主体共同参与治理的运作效率,弱化了法治化治理的执行力,致使跨区域共享合作只能停留在短期试验阶段,难以形成固定、规范的运营模式。
(三)侧重于宏观层面的远期规划、展望,具体操作模式与措施仍有待细化
在去产能、优化产业结构、捕捉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导向下,京津冀协同发展与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互融共建,应当基于科学的规划展开深入而全面的整改,通过走差异化、特色化以及创新化的发展之路,将这一发展战略落到实处,并不断完善与创新。而受制于多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当前京津冀协同发展与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互融共建,仍旧局限于宏观规划层面,现有的合作框架也不具备法律约束力,尚不够具体,可操作性不强。如在强化交通一体化、生态环保以及产业转移这三大领域的协同上,就存在产业定位和方向不清晰、产业转型升级速度偏慢、产业转移对接程度偏低等问题。究其原因,行政管理协同机制不完善、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体系落后、生态环境保护联动模式单一以及科技创新融合度不足等制约因素,都并未得到根治。这就使打造大运河文化带对撬动跨区域内联动发展的内生动力的作用显得颇为有限,难以充分、全面把握对产业空间的科学布局,只能通过在机制创新上去模仿、照搬其他地区的运营模式,借以暂时维持各项体制、机制的有序运转,而难以通过因地制宜、求新求变,去有力聚合跨区域内相对分散的各类要素和资源。这当然也严重制约了跨区域协同一体化运营的有效推进。[4]
三、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与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互融共建的基本目标
(一)妥善处理文化、经济的关系,促进区域内各生产要素的全面融合
实现区域内及跨区域经济与文化的同步发展,是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与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互融共进的核心目标之一。在产业面临转型升级艰巨任务的现阶段,北京、天津以及河北则面临着非首都功能疏解遇阻、人口合理调控难度增加、承接产业转移推进缓慢等多重压力。如何妥善处理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压力之间的关系,平衡营造清洁宜居环境与环境综合整治的资源配给,着眼于发展经济、提高收入与淘汰落后产能的同步推进,成为必须要科学考量、有效解决的首要难题。在这一背景之下,大运河文化带的建设,既要对区域内的地方传统文化进行继承、创新,发挥其社会调解、规范引导的作用,又要在保护生态环境、治理污染问题的基础上,去实现文化价值与经济效益之间的转化,努力以文化产业为支点去撬动跨区域发展的内生动力,释放区域内的各类生产要素的潜力与活力。因此,这就需要科学定位与处理跨区域经济、文化发展间的关系,借以为京津冀协同发展与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互融共进奠定坚实基础。
(二)强化政府、社会以及市场之间的协同共建性,形成联动发展合力
尚未形成资源流动畅顺、生产活动无缝对接以及政策统一的跨区域性的发展格局,政府、社会与市场三方缺乏协同,是当前制约京津冀协同发展与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互融共建的重要因素。只有合理划分政府、市场的行为边界,让产业整合、要素流转、资源互通更多地由市场进行配置,必要时借助行政力量进行引导,才能真正构建协同互利的良性格局。尤其是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以及生态建设等领域,政府应充分发挥自身的统筹职能,鼓励市场力量参与,从而形成发展合力。而当前京津冀三地在政府、市场的边界划分上,则尚未科学定位二者之间的关系,倾向于利用行政手段去管制市场,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市场对于产业协作、企业创新、要素流动、资源配置等经济活动的决定性作用,由此也干扰了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建设等领域的开放式运营,限制了社会力量的参与,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需克服以形成强劲、持久的发展合力。[5]
(三)打破行政体制壁垒、条块分割,发挥区域内资源的共享发展优势
以对等的地位去构建开放、合作、共享、互利的发展空间,是京津冀协同发展与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互融共建的基础所在。而在当前现有的发展体制、管理机制之下,京津冀三地在发展地位上仍存在不对等,政策倾斜的落差性又比较突出,很难确保公平合作与博弈。尽管已经围绕大运河文化带建设达成了共享合作的发展共识,然而行政体制壁垒的普遍存在,对形成区域性的统一市场产生了直接阻碍,使得政策支持力度不足、资源配给量减少、社会资金流入迟缓等问题十分突出,在很大程度限制了资本、技术、产权、人才、信息以及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在区域、跨区域内的自由流动与优化配置,难以使市场准入和监管形成充分的协同,无法有效缩小地区间在市场环境上的发展差距。因此,加快制度改革、打破行政体制壁垒,逐步实现京津冀协同发展与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在创新战略规划和重大决策上的同步,无疑成为实现跨区域联动发展的关键所在。
四、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与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互融共建的具体路径
(一)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要与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深度对接
一方面,应当立足京津冀区域内经济、文化发展的实际,明确经济转型、文化传承以及体制变革的中心战略,逐步加快市场一体化改革,将区域特色化文化资源开发、产业有序转移、技术与信息对等作为关键突破口。通过集中打造具有地域化、特色化的优势产业创新集群,围绕大运河文化带内各类优势资源的深度开发,借助京津冀协同发展所给予的各项利好政策,进一步强化跨区域内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大力培育新兴的文化市场主体,加快商业模式创新,聚合文化产业的价值链;另一方面,科学定位政府、市场、社会组织之间的交互关系,稳步构建起行政管理、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生态环境保护联动、产业联动以及科技创新同步推进的协同发展机制。同时,进一步完善区域内市场对接、协调机制,加强区域内行政机构之间的协商对话、区域信息交流以及社会参与,由此完成京津冀协同发展与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全方位协同、深层次融合。
(二)以大运河文化带的建设去提升京津冀地区的文化品位
要以大运河文化带的建设作为支点,逐步建立起以地方政府为主导、多方社会力量联合参与的发展机制。通过对大运河文化传承、弘扬的宣传推广机制规范化与固定化,扩大优秀文化的辐射面,提高民众对于大运河文化的了解、认知程度,进一步强化区域发展的认同感。努力借助大运河文化带的建设去带动区域内文化产业的升级,稳步建立和完善以地方优秀文化资源为主体的开发模式,因地制宜地进行规模化、特色化以及产业化运作,打造具有高度辩识性、区分性以及品质感的地方文化产业链条,通过不断加强交流合作、延伸文化产业链条,集中打造主业突出、特色鲜明的文化产业园区,推动文化精品的集群化开发、规模化生产,提升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文化层次、品味,由此使京津冀地区的文化生态更为鲜活、多元。[6]
(三)打造以大运河文化为主题符号的京津冀产业品牌体系
基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现实需求,依据大运河流域发展的实际情况,应当将以特色文化为主题的旅游产业及其伴生产业作为优先且重点发展的核心项目。要全面考察、解析大运河沿线文化遗产资源、运河功能以及区域发展水平等要素,集中处理资源环境、生态空间以及合作机制等方面的问题,在充分保护沿线生态环境、科学开发区域文化资源的基础之上,围绕运河文化的传承、革新,展开餐饮、创意、娱乐等相关联产业的有序建设,充分利用区域、跨区域内各自的特色优势资源,重新定位以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为主题的文化产业发展导向,加强文化产业、文化企业之间的资源共享与信息互通,形成多层次、立体化的文化产业链。在此基础上去同步打造针对不同消费群体、满足差异化需求的优质文化品牌,逐步形成以运河文旅产业为核心、多类型产业相配套的一体化发展布局。
(四)发挥民间力量与企业的主体作用,激发市场的发展活力
民间力量、企业是撬动区域内生动力的关键要素,京津冀协同发展与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互融共建,必须正视并发挥民间力量与企业的主体作用,从而充分驱动区域经济、文化的开放、创新发展。应当围绕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功能定位,鼓励文化机构、公益团体与企业进行产业链的分工协同,形成开放式、多层次、立体化的分工协作体系。充分发挥政府的统筹、引导等职能,建立规范、专业的文化要素体制与机制,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的跨区域多向流动,进一步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管理力度,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机制,优化文化市场综合管理协作机制。逐步建立起政府有效引导、市场自发调节交互的治理协调机制,以专项基金、税收减免、创业扶持等优惠政策,吸引区域内运营实力突出的企业参与推广,形成公平、创新、高效的区域联动发展格局,充分释放区域经济、文化、社会的活力,进一步提升京津冀的综合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