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活生态文明因子
2019-02-19姚天祥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
文 姚天祥 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
有效激活传统文化中的生态因子,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特色。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中国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开幕式上的讲话指出:“‘取之有度,用之有节’,是生态文明的真谛。”认真研读这一最新论断,深入学习研究历史文化中所蕴含的生态因子,让传统生态文明思想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
“禁贪欲”的思想
保护生态环境和关心其他存在物,是人自我确证、自我完善的一种方式,是人的一种有价值、有尊严的存在方式。在我国古代,“礼”的重要作用在于“养情”而“节欲”,其要旨是提升人的存在方式,教会人学会诗意地栖息在地球上。人之所以为人,从根本上说是因为人有理性,人类社会之所以为人类社会,从根本上说也是因为有一种含有道德意蕴的社会理性,从而可以把各种非理性的欲望限制在合理的范围内。
“禁贪欲”是对人的超出本性的和自然资源承载力的欲望和要求的限制。也就是说,对万物的利用也要按照人类生命的自然需要,采取合理的态度,要“知足常足”“知止不殆”“见素抱朴,少私欲”“去甚、去奢、去泰”,反对“益生”而导致灾祸的愚蠢行为,反对过分追求色、声、味和难得之货的贪欲。进而言之,禁贪欲还表现在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要做到有时、有节。用儒家的话来说就是“以时禁发,以时养发”。春秋时期,齐相管仲就十分注意山林川泽的管理和生物资源的保护,提出了“以时禁发”的原则。他说:“山林虽广,草木虽美,禁发必有时;国虽充盈,金玉虽多,宫室必有度;江海虽广,池泽虽博,鱼鳖虽多,网罟必有正,船网不可一财而成也。非私草木而爱鱼鳖也,恶废民于生谷也。”(《管子·八观》)要求人们在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时,要按照规定的时节进行。后来的孟子、荀子则进一步继承和发展了管子“以时禁发”的思想。孟子主张对生物资源要取之有时,用之有节。“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斤斧以时入山林,林木不可胜用也。”(《孟子·梁惠王》)孟子认为如能认真保护生物资源,生物资源就会丰富起来,反之,就会枯竭。“故苟得其养,无物不养;苟失其养,无物不消。”(《孟子·告子上》)荀子则明确指出:“草木荣华滋硕之时,则斧不入山林,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鼋、鼍、鱼、鳖、鳅、鳣孕别之时,罔罟毒药不入泽,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春耕、夏耘、秋收、冬藏,四者不失时,故五谷不绝,而百姓有余食也;污池渊沼川泽,谨其时禁,故鱼鳖尤多,而百姓有余用也;斩伐养长不失其时,故山林不童,而百姓有余材也。”(《荀子·王制》)
道家认为必须认清事物固有的限度,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贪得无厌。老子对那些追求名利、贪图财利的极端奢侈行为提出了忠告:“名与身孰亲?身与货孰多?得与亡孰病?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道德经》第四十四章)名誉与生命相比,哪个更亲近?生命与财产相比,哪个更重要?获得与丧失相比,哪个更有害?所以,贪得无厌必然招致更大的破费,过多的贮藏必然会招致更多的损失。知道满足就不会受到屈辱,知道适可而止就不会带来危险,这样就可以长久。实际上,据先秦古籍记载,早在夏朝便有这样的规定:“春三月,山林不斧,以成草木之长;夏三月,川泽不入网罟,以成鱼鳖之长。”(《逸周书·大聚解》)这即禹之禁。而在西周时期,这些行为则更为具体,更加完备,形成了“山林非时不斧”“无伐不成林”“川泽非时不入网罟”“不麝不卵,不杀胎,不歼夭,不覆巢”的规定。这些规定以及形成的传统,在保护自然资源方面起了积极的作用。在我国古代把“威辱五行”“杀鸡取卵”“竭泽而渔”等对自然肆无忌惮的破坏行为,看作是贪得无厌的行为,应该加以谴责的恶行。
“节物用”的思想
“节物用”的思想早在黄帝时期就已经提出,并作为人们的行为规范。据《大戴记》记载,一次弟子宰我问孔子:“请问黄帝者才耶?何以至三百年?”孔子回答说:“劳勤心力耳目,节用水火财物,生而民物其利百年,死而民畏其神百年,七而民用其教百年,故曰三百年。”孔子的回答颂扬了黄帝的“节用水火财物”的自然保护思想,指出人民深受其利和他在人民中的深远影响,这使得在其死后仍为人民所奉行。
在道家看来,人不仅要认识和把握自然规律,而且还要合理有节制地开发利用自然资源。老子说:“我有三宝,持而保之。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道德经》第六十七章)其中的“俭”,就是人生活中要节约的意思。知足知止,爱护资源,是确保资源用之不竭的长久之道。老子提出:“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故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道德经》第四十四章)认为过多的爱好必定会造成大量的耗费,过多的收藏必定会酿成严重的损失。只有满足才不会受到侮辱,知道适可而止才不会有危险,这样才可以保持资源的长久不衰。具体来讲,就是要树立适度发展的观念。要“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前者是要求人有一个正确的价值观,对物质利益的追求不能过分,要充分考虑到自然资源供给限度和可持续性;后者是说人的行为和欲望必须有一个合理的限度,在追求发展的过程中,不违背客观规律,适可而止。换言之,就是强调人在发展中要充分考虑生态环境的承受限度,防止对资源的过度开发。对那些破坏生态平衡的发展要自我约束,不能为所欲为。否则,如果人只为了自身的需要的满足而无限制地向自然索取,必然会使有限的资源趋于枯竭,一些生物种群濒临灭绝,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环境将不复存在。“节物用”可以从根本上解决人与自然关系的恶化,实现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
“节用”也是墨家的主要思想之一。他们关于合理地利用自然资源,不要过度地剥夺自然的思想,是通过尚俭节用、反对浪费的主张反映出来的。墨子还认为节约顺乎天理,合乎人情,是保持人与自然协调与和谐的必然要求。即所谓“夫妇节而天地和,风雨节而五谷熟,衣服节而肌肤和。”(《墨子·辞过》)。而“俭节则昌,淫逸则亡”(《墨子·辞过》),则是对统治阶层的将可能破坏人与自然和谐协调关系的价值取向提出的警告。
儒家强调人类在利用万物时,要遵从自然万物生长发育的规律,对万物加以合理的、保护性的、节约的利用。“大人者,有容物,无去物,有爱物,无殉物,天之道然。天以直养万物,代天而理物者,曲成而不害其直,斯尽道矣。”(张载《正蒙·至当》)但在更多的时候,儒家注重经世济国,把节约人、财、物上升到国策的高度,作为治国安邦之道。提出“取用有节,物尽其用”的思想。当年齐景公向孔子问政时,孔子就直接指出:“政在节财。”
“节物用”的思想在我国历代思想家那里都有所发挥。战国时期的荀子进一步发展了这一思想,提出了强本节用的主张,崇尚节俭、反对奢糜浪费成为我国古代生态思想的基本内容之一,它与“禁贪欲”是相辅相成的。我国唐代名相陆贽说过:“地力之生物有大数,人力之成物有大限。取之有度,用之有节,则常足;取之无度,用之无节,则常不足。生物之丰败由天;用物之多少由人。是以圣王量入以为出。”(陆贽《翰苑集》)儒家提出“政在节财”的主张,主要是从政治和经济的角度来考虑问题的,但客观上具有保护自然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