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对策研究
2019-02-19周毅黄大立马小林
周毅 黄大立 马小林
泸州市不断健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建成了覆盖城乡居民和全体劳动者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
2015年以来,泸州市不断健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建成了覆盖城乡居民和全体劳动者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截至2017年底,全市509.58万户籍人口中,487.56万人参加了社会保险,参保率达95.68%,城乡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明显增强。为进一步服务好参保群众,2018年泸州市人社局又全力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了227项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占人社部门服务事项的93.4%。
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的具体表现
一是社会保障水平不足,无法满足人民群众更高需求。比如,城乡居民年基础养老金900元,相当于2017年泸州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670元的6.58%、企业职工年人均养老金21420元的4.2%;相当于泸州市2017年城镇居民低保标准500元/月的15%、农村居民低保标准3400元/年的26.47%,替代率严重不足。
二是就业结构性矛盾,无法满足更高质量就业需要。与沿海地区相比,泸州企业用工成本较高、工人待遇水平较低、产业分布不平衡,企业“招工难”与劳动者“就业难”的结构性矛盾突出。目前,全市用工缺口有3.2万人,“用工荒”问题集中凸现。
三是公共服务供给不足,无法满足便利化服务需要。尽管近年基本建成了“数据集中、服务下延、全市联网、信息共享”的人社公共服务体系,但随着社保服务范围的不断扩大和管理对象的剧增,参保人员的服务需求、内容、方式也变得多种多样,出现了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的问题。
四是人力资源支撑不足,无法满足区域中心建设需要。随着泸州经济的快速发展,到2020年要建成“双两百”区域中心城市,对人才的需求数量日益增长、结构趋于多元、层次不断提高。目前的人才结构和人才数量已明显无法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五是收入分配不公,无法满足群众更高标准的幸福指数。目前,城乡居民收入和各类群体收入仍存在较大差距,无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产、生活的需要。
对策及建议意见
加大就业和创新政策支持。加大就业促进和创新创业政策研究,加大智能终端等电子产业的就业政策扶持,深入落实社会保险阶段性降低费率和就业稳岗补贴政策,支持发展多种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拓展就业新空间,大力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社会氛围。
强化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养老保险制度“并轨”等改革,大力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医保、医药、医疗“三医联动”;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办法,建立职工大病保险制度;稳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提升社保惠民保障服务水平。
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做好“互联网+社保”运用,推动网厅、自助机、微信、银行、基层平台等“五位一体”的服务模式。探索开展异地就医门诊联网结算,进一步扩大异地就医结算范围。充分利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推进基金智能监管,提升基金监管能力。
积极构建与产业发展相适应的人才体系。积极做好人才项目需求和人才政策的收集与发布,大力引进各类急需高端人才。围绕加快泸州发展的重点产业领域,聚焦脱贫攻坚、产业转型,着力推进高端紧缺人才引进、培养工作,建设一批优秀人才队伍,为“决胜全面小康,建成区域中心”提供智力支撑。
进一步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加大政府再分配调节职能,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缩小城乡收入分配差距。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有效解决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持续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合理确定最低工资标准,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机制,保证劳动者工资足额按时发放。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推行工资集体协商,使工薪劳动者收入增长打通稳步向上的通道。贯彻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让各类人才在做出更大贡献的基础上获得相匹配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