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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租赁准则对航空公司的影响

2019-02-19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19年1期
关键词:出租人承租人使用权

聂 琳

2016年1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 租赁》(IFRS 16,新租赁准则),取代现行《国际会计准则第17号--租赁》(IAS 17,现行租赁准则),并于2019年1月1日起生效,允许提前采用。2018年1月,为保持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修订)(征求意见稿)》。新租赁准则要求承租人不再区分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采用单一模型,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对出租人而言,新准则基本延续了现行的会计处理。

一、新租赁准则的主要内容

(一)租赁准则修订背景

现行租赁准则要求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并对这两类租赁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承租人不确认经营租赁形成的资产和负债,而是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而对于融资租赁则要求确认租入资产和租赁负债。然而,该确认方式未能满足财务报表使用者需求:

1.经营租赁信息缺乏透明度。 由于经营租赁未确认相关资产和负债,未能在财务报表中体现经营租赁实际上带来的融资影响,导致财务报表使用者利用财务报表信息做出相关决策受到影响。

2.对类似交易采用了不同的租赁会计模型。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在经济意义上类似,却采用了不同的会计处理方式,降低了财务报表的可比性,并导致实务中为实现特定会计结果而构建交易。

此外,对于不可撤销的经营租赁,不确认相关资产和负债与《财务报告概念框架》(以下简称“概念框架”)存在矛盾与冲突。不可撤销的经营租赁已经满足了概念框架中资产和负债的相关定义和确认条件,却未在财务报表中予以体现。

(二)新租赁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

1.租赁的识别、分拆和合并

租赁是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确定合同是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需要对已识别资产、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获得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三要素进行评估。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认为客户有权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1)客户有权在整个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目的和使用方式;(2)已识别资产的使用目的和使用方式已预先确定,但是客户有权在整个使用期间自行或主导他人按照其确定的方式运营该资产;(3)已识别资产由客户设计,设计时已预先确定了该资产在整个使用期间的使用目的和使用方式。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应当将合同分拆至各项单独租赁。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应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按照适用的准则进行会计处理。一项单独租赁应同时满足两项条件:承租人可从单独使用该资产或将其与易于获得的其他资产一起使用中获利,且租赁资产与合同中其他资产不存在高度依赖或高度关联关系。同时,为承租人提供了简化处理方法,即承租人可以按照租赁资产的类别选择是否分拆合同包含的租赁和非租赁部分。承租人选择不分拆的,应当将各租赁部分及与其相关的非租赁部分分别合并为租赁,按照本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企业与同一交易方或其关联方在同一时间或相近时间订立的两份或多份包含租赁的合同,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应当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1)该两份或多份合同基于总体商业目的而订立并构成一揽子交易,若不作为整体考虑就无法理解其总体商业目的。(2)该两份或多份合同中的某份合同的对价金额取决于其他合同的定价或履行情况。(3)该两份或多份合同让渡的资产使用权合起来构成一项单独租赁。

新租赁准则规范了租赁识别的模型,并新增租赁分拆与租赁合并的指引。新租赁准则基于是否存在由客户控制的已识别资产来区分租赁与服务,引入了“已识别资产”、“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等概念。而新租赁准则中“单独租赁”、“租赁合并”概念与新收入准则的“单项履约义务”、“合同合并”概念有异曲同工之处。其中,“单独租赁”是新租赁准则运用的起点,除了将作为对价分摊的基础,也将用于对低价值租赁的判断等领域,预期将会引起较多关注。

2.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1)初始计量

承租人需要就支付租赁款的义务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就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使用权资产: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是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扣除租赁激励;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使用权资产按租赁负债的金额进行初始计量,并针对租赁预付款、已取得的租赁激励措施、承租人的初始直接费用(例如,佣金)以及对复原、搬迁和拆除成本的估计进行调整。

(2)后续计量

对于租赁负债,采用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期各期间的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同时增加租赁负债,减少负债以反映已支付的租金;对于使用权资产,按照IAS 16中的折旧规定,对相关使用权资产进行折旧。某些事项发生时(例如,租赁期变化、基于指数或利率的可变租金变动),承租人将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使用权资产。

新租赁准则中承租人会计处理发生了重大变化,不再区分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并引入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概念,针对所有租赁确认资产和负债(除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的有限例外情况)。

3.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新租赁准则对于出租人的处理并未发生重大变化,但将融资租赁区分为一般融资租赁和生产商或经销商出租人的融资租赁,两者在处理方面存在差异。生产商或经销商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应按照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租赁收款额按市场利率折现的现值两者孰低确认收入;按照租赁资产账面价值扣除未担保余值的现值后的余额结转销售成本;且初始直接费用在租赁期开始日计入当期损益。新租赁准则明确了生产商或经销商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可以确认收入。

表1 各上市航空公司截至2018年6月30日运营飞机情况(单位:架)

表2 四家航空公司截至2018年6月30日经营租赁承诺情况(单位:元)

4.售后租回交易

与现行租赁准则不同,新租赁准则对于售后租回交易的判断,起始于资产转让是否满足收入确认条件,而非经营租赁或融资租赁的判断。卖方(承租人)和买方(出租人)使用IFRS 15中对销售的定义来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是否发生了销售。若租赁资产的转移满足IFRS 15中对销售的认定,则承租人和出租人双方均将该交易作为一项销售及一项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将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入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反之,卖方(承租人)和买方(出租人)双方均将该交易作为融资按照IFRS 9进行会计处理。

5.简化会计处理规定

新准则为租赁期在一年以内的短期租赁和租赁资产价值较低的小额资产租赁的确认和计量提供了简化处理方法,即允许承租人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采用类似于现行租赁准则中经营租赁的简化处理方法。对于短期租赁,应按照租赁资产的类别做出会计处理选择;对于低价值资产租赁,应根据每项租赁的具体情况做出会计处理选择。

二、新租赁准则对航空公司的影响

现行租赁准则下,航空公司作为重资产行业之一,常采用经营租赁以降低资产负债率、提高资产周转率,包括经营租赁飞机、备用发动机、地面支援设备、各类机械、设施及其他设备等。新租赁准则实施后,对承租人会计处理的重大变化预期将对航空公司的财务报表带来较大的影响。

(一)租赁的识别、分拆可能带来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要求对已识别资产、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获得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三要素进行评估,以确定合同是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但是,预期租赁定义的变化不会对航空公司正常的飞机租赁业务造成重大影响。

1.已识别资产的评估。对于飞机租赁而言,由于航空公司租赁飞机都有确定的飞机编号,且外观与内部设施都会统一改装为该航空公司的样式,替换成本较高,飞机租赁公司很难存在实质的替换权,因此,通常存在已识别资产。

2.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的评估。在运营过程中,通常航空公司有权主导飞机的使用,即使存在飞机可飞行地点的限制规定,或飞机租赁公司负责飞机的操作并使用自己的机组人员,而航空公司不能雇佣其他人员操作飞机或自行操作飞机情况,由于在使用权范围内,航空公司可以决定飞机是否飞行、飞行的时间和地点以及搭载的乘客和货物,即可就租赁期内飞机的使用方式和使用目的做出相关决定,因此,通常航空公司能够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3.获得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的评估。通常航空公司有权获得在两年使用期内使用飞机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在整个使用期内,航空公司拥有飞机的使用权。

由于新租赁准则对于分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给承租人提供了简化处理方法,预期航空公司将大量采用该简化处理方法,如对于航空公司既租赁飞机,又接受机组人员操作服务等情形,而对价难以分摊时,预期航空公司将普遍采用该方法。

(二)简化会计处理规定可能带来的影响

除了可能存在首次执行日后12个月内完成的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的简化处理对于飞机租赁业务相关度不高。飞机租赁不适用低价值租赁的简化处理,同时,由于航空公司租赁飞机都有确定的飞机编号,且外观与内部设施都会统一改装为该航空公司的样式,从业务需求及过往经验上看通常租赁期都会大于五年,因此即使签订12个月以内的租赁合同,也很难从业务实质的角度证明不存在能够合理预见的续期安排,因此,也不太可能适用短期租赁的简化处理。

表3 东方航空截至2018年6月30日经营租赁承诺情况(单位:元)

表4 各上市航空公司预计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变动情况

表5 各上市航空公司预计资产负债率变动情况

但对于航空公司租赁的其他资产,如IT设备、办公设备、绿植等满足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的条件时,可以考虑采用简化会计处理规定,以减轻核算成本。

(三)承租人会计处理变化预期带来的影响

1.资产和负债将大幅增加

在新租赁准则下,航空公司作为承租人,将不再区分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除租赁的办公设备、绿植等,预计可采用租赁豁免规定,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外,其他几乎所有租赁都会在资产负债表上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这将导致资产负债表上资产和负债的大幅增加。

本文选取了A股6家上市航空公司,查找分析了2018年半年报租赁的相关数据,具体参见表1-3,其中表1为6家A股上市航空公司截至2018年6月30日运营飞机情况,表2为南方航空、海航控股、春秋航空以及中国国航四家航空公司截至2018年6月30日经营租赁承诺情况,表3为东方航空截至2018年6月30日经营租赁承诺情况。此外,吉祥航空用文字披露了截至2018年 6月 30日的经营租赁情况,“公司经营性租入飞机 44架,发动机1 个,租期12年,剩余租赁期5至140月,截至2017年6月 30日止未付租金为114,514.23 万美元,299,082.57 万人民币。剩余租期应付租金合计数若按2018年6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对人民币中间汇率(6.6166)折算,合人民币785,883.44 万元”。

从表1数据来看,各航空公司都存在不同程度的经营租赁飞机的情况,其中海航控股、吉祥航空经营租赁飞机占比超过50%,春秋航空经营租赁飞机占比为49%,南方航空、中国国航经营租赁飞机占比超过30%,东方航空经营租赁飞机占比最低,为22%。

针对上述航空公司的经营租赁承诺,对其做出假设,估算了新租赁准则实施后可能带来的影响,考虑到根据贷款年限不同,贷款基准利率区间在4.35%-4.9%之间,统一假设租赁内含利率为4.5%,并假设表2中四家航空公司3年以上的经营租赁承诺平均租赁年限为5年,表3中东方航空1-5年的经营租赁承诺平均租赁年限为3年,5年以上的平均租赁年限为8年;吉祥航空的经营租赁承诺平均租赁年限为3年,计算出预计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变动情况如表4所示。

如表4所示,各航空公司资产规模、负债规模都存在不同程度的上升,而上升幅度也与其经营租赁资产规模正相关。

此外,根据新租赁准则,确认相关退租检修义务时应将这些义务相对应的金额纳入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中,并根据IAS37计提相关退租检修义务负债,这些也将导致航空公司资产和负债规模增加。

2.递延所得税发生较大变动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按照以下方法扣除:

(1)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

(2)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

新租赁准则发布后,如果仍然遵循现行税法的相关规定,则原分类为经营租赁的租赁按照现行税法仍然可能被划分为经营租赁,但是按照新租赁准则确认的资产和负债的会计基础与现行税法下的计税基础不同,将形成暂时性差异,需要进行纳税调整,同时账面上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而对于原分类为融资租赁的租赁,如仍然划分为融资租赁,则税务处理与现行做法类似。

3.前高后低的费用确认模式可能导致初期采用新租赁准则时净资产规模下降

由于承租人通常采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进行折旧,而对于租赁负债,新租赁准则要求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租赁负债利息应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对租赁负债余额计算确认,随着租赁期内租金的支付,利息费用不断减少,租赁负债不断减少,因此,初期的利息费用较高,后期较低。利息费用的前高后低趋势与使用权资产的直线折旧法导致利润表中确认的费用通常前高后低,进而导致航空公司初期采用新租赁准则时净资产规模下降。

4.周期性的批量租赁可能会导致利润表发生周期性较大波动

虽然单个租赁对利润表的影响是费用在整个租赁期前高后低,但如果不同租赁的发生时间比较平均,所有租赁对利润表的影响加在一起看就可能比较平均。但是,如果航空公司周期性的批量租入大额资产(例如飞机)的话,那么当期的利润表以及其他财务比率就会发生更大的波动。

5.售后回租交易可能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1)售后回租之后形成经营租赁仍然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资产和负债将增加;

(2)售后回租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但要求确定售后租回交易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如果形成销售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如果不形成销售的,承租人应当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并按照IFRS9对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上述情况可能导致:

首先,是否属于销售,应根据IFRS15有关控制权转移的判断,与之前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判断标准不同,可能导致按照现行准则作为经营租赁处理的,在新租赁准则下未必认定为形成销售,反之亦然;

其次,新租赁准则下,按照IFRS9对不形成销售的售后回租进行处理,这与现行准则售后租回交易认定为融资租赁,将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递延作为折旧费用的调整不同,应收或应付租赁款将被金融工具准则下的贷款取代。

6.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减少,筹资活动现金流将增加

现行准则要求航空公司将经营租赁费用计入经营活动现金流,而新租赁准则要求除适用豁免规定的短期租赁款、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外,偿还租赁负债的本金和利息所支付的现金计入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因此,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减少,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增加。

7.关键指标可能产生较大变动

(1)长期偿债能力

航空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杠杆比例将增加,原因在于资产、负债增加,而所有者权益在新租赁准则实施初期将下降。

根据上述假定及计算的预计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变动额,预计各上市航空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变动情况如表5所示。如表5所示,各航空公司资产负债率将会不同程度上升,其上升幅度也与经营租赁资产规模正相关。

(2)盈利能力

航空公司的资产周转率将下降。资产负债表上将更多的租赁资产计入总资产中,总资产增加,资产周转率将下降。而使用资本回报率(ROCE=EBIT/所有者权益+金融负债)由于EBIT和金融负债都增加,因此其变动取决于租赁组合的特点。

(3)短期偿债能力

由于流动负债增加,而流动资产不增加,因此航空公司的流动比率将下降。

三、航空公司如何应对新租赁准则施行

1.提早准备调整信息系统,满足新准则的要求

对经营租赁的入表处理,将导致航空公司与租赁业务的系统需要重新调整,其中涉及使用权资产与租赁负债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确认、现金流量表中经营现金流量与筹资活动现金流量调整,此外,还应考虑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的豁免以及新增的披露内容。系统重新调整涉及项目较多,建议各航空公司提前准备以应对新租赁准则的变化。

2.优化租赁安排

新租赁准则的实施将导致航空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杠杆比例上升,影响航空公司财务报表的不再是租赁交易是经营租赁还是融资租赁,而是租赁期的长短、租金安排条款等。如随利率或通货膨胀率提高租金的条款,在现行租赁准则下可能认定为或有租金,在发生时确认损益,而在新租赁准则下,将作为租赁负债初始计量部分。

3.优化融资渠道与融资结构

新租赁准则实施后,经营租赁不再是一项优化资产和负债结构的有效方式,考虑其他融资渠道,如贷款,尤其是外币贷款,以及海外发债等融资方式可能成为未来更有效的融资方式,其利息成本往往比租赁低,可能在航空公司调整资产结构,平衡资产、负债规模、利润指标等方面发挥一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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