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土地整治项目工程质量监管办法的分析

2019-02-17黄晓芳

四川水泥 2019年12期
关键词:整治土地监管

黄晓芳

(三明市建宁县自然资源局建宁县房租土地收储服务中心,福建 三明 354500)

1 土地整治项目工程质量监管的意义

由国土资源部土地整治中心组织编写的《土地整治蓝皮书:中国土地整治发展研究报告NO.4》在北京发布,全面反映了我国土地整治发展实践的综合成效,当前我国各地全面积极践行土地整治的相关理念,有力地支撑了“藏粮于地”战略的落实,促进了农业转型发展、新农村建设、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助推了“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的稳步推进可以建设高标准农田,投资拉动效应达到3.28%。基于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对农村经济的高效促进作用,全面保证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的整体效果是刻不容缓的,对土地整治项目工程进行质量监管,可以在土地整治过程中,建立“开源”和“挖潜”的发展理念,进一步增加耕地面积,盘活城乡建设空间,对国土资源空间的复合功能进行了充分加强,有效地融合了地区人文环境因素,形成了合理化、系统化、整体化的工作格局。

2 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的质量监管措施

2.1 推动质量监管法规建设

《福建省土地整治规划(2011年至2020年)》提出的土地整治目标包括:2011年至2020年,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31.67 万公顷(475 万亩);补充耕地不低于6.67 万公顷(100 万亩);整治城镇工矿建设用地,促进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降低30%;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复垦率达到35%以上;结合水土流失治理的土地整治面积1 万公顷(15 万亩)以上。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具有经济、生态的双重作用优势,要想进一步加强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的质量监管力度,应该推动质量监管的法规建设,我国相关部门应该对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在不同地区的具体开展情况进行深入掌握,分析不同地区的土地整治难度和土地本身特征的差异性,通过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标准化的监管质量法规,充分规范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的整治行为。另外,基层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的监管部门可以在标准化质量监管法规的基础上,对法规内容进行充分细化,切实提升监管效果,督促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的持续进行。例如:把好原材料检查关,若发现原材料不符合有关规定造成工程质量不达标,每发现一起扣款500 元;及时上报进度报表,若未按时上报或上报不规范,每发现一次扣款300 元。

2.2 细化质量监管工作内容

要想进一步提升质量监管的实质性,应该充分细化质量监管工作的内容,以下对其提出相关建议:为了进一步推动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的实施,省政府办公厅引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补充耕地工作,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通知》,质量监管工作可以以该《通知》为基础,对土地整治工程项目的主要内容进行合理化分,并在不同的类别下,分别制定具有较高针对性的质量监管条例,建立明确的监管标准,对土地整治质量进行严格核定。通过实地查看项目、情况反馈等方法,重点督查土地治理情况、春节后项目工程复工情况,检查施工单位工作情况,核查按规划设计施工和设计变更管理情况,检查项目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检查项目资料收集整理情况,核查各单位每月上报的项目信息内容真实情况。还应实地勘测施工中的机耕路、预制件沟渠和浆砌沟渠、二级田间道的土方量等工程现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并及时向相关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提出明确要求,限期整改。就乡镇业主及村委会的监管而言,为保证工程质量,乡镇业主应组织项目所在村的村民代表进行现场工程质量监督,对已完工的道路桥涵、沟渠、拦水坝、防洪堤等各单项工程进行阶段性验收,并形成阶段性验收报告,为整体性的县级项目初验做好准备。阶段性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交各分部工程交工报告,并附相应工程(包括隐蔽工程)签证及水泥砂浆、砼试块检测单等材料。收验工程量中发现工程(包括隐蔽工程)签证不实时,应责成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更正。

2.3 优化从业人员组织结构

土地资源是国家的宝贵资源,与国家的发展和经济建设息息相关,在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的推进过程中,质量监管工作的持续开展和稳定开展,能够进一步加强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的整体性和连续性,从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护耕地资源,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建设生态文明,实现建设用地集约、节约利用,以尽可能少的土地资源消耗,获得最大的综合收益。在《关于进一步做好补充耕地工作,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通知》中对质量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通过优化从业人员组织结构,可以有效地发挥质量监管能力,呈现优良的监管效果。就质量监管工作的从业人员组织结构而言,可以在项目监管总要求的基础上,全面地拓宽项目监管人员的范围,可让乡镇业主及村委会作为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的监管主体之一,乡镇业主及村委会对本地的土地资源情况和治理效果具有着较高的信息掌握度,从乡镇建设和个人利益出发进行的质量监管具有较好的监管效果。另外,还可将县级国土资源部门作为质量监管主体之一,有效完善监管制度,严格规范监管行为。

2.4 健全质量监管工作体系

在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补充耕地工作,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通知》中对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的项目立项、测量与设计、项目招标及施工、项目监管、项目设计变更、项目县级报帐制度、项目初验与验收等相关内容进行了重点强调,为基层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的实施提供了基本遵循[1]。质量监管工作是保证土地整治项目工程获得实际整治效果,提升农村土地质量的重要措施和有效途径,可以通过健全质量监管工作体系进一步突出质量监管效果,以下对其提出相关建议:项目验收分为乡镇业主单项工程阶段验收、县级项目初验、市级验收、省级抽查检查四个阶段,可在质量监管工作的开展过程中,要求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的相关负责人员提供项目初验及验收应提交的成果和资料,由乡镇业主对项目各单位工程的阶段性成果进行重点验收,满足县级项目初验标准,并由区市国土资源部门组织项目整体验收,由省级国土资源部门组织开展抽查检查,采取随机方式抽查的市、县项目,抽查的项目个数应占该区市上报总项目的10%以上。抽查中含有不合格项目的批次,要对该批次项目进行全面检查,整改合格后的项目方可上网备案配号,并由项目所在地县级国土资源部门按照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的要求,做好土地利用现状变更[2]。在这种全面型质量监管工作体系的建设过程中,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的建设人员能够根据区域中土地基本情况以及土地整治的标准和土地整治目标,规范整治行为[3]。

3 结论

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土地整治承担着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重要责任,对于农村发展具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在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的开展过程中,加强质量监管力度可以通过推动质量监管法规建设、细化质量监管工作内容、优化从业人员组织结构、健全质量监管工作体系来实现。

猜你喜欢

整治土地监管
笃行不怠 奋力深化提升三年专项整治
我爱这土地
专项整治
专项整治
综合监管=兜底的网?
对这土地爱得深沉
养殖业整治需多措并举
监管和扶持并行
放开价格后的监管
分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