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皇姑:落实“一号检察建议” 法治护航成长
2019-02-16王志平
方圆 2019年23期
王志平
“非常感谢检察官哥哥姐姐,因为你们的鼓励和帮助,我没有放弃自己,面对高考,经过最后三个月的拼搏和努力,最终圆了自己的大学梦,你们的恩情终生难忘……”今年9月,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检察院未检科检察官收到了一条特殊的微信。
2018年9月19日,周某某、罗某某、侯某因琐事与其一起补习的同学王某某发生争执,其三人共同将被害人王某某打伤,经鉴定,王某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皇姑区检察院通过社会调查及核实,对三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在宣布不起诉决定时,检察官向三人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训诫词》《检察官寄语》,希望三人能够认识到暴力的危害,从中吸取教训,做一个遵纪守法的有为青年。为了更好地帮助他们全身心迎接高考,与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签订了帮教协议,由未检检察官对三人进行心理疏导。最终,在该院帮教和被不起诉人不懈努力下,一人被大连某大学录取,另外二人虽然高考成绩不理想,但都自愿选择复读一年。
皇姑区检察院始终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在加强未成年人帮教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未成年人犯罪預防工作,利用“开学第一课”等契机,定期到各中小学进行法治宣传教育,邀请师生到我院教育基地参观,通过生动鲜活的案例让同学们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加强自我保护有了更深入的认识。
在做好自身未检工作的同时,更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推动未检保护体系社会化建设。将区内司法部门、政府各部门、学校等单位纳入未成年人保护监督平台,积极促进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未成年人犯罪帮教社会化体系建设。2018年12月9日,为贯彻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皇姑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孟秋野担任皇姑区岐山一校法治副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