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加强县级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2019-02-16苏月彬
苏月彬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民生问题一直以来都是政府工作关注的焦点,伴随着城市基础设施投资量的逐渐增加,可以看清“民生财政”的大轮廓。现阶段,财政收入不断增加的同时也出现了相应的问题,例如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财政预算偏离度加大,这都严重阻碍了县级财政工作的顺利进行。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优化政府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文章就如何加强县级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展开分析,首先结合实际情况指出预算绩效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一些可行性建议,从而提高县级政府财政预算工作的管理水平。
关键词:县级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
一、县级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绩效评价工作效率低下,程序复杂繁琐
绩效评价工作有一套完整的流程,整个规章程序纷繁复杂。例如一个完整的评价项目,首先需要通过有关部门申报初始绩效目标,由财政通知自评以及部门自评,再者,财政部门由财政通知评价,最后在财政部门完成评价工作后自动形成绩效报告,并反馈相应的整改意见,这整个工作流程需要花费几个月的时间。因此,预算编制的工作很难依赖最终的评价结果。
(二)绩效评价信息化建设基础薄弱,缺乏足够的信息支撑
现阶段,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所涵盖的数据信息量较大、覆盖面较广,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因此县级财政预算编制工作对信息化技术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从横向的、历史的角度比较分析县级各类财政预算支出项目的绩效,需要借助和利用客觀公开的绩效评价信息数据库,以及完善的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系统。目前,我国的信息化建设才刚刚起步,迫切的需求和现实的实践情况相冲突。
(三)绩效评价法制化程度低下,缺乏法律的保障
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是立法保障,绩效评价机构权威的树立、绩效评价工作的规范,以及绩效工作的确立,都依赖于法律的保障。《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在2016年经过财政部重新修订,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程序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但大都停留在相关部门规章制度的法律层面,没有设置配套的政策。其结果就是,绩效评价的权威性和规范性受到严重的挑战,逐渐与理想预期效果相偏离。
(四)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机制尚未真正构建,结果得不到有效运用
财政部对有关评价结果的运用,只是针对财政预算管理工作的改进和其后年度预算工作的安排提出了重要依据,在某种程度上指导了县级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的工作,实则缺乏有效的强制作用,无法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得以运用。另外,正是由于全国评价指标体系不健全,各个地域指标的设计、权重、绩效等级以及划分标准大多都存在显著的差异。评价项目的优劣取决于指标设定的合理与否,最终,评价结果的权威性和科学性收到一定的争议,这直接导致绩效评价结果得不到有效运用。
(五)绩效评价动力不足,主管缺乏主观能动性
当前,诸多项目的实施单位就是地方政府的有关部门,为了应付时代形势要求,他们主要通过自评或者委托第三方评价,及时能够产生一定的绩效观念,但始终缺乏强烈的主体责任意识。一方面,绩效评价的结果得不到足够的重视,其工作的重点往往在谈论财政支出项目的合理性,无法与审计监督和财政监督等工作相媲美;另一方面,主管部门在配合绩效评价的过程中,有时处于自身利益的考虑而采取非常消极的态度。因此,在县级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中,基层部门的主人公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六)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科学化程度较低,缺乏相应的技术支持
现阶段,我国县级财政预算支出评价工作在进行过程中,也遇到了诸多技术难点。一是当前设置的财务指标大多比重偏大,在业务指标中只有较少一部分个性化指标能够绩效;二是绩效评价指标往往只能反映短期的收益,其结果与真实效益之间会产生偏差,而财政支出中的很多指标只能在长期内体现其社会效益;三是财政支出不以盈利为目的,而是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这种公共财政的特性决定了具体指标难以衡量具体政策的效果。
(七)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基础工作滞后
一是立项调研不够深入。主要是项目实施单位在申报预算项目时,未能深入开展立项调研,或组织立项论证,不利于优化资源配置。二是绩效目标不够明确。主要是项目绩效目标细化、量化程度不够,绩效目标不够科学合理,绩效目标与实施结果难以比对。
二、加强县级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建议
(一)开展多元化的评价方式,简化绩效评价程序
在考虑成本效益原则的基础上,依据不同性质的评价项目制定不同的评价流程。如果相对简单的项目经过专家的指导,能够以问卷调查的形式反馈最终的评价结果,就无须成立专门的评议小组。可以灵活运用财政监督、省级监督等多样化的督查形式,帮助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不因评价而评价,要真正落实有用之处
在当前的体制下,很难实现财政预算编制和绩效结果的结合,可以事先选择部分经常性大额支出项目和专项支出项目进行评价,优先选择有倾向性的项目,更有针对性的去评价相关项目,真正将绩效评价落实到有用之处。
(三)改进和完善绩效评价相关的法律法规
财政部门应该准确界定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流程、操作行为准则以及相应的工作体系。逐步完善预算管理机制,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让评价工作真正做到有规必循、有法可依,改变绩效评价目前的现状,使绩效管理更加标准化和制度化。同时,有效落实政府公共管理工作,传递和反馈绩效评价的结果,树立县级政府绩效评价工作的权威。
(四)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结构
当前,我国绩效指标体系框架存在诸多问题,我们再考核财政项目时,要逐渐淡化财务指标,尽量侧重于可持续性发展、经济社会效益、节能减排等多项指标,还要加强对访谈和问卷调查等辅助性工具的巧妙运用。
(五)实行预算公开形式,增强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的动力
政府主管部门主动开展财政支出自我评价,需要用于接受来自外部的监督,弥补光靠财政部门进行绩效评价的弊端。同时,我们要在实行预算公开制度的基础上,逐步加强政府部门自我评价意识和资金使用绩效意识,致使绩效评价的工作向更高的层次发展。
(六)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纳入本级政府目标考核范围,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
各部门和单位应在预算支出绩效管理工作纳入本级政府对所属部门目标考核范围,增强预算部门和单位对预算支出绩效管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
(七)构建预算绩效管理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增加系统涵盖模块,加强绩效监控信息收集和数据采集管理,逐步实现信息技术对预算支出绩效管理全方位支撑。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积极探索引入第三方参与绩效评价工作,重点培育本级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中介机构、管理专家以及预算部门项目实施相关人员,不断提高绩效管理水平。三是创新绩效管理方式,丰富绩效管理方法,不断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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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曹斌.关于推进县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的思考[J].会计师,2015(17).
[3]陈雪梅.关于县级财政预算绩效评价管理的思考[J].中国国际财经(中英文),2018(08).
(作者单位:山西省大同市广灵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