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部门在国有企业管理中承担监督责任的相关分析
2019-02-16靳东文
靳东文
摘要: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主要支柱,因此国有企业经营和发展对于国民经济水平具有重要作用,纪检监察部门是国有企业的主要部门之一,在国有企业发展过程中具有重要的监督作用。文章在深入分析国有企业经营特点的基础上,较为详细地阐述了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并且分析了承担监督责任的有效对策。
关键词:纪检监察部门;国有企业;监督责任;分析
在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实践中,一些固有的管理思想一直制约着国有企业发展,国有企业普遍存在自我约束机制差的问题,这就需要在日常的管理过程中进行一定的约束,提升管理的实效性。纪检监察部门是企业的一个主要工作机构,是国有企业管理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约束企业自我管理机制,完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模式,都具有重要的监督作用。但是从当前国有企业实际情况来看,纪检监察部门并没有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这也是影响国有企业发展质量的主要因素之一。在当前的市场经济条件之下,深入分析纪检监察部门在国有企业管理中承担监督责任的有效对策,对于促进国有企业健康持续发展,具有十分积极的现实意义。
一、纪检监察部门在监督国有企业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得不到应有的重视
对于企业来说,主要的经营和管理目的在于盈利,这是企业成立的初衷,国有企业同样也不例外。因此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国有企业都将主要的工作精力集中在如何提升经营效益之上,而对于其他方面的工作则缺乏足够的重视,纪检监察就是其中之一。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因为在当前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要想得到长久的生存和发展,保持持续的盈利能力是非常重要的,由于一些国有企业的领导干部自身管理意识和管理素质欠缺,因此对于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认识程度不足,缺乏长久的发展意识,认为企业只要搞好经营管理工作就可以,而纪检监察工作则是可有可无的。并且在长期的企业经营实践中,管理者形成了固有的思维习惯,一直以传统的管理模式进行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对于纪检监察工作一直持怀疑态度,不积极组建纪检监察工作队伍,工作过程中大多都是流于表面形式,并未真正发挥纪检监察的实际作用。
(二)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由于国有企业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因此在人员组建和机构职能发挥的过程中都存在较多的问题。具体来说,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部门直接受上级纪检监察部门领导,同时还受到同级党组织的行政干预,因此在工作过程中一直处于一种执行工作任务的状态,也就是说,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部门在工作实践中只发挥着执行者的作用,而其自身在国有企业发展过程中的监督作用却被逐渐淡化甚至消失。除此之外,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人员的任免,编制等问题,都直接由上级部门负责,而上级主管部门对于下级单位的经营和发展状况并不了解,因此在人员配备过程中缺乏一定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从而导致纪检监察部门在国有企业中只能发挥组织协调的作用,而监督作用会很难体现,致使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三)国有企业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员素质有待提升
影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质量的另外一个主要因素就是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员素质有待提升。一些国有企业的管理者缺乏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视,因此在人员配置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有部分国有企业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员为兼职甚至没有,即使有,这些工作人员大多缺乏较高的思想政治水平,对于国有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识程度不够,也缺乏相应的工作技能,整体素质较低,因此在纪检监察工作实践中难以根据企业经营和发展形式,进行适当的监督和权衡,对于复杂多变的国有企业经营现状缺乏足够的把握,在监督过程中也不知该从何入手。另外,一些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存在患得患失的情况,由于怕在履行监督职责的过程中受到领导干部的刁难和报复,所以在监督过程中都是简单走形式,对于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能高质量地履行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职责。
(四)纪检监察部门不能有效监督国有企业高管
由于国有企业既有的经营体制机制障碍,管理都是自上而下的,所以一般情况下,国有企业贪腐的根源都是高级管理人员,甚至是一把手,因此纪检监察部门在平时的工作过程中,应该重点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但是目前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部门在一把手的管理之下,受企业高管的直接管理,这种情况下,纪检监察部门就无法对企业高管及一把手进行监督。基于这种管理体制,国有企业将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弱化,在管理过程中限制纪检监察部门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仅有对一般事项的监督和管理权,监督对象也都是企业的下级管理者,造成了监管主体的错位,无法有效发挥其应有的监管作用。
二、纪检监察部门在国有企业管理中承担监督职责的有效措施
(一)对纪检监察工作给予足够重视
纪检监察工作是防止国有企业滋生腐败,营造良好经营环境的必要条件,也是维护国有企业职工合法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途径。在国有企业管理实践中,管理者应该充分认识到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组建完善的纪检监察工作部门,调动各方有利资源,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职能,为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创造便利的工作条件和监督环境,保证纪检监察部门能够根据国有企业纪律管理条例依法履职。同时,应该健全纪检監察部门管制机制,赋予纪检监察部门更多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最大限度地保证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有效落实,满足时代发展对于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要求,促进国有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完善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管理机制
从以上分析中可以看出,影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工作质量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国有企业的管理体制不健全,对此,国有企业应该给予充分重视,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因为纪检监察部门一直都在国有企业一把手的管理之下,因此要想实现对企业管理者的监督是非常困难的,许多纪检监察部门人员根本无法有效行使自己的监督职能权利,如果不对其进行卓有成效的管理机制创新,很难实现监管质量提升。针对这个问题,国有企业应该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健全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同时将纪检监察工作纳入其中,逐渐探索和总结出一条有效的监督路径,实现纪检监察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同时,加强对权利的有效监管,改变以往由国有企业一把手直接领导纪检监察部门的管理机制,实现平行监管,做到领导干部的权限与纪检监察范围同步的效果,切实杜绝违法乱纪的现象在国有企业发生发展。
(三)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工作队伍
人员素质偏低是影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工作质量的主要因素之一,因此,为了更好地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职能,真正将纪检监察工作落到实处,建立一支专业化的纪检监察工作队伍是非常必要的。在此过程中,国有企业管理者应该对纪检监察工作给予充分重视,给纪检监察部门配备具备较高专业素养的工作人员,积极组建纪检监察工作队伍,强化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加大企业的反腐倡廉力度。纪检监察工作人员除了应该具备较强的专业知识之外,还要对国有企业的发展和经营情况有所了解,这样才能确保在监督过程中拥有足够的知情权,为充分履行监督工作提供良好的前提条件。
(四)不断创新工作形式,提升纪检监察工作实效性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发展过程中,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也应该积极进行创新和改革,不能一味地照搬原有的监督形式,这样才能更好的发挥纪检监察工作的实际作用,做到与时俱进。对此,国有企业应该积极深化职能改革,转变传统纪检监察工作方式,鼓励纪检监察部门积极创新形式,探索新规律,摸索新方法,始终把企业反腐败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第一要务,找准监督节点,对于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和解决,有效抑制国有企业的贪污腐败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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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中铁十八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