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怎样深化依法治国实践
2019-02-15刘金玲
刘金玲
【摘要】党员干部要始终走在人民群众的前列,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应当认真履行自身使命,坚定不移地践行党的基本方略。只有党员干部成为依法治国的践行者,才能确保依法治国的种子在群众心中落地生根,保证国家健康稳定发展。
【关键词】新时代 依法治国 实践 【中图分类号】D920.1 【文献标识码】A
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厉行法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这既是十八大以来我国法治建设的实际经验,又是对当前法治建设目标的准确而科学的定位,同时依据社会发展规律,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基本要求,从而明确了新时代我国法治化建设的主要任务。
深刻认识“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时代意义
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具体体现,也是实现法治社会向纵深发展的必然选择。依法治国是现代国家变革中不可或缺的一个因素,要想融入时代发展潮流,推动国家的现代化进程,就必须抓住“法治”这一关键点。
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应对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迫切要求。根据我国社会规划要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党和国家到2020年的奋斗目标,而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则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题中之义。在建成小康社会的道路上,我们依然面临着产权保护不力、契约自由受限、交易安全难以保障、公平竞争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而利用健全的法治体系,则能够更好地规范引导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的公正正义,进而维护社会稳定、助推社会发展。
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是建设高水平社会主义制度文明的必经之路。从世界范围内来看,国家之间的竞争不仅存在于经济、文化等领域,更存在于制度层面。社会制度的建设高度决定着一个国家的治理水平。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不仅能够从现代社会发展的角度完善制度文明,还能够从我国传统文化中挖掘德治与法治融合的精髓,进而继承中国上千年的制度建设文明成果,创造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制度文明。
我国依法治国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有法不依、执法监督不力、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积极完善法律体系,规范司法程序,推动法律监督,在深化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从法治社会的现实情况来看,面临的挑战依然存在:第一,法律的权威性没有完全树立,有法不依的情况仍然存在。有法可依是法治体系建设的前提,有法必依是法治实践的基础。但是一些地方政府的工作人员在进行社会管理的过程中依然习惯于采用行政、经济等手段,而忽视法律手段的运用,甚至在一定情况下,将法律的约束视为影响当地经济发展的障碍,进而越过法律的底线开展工作,这不仅严重损害了法律的权威性,也给依法治国带来了阻力。第二,执法监督不力,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熟人、关系、人情在社会人际沟通中占据着至关重要的位置,这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给社会关系增添了脉脉温情,但是却影响了法治社会的构建。依法治国强调的是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而在人情、关系的调解下,法律在执行过程中碰壁,“人情大于法理”的情况时有发生。而这样“你好、我好、大家好”的人情社会最后必然侵犯一部分人的合法权益,从而影响社会的公平与正义,限制法治社会的全面建设。第三,部分公民的法律意识淡薄、法治观念不强。目前大多数民众对于法治社会建设的理解依然停留在“不违法”的自我约束层面,对于信任法律、运用法律、维护法律等存在认识“空白”,例如一些民众宁愿相信“上访”,也不相信法律,而这种不规范、不正常的利益诉求不仅会影响法治效果,甚至会对依法治国的长远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另外,我们需要看到,随着社会变革加快,社会矛盾急剧增加,而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还较为欠缺,所以依法化解社会矛盾是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与此同时,新媒体的快速发展,给社会治理带来诸多挑战的同时,对政府和官员形成了一定的监督。现在很多地方的政务微博非常活跃,在传递信息、澄清事实谣言、发布信息、沟通民意、征集民意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这对化解社会矛盾、畅通矛盾解决渠道有着很好的示范意义。
认识新时代社会发展的主要矛盾,积极优化法治体系
党的领导是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主心骨。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党的十九大报告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确立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并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出了明确要求,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必,员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个方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我们党的先进性要靠党员来体现,党员干部要始终走在人民群众的前列,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身为党员干部,应当认真履行自身使命,堅定不移地践行党的基本方略。只有党员干部成为依法治国的践行者,才能确保依法治国的种子在群众心中落地生根,保证国家健康稳定发展。
把握新时代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角度推动依法治国实践的不断深化。党的十九大坚持与时俱进的发展要求,结合新时代我国社会发展现状,以及当前社会的主要矛盾的变化,从领导人民创造美好生活的高度出发对法治社会建设提出新的要求。随着我国物质文明建设成果的不断显现,民众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和需要更加强烈,而美好生活需要则包括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内容,其中法治是协调社会各种要素、各种关系的基础。法治建设的真正动力存在于民众之中,只有民众对法治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并主动参与到依法治国事业中来,才能够推动法治实践的不断深化。因此,在法治社会建设中,我们应保持对民众的信任与理解,从社会治理到司法体制改革都应广泛收集民众意见,切实尊重民众的法治化建设要求,让法律体系、执法程序等更加符合民众的真实需求,将法治理想与客观现实相结合,从而依靠民众的力量推动我国法治社会建设逐渐走向成熟。
完善法治体系,推动依法治国工作的有效落实。在我国依法治国工作中,如何平衡法治管理与行政管理之间的关系,是政府工作的重点。在依法治国工作落实中,行政权力的干预性在某些情况下甚至成为了凌驾于法律的存在,严重干扰了法治秩序。基于此,相关部门应积极推动科学立法,将各级行政单位工作逐渐纳入到法治化、规范化轨道;严格执法,利用法律的力量对违法行为形成威慑,提高行政部门规范自身行为,参与法治建设的意识;加强司法,落实司法监督,并与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形成合力,推动法律法规的落实,体现司法效力。
加强法治宣传,提高民众法律意识,调动其参与依法治国的热情。群众作为依法治国的主体,其法律意识直接影响着依法治国理念的传播,以及依法治国工作的开展。基层群众不识法、不守法、不用法等情况,不仅让法律成为摆设,更恶化了社会治理环境,增加了法治推进难度。因此,相关部门应积极深入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和重大任务,例如,在每年“12·4”的国家宪法日,组织宣传活动,并拓展创新多种宣传形式、手段和方法,将法治理念深入基层群众中来,针对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提高群众知法、用法、守法的意识,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渗透力和影响力。
(作者为河南警察学院治安系讲师)
【参考文献】
①马怀德:《全面依法治国进入新阶段——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紫光阁》,2018年第10期。
责编/孙娜 美编/史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