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日记》版本流变考
2019-02-15王篤堃
王篤堃
王樵(1521—1599),字明逸,号方麓,南直隶金坛(今江苏金坛)人;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进士,官至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卒,赠太子太保,谥恭简。他精通经学,于“五经四书”皆有著述[注]据黄虞稷《千顷堂书目》所载,王樵经学著作包括《周易私录》《尚书日记》《书帷劄记》《诗考》《校录古礼》《周官私录》《春秋辑传》《春秋凡例》《四书绍闻编》。,其中,尤以《尚书日记》最为著名。
就分卷、体例及具体内容而言,《尚书日记》现存版本可分为两个系统:万历十年(1582)于明照刻本自成一个系统,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南昌彭燧刻本、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蔡立身刻本、王锡琛重修本、崇祯五年(1632年)庄继光重修本、文渊阁《四库全书》本(以下分别简称于本、彭本、蔡本、王本、庄本、四库本)合属一个系统。现就诸版本之流变关系作逐次梳理。
一、于本为现存最早刻本
《尚书日记》,十六卷,明万历十年(1582年)于明照刻本,六册。于本《尚书日记》为包背装,左右双边,白口,单黑鱼尾。版心下方有页数,间有刻工标示如“闽人游文炳刊”等。前《尚书日记·叙》,末署“万历壬午季春之吉于明照撰”,半页六行,每行十二至十六字。“书例”后皆半页十行,每行二十一字。钤“李文衡”“李承祥印”“荣先阁藏”“天津李氏庚子前三年入蜀记”“重庆市图书馆藏善本”诸印。现藏重庆图书馆。
于本在现存诸本中出现最早,却非《尚书日记》的最早版本。于明照《叙》云:“公昔致山东政归而草本落成,家塾业已刊布矣。既再召,留都清曹多暇,芟烦举要,遂为定本,顾未有善刻也……乃捐赀命诸劂人。”于明照《叙》约作于万历十年(1582年),所述“致山东政归”“再召”事只能在此之前。据世宗、神宗《实录》,嘉靖三十九年(1560年),王樵由刑部浙江司主事调任山东按察司佥事;次年致仕,居家十三载;万历二年(1574年),补为浙江佥事,继而历任尚宝司少卿、尚宝司卿、南京鸿胪寺卿;万历五年(1577年),于南京致仕,居家十四载;万历十九年(1591年)十月,起补南京太仆寺少卿,十一月调任南京光禄寺卿;万历二十年(1592年),晋南京大理寺卿;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任南京刑部右侍郎;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五月,迁南京右都御使,九月致仕。参考王樵《方麓集》卷一《山东乞休书》《星变自陈疏》《引年疏》《自陈书》等材料[注]《方麓集》卷七载“嘉靖辛酉,予自山东谢病归”,嘉靖辛酉为嘉靖四十年(1561年),王樵致仕。《星变自陈疏》署时“万历丁丑十二月”,则万历五年( 1577年)又在南京致仕。《引年疏》载“臣向以南京鸿胪寺卿致仕,万历拾玖年拾壹月内蒙起南京太仆寺少卿,本年十二月内升南京光禄寺卿”,“山东之归年才四十有一,尚堪展布,浙西再起,年止五十有四,犹可驱策。顾前归则一十三年,后出则南北奔驰,虚度四载,今在里又一十四年矣”,则万历十九年(1591年)十月,王樵起补南京太仆寺少卿,十一月又任南京光禄寺卿。参见王樵:《方麓集》,出自永瑢、纪昀等著: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258册,台北商务印书馆,1986年。焦竑《南京都察院右都御使方麓王公行状》:“壬辰十二月晋南大理寺卿,明年八月晋南刑部右侍郎……乙未,晋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掌院事。”则王樵于万历二十年(1592年)升任南京大理寺卿,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任南京刑部右侍郎,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又晋升为南京右都御使。参见焦竑撰、李剑雄整理:《澹园集》,中华书局,1999年,第546页。,《实录》所载大致不差。由此可综言之,1561年,王樵“致山东政归”,居家著成《尚书日记》草本,并于家塾中“刊布”;1574年起补浙江佥事,接着出任南京鸿胪卿,在此期间又将《尚书日记》“草本”“芟烦举要”,修成“定本”;万历十年(1582年),于明照将之付梓。《中国善本书提要》评于本云:“此本为修订重刻本,然尚在彭燧刻本前;然此本之前,尚有王氏家塾刻本。”[1]由此可知,于本之前确有他本。不过,笔者几经寻觅,未曾找到,或因流传不广,遂至亡佚。
不过,于明照所谓“定本”,也仅可就之前“草本”而言,若与后来版本相比照,则于本亦当视作“草本”。首先,于本与后来诸版本虽均为十六卷,但在分卷的处理上却不同。于本以“导岍及岐”一节为界,将《禹贡》分为两截,分别置于卷五、卷六;后来版本则将《禹贡》全部置于卷五。于本卷十一始于《康诰》,终于《召诰》;卷十二始于《洛诰》,终于《无逸》;卷十三始于《君奭》,终于《多方》。后来版本均将此三卷最后一篇调入下一卷。其次,由于《尚书日记》不载原文,需要在解经中标示分节之起止,于本往往仅标出起始,常作“‘某某’一节”,后来版本则能兼顾首尾,常作“‘某某’至‘某某’”,如于本作“‘肆类于上帝’一节”,后来版本作“‘肆类于上帝’至‘遍于群神’”。再次,在内容上,后来版本明显丰富于于本,其中之关键,在于后来版本在于本基础上,又吸收了王樵另一训解《尚书》之作——《书帷别记》的主要内容[注]王樵:《书帷别记》,天津图书馆藏明万历王启疆等刻本。该书四卷,王樵自序云:“予先年《尚书》有记,意颇在此,乃学者犹谓其不近于举业,欲予更约言之,则又为此编,诚能与《尚书日记》相参考而熟玩焉。”。蔡立身《重刻〈尚书日记〉序》云:“顷岁召拜南少司寇,手并二编。”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王樵升任南京刑部右侍郎,“手并二编”当在此时。“二编”者,其一为于本《尚书日记》,其二即《书帷别记》。后来版本中最早的彭本刻于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在“手并二编”之后,且稍稍核查可知,该本已有多处源于《书帷别记》之增文。举例而言:《尧典》“‘分命羲仲’至‘鸟兽氄毛’”一段下面,于本作“《正义》曰:‘……以劝课人务也。’陈氏曰:‘日之行也……’”,《书帷别记》作“‘平秩’,此句错于‘宾日’‘日中’之间,与上下不相因,非谓寅宾了即平秩也。余放此”,彭本则合二为一,作“《正义》曰:‘……以劝课人务也。’‘平秩’句错于‘宾日’‘日中’之间,与上下不相因,非谓寅宾了即平秩也。余放此。陈氏曰:‘日之行也……’”。以上三点之不同,是将于本定为“草本”的原因,也是将于本与后来诸版本划为两个版本系统最为明显的标志。换言之,自彭本以后,诸版本之间虽偶有存异,却均属定本系统。
于本虽显粗稚,但由于刻印较早,可对后来版本中的传衍之误有所订正。如《尚书日记·尧典》中“二十七日有余”,后诸本误改为“二十九日有余”;《尚书日记·禹贡》中“龙门之河在冀州西”,后诸本脱“之河”二字;《尚书日记·康诰》中“往往违之”,后诸本误改为“往往为之”;《尚书日记·周官》“统万事而分治之”,后诸本误改为“统万事而分职之”,等等。此类讹误均可通过于本来勘正。因此,从文本整理的角度考虑,于本之价值亦不可忽视[注]关于于本与其他诸本的差异及其价值,参见王篤堃 :《〈尚书日记〉十年本学术价值谫议》,《岭南师范学院学报》,2016年第5期,第79-85页。。
二、蔡本为彭本的重刻本
《尚书日记》,十六卷,明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彭燧刻本,十六册。彭本《尚书日记》为包背装,四周单边,白口,单黑鱼尾。版心下方有页数,并偶有如“何鲸”“黄安朝”等刻工姓名。前《尚书日记·序》,末署“万历乙未春三月丙子朏金坛王樵序”,半页六行,每行十至十二字不等。自“凡例”始半页十行,每行二十字。每卷卷末页左下方题“后学南昌彭燧覆对”。后跋署“万历二十有三年三月丙子朏后学南昌彭燧谨识于长干精舍”。钤“国立北平图书馆珍藏”印。现藏中国国家图书馆。
《尚书日记》,十六卷,明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蔡立身刻本,八册。蔡本《尚书日记》为线装,四周单边,白口,单黑鱼尾。版心下方有页数,并偶有刻工姓名中之一个字。前蔡立身《重刻〈尚书日记〉序》,末署“万历丁酉岁孟秋月吉旦敕授文林郎直隶池州府青阳县知县门生平阳蔡立身薰沐顿首拜撰”,半页五行,每行十二字;王樵《尚书日记·序》,半页六行,每行十至十二字不等。自“凡例”始半页十行,每行二十字。每卷卷末页左下方题“后学南昌彭燧覆对”。后跋署“万历二十有三年十月丙子朏后学南昌彭燧谨识于长干精舍”。此外,在蔡序前尚有一篇半页十八行、每行二十字的文章,与彭跋内容相近,仅仅在落款上,彭跋作“十月丙子朏”,此处依二十三年(1595年)彭本作“三月丙子朏”。此文背面有一长方牌记,上方横书“官板大字”,下方三行竖批“新刻合并 方麓先生 尚书日记”。现藏南京图书馆。该本钤“燕嘉”“鹿友”“嘉惠堂藏阅书”“纶音嘉惠艺林”“八千卷楼丁氏藏书印”诸印,书前又有丁丙手跋。《善本书室藏书志》亦载此跋:
方麓先生《尚书日记》十六卷,明刊本,金坛王樵著。前有万历乙未自序,又池州青阳知县门生蔡立身撰序前,后有南昌彭燧题识……李维桢称其与经旨多所发明,亦可用之于科举。所著尚有《书帷别记》,今惟传此书。有“燕嘉”“鹿友”两印。[2]
丁丙所言与八册本完全符合,当知该本确为丁氏所藏无疑。又《中国古籍善本书目》载《尚书日记》确有一丁丙跋蔡本,且确藏于南京图书馆。
将彭本与蔡本的版式逐一比较,二者在每卷卷首的排版几乎相同,均是首行顶格写有“尚书日记卷之×”,次行写有“金坛王樵著 门人平阳蔡立身校”,之后为篇名、正文。蔡立身为该本作序,题为《重刻〈尚书日记〉序》。因此,蔡本当为彭本之重刻本。
彭本与蔡本关系之紧密,亦可见于彭燧跋。“兹再召为南少司寇……青阳蔡先生请而传焉,燧煨以末缘谬膺讐校,骤入昆圃……先生手笔十七,其三则先生仲子我师华冈先生禀而成之。燧仲氏叨附蔡侯暨华冈先生世谱,因获襄兹鸿钜,殊庆奇逢……”“青阳蔡先生”即蔡立身,时任青阳县令;“先生仲子我师华冈先生”即王尧封,尧封字尔祝,号华冈(一作“岗”),王樵之侄。“青阳蔡先生请而传焉”一事,王樵《方麓集》略有所载,现摘录如下:
《书记》《别记》合改一番,已誊有政本,连旧再欲刻之。杨止菴则欲付之书坊,府基侄则欲自写净本而付之相知。俱听之,不能必其果成否也。[3]280
此当是“手并二编”后开始考虑刻书之事,途径有二:一从杨时乔(号止庵,与王樵有交)“付之书坊”,一从王尧封(庄继光云“府基侄即华岗先生”)“付之相知”。“付之书坊”事暂不论,而王尧封“付之相知”之“相知”则当是蔡立身。这件事,可用王本“锡琛谨识”来证明。“是书凡三付梨枣:于见素公刊存于家塾,家华冈公传梓于青阳,后贾人弋利,又翻刻于金陵。”于见素公即于明照,“存于家塾”之本当为于本。“家华冈公传梓于青阳”,明白表示王尧封将《尚书日记》刻板给予蔡立身。此外,《方麓集》尚有两处提及“青阳君”:
“疾敬德”添入陈新安一段,尤觉丑差,此一板决须换耳。且喜青阳君得荐,自此当交至矣。
但凡各处要改凑处须付我看详,随文盈缩,自能别出新意,不必拘定旧《日记》、新《别记》之凑合也,况合并之名似亦不雅。青阳君既捐赀,列名决当有一言以弁诸首。[3]282
这两处均摘自卷九《与再从子尧封书》,可见蔡立身与《尚书日记》产生联系正是因为王尧封的从中介绍。在所引文字前,王樵标有“以下癸巳、甲午、乙未大约不甚紊”,癸巳、甲午、乙未分别为万历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年(1593、1594、1595年),即彭本所刻时间之前。
综上所言,彭本与蔡本之流变大致是:王樵再次修订《尚书日记》,整合于本与《书帷别记》(“手并二编”)为一书,在蔡立身出资帮助下(“青阳君既捐赀”),经尧封弟子彭燧校雠(“燧煨以末缘谬膺讐校”),刻成二十三年(1595年)彭本;此后,王尧封将此本刻板传给蔡立身(“家华冈公传梓于青阳”),蔡氏以此为基础重刻《尚书日记》,并作《重刻〈尚书日记〉序》附于书前,此即二十五年(1597年)蔡本。
不过,蔡本虽承彭本而来,二者的体例与内容虽极相符,但在个别文字上亦存差异。举例而言:
《尚书日记·禹贡》:“壤,柔土,无块。”
按:“无块”,彭本为文中小注,蔡本为正文。《说文解字》:“壤,柔土也。”[4]伪孔传:“无块曰壤。”[5]“柔土”“无块”均为解释“壤”字,似不应一为正文,一为注文。蔡本之处理较彭本优胜。
《尚书日记·召诰》:“按《泰誓》篇,蔡氏云‘郊祭天,社祭地’。”
按:“泰誓”,彭本作“秦誓”,蔡本作“泰誓”。《书集传·泰誓》云“郊,所以祭天;社,所以祭地”[6]129,蔡本正确。
《尚书日记·洛诰》:“篇首‘惟三月’至‘大诰治’四十八字,旧脱简在《康诰》。”
按:“四十八”,彭本作“二十八”,蔡本作“四十八”。查《尚书》原文,自“惟三月”至“大诰治”为四十八字,蔡本正确。
《尚书日记·洛诰》:“使非周公留镇,监我师、工,则慎始之政诚有未易言者。”
按:“留镇”,彭本作“留填”,不通;蔡本作“留镇”,正确。
由上述可知,彭本与蔡本有异处,多是蔡本正确。这或许是因蔡立身在重刻《尚书日记》时对彭本的明显错误作了一些订正,从而造成两个版本的差异。
三、王本、庄本为修版后印本
《尚书日记》,十六卷,明王锡琛重修本,二十册。此版本为包背装,四周单边,白口,单黑鱼尾。版心下方有页数。前王樵《尚书日记·序》,半页五行,每行十一字;王樵子肯堂、侄孙锡琛识语,半页六行,每行十四字;于明照《尚书日记叙》、王樵《书帷别记序》、蔡立身《重刻〈尚书日记〉序》、彭燧识语(即彭本、蔡本之跋),半页十行,每行二十字。钤“真州吴氏有福读书堂藏书”印。现藏重庆图书馆。
《尚书日记》,十六卷,崇祯五年(1632年)庄继光重修本,十册。此版本为包背装,四周单边,白口,单黑鱼尾。版心下方有页数。前王樵《尚书日记·序》,半页五行,每行十一字;肯堂、锡琛识语,半页六行,每行十四字;自“凡例”始半页十行,每行二十字;“凡例”后有王樵《与从子双山先生书》、庄继光《与先师损菴太史书》;书末有彭跋。钤“国立罗斯福图书馆所藏善本”“重庆市图书馆藏善本”印。现藏重庆图书馆。
王本未记所刻年月,南京图书馆仅以“万历”标示,至于具体时间,尚需深究。关于该版本的由来,王锡琛云:“是书凡三付梨枣:于见素公刊存于家塾,家华冈公传梓于青阳,后贾人弋利,又翻刻于金陵。华冈公必欲搜灭其翻本,而贾人深藏,未能得也。岂知数传而后,华冈公刊本为祝融所妒,灰烬烟销,见素公刻本庋阁秘藏,虫蚀浥滥,独是金陵翻版虽已残缺,犹存其半。余勉力购之,召工补刻,复成全书。”王肯堂、王锡琛因《尚书日记》前本多已坏烂,因此欲重修以“复成全书”。在解经体例与内容上,王本与彭本、蔡本更多相似,这也许是因为王本所依之“金陵翻版”,亦以彭本为祖本。然而,或因翻版的残缺与错讹,或因修刻时的失误与粗心,王本存在多处明显的剜改错误,这些错误又同样出现于庄本之中。据版本校勘的一般认识,可以推断,王本、庄本均为修版后印本。现在举出几处两个版本的相同错误:
《尚书日记·仲虺之诰》:“仲虺乃作诰。”“仲虺”,王本作“仲尼”,显误;庄本同误。
《尚书日记·泰誓》:“谓之‘光’者,徳之旁及,所谓‘厥邦时叙’也。”“旁及”,王本作“旁友”,不通,当误;庄本同误。
《尚书日记·金縢》:“及宗子去其宗庙而在他国者”。“他国”,王本作“地国”,不通,当误;庄本同误。
《尚书日记·大诰》:“此章又释其违卜之意。”“卜”,王本作“十”,不通,当误;庄本同误。
《尚书日记》卷十四,王本脱卷末一段,阙文近二百二十字;庄本同脱。
《尚书日记·康王之诰》:“推行而厎其至。”“推”,王本作“惟”,此句引蔡《传》[6]238,但与原文不符,当误;庄本同误。
《尚书日记·毕命》:“王曰:呜呼,父师,今予祗命公以周公之事,往哉。”“往哉”,王本作“纯哉”,与《毕命》原文不符,显误;庄本同误。
以上几例是王本、庄本相同却又最低级的错误,尤其是首例和末例,竟然直接刻错《尚书》原文。
四、《尚书日记》四库底本或为彭本
《四库全书》收录《尚书日记》,未直接标出所据底本。《钦定四库全书总目》标《尚书日记》为“两江总督采进本”。然而,以中华书局1965年版《四库全书总目》为首的多家总目提要均标《尚书日记》为“浙闽总督采进本”。就此,《四库全书总目汇订》云:
“两江总督采进本”,底本作“浙闽总督采进本”,据殿本改。此书见于《四库采进书目》“两江第一次书目”。[7]
《四库全书总目汇订》以中华书局影印浙江杭州本《总目》为底本(与标“浙闽总督采进本”的几种《总目》与《提要》所据底本相同),故此处特作注“据殿本改”。其据改的原因,可参见江庆柏先生《殿本、浙本〈四库全书总目〉著录图书进献者主名异同考》[8]一文。换言之,《四库全书》中的《尚书日记》当以两江总督采进本为底本。至于具体为哪一本,仍不可知。
若就内容修改与文字讹误而言,于本、王本、庄本显然均不是四库底本。蔡本承彭本而来,差异之处本不多,若就上述四条异文对校四库本,则四库本错误遵从彭本的有三条——“无块”为小字注文,“泰誓”作“秦誓”,“四十八”作“二十八”。至于“留填”一条,较前三条容易察觉,或由之前藏书家乃至四库馆臣直接改正也不无可能[注]笔者近期于台北“古籍与特藏文献图书馆”网站寻到一部《尚书日记》批校本(书号:00206),已用朱笔改“填”作“镇”,而其他三条则未作校改。。由此,四库馆臣据彭本抄录《尚书日记》的可能较大。
此外,《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称该书“前有李维桢序”[9],但就笔者所经眼《尚书日记》,均未见。所幸李维桢《大泌山房集》载有此序,兹就与版本相关者摘录于下:
王中丞《尚书日记》裒录百家训故,于经旨多所发明……公从子郡伯示予,俾予为序……[10]
明代“中丞”指代都御史,王樵始任此职在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则该序应当作于万历二十三年或之后,自然不合于于本。“公从子郡伯”即是王尧封,因担任过南昌知府,故称郡伯。《大泌山房集》尚有一篇尧封《墓表》,可见两人相知较深。综上可推,李维桢作《尚书日记·序》,一如蔡立身捐资刻《尚书日记》,亦是尧封从中作用之结果。常理而言,若此序为蔡立身重刻之《尚书日记》而作,文中至少会稍提蔡氏,然而全篇只提及王樵而未见有蔡立身。由此反推,《尚书日记》四库底本为蔡本的可能性也就很小了。
当然,以上从两个方面探讨《尚书日记》四库底本之问题,均基于未见四库底本的推断,或有不妥。若他日能够检寻更多坚实证据,甚至有幸窥见底本,则此一问题的探讨才算是最终完成。
五、结语
《尚书日记》是明代《尚书》学的著闻之作。首先,该书甫一问世,就备受关注。由自费出版至官员重刻,再及书贾翻版,在万历时期出版日益商业化的背景下,《尚书日记》受欢迎的程度可见一斑。其次,该书流传颇广。《中国古籍善本书目》著录四种版本。仅就笔者眼及,中国国家图书馆藏于本、彭本各一种,上海图书馆藏蔡本、庄本各一种,南京图书馆藏蔡本二种、王本一种,重庆图书馆藏于本、王本、庄本各一种,浙江图书馆藏彭本一种,台北“国家图书馆”藏于本一种、彭本三种。此外,就笔者所知,中国科学院图书馆藏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蔡立身刻本一部[11],南开大学图书馆藏万历十年(1582年)于明照刻本一部[12],张宝三先生称芝加哥大学图书馆尚藏万历十年(1582年)于明照刻本一部[13],《日本藏先秦两汉文献研究汉籍书目》载“九州大学附属图书馆藏明万历十年序刊本,内阁文库藏明万历二十三年序刊本”[14]。祁承、董其昌、钱谦益、倪模、阮元、丁丙、李馥、吴引孙、李盛铎、傅增湘、金涛、李文衡、沈祖牟、顾颉刚等人均曾藏有《尚书日记》。最后,就学术价值而言,之后学者如朱鹤龄《尚书埤传》《禹贡长笺》、胡渭《禹贡锥指》、阎若璩《古文尚书疏证》、姚永朴《尚书谊略》、刘起釪《尚书校释译论》皆数次称引《尚书日记》。刘起釪《尚书学史》称其“为有明一代著闻之作。今日研读《尚书》,有些问题亦往往因其说而获贯通”[15]。基于此,对《尚书日记》的整理与研究则显得十分必要。本文勘校《尚书日记》诸版本,厘清了版本间的关系,纠正了文字的讹误,并从文本之完整与真确的角度考虑,认为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蔡立身重刻本当为整理《尚书日记》之底本优选。